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别跑! 作者:沧海惊鸿
分卷阅读22
漂浮着切得细致的黄瓜片和西红柿块儿,煞是好看。
“这叫红灯绿灯小黄灯。”文晴笑嘻嘻地指着大碗里交相辉映的三种颜色。
上官橙虽然不知道她说的是何意,不过看着那热气腾腾的汤羹,蔬菜和鸡蛋的香气混合着蹿入鼻端,也觉很是温暖。
“还有糖醋小排骨,这叫‘小提琴’。”
上官橙自然不懂她指的是小排类似小提琴的形状。
排骨泛着诱|人的色泽,汤汁收得恰到好处,上面还沾着炒得焦黄的糖色的晶亮,只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尝尝。”文晴夹起一块最多肉的小排骨,放在上官橙面前的米饭上。
“还是那个味儿吗?”她歪着头,期待上官橙的回答。
上官橙手中捏着筷子,轻开檀口,斯斯文文地咬了一小口。
很入味,只是……
上官橙默默忍下,只眉头微不可见地蹙了蹙。
文晴盯得专注,怎会注意不到她的细微变化?
“不好吃?”
不会吧?这可全然按照上官的口味来的啊。
两个人在一起那么多年,文晴早把上官橙的口味摸得门清儿。
“还不错,”上官橙顿了顿,打算如实相告,“只是,略咸些。”
“咸?”
文晴难以置信地夹了一块,咬一口嚼了嚼,还成啊。
随即她想明白了,上官橙受伤失忆之后,肯定对神经系统有所影响,对气味的感觉会更加敏锐。难怪……
“我去回回锅!”文晴端起盘子就要走。
上官橙按住她的手背。
她口味一向清淡,方才如实相告也只是为了自己以后不必吃到口味过重的食物,竟想不到文晴连这顿都要从头来过。
这人,在乎上官橙,究竟到了何种程度?
上官橙压下心中的涩然,微微一笑:“不妨事的,就这般吃吧,不然可惜了这色|香味了。”
文晴一想也是,回锅的终究是不如新鲜出锅的。
她重又放下盘子,认真地说:“以后我会注意的,不会做咸的。”
“还有就是,”她想了想,“无论衣食住行,你要是哪里觉得不习惯或者不舒服,都要及时告诉我,不要勉强自己。”
她唯恐自己的一时疏忽会影响上官橙的康复,想来现在的上官橙神经要敏感得多,所以一切都要尽可能地可着她的心思来。
上官橙执着筷子的手不由自主地一颤。
有生以来,除了和母亲生活在掖庭的日子,母亲一心一意地照顾她,还从没有一个人这般体贴、呵护过她。
离开掖庭,尤其是出入宫廷之后,对她好的人不是没有,或者是权贵的垂赏,或者是下人的敬畏,或者是朝中文武的攀附,甚至其中不乏心存狎|亵意欲藏娇的。
即使是她那个深爱的人,对她的爱也是狂烈多过体贴。风云诡谲的朝堂,奢靡华丽的宫廷,庄重严正的府邸……两个人几乎每次私密的见面,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地撕扯掉彼此身上所有的累赘之物,像两只纯然的兽,只做这世间男男女女最最本|能的事。
面颊上温暖得很。
上官橙回过神来,才发现文晴的手掌已经覆在了她的脸颊上,拇指正拂过她的眼际。
“你别难过啊,我就随便说说,别往心里去。”
文晴心疼她通红的双眼,上官失忆之后变得多愁伤感了。
她发誓她真的只是说说而已,真的只是怕她受委屈,可不是让她伤心难过的。
说着,文晴盛好一碗汤放在上官橙面前,又把最好看最多肉的排骨夹到她碗里。
“你多吃点儿肉,这么瘦,怎么好的快啊!”
上官橙默默地看着她,心中却是波澜起伏——
你对我这般好,让我于心何忍?
作者有话要说:
☆、四目相对
上官橙吃东西很安静。
文晴这段日子也是慢慢习惯了。
看美人儿安静斯文地吃东西,着实是一种享受。
文晴有时会想,是不是这就是所谓的“食不言,寝不语”,所谓“大家闺秀”便是如此吧?
只不过,以前的上官橙吃东西可不是这副样子。
当真是失忆之后,人的性格就会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吗?
