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五
又到星期四了,爱玛从床上爬起来,悄没声儿地穿衣服,生怕惊醒夏尔,又来嘀嘀咕咕,说她没有必要赶这么早出门。
挂钟走到了七点一刻,爱玛来到金狮客店。伊韦尔慢条斯理地套着车,一边听勒佛朗索瓦太太交代事情。
伊韦尔吃完早饭,披上粗毛料斗篷,点上烟斗,抓起鞭子,这才终于不慌不忙地在座位上坐下。
“燕子”小跑着上路了,开头四分之三法里,不时停下来,搭载站在路旁院落栅栏门前等候的乘客。
渐渐地,四条长凳都坐满了。车子加快了速度,两旁的苹果树一闪而过。
这条路从头至尾爱玛非常熟悉。她知道,过了一片牧场,就有一根木桩,然后有一棵榆树,再往前走是一座谷仓,或一间养路工的窝棚。
最后,眼前出现了砖房,车轮辗过路面,响声更清脆了。“燕子”轻捷地行驶。而后眨眼间,城市便展现在面前了。
这座人口密集的城市,仿佛释放出某种物质,令爱玛头晕目眩。她的心也因此大为膨胀,想象着那里的十二万颗心灵,都在激情地跳动。她甚至感到了它们热烈的气息哩!她的爱情随着空间不断扩大,充满喧嚣,汹涌澎湃。她让爱情倾泻出来,倾泻在广场上,倾泻在散步的场地,倾泻在街道上。在她眼里,这座诺曼底古城,不啻是一座巨大无比的京城,一座她正要进入的巴比伦。
车子在城门前停了停。爱玛脱掉木头套鞋,换一双手套,整理一下披肩,等“燕子”再往前走二十来步远,才从里头下来。
她害怕被别人看见,一般不走最近的路,而是钻进阴暗的小巷子。她转过一条街,远远看见一个男人,帽子底下露出鬈发。她认出那就是莱昂。
莱昂在便道上继续朝前走。她跟在他后面,一直走进旅馆,随他上楼,开门,进到房里……多么热烈的拥抱!
拥抱过后,是滔滔不绝的话语。两个人相互倾诉一周来的愁烦、预感和盼信的焦急心情。不过,现在一切都抛到了脑后,他们面对面,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开心地笑着,甜蜜蜜地相互呼唤着。
床是张桃花心木大床,形状像条船。红色利凡丁绸帐幔,从天花板垂下来,在敞开的床头,低低地拖到地面。爱玛羞答答的,两条赤裸的胳膊缩拢在胸前,脸藏在手心里,棕色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经红帐幔一衬映,那妩媚之态,无与伦比。
暖融融的房间,柔软无声的地毯,清雅浪漫的陈设,柔和恬适的光线,一切都仿佛专为如胶似漆的春情而设。
这个房间,虽然装饰略旧而不再那么光彩夺目,但充满了欢乐,令他们多么眷恋!他们就着火炉,在一张镂花的红木小几上用餐。爱玛切着肉,放进莱昂的盘子里,一面故作多情,撒娇邀宠;当香槟酒沫子溢出玲珑的玻璃杯,溅到她的戒指上时,她就发出朗朗放荡的笑声。他们灵肉相与,如痴如醉,以为这里就是他们自己的家,他们要在这里一直生活到老死,就像一对年轻的终身伴侣。
莱昂有生以来头一回品味女性难以形容的千娇百媚。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么优雅的语言,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考究的服饰和睡鸽般的姿态。他崇慕她心灵的热烈,也欣赏她裙子的花边。再说,爱玛不正是一位“交际花”,一位有夫之妇,总之一位名副其实的情妇吗?
他在她面前席地而坐,胳膊肘支在膝盖,仰起脸,笑眯眯地端详她。
她呢,俯身向着他,如痴如醉,呼吸急促,喃喃地说道:
“啊,别动!别说话!就这样看着我吧。你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放射出来,暖洋洋的,让我浑身舒服极啦!”
