吉乐是个奇怪的人,有时候说一百回也不会行动,有时候一说就行动,这次属于后者。说好了要带幻兽回去,他马上就行动,带上人手去抓幻兽。
    说是抓,其实是美其名也,幻兽得来之容易,连吉乐自己都不相信,眼睛瞪得老大,成了一个比鸡蛋还要圆的圆圈。
    **、可可好像明白吉乐的意思,展翅飞上高空,引颈长鸣,声音远远地传了开去,不一会儿功夫,蹄声如雷,成群成群的幻兽跑来,在他们的面前站列成行。
    吉乐一瞧,差一点摔在地上了,因为跑来的全是明三级以上的幻兽,级别最高的是慧级的,慧四级的就有三只。
    幻兽的喂养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要进化到慧四级,没有十多二十年的功夫是不可能的,一下子见到这么多高级别的幻兽,不仅吉乐难以相信,就连见多识广的眉茵都有些难以相信。她数百年见闻,不可谓不广,看她那副睁大了凤目,张大了嘴巴的样子,就知道她是难信之极。
    回过神来的吉乐乐翻了天,仰天哈哈大笑三声,连翻了几个筋斗,纵过去,抱住**、可可就是一通狂啃,害得两只幻兽连蹦带跳地逃走了,远远地站着,给了吉乐一个不屑的表情:你真变态,连动物都不放过,想表演人与动物。
    敖铃儿夸张地嚷道:“天啊,这太也难以让我相信了,这么多的高级幻兽,要不是我亲眼看见,打死我也不信的。”看中一头威武雄壮的雷豹幻兽,又欢叫一声“这只是我的。”
    她跳过去,就要去摸,雷豹兽头一偏,让了开去,根本就不理她。
    敖铃儿哼了一声,冲雷豹伸伸舌头,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认我,我还愁找不到幻兽。”手又向一只剑狼幻兽伸去。
    这只剑狼幻兽是慧二级,头一偏,让了开去。
    敖铃儿哼了一声,又去找一只虎形明四级幻兽,还是不认她。敖铃儿有点郁闷了,牛劲上来,非要弄到一只幻兽不可,一只只找下去,居然没有一只幻兽愿意认她为主人。
    敖铃儿不得不灰心丧气,哭兮兮地道:“我真惨啊,居然连幻兽都弄不到一只,呜呜,我好可怜哦!”眼泪才掉下来,一下抹干,展颜一笑,道:“我找小懒虫玩去,还是小懒虫好。”就去蹂躏小懒虫。
    摆着最懒姿势睡觉的小懒虫用小爪子偷偷冲吉乐一伸,意恩是:靠!
    吉乐嘟嚷一句“天变得真快啊!”他也只能自个嘟嚷,不敢惹正没好气的敖铃儿,魔法可不是好受的。
    敖铃儿前车之鉴,后人之师也,鲁光头他们本有趁机弄一头幻兽的打算,也不想在人前出丑了,打消了念头。
    吉乐巴不得他们不要幻兽,这种级别的幻兽极为难得,价值不菲,多出一头来,就可以卖好多钱的。这里几十个人不要幻兽,就给他省出几十座金山,他不由得大乐。
    大马金刀地手一挥,吉乐大有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道:“我们出发。”跳上一头身形巨大的原兽,走在头里。
    其余之人也是跳在原兽背上,跟着走了。
    **、可可展翅飞在空中,当起了押解官。**、可可号称幻兽之王,有它们押解,这些幻兽当然是不敢乱动,只得乖乖地跟着去了。
    吉乐一行顺顺利利地出了幻兽森林,向香城进发。
    吉乐不知道,这次出去散心,居然带回了这么多高级幻兽,影响有多大,被历史学家称为这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次散心。他带回来的幻兽,将为他组建一支被历史学家称为“吉乐之矛”的军队,这支军队是吉乐大军中最精锐的军队,是吉乐大军的矛尖,所向无不披靡。
    对于这件事情,历史学家说了无数个“如果”如果吉乐没有这次神奇的旅行,如果吉乐没有带回如此之多高级别的幻兽,如果吉乐他在以后的征战中,还会如此的顺利吗?因为,不论多么困难的战斗,只要吉乐的矛尖出动,没有摆不平的,这是吉乐手中的王牌。
    历史学家无数次慨叹吉乐的运气好得不得了,不论他当时有多倒霉,到了最后,都会变成好事,而且还是大好事,任谁都难以相信的那种好事。这次神奇的旅行就是其中的一次,给女王儿戏般的诏令与做法弄得头大的吉乐,却换来了未来的矛尖,这是任谁也想不到的事。
