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想要把椰子和奶牛杂交在一起?那你就首先要知道椰子和奶牛之间有什么区别和共同点?
想要明白这一点,就需要先明白动物与植物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和共同点。”
化名孟德尔的蓝诺,在实验室之中开始给弗兰克李解释自己的理论。
弗兰克李也听的津津有味,这个世界已经发现了细胞,但细胞核中的遗传物质还并没有被验证出来,不过如果有人能够找到罗塞尔大帝的手稿的话,是可以发现它记载了细胞核之中拥有dna的,不过大帝对此其实也是一知半解,具体遗传物质存在于细胞核之中是一种怎样的形态,在什么情况下会形成染色体,大帝其实并没有特别清楚。
蓝诺则是相对详细的给弗兰克李讲解:“所以说本质上动物和植物的遗传物质是相同的,只不过排列顺序的不同,导致他们在转录的过程中有不同的表达,从而合成了不同的蛋白质,乃至是其他物质,导致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各种生物的不同。
这一点我们虽然无法借用显微镜看到,但可以用一些化学物质作为参照物,对我们需要监控的那部分基因进行标记,从而进行观察。是可以通过实验验证的,我们一般称其为同位素标记法,至于具体原理,还涉及到生物之外的一些知识,如果你好奇的话,我一会儿可以告诉你。”
弗兰克李虽然看起来像个精神病,但刚刚所有讲解的内容他都听进去了,随后认真的点点头:“所以说,动物和植物没有本质的区别,丰收教堂反对我把小麦和肉牛杂交在一起完全是因为他们的短视。”
蓝诺:“……”
“即便是现在,我也并不建议你直接进行这种程度的杂交,在此之前你的杂交实验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果,大部分都是依赖你的天赋,或者说是非凡力量的辅助。
这样的研发更类似于抽奖,你可以给植物或者动物赋予各种各样的奇怪的性状,其中有好有坏。你将好的筛选出来就可以了,可整个过程却是极度不可控的,你最终也没有得出其中的原理。
而倘若你想要直接获得一个性状,或者消除一个性状,在不想如此碰运气的情况下,你又该怎么做呢?
在这种完全碰运气的状态下,你又怎么确定自己的植物是否存在一些隐性基因,隐藏着危险的性状呢。”
弗兰克李思考之后发现蓝诺说的的确有点道理,点点头道:“所以我们怎样才能把椰子和奶牛杂交在一起?”
蓝诺:“……”
这孩子怎么死心眼儿呢?
“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们其实可以从稍微简单的地方开始尝试,从不同植物之间的杂交开始,等你熟悉了不同的基因所掌控的性状,完成了一些基因相对较为简单的植物的测序之后,再考虑更加复杂的动物也不迟。”
弗兰克李这次终于点了点头:“好吧,那我们要杂交哪两种植物?我想要试试把苹果树和小麦杂交,然后让苹果树上面长出面包来。”
蓝诺:“……”
他现在稍微有点理解丰收教堂为什么想要烧死这货了,且不说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之间的巨大差别,这特么长面包就离谱,面包这种人工加工过的东西,想要直接生长出来简直就跟开玩笑一样。
最多是生长成疏松多孔的结构,并且蕴含大量淀粉,但这东西最多口感像面包,真的长成面包几乎不可能,就算做到了也是得不偿失。
“咳咳,这两种植物差的有点太多了,我本来以为我想把小麦和玉米进行一定程度的杂交,就已经够离谱的了,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啊!”