她叫他“宝贝”。
“宝贝,你爱我吗?”
她简直来不及听到他的回答,因为他的嘴唇很快凑上来,紧贴在她嘴上。
可是,临到分别之时,一切在他们就变得严肃起来了。两个人面对面,一动不动地站着,一次又一次说:
“下星期四见!下星期四见……”
突然,爱玛双手捧住莱昂的头,在前额上匆匆印一个吻,喊道:“再见!”就奔下楼梯去了。
她去戏园子街,进一家发廊吹理头发。这时已是薄暮时分,发廊里点亮了煤气灯。
她终于出了发廊,穿过一条条街道,来到红十字架,上车之后,把上午藏在凳子底下的木头套鞋拖出来穿上,在急于赶回家的乘客之间坐下。有些乘客过了岭就下车了,车上只剩下她一个人。
山坡上常常有一个可怜的叫花子,拄着一根棍子,在驿车之间乱窜,肩上披着破衣烂衫,一顶旧狸皮帽,穿了顶,脸盆似的扣在头上,把脸都遮住了。要说话时,他先把头往后一仰,露出一脸傻笑,于是淡蓝色的眼珠子不停地滚动,向两边太阳穴翻,撞击着流血的伤口内沿。
他跟在驿车后面,一边跑一边唱小调:
朗朗晴天哟暖洋洋,
小妞儿相思心痒痒。
有时,他光着头,冷不防出现在爱玛背后,吓得她惊叫一声,慌忙躲闪。
最后,“燕子”的乘客都睡着了。爱玛沉浸在忧郁之中,浑身上下直打寒战,感到脚越来越冷,而心像死了一般。
夏尔在家里等她。星期四“燕子”总是迟迟不归。太太终于回来!但她只是勉强亲女儿一下。晚饭还没做好,有什么关系!她原谅厨娘。那丫头现在似乎自由自在得很了。
丈夫常常发现爱玛脸色苍白,问她是不是病了。
“没病。”她答道。
“可是,”夏尔又说,“你今晚显得很不正常。”
“哎!哪里!没什么!”
有几天,她甚至一进屋就到楼上卧室去了。
第二天是可怕的一天,随后几天更加难熬,因为爱玛急于重温她的幸福,简直按捺不住——本来就炽烈的欲火,加上经历过的情形时时浮现在眼前,更加火上加油,到第七天在莱昂的爱抚下,就毫无节制地爆发了。莱昂的热情,则是以对她的赞赏和感激的形式表现出来。爱玛默默地、忘情地品味着这爱情,使出种种招数,尽量表现得温柔,同时担心以后会失去它。
她常常用忧郁而甜甜的声音对他说:
“哼!你呀,肯定会抛弃我!你会结婚,就像其他人一样。”
莱昂问道:
“其他什么人?”
“男人呗。”爱玛回答。
随即,她故作心灰意懒地推他一把,补上一句:
“你们全是没心没肺的家伙!”
有一天,他们平静地闲谈人世间的种种失意,爱玛不知是想试探一下莱昂是否嫉妒,还是因为禁不住想倾吐内心的强烈感情,说她在爱莱昂之前,曾经爱过一个男人。“一个与你不一样的人!”她连忙补充一句,并且以她女儿的性命发誓,他们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小伙子相信她,但又问那男人是“干什么的”。
“他是一位船长,亲爱的。”
这回答不是可以打消对方试图查问的任何念头,同时又提高她自己的身价吗?因为照她所说,那男人多半勇武好斗,向来受人敬重,却经不住她的魅力的诱惑,拜倒在她的脚下。
爱玛在丈夫面前,比任何时候都更可爱。她为丈夫做阿月浑子仁奶酪,晚餐后常常弹奏华尔兹舞曲给他听。夏尔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爱玛也生活得无忧无虑。可是一天晚上,夏尔突然问道:
“给你上课的是不是朗卜乐小姐?”