    菲因五世盼望已久的城门终于打开了,不过,并不是按照他的想法由他的将士迎接他入城,而是一股钢铁洪流从城门中涌出,直向他的大军碾去,是凤-花明出动了重装铁甲骑兵,开始反攻了。
    按照兵法,一则气盛,二则气衰,三则气竭,菲因五世自开战以来,以强攻为主,一直到日落时分,都没有拿下云阳要塞,士气已经耗竭,不应该再战,可他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自己向臣子们的许诺,决心夜战,导致士气降到最低程度了。虽然出动雷豹团,轰垮了城墙,但是,雷豹已成强弩之末,冲进城去,无异于送死。
    云阳守军在凤-花明的巧妙安排下,进行巷战,再放火烧城,用火来吓唬雷豹,使雷豹的威力不能发挥出来,雷豹团很快就给歼灭了。
    收拾了雷豹团,凤-花明指挥云阳守军,逐个击破,把冲进城里的京唐军队全歼。趁京唐**队连番受挫,士气下降,而云阳守军胜利不断,士气高涨之机,只要再坚持一会儿,就可以打败京唐军队。
    凤-花明是不世名将,毫不犹豫地出动了手中的王牌──重装铁甲骑兵,对京唐**队进行最后的反击。为了鼓舞士气,凤-花明决定亲自带队,冲在头里,她身后紧跟着的是科伦。
    三万重装铁甲骑兵在凤-花明的指挥之下,专找京唐军队的结合部下手,以此为突破口,把战果最大化。
    凤-花明一身火红的盔甲,冲在头里,手中的马刀雪亮,在火光中发出慑人心魄的寒芒,让人不寒而栗。她马刀一举,三万名重装铁甲骑兵就喊出“紫云万岁”的战号,这是紫云军队的冲锋号,这种以军团番号为冲锋号的军团只有五大主力军团才拥有,这是军团的骄傲,也是自己的骄傲。每一名铁甲骑兵都是身经百战的精锐骑士,都为把紫云军团打造成主力军团出过力,流过血,心中说不出的自豪,无穷的战意随着一遍又一遍的战号充塞在胸臆。
    凤-花明胯下战马泼风一般冲出,一朵火红的火烧云像狂飙一样在京唐大军的阵中突进,带动她身后的钢铁洪流无情地碾向了京唐军队。
    凤-花明对准最近两个步兵方阵的结合部,冲了过去。步兵遇到重装骑兵,几乎是没有还手之力的,更何况重装骑兵奉凤-花明的将令,在营房里睡觉,养精蓄锐,神完气足,早就憋气得很,手痒得要命,一阵猛砍,遍地血肉,破碎的肢体内脏到处都是。京唐将士从早上战到深夜,又累又饿,困乏之极,哪里还有力气迎战,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撒腿就逃。
    作为不世名将,凤-花明当然不会放过这种良机,立即指挥骑兵赶鸭子,不紧不慢地跟着。为了逃命,京唐将士不顾严令,拼命地逃,把后面的阵形给冲乱了。凤-花明抓住这一难得的良机,在京唐军队重整队形之前发起无情的冲锋。很快,这个方阵又混乱了,再溃败。
    在凤-花明一追再追之下,京唐**队一溃再溃,一个方队接一个方队地溃败,越溃越多,漫山遍都是逃跑的士兵。
    京唐国近百万大军,只有菲因五世的近卫军团还保持着完整的队形,不愧是精锐之师。
    对于近卫军团,凤-花明无数次与之交手,知道这是一支难得的劲旅,要击溃你正其时也,马刀在头上挽个漂亮的刀花,铁甲骑兵迅速分成两队,从左右两翼包抄上去。
    菲因五世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冷冷地道:“凤,你还是嫩了点,临阵分兵,而不是合兵一处,力量减弱,想击溃我的近卫军团,你在做梦。”
    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想像的发展,两队铁甲骑兵并没有马上向近卫军团发起进攻,而是向溃逃的逃兵冲锋。这些无路可走的逃兵,给铁甲骑兵像赶鸭子似的向近卫军团赶去。
    菲因五世脸色一下就变了,冷笑僵在脸上,再也笑不下去了。凤-花明的意图非常明显,要用乱兵冲击近卫军团,等他们的阵形散乱时,再发起总攻。这一招够狠、够绝、够毒,不过,也够高明。作为统帅,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士兵多损伤,都在想办法把损伤向敌人转嫁。
    菲因五世念头一转,瞬间作出决断,下令道:“不要让他们靠近身,让他们回家吧!”