如果说在人类对植物的驯化历史上,有哪种植物?变化的最为离谱的话,那就非玉米可数了。
最早的玉米别说是一株之上结出多个玉米棒子了。你甚至在它上面找不出来任何和玉米棒子相似的东西。
对标玉米棒子的,是只有一排坚硬果实的东西,看起来也就人的手指大小,在这个穗子的两侧,像是错落不齐的牙齿一样,排列着它的种子,唯一和现在的玉米有些接近的大概就是它的长杆儿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古代的人类种植这东西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吃它的秸秆,就好像是甘蔗一样,包括现在玉米的秸秆儿如果咀嚼的话也是有一定的甜味儿的。
后来因为发现了少量果实也是可以顺便吃的,所以才一直栽培,花了数千年时间,才让古代完全和现在玉米沾不上边儿这玩意儿,变成了一个比鸡蛋稍微长一点儿的棒子,到了这种程度,除了节子比现在的少之外,其他方面看起来已经差不太多了。
后续种植这玩意儿的人一代又一代的改良,这才终于让玉米的果实变成了现在又大又饱满的样子,也成为了当今产量最高的作物之一,这几乎可以算是人类改良的最为彻底的植物之一,而这某种层面上也意味着这种植物拥有着极高的潜力。
蓝诺的改良思路,听起来并没有那么激进,这让弗兰克李有些失望,但很快他就听到了一个让自己十分感兴趣的思路。
“这次的项目的时间有限。我没时间让玉米和小麦的杂交品种完成一次完整的生长周期,因此我们的目标并不是研制出一种杂交后的植物种子,而是一种可以通过像喷洒农药一样喷洒,直接让小麦变异的药剂。”
弗兰克李眼前一亮,这才算是比较有挑战性的任务,他对这个很感兴趣。不过,突然发现如果任务变成这种制造药剂,他的天赋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生物学家可以从一种生物的基因之中提取出一部分来加入到另外一种生物的基因之中,弗兰克李轻易就制造出来了各种各样的变异生物,正是因为这种极其方便的能力。
只是在此之前他看不到基因,所以只能靠着瞎蒙,碰运气,看自己能不能搞出来合适的植物,但现在就不同了。
“首先我们要确定我们所需的基因在哪里,这需要通过简单的基因测序完成,我教你如何用电泳法进行测序,正常情况下,就算是我们掌握了正确方法,想要完成一种植物的测序也需要近乎一年的时间,但你现在是生物学家,可以将一段段基因截取出来,并且通过杂交短时间内就判断出他们的作用,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基因测序,只需要找到我们所需要的那一段,并且测出他前后一小段区域的基因就可以了。
想要制作我说的那种药剂,我们除了找到相应的基因测序之外,还需要一种对植物伤害不大的病毒或者细菌,并且需要一些病毒的逆转录能力。
简而言之就是将基因插入到宿主的遗传物质中的能力。不要以为这是生物学家的专属能力,自然界之中进化出来的许多细菌,病毒都有类似的能力。这也是最关键的。对植物整体进行基因改造的步骤。
以往我们对植物进行改造的时候,都只能改造他的种子,如此让新一代生长出来的植物获得我们想要的性状,而对已经长成的植物基本是无可奈何,只能够依靠嫁接或者杂交之类的手法进行对植物本身或者是子代的影响。
但如果可以依靠病毒的逆转录,直接对植物体内绝大部分的细胞进行基因改造的话,我们就可以达成对植物整体的改造。
而这一步是对人体或者其他动物进行基因改造的基础,人的细胞的分裂能力比起植物还要更差,如果一个人已经成年,即便是将他的干细胞全部转化,等待他的新陈代谢,将他体内的体细胞全部改造完毕也时几乎不可能的,我们是必须要借助病毒之类的力量,才有可能让他们感染每一个体细胞,然后将我们所需的基因植入进去。
而动物植入的难度显然要比植物更大的多,所以我才要你先用植物来进行实验。”
不得不说弗兰克李虽然思路多少有点变态,但天赋的确是没的说,属于想法超越时代的生物学家,蓝诺所说的原理,换做这个时代的其他人听,恐怕已经一头雾水了,但这货却跟上了思路,连连点头,并且表示:“我之前好像发现过,你说那种病毒,之前我还疑惑我的能力怎么被病毒继承了,原来这种能力叫做逆转录,我身上的蘑孤里面有寄生着这种病毒的类型。我们这就对它进行基因测序和改造吧。”
蓝诺点点头,仔细的讲解了一下基因测序的方法,它使用的是二十一世纪相对比较成熟的技术,也就是将基因先打成碎片,然后对这些碎片进行测序,完成之后再拼接在一起,这看似是一种极其无厘头的测序方式,但基因内部的排序其实是很有规律的,就像是一门语言,掌握了简单的语法之后,把零碎的片段拼图一样拼接在一起,其实并没有想象中困难。