“是她。”
“可是,今天下午我在列嘉尔太太家见到她,”夏尔又说,“我对她谈起你,她却说不认识你。”
这不啻是一个晴天霹雳,但爱玛装得泰然自若地答道:
“噢!莫不是她忘了我的名字吧?”
“不过,”医生说,“也可能卢昂有好几位教钢琴的朗卜乐小姐吧?”
“有可能。”
爱玛说罢又连忙补充道:
“可是,我有她的收据,你来看。”
她走到书桌跟前,翻遍所有抽屉,把里面的纸弄得乱七八糟,最后把自己也搞糊涂了。夏尔劝她不要费这么大劲,去找几张无关紧要的收据。
“嗯!我会找到的。”爱玛说。
果不其然,第二个星期五,夏尔在存放他的衣服的小黑屋子里穿皮鞋,突然感到一只靴子的皮和袜子之间有一张纸,取出来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兹收到三个月教琴费及杂费共六十五法郎整。
音乐教师费莉西·朗卜乐
“真见鬼,怎么跑到我靴子里来了?”
“可能是板子边上那个放账单的旧纸盒里掉下来的。”爱玛说道。
从此以后,爱玛的生活就充满了谎言。这些谎言像面纱一样,包藏住她的爱情。
说谎在她已成为一种需要,一种癖好,一种乐趣,以至于如果她说昨天她从某条街的右边经过,那么你必须理解成她是从左边经过的。
有一天,爱玛挽着莱昂的胳膊,从布洛涅旅店出来,正好碰到勒乐先生。爱玛吓坏了,以为勒乐会到处去乱说。其实,勒乐才没有那样蠢。
三天之后,他进到爱玛的卧室,将房门一关,说:
“我等钱用。”
爱玛说她无钱可付。勒乐唉声叹气,提起他给过她的种种好处。
的确,夏尔签字的两张借据,到目前为止,爱玛只付过一张。至于第二张,商人答应她的请求,换成了两张,甚至这两张也已谈妥续借,付款期限定得很长。勒乐说到这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未付款的购货单,其中包括窗帘、地毯、沙发套布、好几件袍子以及各种化妆品,价值达二千法郎左右。
爱玛低下头。勒乐接着说:
“你没有现钱,可是有产业呀。”
他指的是位于巴纳维尔离奥马尔不远的一所破房子。
“我要是你,”他说,“就把它卖掉,除了还债,还落点余钱用用哩!”
爱玛说很难找到买主,勒乐表示买主倒不难找到。爱玛又问,她怎样才能做主出卖。
“你不是有代理权吗?”勒乐答道。
这句话有如吹来一阵清风,爱玛说道:
“把账单给我留下。”
“啊!这倒没有必要。”勒乐说。
第二个星期他又来了,自我表功,说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一个叫朗格洛瓦的买主。
“价钱高低都成!”爱玛急忙说。
勒乐愿意代劳,去当面与朗格洛瓦交涉。回来之后,他说买主愿出四千法郎。
听到这个消息,爱玛喜笑颜开。
“说实话,”勒乐说,“这价钱够高的了。”
爱玛立即拿到价款的一半,就要偿付旧账,商人说:
“说句良心话,看到你一下子花掉这样一大笔钱,我心里真不好受。”
于是,爱玛打量一眼那些钞票,心想有这二千法郎在手,可以进行无数次幽会。
爱玛面前豁然开朗,种种幻想可以实现了。她做事还相当谨慎,拿出一千埃居放在一边,按期付清了头三张期票。但事不凑巧,第四张是在星期四送到家里来的,夏尔惶惶不安,但只有耐着性子,等妻子回来问她是怎么回事。
这张期票的事爱玛之所以没告诉丈夫,是为了使他免除家庭琐事的烦恼。她坐在丈夫膝头上,又是抚摩,又是甜言蜜语,同时一件件列举赊来的、但非买不可的东西。
“总之,你想必也看得出来,这笔钱买了这么多东西,实在不算太贵。”
