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轩喜滋滋穿着一件和汉服长得差不多的男款袍子,呼呼啦啦地跑回了山洞。
“呐,快穿上,这衣服贼好看。”,他将女款的长袍递给杜可可,还很臭屁地转了个圈儿,表示自己身上这件也很帅。
“......”,杜可可沉吟了几秒,“你是不是钻山坳了?”
“啊?没有啊?我从林子里走的。”,叶轩狐疑,见杜可可脸色古怪,便低头瞅了一眼。
嘶~
他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完好的男款衣袍,还剩下的遮体面积不到三分之一...
“可能是跑的太快了吧...嘿嘿...没太注意...”,叶轩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对了,等会儿我们去给景区的一间保安室送点金子,衣服是从那里‘借’来的。”
“嗯,好。”,杜可可应了一声。
可是慕然间,她也不清楚是不是自己眼花了,好奇地指着叶轩的脸庞,“你的脸...”
“我的脸怎么了?”
叶轩伸出手,在脸上抹了一把。
“死皮?”
搓了几下,他手里多出来一截截卷曲的皮肤表皮。
“哈哈哈哈!”叶轩爽朗大笑,心情畅快得很,“太好了!我帅气的脸颊又要重新普照世人了!”
杜可可:“......”
这也太臭美了吧?
不过叶轩脸部有康复的征兆,杜可可心里还是非常开心的。
她把女款长袍抱在怀里,羞涩地对着叶轩说道:“你转过身去,我要穿衣服。”
“哦哦!”
叶轩瘪了瘪嘴,心说我就是背过身子,也能用感知扫描到,转不转都一样。
“你穿吧,我保证不看。”,他背对着杜可可吱呼一声。
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穿衣服的声音,叶轩说到做到,确实没有去看,也没有动用感知的能力。
“我好了。”
几分钟后,杜可可走到叶轩的身边,玉手扯了扯他的胳膊。
“哇!可可,你真漂亮!”
扭过头,叶轩呆呆地盯着一道靓丽的倩影,发自内心地夸赞道。
山洞外的夕阳余光洒落进来,落在杜可可白嫩的脸颊上,耳鬓青丝墨染,美不胜收。
这种类似汉服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凸显着姿态的曼妙,清颜彩衫,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用一句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谢谢。”
看着叶轩一副猪哥的模样,杜可可的心里泛起了丝丝甜意。
没有女人不喜欢被人夸漂亮,杜可可也不例外,尤其是叶轩的夸赞,让她感觉像是吃了桂花蜜。
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人生会怎样,但既然和这个男人的命运纠缠在了一起,就顺应上天的安排吧。
自幼传承盗门文化的杜可可,骨子里保留着传统东方女人的观念。
往后余生,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幸运的是,她的男人,并不是阿猫阿狗,而是一剑裂天、本领强大的顶级强者!
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在乎她...
“太美了!简直就是仙子下凡啊!”
叶轩擦了擦流出来的哈喇子,看了老半天,这才把自己身上的布条缠绕起来,重新前往地宫,将搜刮的东西搬运到外面,然后用三足青铜鼎当做大桶,盛放密室里洒落的金沙,扛了一桶出来。
这些青铜器对他没什么用,不过既然是那个裸体男藏在石室里的宝贝,他怎么也得顺走出出气!
金沙这玩意儿纯度虽然不高,但是值钱啊!用凤凰山加工厂里的金属熔炉进一步提炼,无论是国内的‘代购商’,还是国外的金店,肯定有大把的人愿意收。
来源不明卖不出去?不存在的。
金子上又没刻录金融机构的标记,和无主之物没啥区别,加上货数量大,能赚到非常多的油水,鲜有商人不动心。
叶轩已经计划好了,这一鼎的金沙,他先带回厂子里提纯,试试看销路怎么样。
要是能短时间卖出去的话,再把密室里的其它陶俑敲碎,将藏着的金沙统统变成银行卡里的现金。
对于秦始皇往墓地里埋金子的做法,他是一万个不认同。
地球上表面可开采的黄金本来就不多,还被古人埋了一大批进土里,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21世纪的富人群体,规模要比千年前要庞大的多,占比最大的,就属中等阶层的小康家庭。
黄金作为各个国家之间的硬通货,很大一部分被当成了战略物资存在银行金库,剩余的在市场上流通。
庞大的群体购买需求,推动金价飞涨。
老百姓以前结婚买金银首饰觉得肉疼,现在还是肉疼...
看重的,就是华夏的发展速度,以及在21世纪三十年代左右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的可预见趋势。
所以叶轩打算着,给自己的祖国加把火,低价往国内市场上兜售黄金,增加社会富裕度。
别看国内市场规模超大,连续多年产量和消费量都蝉联全球第一,但地宫里的黄金也不少。
一个烧制的陶俑,内部填充的金沙有一两百公斤,提纯后,五十公斤还是能保质保量的。
地宫里上千个陶俑,那就是五万公斤啊!即使两百块一克低价贱卖,也是100亿!
此次地宫的探索,给了叶轩许多的惊喜,不光突破到了先天修为,还发现了秦始皇的部分惊人财富。
他和杜可可偷偷地给景区的老保安送了十斤金沙,接着让杜可可去集市的手机店刷脸支付,购买了一部手机。
两人换了身不怎么扎眼的衣服,租了辆货车,载着被黑布包裹的青铜器和金沙,沿着乡间小路,绕了两天两夜,终于抵达凤凰山。
“回来了,真好~”
叶轩牵着杜可可的玉手,站在山顶加工厂的门口,咧嘴一笑,“可可,来见见你的新家!”