    这无异于是一道屠杀令,这些逃兵没有丝毫的抵抗力,面对近卫军团的冲锋,百分百死定了。
    向自己人开刀,这是任何一个统帅都不愿做的事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就得做出痛苦的决定,而痛苦总是要人来承担的,不是你,就是我,这就是战争的无情处──菲因五世选择的是逃兵。
    菲因五世战刀一挥,一队骑兵冲出,手中雪亮的马刀划出美妙的曲线,向逃兵劈去,不一会儿功夫,地上就是积成水泊的血水,尸体碎块掉落,溅起血花,在火光中显得格外诡异。
    凤-花明智比天人,早就料到菲因五世会如此做,赶过去的逃兵也特别多,人挨人,人挤人,人叠人,密密麻麻的,不知道有多少。近卫骑兵的第一次冲锋居然只前进了十来丈,就再也不能前进了,给逃兵堵死了。
    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会拼命!
    逃兵本就急于逃命,连最后一条道路也给菲因五世的屠刀堵死了,性急起来,哪里还管他大王不大王,自己的老命才是真正的大王,也不知道是谁率先捡起地上的武器,向近卫骑兵砍去。
    一人行,众人效,逃兵捡起武器,纷纷向近卫骑兵砍去。近卫骑兵冲进逃兵中,阵形已经散乱,可就成了逃兵们发泄的对象,不是马给砍了,就是人给做了,不是死就是受伤,只一会儿功夫,一支骑兵就给干得精光。
    望着这难以置信的一幕,不仅菲因五世的嘴巴成了圆圈,就是凤-花明小巧迷人的小嘴也成了一个美丽的形。凤-花明下令,不要逼得太紧,不紧不慢地跟上,把逃兵向近卫军团赶去。
    菲因五世真的是束手无策了,下令屠杀,无异于送死,不屠杀,逃兵冲过来,阵形一乱,虎视耽耽的凤-花明绝对不会放过这一良机而发起冲锋,也是完蛋。权衡之后,菲因五世做出了自开战以来最正确的决定──撤退。为了保存近卫军团,撤退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菲因五世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他没有组织好有力的抵抗,以拖住凤-花明,只是派出了一队骑兵殿后。这对凤-花明来说,肯定是不够的。
    凤-花明非常机智地把逃兵继续向前赶,在菲因五世调整队形,准备撤退的时候,迅速带队冲到他的侧翼,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惊天动地的战号、无情的马刀,汇成了死亡交响曲,而这首交响曲的指挥就是凤-花明,她手中的马刀比艺术家的指挥棒还要具有艺术感,不时划出美妙的曲调,指挥重装铁甲骑兵把这首交响曲“演奏”得完美无缺。
    铁甲骑兵的马刀、逃兵的武器,把近卫军团迅速瓦解,当交响乐“演奏”完成的时候,地上除了破碎的肢体内脏、断折的武器、流淌的血液,什么也没有。
    凤-花明掏出洁白的绸帕,把马刀揩拭干净,还刀入鞘,再用绸帕把脸上的血污拭去,一张娇艳的粉脸在火光的闪烁中是那样的风情万种,哪里像是一个指挥千军万马刚刚进行一场大战的统帅,活脱一美娇娘。
    凤-花明策马转身,面对着她的三万名将士,一声惊天动地的欢呼声响起“元帅万岁!元帅万岁!”
    这是紫云军团在每次胜仗之后,向他们尊敬的统帅发出的欢呼声。
    凤-花明在马背上一个标准的军礼,凤眼炯炯有神,从每一个骑士的脸上撩过。三万名骑士一番大战,很是疲惫,但是,也很是兴奋,不仅仅是胜利使他们兴奋,还有面对尊敬的统帅自然焕发出来的热情。
    凤-花明开始了演说“将士们,你们的英勇得到了回报,那就是胜利,我们赢了!”
    仿佛天籁般动听的声音传入每一个骑士的耳朵里,让他们热血如沸,疲惫一扫而光,高举马刀,向凤-花明致敬,欢呼:“胜利!胜利!”
    凤-花明振臂高呼:“蓝月万岁!紫云万岁!”
    骑士们振臂高呼:“蓝月万岁!紫云万岁!”
    这欢呼声远远地传了开去,远处的紫云军团将士也跟着高呼。当然,叫得最响,最欢的,要数瑟梅兹了,他的水泡眼好像明亮了许多,也不再是那样难看。
    他夸张地摇摆着双臂,高呼:“蓝月万岁!紫云万岁!妹妹万岁!花明家族万岁!”
    黎漪在他的肩头给了一刀柄,笑道:“瑟梅兹万岁!”