夏尔无计可施,像以往一样,立刻跑去找勒乐求助。勒乐保证使事情平息下去,只要先生肯另签两张期票就成。其中一张七百法郎,三个月付清。
第二个星期四,爱玛与莱昂一起待在旅店的房间里,放纵到了极点,又是笑,又是哭,又是唱,又是跳,一会儿要果汁冰糕,一会儿抽香烟。但在莱昂眼里,她虽然太放肆,却可爱而又迷人。
莱昂摸不透是一种什么逆反心理,促使爱玛越来越追求人生的享受。她变得易怒,嘴馋,纵欲。她和他在街上散步时,总高昂着头,说她再也不怕名誉受什么影响。然而有时候,她蓦然想到可能遇到罗多尔夫,而情不自禁瑟瑟发抖。因为,尽管他们永远分开了,但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彻底摆脱他的影响。
一天晚上,爱玛没有返回永维镇。夏尔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小白尔特没有妈妈不肯睡觉,嗓子都哭哑了。朱斯丹沿路找,心想兴许能碰上。连奥梅先生也因为这件事离开了药店。
最后,等到十一点钟,夏尔再也受不了啦,便套上轻便马车,跳上去,挥鞭猛抽拉车的马,将近凌晨两点钟,赶到了红十字客店。人没找到。他想:见习生可能看到爱玛,可是他住在什么地方呢?幸好,夏尔记起了见习生的老板的地址,便匆忙赶去。
天开始发亮,他依稀看见一家门上有盾形标志,便上前打门。里面的人没来开门,只是大声回答了他的问话,同时臭骂深更半夜打扰人家睡觉的家伙。
见习生的住所既没有门铃,也没有敲门锤,更没有看门人。夏尔举起拳头拼命敲窗板。这时走过来一个巡警,夏尔胆怯,便走开了。
他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走进一家咖啡馆,要了一本门牌号码簿,很快找到了朗卜乐小姐的名字:她住在勒内尔皮货商街74号。
他刚走进那条街,爱玛就出现在街的另一头。他简直不是拥抱,而是扑到她身上,一边喊道:
“昨天谁留住你了?”
“我病了。”
“什么病?……住在哪儿?……怎么病的?”
“住在朗卜乐小姐家。”
“我就晓得你住在她家,我正要去呢。”
“啊!不必去啦,”爱玛说,“她刚才出去了。以后碰到这种情况,你就放心吧。你知道,我回家稍微晚一点,你就急成这样,我就不敢自由行动啦。”
爱玛这样说,目的是使自己可以毫无顾忌,随心所欲地幽会。她充分利用这一点,高兴怎样就怎样,想见莱昂,就随便找个借口,跑到卢昂去。有一天,莱昂没想到她会来,没有等她,她便跑到他的事务所去找他。
开头几次,两个人非常愉快。但不久,莱昂不得不讲出实情:他的老板对这类打扰很不高兴。
“噢,算啦!走吧。”爱玛说道。
于是,莱昂从事务所溜了出来。
她想看莱昂的住处,看了之后觉得太简陋;莱昂脸都红了,她却没觉察到,还劝他买她家那种窗帘。莱昂不想花那笔钱。
“啊!啊!你就舍不得花几个小钱!”爱玛笑着说道。
每一次,莱昂都必须向她汇报上次幽会以来他的所作所为。爱玛要他写诗,为她写诗,一首专门写给她的“情诗”。但莱昂写来写去,第二行怎么也押不上韵,最后只好在一本纪念册里抄了一首十四行诗交卷。
莱昂这样做,倒不完全是出于虚荣,更主要是为了讨爱玛的欢心。与其说爱玛是他的情妇,倒不如说他是爱玛的情人。爱玛的话令他热血沸腾,爱玛的吻,令他神魂颠倒。她这套引诱人的办法,出神入化,叫你难以觉察,也不知是从哪儿学来的。(未完待续)
又到星期四了,爱玛从床上爬起来,悄没声儿地穿衣服,生怕惊醒夏尔,又来嘀嘀咕咕,说她没有必要赶这么早出门。
