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亦岚立刻抱住奶奶。
就在这时,简末看了一眼昏暗的天色说道
“我们该走了。”
明亦霖点点头,最后说道
“奶奶,以后我走了,妹妹就拜托您教导了,还有,除了遗嘱里的固定资产和现金外,我还开了一家琳琅传媒公司,没有写在遗嘱里;
虽然现在规模没有很大,但是我签的几个艺人都还不错,现在交托王畅畅律师帮我打理着,赵家虽然现在以家属的名义进入公司,但是他们无法将公司据为己有,因为,我已经交代过王畅畅等亦岚学成归来后,看她是否有能力管好公司,如果不行的话就卖掉折现给我妹当未来的嫁妆。现在我想提前交给您,您来做决定,卖掉公司还是留下都可以。”
这一天一夜,明亦霖也确实感觉到了明老太是个精明能干,有领导能力的人;
也许把公司交到奶奶的手里,
那些孩子们才能够有更好的出路吧。
“嗯,奶奶知道了,既然那是你的心血,那奶奶一定会帮你都照顾好的。”
明老太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大孙儿。
明亦霖闻言,笑了笑,虽然说,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些身后事都与他无关了,
但是听到奶奶的许诺,明亦霖还是打心眼里高兴的。
明亦霖见再没有什么好交代的了,就转过身说道
“走吧。”
明老太和明亦岚就这样看着明亦霖和简末逐渐消失在黑夜里,
耳边依稀还能听到明亦霖和简末的对话,
“简末,你也是鬼吗?”
“我不是。”
“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有。”
“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吗?”
“他讨厌我。”
“我不讨厌你,要不然你考虑考虑我?”
“你马上就要去投胎了。”
“我不去投胎的话,你就会考虑我吗?”
“不会。”
……
明老太听着他们渐行渐远的对话,突然觉的自己好像选错了纸人的性别,
孙儿喜欢的是男娃娃,
她要不要再去烧些和简末差不多模样的纸人过去给他
……
路冷别墅里,
因狸睡了一天两夜,再次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
因狸摸着咕咕叫的肚子,翻身下床来到楼下。
没有见到路冷,也没看见王叔王姨,
倒是看到沙发上坐着一个男子,
剑眉星目,五官深邃,眸若星辰,剪着干净利索短发,
一米八出头的身材,肌肉精壮,线条如雕刻一般,白皙的皮肤绝对是绝品美男。
此时,男子正翘着二郎腿慵懒的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翻着一本杂志,
因狸就这样站在不远处,眯着眼睛打量着男子的面相;
不为别的,只因他圆润高挺的鼻梁上那一道道亮闪闪的金色纹路,不要太耀眼啊,
帅气多金什么的,简直太馋人了;
这可是根金大腿啊,
谁要是能抱上,
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都得是土豪啊。
男子感受到一道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看,抬眼望去。
就对上了因狸那双恨不得把他吞吃入腹的表情。
男子挑了挑眉,朝他勾了勾手指。
因狸动作比脑子快,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坐在男子的旁边了。
男子也不介意,凑近盯着因狸的脸看问道
“你就是那个一来就帮我卖出几百棵香樟树给我送来了一千多万的小财神爷,你叫因狸?”
因狸几不可闻的抽了抽嘴角,
还第一次有人叫他财神爷的,
真是新鲜;
事实上,他但凡能跟铜板沾上半点关系,他都不至于要吃百家饭长大的。
因狸这会儿也知道对方是谁了,
虽然没有见过他本人,却已经听很多人提起过了,
其中对于他形容的最为贴切的就是哥哥说的,
他现在见到了,
也觉得哥哥形容的果然一点毛病都没有,
于是说道
“你就是哥哥说的那个什么都好,又容貌出众的大明星,就是心眼里都是钱,跟个守财奴似的,只进不出,抠得要死,每次来都得顺点东西走的公冶南川?”
就在这时,简末看了一眼昏暗的天色说道
“我们该走了。”
明亦霖点点头,最后说道
“奶奶,以后我走了,妹妹就拜托您教导了,还有,除了遗嘱里的固定资产和现金外,我还开了一家琳琅传媒公司,没有写在遗嘱里;
虽然现在规模没有很大,但是我签的几个艺人都还不错,现在交托王畅畅律师帮我打理着,赵家虽然现在以家属的名义进入公司,但是他们无法将公司据为己有,因为,我已经交代过王畅畅等亦岚学成归来后,看她是否有能力管好公司,如果不行的话就卖掉折现给我妹当未来的嫁妆。现在我想提前交给您,您来做决定,卖掉公司还是留下都可以。”
这一天一夜,明亦霖也确实感觉到了明老太是个精明能干,有领导能力的人;
也许把公司交到奶奶的手里,
那些孩子们才能够有更好的出路吧。
“嗯,奶奶知道了,既然那是你的心血,那奶奶一定会帮你都照顾好的。”
明老太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大孙儿。
明亦霖闻言,笑了笑,虽然说,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些身后事都与他无关了,
但是听到奶奶的许诺,明亦霖还是打心眼里高兴的。
明亦霖见再没有什么好交代的了,就转过身说道
“走吧。”
明老太和明亦岚就这样看着明亦霖和简末逐渐消失在黑夜里,
耳边依稀还能听到明亦霖和简末的对话,
“简末,你也是鬼吗?”
“我不是。”
“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有。”
“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吗?”
“他讨厌我。”
“我不讨厌你,要不然你考虑考虑我?”
“你马上就要去投胎了。”
“我不去投胎的话,你就会考虑我吗?”
“不会。”
……
明老太听着他们渐行渐远的对话,突然觉的自己好像选错了纸人的性别,
孙儿喜欢的是男娃娃,
她要不要再去烧些和简末差不多模样的纸人过去给他
……
路冷别墅里,
因狸睡了一天两夜,再次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
因狸摸着咕咕叫的肚子,翻身下床来到楼下。
没有见到路冷,也没看见王叔王姨,
倒是看到沙发上坐着一个男子,
剑眉星目,五官深邃,眸若星辰,剪着干净利索短发,
一米八出头的身材,肌肉精壮,线条如雕刻一般,白皙的皮肤绝对是绝品美男。
此时,男子正翘着二郎腿慵懒的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翻着一本杂志,
因狸就这样站在不远处,眯着眼睛打量着男子的面相;
不为别的,只因他圆润高挺的鼻梁上那一道道亮闪闪的金色纹路,不要太耀眼啊,
帅气多金什么的,简直太馋人了;
这可是根金大腿啊,
谁要是能抱上,
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都得是土豪啊。
男子感受到一道灼热的目光盯着自己看,抬眼望去。
就对上了因狸那双恨不得把他吞吃入腹的表情。
男子挑了挑眉,朝他勾了勾手指。
因狸动作比脑子快,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坐在男子的旁边了。
男子也不介意,凑近盯着因狸的脸看问道
“你就是那个一来就帮我卖出几百棵香樟树给我送来了一千多万的小财神爷,你叫因狸?”
因狸几不可闻的抽了抽嘴角,
还第一次有人叫他财神爷的,
真是新鲜;
事实上,他但凡能跟铜板沾上半点关系,他都不至于要吃百家饭长大的。
因狸这会儿也知道对方是谁了,
虽然没有见过他本人,却已经听很多人提起过了,
其中对于他形容的最为贴切的就是哥哥说的,
他现在见到了,
也觉得哥哥形容的果然一点毛病都没有,
于是说道
“你就是哥哥说的那个什么都好,又容貌出众的大明星,就是心眼里都是钱,跟个守财奴似的,只进不出,抠得要死,每次来都得顺点东西走的公冶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