这也是人类基因组计划能够初步完成的重要原因,在没有利用这种看似偷懒的方法之前,测序的难度太大,效率太低,以至于整个人类基因组计划几乎是看不到获得成功的希望。
蓝诺的工作量虽然比测序人类基因小的多,但时间紧迫,他们最好在两星期内就搞出初步成果,如果不是有一位生物学家配合,蓝诺自己也没信心能搞定这事儿。
而等到身边多了一位生物学家之后,他才发现生物学家的能力有多方便,简直可以像搭积木一样操控基因,而许多基因组合的效果蓝诺们其实是完全背下来了的,病毒的基因本身就相对较短,蓝诺教会了自家队友如何分辨碱基之后,就让他手工拼出来一段基因,然后塞到病毒的遗传物质里面。
“你刚刚给我的那段碱基序列到底是什么?感觉你像是瞎编的一样,可是好像能够正常运转啊,你难道其实已经掌握了基因的规律?不再需要像我一样,借用自然物种的基因!”弗兰克李表现的敏锐超乎了蓝诺的预料,不过对此他也已经想好了解释。
“我之前遇到过一种病毒,并且独立完成了对他的测序,但那时候我还没有办法精确的提取遗传物质,于是就把那些对我有用的片段记了下来,虽然很长,但单纯写在纸上的话,一本书已经绰绰有余了。”
弗兰克李点了点头,如果换做他来,恐怕也会把基因记下来,毕竟不是所有的生物样本都是那么好保存的,也不是所有生物样本都能随身带着的,不过这家伙脑子转动飞快,很快就想到了一个问题。
“啊咧咧?我突然想到,一个病毒那么大的东西,里面记录的信息就能够塞满一整本书,那你说我们要是把书上的内容装在病毒里,是不是只要一个指甲盖大小的胶囊,就能把一整个图书馆装下。”
蓝诺:“!”
我嘞个大槽!
该说不愧是诡秘之主中,最逆天的天才科学家之一吗?要说这个思路,其实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于相关思路在21世纪的科研界,也是有部分人投入精力进行研究的,也就是所谓的dna储存技术。
不过别说是现实世界,21世纪的科学家了,就算是某名为《驴与斧头》的平行世界中,拿到了相关技术的主角也是快三百万字也没实现出来。
蓝诺刚想要表示这项技术难度太高,当今世界连正常的信息储存技术,也就是磁带,光盘之类的东西都搞不定,就不要说dna储存了,如何存储,如何读取都是大问题,倒是dna本身在人体环境内相对稳定,不怎么需要担心储存的问题。
但刚想到这儿他就停住,紧接着童孔地震,一震再震,勐然间,他意识到,生物学家是和其他人不同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技术发展顺序,和正常的地球发展顺序是有区别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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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名孟德尔的蓝诺,在实验室之中开始给弗兰克李解释自己的理论。
弗兰克李也听的津津有味,这个世界已经发现了细胞,但细胞核中的遗传物质还并没有被验证出来,不过如果有人能够找到罗塞尔大帝的手稿的话,是可以发现它记载了细胞核之中拥有dna的,不过大帝对此其实也是一知半解,具体遗传物质存在于细胞核之中是一种怎样的形态,在什么情况下会形成染色体,大帝其实并没有特别清楚。
蓝诺则是相对详细的给弗兰克李讲解:“所以说本质上动物和植物的遗传物质是相同的,只不过排列顺序的不同,导致他们在转录的过程中有不同的表达,从而合成了不同的蛋白质,乃至是其他物质,导致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各种生物的不同。
这一点我们虽然无法借用显微镜看到,但可以用一些化学物质作为参照物,对我们需要监控的那部分基因进行标记,从而进行观察。是可以通过实验验证的,我们一般称其为同位素标记法,至于具体原理,还涉及到生物之外的一些知识,如果你好奇的话,我一会儿可以告诉你。”
弗兰克李虽然看起来像个精神病,但刚刚所有讲解的内容他都听进去了,随后认真的点点头:“所以说,动物和植物没有本质的区别,丰收教堂反对我把小麦和肉牛杂交在一起完全是因为他们的短视。”
蓝诺:“……”
“即便是现在,我也并不建议你直接进行这种程度的杂交,在此之前你的杂交实验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果,大部分都是依赖你的天赋,或者说是非凡力量的辅助。
这样的研发更类似于抽奖,你可以给植物或者动物赋予各种各样的奇怪的性状,其中有好有坏。你将好的筛选出来就可以了,可整个过程却是极度不可控的,你最终也没有得出其中的原理。
而倘若你想要直接获得一个性状,或者消除一个性状,在不想如此碰运气的情况下,你又该怎么做呢?