也许吧?变得好,总比变得坏要强得多。
文晴总是这样自我安慰,她从不去细想这是不是自己潜意识中在替上官橙找借口。
上官橙优雅地啃完最后一块小排骨,咽下最后一颗米粒,端然而坐,一双妙目缓缓地投向文晴。
文晴被她盯得汗毛立起,迎风飘舞,来不及咽下嘴里的肉,也把目光投向她。
“咋?有事儿?”
上官橙见她拧过脸来面向自己,一侧腮帮鼓鼓的,显然是嘴里的食物来不及咽下,以至于说话声音都含含糊糊的。
这样的文晴,竟让上官橙觉得有几分可爱。
那双瞪大的无辜眼睛,红润的沾着油星的嘴唇,像个小山包一样的腮帮……
上官橙险些失笑。
如果不是怕引起对方的误解,她真的很想摸摸那一团孩气的脸。
轻撇过脸,再次转回的时候,上官橙已经恢复了平静。
“方才经过的时候,我看到那房间里有很多书,可否允我读一读?”
上官橙说着,莞尔一笑。
她指的是文晴的书房。
文晴家是三室一厅的房子,一间被她用作卧室,一间作为书房,一间是客房。
没办法,怪只怪文晴人缘太好了,朋友一多,就难免有个借宿的,或是聚会喝大了回不去家的。文晴又热心,时间久了,朋友们也就理所当然地寄宿她家。
为了这个,过去上官橙没少和她拌嘴。不过,拌嘴归拌嘴,该收留的时候文晴依旧是抹不开面。要说书房,文晴也算是娱乐圈里的奇葩了。她从小喜欢读书,尤其是文学、历史、心理类的。虽然读书读的不算少,她仍旧是动不动飙粗口,也没因为看了心理学经典什么的就对人性有了何等深刻的认识,该犯二的时候她照样犯。
不过用她妈的话说,多读书总没有坏处的,至少不会让人家笑话你是花瓶儿。
文晴深知她妈因为从小没读过几天书,自然有这个心结,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摆脱自己的命运,就像她妈希望她做一名律师,或者老师,总之是靠头脑吃饭的那种,最好是不论大学学什么专业,以后考研、读博、留洋,能成教授什么的是再好不过的了。
这就叫“望女成凤”。
文晴表示理解。但是她恐怕这辈子都没法让她妈如愿,因为她是她妈亲生的,她爱表演。
文晴的藏书颇多,光摆在外面的书架子就有三个,这还不算老宅子那边的。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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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着切得细致的黄瓜片和西红柿块儿,煞是好看。
“这叫红灯绿灯小黄灯。”文晴笑嘻嘻地指着大碗里交相辉映的三种颜色。
上官橙虽然不知道她说的是何意,不过看着那热气腾腾的汤羹,蔬菜和鸡蛋的香气混合着蹿入鼻端,也觉很是温暖。
“还有糖醋小排骨,这叫‘小提琴’。”
上官橙自然不懂她指的是小排类似小提琴的形状。
排骨泛着诱|人的色泽,汤汁收得恰到好处,上面还沾着炒得焦黄的糖色的晶亮,只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尝尝。”文晴夹起一块最多肉的小排骨,放在上官橙面前的米饭上。
“还是那个味儿吗?”她歪着头,期待上官橙的回答。
上官橙手中捏着筷子,轻开檀口,斯斯文文地咬了一小口。
很入味,只是……
上官橙默默忍下,只眉头微不可见地蹙了蹙。
文晴盯得专注,怎会注意不到她的细微变化?
“不好吃?”
不会吧?这可全然按照上官的口味来的啊。
两个人在一起那么多年,文晴早把上官橙的口味摸得门清儿。
“还不错,”上官橙顿了顿,打算如实相告,“只是,略咸些。”
“咸?”
文晴难以置信地夹了一块,咬一口嚼了嚼,还成啊。
随即她想明白了,上官橙受伤失忆之后,肯定对神经系统有所影响,对气味的感觉会更加敏锐。难怪……
“我去回回锅!”文晴端起盘子就要走。
上官橙按住她的手背。
她口味一向清淡,方才如实相告也只是为了自己以后不必吃到口味过重的食物,竟想不到文晴连这顿都要从头来过。
这人,在乎上官橙,究竟到了何种程度?