挂钟走到了七点一刻,爱玛来到金狮客店。伊韦尔慢条斯理地套着车,一边听勒佛朗索瓦太太交代事情。
伊韦尔吃完早饭,披上粗毛料斗篷,点上烟斗,抓起鞭子,这才终于不慌不忙地在座位上坐下。
“燕子”小跑着上路了,开头四分之三法里,不时停下来,搭载站在路旁院落栅栏门前等候的乘客。
渐渐地,四条长凳都坐满了。车子加快了速度,两旁的苹果树一闪而过。
这条路从头至尾爱玛非常熟悉。她知道,过了一片牧场,就有一根木桩,然后有一棵榆树,再往前走是一座谷仓,或一间养路工的窝棚。
最后,眼前出现了砖房,车轮辗过路面,响声更清脆了。“燕子”轻捷地行驶。而后眨眼间,城市便展现在面前了。
这座人口密集的城市,仿佛释放出某种物质,令爱玛头晕目眩。她的心也因此大为膨胀,想象着那里的十二万颗心灵,都在激情地跳动。她甚至感到了它们热烈的气息哩!她的爱情随着空间不断扩大,充满喧嚣,汹涌澎湃。她让爱情倾泻出来,倾泻在广场上,倾泻在散步的场地,倾泻在街道上。在她眼里,这座诺曼底古城,不啻是一座巨大无比的京城,一座她正要进入的巴比伦。
车子在城门前停了停。爱玛脱掉木头套鞋,换一双手套,整理一下披肩,等“燕子”再往前走二十来步远,才从里头下来。
她害怕被别人看见,一般不走最近的路,而是钻进阴暗的小巷子。她转过一条街,远远看见一个男人,帽子底下露出鬈发。她认出那就是莱昂。
莱昂在便道上继续朝前走。她跟在他后面,一直走进旅馆,随他上楼,开门,进到房里……多么热烈的拥抱!
拥抱过后,是滔滔不绝的话语。两个人相互倾诉一周来的愁烦、预感和盼信的焦急心情。不过,现在一切都抛到了脑后,他们面对面,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开心地笑着,甜蜜蜜地相互呼唤着。
床是张桃花心木大床,形状像条船。红色利凡丁绸帐幔,从天花板垂下来,在敞开的床头,低低地拖到地面。爱玛羞答答的,两条赤裸的胳膊缩拢在胸前,脸藏在手心里,棕色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经红帐幔一衬映,那妩媚之态,无与伦比。
暖融融的房间,柔软无声的地毯,清雅浪漫的陈设,柔和恬适的光线,一切都仿佛专为如胶似漆的春情而设。
这个房间,虽然装饰略旧而不再那么光彩夺目,但充满了欢乐,令他们多么眷恋!他们就着火炉,在一张镂花的红木小几上用餐。爱玛切着肉,放进莱昂的盘子里,一面故作多情,撒娇邀宠;当香槟酒沫子溢出玲珑的玻璃杯,溅到她的戒指上时,她就发出朗朗放荡的笑声。他们灵肉相与,如痴如醉,以为这里就是他们自己的家,他们要在这里一直生活到老死,就像一对年轻的终身伴侣。
莱昂有生以来头一回品味女性难以形容的千娇百媚。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么优雅的语言,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考究的服饰和睡鸽般的姿态。他崇慕她心灵的热烈,也欣赏她裙子的花边。再说,爱玛不正是一位“交际花”,一位有夫之妇,总之一位名副其实的情妇吗?
他在她面前席地而坐,胳膊肘支在膝盖,仰起脸,笑眯眯地端详她。
她呢,俯身向着他,如痴如醉,呼吸急促,喃喃地说道:
“啊,别动!别说话!就这样看着我吧。你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放射出来,暖洋洋的,让我浑身舒服极啦!”