在这种完全碰运气的状态下,你又怎么确定自己的植物是否存在一些隐性基因,隐藏着危险的性状呢。”
弗兰克李思考之后发现蓝诺说的的确有点道理,点点头道:“所以我们怎样才能把椰子和奶牛杂交在一起?”
蓝诺:“……”
这孩子怎么死心眼儿呢?
“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们其实可以从稍微简单的地方开始尝试,从不同植物之间的杂交开始,等你熟悉了不同的基因所掌控的性状,完成了一些基因相对较为简单的植物的测序之后,再考虑更加复杂的动物也不迟。”
弗兰克李这次终于点了点头:“好吧,那我们要杂交哪两种植物?我想要试试把苹果树和小麦杂交,然后让苹果树上面长出面包来。”
蓝诺:“……”
他现在稍微有点理解丰收教堂为什么想要烧死这货了,且不说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之间的巨大差别,这特么长面包就离谱,面包这种人工加工过的东西,想要直接生长出来简直就跟开玩笑一样。
最多是生长成疏松多孔的结构,并且蕴含大量淀粉,但这东西最多口感像面包,真的长成面包几乎不可能,就算做到了也是得不偿失。
“咳咳,这两种植物差的有点太多了,我本来以为我想把小麦和玉米进行一定程度的杂交,就已经够离谱的了,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啊!”
如果说在人类对植物的驯化历史上,有哪种植物?变化的最为离谱的话,那就非玉米可数了。
最早的玉米别说是一株之上结出多个玉米棒子了。你甚至在它上面找不出来任何和玉米棒子相似的东西。
对标玉米棒子的,是只有一排坚硬果实的东西,看起来也就人的手指大小,在这个穗子的两侧,像是错落不齐的牙齿一样,排列着它的种子,唯一和现在的玉米有些接近的大概就是它的长杆儿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古代的人类种植这东西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吃它的秸秆,就好像是甘蔗一样,包括现在玉米的秸秆儿如果咀嚼的话也是有一定的甜味儿的。
后来因为发现了少量果实也是可以顺便吃的,所以才一直栽培,花了数千年时间,才让古代完全和现在玉米沾不上边儿这玩意儿,变成了一个比鸡蛋稍微长一点儿的棒子,到了这种程度,除了节子比现在的少之外,其他方面看起来已经差不太多了。
后续种植这玩意儿的人一代又一代的改良,这才终于让玉米的果实变成了现在又大又饱满的样子,也成为了当今产量最高的作物之一,这几乎可以算是人类改良的最为彻底的植物之一,而这某种层面上也意味着这种植物拥有着极高的潜力。
蓝诺的改良思路,听起来并没有那么激进,这让弗兰克李有些失望,但很快他就听到了一个让自己十分感兴趣的思路。
“这次的项目的时间有限。我没时间让玉米和小麦的杂交品种完成一次完整的生长周期,因此我们的目标并不是研制出一种杂交后的植物种子,而是一种可以通过像喷洒农药一样喷洒,直接让小麦变异的药剂。”
弗兰克李眼前一亮,这才算是比较有挑战性的任务,他对这个很感兴趣。不过,突然发现如果任务变成这种制造药剂,他的天赋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生物学家可以从一种生物的基因之中提取出一部分来加入到另外一种生物的基因之中,弗兰克李轻易就制造出来了各种各样的变异生物,正是因为这种极其方便的能力。
只是在此之前他看不到基因,所以只能靠着瞎蒙,碰运气,看自己能不能搞出来合适的植物,但现在就不同了。
“首先我们要确定我们所需的基因在哪里,这需要通过简单的基因测序完成,我教你如何用电泳法进行测序,正常情况下,就算是我们掌握了正确方法,想要完成一种植物的测序也需要近乎一年的时间,但你现在是生物学家,可以将一段段基因截取出来,并且通过杂交短时间内就判断出他们的作用,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基因测序,只需要找到我们所需要的那一段,并且测出他前后一小段区域的基因就可以了。
想要制作我说的那种药剂,我们除了找到相应的基因测序之外,还需要一种对植物伤害不大的病毒或者细菌,并且需要一些病毒的逆转录能力。