“呐,快穿上,这衣服贼好看。”,他将女款的长袍递给杜可可,还很臭屁地转了个圈儿,表示自己身上这件也很帅。
“......”,杜可可沉吟了几秒,“你是不是钻山坳了?”
“啊?没有啊?我从林子里走的。”,叶轩狐疑,见杜可可脸色古怪,便低头瞅了一眼。
嘶~
他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完好的男款衣袍,还剩下的遮体面积不到三分之一...
“可能是跑的太快了吧...嘿嘿...没太注意...”,叶轩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对了,等会儿我们去给景区的一间保安室送点金子,衣服是从那里‘借’来的。”
“嗯,好。”,杜可可应了一声。
可是慕然间,她也不清楚是不是自己眼花了,好奇地指着叶轩的脸庞,“你的脸...”
“我的脸怎么了?”
叶轩伸出手,在脸上抹了一把。
“死皮?”
搓了几下,他手里多出来一截截卷曲的皮肤表皮。
“哈哈哈哈!”叶轩爽朗大笑,心情畅快得很,“太好了!我帅气的脸颊又要重新普照世人了!”
杜可可:“......”
这也太臭美了吧?
不过叶轩脸部有康复的征兆,杜可可心里还是非常开心的。
她把女款长袍抱在怀里,羞涩地对着叶轩说道:“你转过身去,我要穿衣服。”
“哦哦!”
叶轩瘪了瘪嘴,心说我就是背过身子,也能用感知扫描到,转不转都一样。
“你穿吧,我保证不看。”,他背对着杜可可吱呼一声。
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穿衣服的声音,叶轩说到做到,确实没有去看,也没有动用感知的能力。
“我好了。”
几分钟后,杜可可走到叶轩的身边,玉手扯了扯他的胳膊。
“哇!可可,你真漂亮!”
扭过头,叶轩呆呆地盯着一道靓丽的倩影,发自内心地夸赞道。
山洞外的夕阳余光洒落进来,落在杜可可白嫩的脸颊上,耳鬓青丝墨染,美不胜收。
这种类似汉服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凸显着姿态的曼妙,清颜彩衫,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用一句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谢谢。”
看着叶轩一副猪哥的模样,杜可可的心里泛起了丝丝甜意。
没有女人不喜欢被人夸漂亮,杜可可也不例外,尤其是叶轩的夸赞,让她感觉像是吃了桂花蜜。
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人生会怎样,但既然和这个男人的命运纠缠在了一起,就顺应上天的安排吧。
自幼传承盗门文化的杜可可,骨子里保留着传统东方女人的观念。
往后余生,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幸运的是,她的男人,并不是阿猫阿狗,而是一剑裂天、本领强大的顶级强者!
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在乎她...
“太美了!简直就是仙子下凡啊!”
叶轩擦了擦流出来的哈喇子,看了老半天,这才把自己身上的布条缠绕起来,重新前往地宫,将搜刮的东西搬运到外面,然后用三足青铜鼎当做大桶,盛放密室里洒落的金沙,扛了一桶出来。
这些青铜器对他没什么用,不过既然是那个裸体男藏在石室里的宝贝,他怎么也得顺走出出气!
金沙这玩意儿纯度虽然不高,但是值钱啊!用凤凰山加工厂里的金属熔炉进一步提炼,无论是国内的‘代购商’,还是国外的金店,肯定有大把的人愿意收。
来源不明卖不出去?不存在的。
金子上又没刻录金融机构的标记,和无主之物没啥区别,加上货数量大,能赚到非常多的油水,鲜有商人不动心。
叶轩已经计划好了,这一鼎的金沙,他先带回厂子里提纯,试试看销路怎么样。
要是能短时间卖出去的话,再把密室里的其它陶俑敲碎,将藏着的金沙统统变成银行卡里的现金。
对于秦始皇往墓地里埋金子的做法,他是一万个不认同。
地球上表面可开采的黄金本来就不多,还被古人埋了一大批进土里,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21世纪的富人群体,规模要比千年前要庞大的多,占比最大的,就属中等阶层的小康家庭。
黄金作为各个国家之间的硬通货,很大一部分被当成了战略物资存在银行金库,剩余的在市场上流通。
庞大的群体购买需求,推动金价飞涨。
老百姓以前结婚买金银首饰觉得肉疼,现在还是肉疼...
看重的,就是华夏的发展速度,以及在21世纪三十年代左右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的可预见趋势。
所以叶轩打算着,给自己的祖国加把火,低价往国内市场上兜售黄金,增加社会富裕度。
别看国内市场规模超大,连续多年产量和消费量都蝉联全球第一,但地宫里的黄金也不少。
一个烧制的陶俑,内部填充的金沙有一两百公斤,提纯后,五十公斤还是能保质保量的。
地宫里上千个陶俑,那就是五万公斤啊!即使两百块一克低价贱卖,也是100亿!
此次地宫的探索,给了叶轩许多的惊喜,不光突破到了先天修为,还发现了秦始皇的部分惊人财富。
他和杜可可偷偷地给景区的老保安送了十斤金沙,接着让杜可可去集市的手机店刷脸支付,购买了一部手机。
两人换了身不怎么扎眼的衣服,租了辆货车,载着被黑布包裹的青铜器和金沙,沿着乡间小路,绕了两天两夜,终于抵达凤凰山。
“回来了,真好~”
叶轩牵着杜可可的玉手,站在山顶加工厂的门口,咧嘴一笑,“可可,来见见你的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