她叫他“宝贝”。
“宝贝,你爱我吗?”
她简直来不及听到他的回答,因为他的嘴唇很快凑上来,紧贴在她嘴上。
可是,临到分别之时,一切在他们就变得严肃起来了。两个人面对面,一动不动地站着,一次又一次说:
“下星期四见!下星期四见……”
突然,爱玛双手捧住莱昂的头,在前额上匆匆印一个吻,喊道:“再见!”就奔下楼梯去了。
她去戏园子街,进一家发廊吹理头发。这时已是薄暮时分,发廊里点亮了煤气灯。
她终于出了发廊,穿过一条条街道,来到红十字架,上车之后,把上午藏在凳子底下的木头套鞋拖出来穿上,在急于赶回家的乘客之间坐下。有些乘客过了岭就下车了,车上只剩下她一个人。
山坡上常常有一个可怜的叫花子,拄着一根棍子,在驿车之间乱窜,肩上披着破衣烂衫,一顶旧狸皮帽,穿了顶,脸盆似的扣在头上,把脸都遮住了。要说话时,他先把头往后一仰,露出一脸傻笑,于是淡蓝色的眼珠子不停地滚动,向两边太阳穴翻,撞击着流血的伤口内沿。
他跟在驿车后面,一边跑一边唱小调:
朗朗晴天哟暖洋洋,
小妞儿相思心痒痒。
有时,他光着头,冷不防出现在爱玛背后,吓得她惊叫一声,慌忙躲闪。
最后,“燕子”的乘客都睡着了。爱玛沉浸在忧郁之中,浑身上下直打寒战,感到脚越来越冷,而心像死了一般。
夏尔在家里等她。星期四“燕子”总是迟迟不归。太太终于回来!但她只是勉强亲女儿一下。晚饭还没做好,有什么关系!她原谅厨娘。那丫头现在似乎自由自在得很了。
丈夫常常发现爱玛脸色苍白,问她是不是病了。
“没病。”她答道。
“可是,”夏尔又说,“你今晚显得很不正常。”
“哎!哪里!没什么!”
有几天,她甚至一进屋就到楼上卧室去了。
第二天是可怕的一天,随后几天更加难熬,因为爱玛急于重温她的幸福,简直按捺不住——本来就炽烈的欲火,加上经历过的情形时时浮现在眼前,更加火上加油,到第七天在莱昂的爱抚下,就毫无节制地爆发了。莱昂的热情,则是以对她的赞赏和感激的形式表现出来。爱玛默默地、忘情地品味着这爱情,使出种种招数,尽量表现得温柔,同时担心以后会失去它。
她常常用忧郁而甜甜的声音对他说:
“哼!你呀,肯定会抛弃我!你会结婚,就像其他人一样。”
莱昂问道:
“其他什么人?”
“男人呗。”爱玛回答。
随即,她故作心灰意懒地推他一把,补上一句:
“你们全是没心没肺的家伙!”
有一天,他们平静地闲谈人世间的种种失意,爱玛不知是想试探一下莱昂是否嫉妒,还是因为禁不住想倾吐内心的强烈感情,说她在爱莱昂之前,曾经爱过一个男人。“一个与你不一样的人!”她连忙补充一句,并且以她女儿的性命发誓,他们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小伙子相信她,但又问那男人是“干什么的”。
“他是一位船长,亲爱的。”
这回答不是可以打消对方试图查问的任何念头,同时又提高她自己的身价吗?因为照她所说,那男人多半勇武好斗,向来受人敬重,却经不住她的魅力的诱惑,拜倒在她的脚下。
爱玛在丈夫面前,比任何时候都更可爱。她为丈夫做阿月浑子仁奶酪,晚餐后常常弹奏华尔兹舞曲给他听。夏尔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爱玛也生活得无忧无虑。可是一天晚上,夏尔突然问道:
“给你上课的是不是朗卜乐小姐?”