    瑟梅兹点头,道:“然也,然也!”引来一片爆笑声。
    凤-花明继续她的演说“勇士们,虽然我们胜利了,但是,还没有完,因为,断云三角洲还在敌人的手中。那是我们先辈用鲜血、生命换来的神圣领土,今天,我命令你们,向断云三角洲进军,光复断云三角洲。”
    将士们又爆发出一片吼声“光复断云三角洲!光复断云三角洲!
    “勇士们,我知道,你们很疲意,需要休息,我和你们一样,也很累。但是,使命告诉我,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让我们大踏步的前进,把我们的武器插在敌人的胸膛!前进!”
    凤-花明演说完,策马走在头里,开始了千里追击的行动。
    这次大追击战中,凤-花明不仅仅收复了断云三角洲,还差点灭了京唐国,要不是一度改写了京唐国历史的帕金奇力挽狂澜的话,她肯定是成功了。
    山岗上,帕金奇把会战的整个过程看在眼里,唏嘘了好久,以他的看法,京唐国原本有百分百的把握赢得这一仗的,菲因五世虽然有些军事才干,可远远不是一个统领千军万马,能征惯战之将,把这一大好良机浪费掉了。
    晚风轻拂,清爽宜人,把帕金奇从沉思中吹醒,望着沉沉的夜色,帕金奇虽是智比天人,也是无法脱困,要是天一亮,或是给打扫战场的蓝月军队发现,他就成了俘虏,这是他绝对不想的,因为,他还深爱着他的祖国──京唐国。虽然,他以后的经历,让他没有完全忠于京唐国,至少现在,他还是绝对的忠诚。
    也许是天意,要他一度改写京唐国的历史,力挽狂澜,竟然有一个十骑长从山岗上经过帕金奇眼睛一亮,道:“长官,你行行好,放我出来。我有十两黄金,给你做谢礼。”
    十骑长走过来,看了一眼帕金奇,道:“你是帕金奇,我听说过你的事,你说的是不是对的,我不知道,但我同情你的遭遇,我放了你就是。你也不用诓我,你根本就没有十两黄金,只不过想用个饵,要我放你而已。”抽出刀,劈开囚车,道:“你出来吧!”
    正如十骑长所言,帕金奇根本就没有黄金,原本装出的笑容僵在了脸上,道:“看你说的,区区十两黄金,还难不住我。”
    “你别嘴硬了,这种流氓手段,我最拿手,你还骗得过我?对你说的那些战略,我是不懂,没那才气,不过,这种流氓手段,我从爬得动就在用,熟得很,你想在我面前耍,门都没有。”十骑长自吹着,取出一个冷慢头,道:“饿了一天了吧,你先垫垫底。自己找匹马,赶紧逃命去吧,我也要走了。”
    帕金奇眼里嗜着泪水,啃了一口慢头,道:“这位大哥,要是不嫌弃,不如我们一起走。败军之中,多一个人,多一分照应,活命的机会也就多一分。”
    十骑长想了想,道:“你帕金奇直言敢谏,忠直之士,我信得过你。好吧,你说,我们到哪里去?我叫普斯坦。”
    “多谢长官。我琢磨着,凤-花明肯定要乘胜追击,趁机收回断云三角洲,从这条路逃不安全,还是走别的路吧!栈道险阻,给凤-花明的大军一压,掉落悬崖的不知道有多少人,也不安全,我们就自己找一条小路,翻越断云山,赶到塞普城就行了。虽然到了那里也不见得安全,不过,我还是要去那里。”帕金奇沉思着道,双眼里射出骇人的光芒“我会给她一个教训,让她知道,我京唐国并非无人。”
    帕金奇眼里的光芒,让普斯坦心动,不由得生出一股崇敬之情,翻身拜倒道:“大哥,你要是不嫌弃小弟,就收我作你的小弟弟吧!跟着你,就是上刀山,下火海,粉身碎骨,我也愿意。”
    田史学家公认,帕金奇有一种天生就让人崇敬的气质,有很多人就是给他这种气质慑服,普斯坦只不过是第一人而已。
    帕金奇忙扶起他,道:“快别这样,快别这样。不如,我们结拜为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普斯坦大喜过望,道:“太好了,大哥。”
    两人结拜之后,一叙年齿,帕金奇比普斯坦大两岁,做了兄长,一段流传千古的佳话就此开始了。
    两人找到两匹战马,捡起地上的武器,找到一些干粮,在帕金奇的率领下,开始了翻越断云山的艰苦历程。
    以帕金奇的才智,就是身在乱潭冲,他也不怕,绝对可以活命,他之所以选择另辟小径,是因为他另有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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