简而言之就是将基因插入到宿主的遗传物质中的能力。不要以为这是生物学家的专属能力,自然界之中进化出来的许多细菌,病毒都有类似的能力。这也是最关键的。对植物整体进行基因改造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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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可以依靠病毒的逆转录,直接对植物体内绝大部分的细胞进行基因改造的话,我们就可以达成对植物整体的改造。
而这一步是对人体或者其他动物进行基因改造的基础,人的细胞的分裂能力比起植物还要更差,如果一个人已经成年,即便是将他的干细胞全部转化,等待他的新陈代谢,将他体内的体细胞全部改造完毕也时几乎不可能的,我们是必须要借助病毒之类的力量,才有可能让他们感染每一个体细胞,然后将我们所需的基因植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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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弗兰克李虽然思路多少有点变态,但天赋的确是没的说,属于想法超越时代的生物学家,蓝诺所说的原理,换做这个时代的其他人听,恐怕已经一头雾水了,但这货却跟上了思路,连连点头,并且表示:“我之前好像发现过,你说那种病毒,之前我还疑惑我的能力怎么被病毒继承了,原来这种能力叫做逆转录,我身上的蘑孤里面有寄生着这种病毒的类型。我们这就对它进行基因测序和改造吧。”
蓝诺点点头,仔细的讲解了一下基因测序的方法,它使用的是二十一世纪相对比较成熟的技术,也就是将基因先打成碎片,然后对这些碎片进行测序,完成之后再拼接在一起,这看似是一种极其无厘头的测序方式,但基因内部的排序其实是很有规律的,就像是一门语言,掌握了简单的语法之后,把零碎的片段拼图一样拼接在一起,其实并没有想象中困难。
这也是人类基因组计划能够初步完成的重要原因,在没有利用这种看似偷懒的方法之前,测序的难度太大,效率太低,以至于整个人类基因组计划几乎是看不到获得成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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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刚给我的那段碱基序列到底是什么?感觉你像是瞎编的一样,可是好像能够正常运转啊,你难道其实已经掌握了基因的规律?不再需要像我一样,借用自然物种的基因!”弗兰克李表现的敏锐超乎了蓝诺的预料,不过对此他也已经想好了解释。
“我之前遇到过一种病毒,并且独立完成了对他的测序,但那时候我还没有办法精确的提取遗传物质,于是就把那些对我有用的片段记了下来,虽然很长,但单纯写在纸上的话,一本书已经绰绰有余了。”
弗兰克李点了点头,如果换做他来,恐怕也会把基因记下来,毕竟不是所有的生物样本都是那么好保存的,也不是所有生物样本都能随身带着的,不过这家伙脑子转动飞快,很快就想到了一个问题。
“啊咧咧?我突然想到,一个病毒那么大的东西,里面记录的信息就能够塞满一整本书,那你说我们要是把书上的内容装在病毒里,是不是只要一个指甲盖大小的胶囊,就能把一整个图书馆装下。”
蓝诺:“!”
我嘞个大槽!
该说不愧是诡秘之主中,最逆天的天才科学家之一吗?要说这个思路,其实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于相关思路在21世纪的科研界,也是有部分人投入精力进行研究的,也就是所谓的dna储存技术。
不过别说是现实世界,21世纪的科学家了,就算是某名为《驴与斧头》的平行世界中,拿到了相关技术的主角也是快三百万字也没实现出来。
蓝诺刚想要表示这项技术难度太高,当今世界连正常的信息储存技术,也就是磁带,光盘之类的东西都搞不定,就不要说dna储存了,如何存储,如何读取都是大问题,倒是dna本身在人体环境内相对稳定,不怎么需要担心储存的问题。
但刚想到这儿他就停住,紧接着童孔地震,一震再震,勐然间,他意识到,生物学家是和其他人不同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技术发展顺序,和正常的地球发展顺序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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