上官橙压下心中的涩然,微微一笑:“不妨事的,就这般吃吧,不然可惜了这色|香味了。”
文晴一想也是,回锅的终究是不如新鲜出锅的。
她重又放下盘子,认真地说:“以后我会注意的,不会做咸的。”
“还有就是,”她想了想,“无论衣食住行,你要是哪里觉得不习惯或者不舒服,都要及时告诉我,不要勉强自己。”
她唯恐自己的一时疏忽会影响上官橙的康复,想来现在的上官橙神经要敏感得多,所以一切都要尽可能地可着她的心思来。
上官橙执着筷子的手不由自主地一颤。
有生以来,除了和母亲生活在掖庭的日子,母亲一心一意地照顾她,还从没有一个人这般体贴、呵护过她。
离开掖庭,尤其是出入宫廷之后,对她好的人不是没有,或者是权贵的垂赏,或者是下人的敬畏,或者是朝中文武的攀附,甚至其中不乏心存狎|亵意欲藏娇的。
即使是她那个深爱的人,对她的爱也是狂烈多过体贴。风云诡谲的朝堂,奢靡华丽的宫廷,庄重严正的府邸……两个人几乎每次私密的见面,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地撕扯掉彼此身上所有的累赘之物,像两只纯然的兽,只做这世间男男女女最最本|能的事。
面颊上温暖得很。
上官橙回过神来,才发现文晴的手掌已经覆在了她的脸颊上,拇指正拂过她的眼际。
“你别难过啊,我就随便说说,别往心里去。”
文晴心疼她通红的双眼,上官失忆之后变得多愁伤感了。
她发誓她真的只是说说而已,真的只是怕她受委屈,可不是让她伤心难过的。
说着,文晴盛好一碗汤放在上官橙面前,又把最好看最多肉的排骨夹到她碗里。
“你多吃点儿肉,这么瘦,怎么好的快啊!”
上官橙默默地看着她,心中却是波澜起伏——
你对我这般好,让我于心何忍?
作者有话要说:
☆、四目相对
上官橙吃东西很安静。
文晴这段日子也是慢慢习惯了。
看美人儿安静斯文地吃东西,着实是一种享受。
文晴有时会想,是不是这就是所谓的“食不言,寝不语”,所谓“大家闺秀”便是如此吧?
只不过,以前的上官橙吃东西可不是这副样子。
当真是失忆之后,人的性格就会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吗?
也许吧?变得好,总比变得坏要强得多。
文晴总是这样自我安慰,她从不去细想这是不是自己潜意识中在替上官橙找借口。
上官橙优雅地啃完最后一块小排骨,咽下最后一颗米粒,端然而坐,一双妙目缓缓地投向文晴。
文晴被她盯得汗毛立起,迎风飘舞,来不及咽下嘴里的肉,也把目光投向她。
“咋?有事儿?”
上官橙见她拧过脸来面向自己,一侧腮帮鼓鼓的,显然是嘴里的食物来不及咽下,以至于说话声音都含含糊糊的。
这样的文晴,竟让上官橙觉得有几分可爱。
那双瞪大的无辜眼睛,红润的沾着油星的嘴唇,像个小山包一样的腮帮……
上官橙险些失笑。
如果不是怕引起对方的误解,她真的很想摸摸那一团孩气的脸。
轻撇过脸,再次转回的时候,上官橙已经恢复了平静。
“方才经过的时候,我看到那房间里有很多书,可否允我读一读?”
上官橙说着,莞尔一笑。
她指的是文晴的书房。
文晴家是三室一厅的房子,一间被她用作卧室,一间作为书房,一间是客房。
没办法,怪只怪文晴人缘太好了,朋友一多,就难免有个借宿的,或是聚会喝大了回不去家的。文晴又热心,时间久了,朋友们也就理所当然地寄宿她家。
为了这个,过去上官橙没少和她拌嘴。不过,拌嘴归拌嘴,该收留的时候文晴依旧是抹不开面。要说书房,文晴也算是娱乐圈里的奇葩了。她从小喜欢读书,尤其是文学、历史、心理类的。虽然读书读的不算少,她仍旧是动不动飙粗口,也没因为看了心理学经典什么的就对人性有了何等深刻的认识,该犯二的时候她照样犯。
不过用她妈的话说,多读书总没有坏处的,至少不会让人家笑话你是花瓶儿。
文晴深知她妈因为从小没读过几天书,自然有这个心结,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摆脱自己的命运,就像她妈希望她做一名律师,或者老师,总之是靠头脑吃饭的那种,最好是不论大学学什么专业,以后考研、读博、留洋,能成教授什么的是再好不过的了。
这就叫“望女成凤”。
文晴表示理解。但是她恐怕这辈子都没法让她妈如愿,因为她是她妈亲生的,她爱表演。
文晴的藏书颇多,光摆在外面的书架子就有三个,这还不算老宅子那边的。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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