“是她。”
“可是,今天下午我在列嘉尔太太家见到她,”夏尔又说,“我对她谈起你,她却说不认识你。”
这不啻是一个晴天霹雳,但爱玛装得泰然自若地答道:
“噢!莫不是她忘了我的名字吧?”
“不过,”医生说,“也可能卢昂有好几位教钢琴的朗卜乐小姐吧?”
“有可能。”
爱玛说罢又连忙补充道:
“可是,我有她的收据,你来看。”
她走到书桌跟前,翻遍所有抽屉,把里面的纸弄得乱七八糟,最后把自己也搞糊涂了。夏尔劝她不要费这么大劲,去找几张无关紧要的收据。
“嗯!我会找到的。”爱玛说。
果不其然,第二个星期五,夏尔在存放他的衣服的小黑屋子里穿皮鞋,突然感到一只靴子的皮和袜子之间有一张纸,取出来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兹收到三个月教琴费及杂费共六十五法郎整。
音乐教师费莉西·朗卜乐
“真见鬼,怎么跑到我靴子里来了?”
“可能是板子边上那个放账单的旧纸盒里掉下来的。”爱玛说道。
从此以后,爱玛的生活就充满了谎言。这些谎言像面纱一样,包藏住她的爱情。
说谎在她已成为一种需要,一种癖好,一种乐趣,以至于如果她说昨天她从某条街的右边经过,那么你必须理解成她是从左边经过的。
有一天,爱玛挽着莱昂的胳膊,从布洛涅旅店出来,正好碰到勒乐先生。爱玛吓坏了,以为勒乐会到处去乱说。其实,勒乐才没有那样蠢。
三天之后,他进到爱玛的卧室,将房门一关,说:
“我等钱用。”
爱玛说她无钱可付。勒乐唉声叹气,提起他给过她的种种好处。
的确,夏尔签字的两张借据,到目前为止,爱玛只付过一张。至于第二张,商人答应她的请求,换成了两张,甚至这两张也已谈妥续借,付款期限定得很长。勒乐说到这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未付款的购货单,其中包括窗帘、地毯、沙发套布、好几件袍子以及各种化妆品,价值达二千法郎左右。
爱玛低下头。勒乐接着说:
“你没有现钱,可是有产业呀。”
他指的是位于巴纳维尔离奥马尔不远的一所破房子。
“我要是你,”他说,“就把它卖掉,除了还债,还落点余钱用用哩!”
爱玛说很难找到买主,勒乐表示买主倒不难找到。爱玛又问,她怎样才能做主出卖。
“你不是有代理权吗?”勒乐答道。
这句话有如吹来一阵清风,爱玛说道:
“把账单给我留下。”
“啊!这倒没有必要。”勒乐说。
第二个星期他又来了,自我表功,说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一个叫朗格洛瓦的买主。
“价钱高低都成!”爱玛急忙说。
勒乐愿意代劳,去当面与朗格洛瓦交涉。回来之后,他说买主愿出四千法郎。
听到这个消息,爱玛喜笑颜开。
“说实话,”勒乐说,“这价钱够高的了。”
爱玛立即拿到价款的一半,就要偿付旧账,商人说:
“说句良心话,看到你一下子花掉这样一大笔钱,我心里真不好受。”
于是,爱玛打量一眼那些钞票,心想有这二千法郎在手,可以进行无数次幽会。
爱玛面前豁然开朗,种种幻想可以实现了。她做事还相当谨慎,拿出一千埃居放在一边,按期付清了头三张期票。但事不凑巧,第四张是在星期四送到家里来的,夏尔惶惶不安,但只有耐着性子,等妻子回来问她是怎么回事。
这张期票的事爱玛之所以没告诉丈夫,是为了使他免除家庭琐事的烦恼。她坐在丈夫膝头上,又是抚摩,又是甜言蜜语,同时一件件列举赊来的、但非买不可的东西。
“总之,你想必也看得出来,这笔钱买了这么多东西,实在不算太贵。”
夏尔无计可施,像以往一样,立刻跑去找勒乐求助。勒乐保证使事情平息下去,只要先生肯另签两张期票就成。其中一张七百法郎,三个月付清。
第二个星期四,爱玛与莱昂一起待在旅店的房间里,放纵到了极点,又是笑,又是哭,又是唱,又是跳,一会儿要果汁冰糕,一会儿抽香烟。但在莱昂眼里,她虽然太放肆,却可爱而又迷人。
莱昂摸不透是一种什么逆反心理,促使爱玛越来越追求人生的享受。她变得易怒,嘴馋,纵欲。她和他在街上散步时,总高昂着头,说她再也不怕名誉受什么影响。然而有时候,她蓦然想到可能遇到罗多尔夫,而情不自禁瑟瑟发抖。因为,尽管他们永远分开了,但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彻底摆脱他的影响。
一天晚上,爱玛没有返回永维镇。夏尔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小白尔特没有妈妈不肯睡觉,嗓子都哭哑了。朱斯丹沿路找,心想兴许能碰上。连奥梅先生也因为这件事离开了药店。
最后,等到十一点钟,夏尔再也受不了啦,便套上轻便马车,跳上去,挥鞭猛抽拉车的马,将近凌晨两点钟,赶到了红十字客店。人没找到。他想:见习生可能看到爱玛,可是他住在什么地方呢?幸好,夏尔记起了见习生的老板的地址,便匆忙赶去。
天开始发亮,他依稀看见一家门上有盾形标志,便上前打门。里面的人没来开门,只是大声回答了他的问话,同时臭骂深更半夜打扰人家睡觉的家伙。
见习生的住所既没有门铃,也没有敲门锤,更没有看门人。夏尔举起拳头拼命敲窗板。这时走过来一个巡警,夏尔胆怯,便走开了。
他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走进一家咖啡馆,要了一本门牌号码簿,很快找到了朗卜乐小姐的名字:她住在勒内尔皮货商街74号。
他刚走进那条街,爱玛就出现在街的另一头。他简直不是拥抱,而是扑到她身上,一边喊道:
“昨天谁留住你了?”
“我病了。”
“什么病?……住在哪儿?……怎么病的?”
“住在朗卜乐小姐家。”
“我就晓得你住在她家,我正要去呢。”
“啊!不必去啦,”爱玛说,“她刚才出去了。以后碰到这种情况,你就放心吧。你知道,我回家稍微晚一点,你就急成这样,我就不敢自由行动啦。”
爱玛这样说,目的是使自己可以毫无顾忌,随心所欲地幽会。她充分利用这一点,高兴怎样就怎样,想见莱昂,就随便找个借口,跑到卢昂去。有一天,莱昂没想到她会来,没有等她,她便跑到他的事务所去找他。
开头几次,两个人非常愉快。但不久,莱昂不得不讲出实情:他的老板对这类打扰很不高兴。
“噢,算啦!走吧。”爱玛说道。
于是,莱昂从事务所溜了出来。
她想看莱昂的住处,看了之后觉得太简陋;莱昂脸都红了,她却没觉察到,还劝他买她家那种窗帘。莱昂不想花那笔钱。
“啊!啊!你就舍不得花几个小钱!”爱玛笑着说道。
每一次,莱昂都必须向她汇报上次幽会以来他的所作所为。爱玛要他写诗,为她写诗,一首专门写给她的“情诗”。但莱昂写来写去,第二行怎么也押不上韵,最后只好在一本纪念册里抄了一首十四行诗交卷。
莱昂这样做,倒不完全是出于虚荣,更主要是为了讨爱玛的欢心。与其说爱玛是他的情妇,倒不如说他是爱玛的情人。爱玛的话令他热血沸腾,爱玛的吻,令他神魂颠倒。她这套引诱人的办法,出神入化,叫你难以觉察,也不知是从哪儿学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