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
程晓雾的手,瞬间开始发抖,几乎都要拿不住手机了。
惠丽丽是盛世的名模,盛世签下她以后,就把她作为首推的一线名模来培养,给了她不少非常优秀的资源。
她甚至还有专门的经纪人来包装,经济人给她找的定位便是励志的玉女名模,所以在这方面也下了很多功夫来宣传和立人设。
程晓雾连忙点开新闻看了一眼,里面果然有惠丽丽的不雅照,尺度非常之大,该露的不该露的全给露了,姿态和表情也非常之妩媚。
照片有七八张之多,任何一张拿出来,都是高清无码、完全没法抵赖的级别。
她记得之前盛清宣跟她说起过杂志每个月的发行时间。
她手里的这本杂志是样刊,现在已经正式付印了,在这个时候封面人物出现毁灭性的负面消息,造成的后果可想而知。
而且,她代言的那个国际时装品牌,也是新接下来不久的,影响力还非常之大。
搞不好,整个《盛世》杂志社,和盛世公司都会遭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好的话,这个影响甚至可能是致命的!
程晓雾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在这时候,手机上又弹出了另外一条消息推送:“盛世模特经纪公司现任女掌门江瑞希因病入院,知情者称其患有乳腺癌,病情严重需要马上进行手术……”
她紧紧地握着手机,心口就好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喘不过气来。
沈皓祯的手机也同时响了这么两声,他脱了外套挂好,然后稍微松了松领带,随后拿起手机扫了一眼,脸色也变得有些凝重。
他应该也收到这个消息了。
摆在茶几上的杂志,也瞬间变得刺眼起来。
盛清宣现在的处境,显然不会好。
一方面他其实还没有完全接手盛世公司,公司的事务他未必十分熟悉。
另一方面,他刚到公司时间还不长,资历尚浅,在公司并没有树立起应有的威信来,特别是在他母亲的强势手腕之下,他其实可发挥的余地也不大,这么一来,公司的高层恐怕未必把他放在眼里。
现在江瑞希病情忽然加重,一下子住院去了,他不得不临危受命,压力可想而知。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出现了这种危机,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满盘皆输。
程晓雾在那个瞬间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嚯”的一下站起来,沈皓祯立即问道:“你干什么去?”
程晓雾走到他面前,“抱歉,沈总,我得回去找盛清宣。”
沈皓祯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盯着她看了许久,才说道:“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么,盛家是个火坑,我早就让你跳出来。现在你已经顺利地跳出来了,盛家的事跟你没有关系了,你还跑去做什么?”
程晓雾摇了摇头。
“沈总,我知道他可能会很难,所以我赞同你的说法。可我没想到会这么难,所以我不能在这个时候弃他而去。对不起,沈总,我得回到他身边。”
沈皓祯慢慢地坐直了身子,习惯性的转动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然后缓缓说道:“这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盛家的破烂事,会比你想象的更多,也比你想象的更没有底限。掺和进去容易,但是想要全身而退,恐怕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他顿了顿,“如果你只是可怜他现在孤立无援的话,你可以选择求我帮忙。跟我签订三年的陪床协议,我可以考虑帮你这一次。”
程晓雾一听,差点直接跳起来,“沈总,我今天总算见识到了什么叫趁火打劫!”
沈皓祯稳坐原地纹丝不动,“我只不过是提出一个合理的交换条件而已,总不能我白白地帮你吧?再说了,你给我做事,我是付薪水给你的,三年不白睡。你什么别的事都不用做,躺着就能把钱赚了,干什么能比这更轻松?”
呸呸呸,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什么叫不白睡,还躺着就把钱赚了?
程晓雾不搭理他,“我不管,我必须去找他。”
沈皓祯轻嗤了一声,“然后呢?他最艰难的时候,你帮他去风雨同舟。然后等他好的时候,他母亲依然不会容你,你是想当圣母还是想当观音菩萨,说你何必呢,就因为爱他?”
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
因为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也是盛清宣在她身边的。
她被沈皓祯迫害,心都要死掉了的时候,他说请你替晓雾活下去,一切有他在。
她的脸上挨着一刀一刀,痛苦不堪的时候,他在床边鼓励她,陪伴她,说有他在。
她不知道原来的程晓雾遇到这样的情况会如何,但是她,一定要回到盛清宣的身边。
如果她此刻趋利避害明哲保身的话,她的心里,会一辈子都觉得亏欠着他。
可这些,都是不能同外人道的。
她笑着点了点头,“是啊,我跟他在一起五年,也许我终有一天会离开他,但绝对不应该是现在。”
她站起来收拾自己的东西,把茶几上的杂志也装进了自己的包里。
沈皓祯说道:“你回到他身边去可以,但是我这里你也必须抽时间过来。这样吧,两天,每个两天里,你必须来这里住一夜。”
程晓雾把包拉好,抓着包站在那里,“如果我不肯呢?”
沈皓祯完全胸有成竹,“我想你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也不想再给自己多树 个敌人吧?我再说一遍,答应我的条件,对你没有坏处。”
程晓雾便没有再犹豫,“好。”
她说着拿起包,直接往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沈皓祯叫了她一声,“晓雾!”
她站住,回过头来。
沈皓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去吧。”
程晓雾于是换了鞋,很快地推门出去了。
沈皓祯坐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一时有几分恍惚。
他忽然很羡慕盛清宣,有难处的时候,她依然会排除万难地回到他身边去,不计来处,不顾归路。
曾几何时,他也有那么一个女孩,不顾全世界的反对,铁了心要跟他在一起。
只是后来,路走得太长太远,迷失了来时的路,不知在哪一个岔路口,他就把她给弄丢了,哪怕他肯付出一切代价,也没有办法再把她给找回来。
程晓雾的手,瞬间开始发抖,几乎都要拿不住手机了。
惠丽丽是盛世的名模,盛世签下她以后,就把她作为首推的一线名模来培养,给了她不少非常优秀的资源。
她甚至还有专门的经纪人来包装,经济人给她找的定位便是励志的玉女名模,所以在这方面也下了很多功夫来宣传和立人设。
程晓雾连忙点开新闻看了一眼,里面果然有惠丽丽的不雅照,尺度非常之大,该露的不该露的全给露了,姿态和表情也非常之妩媚。
照片有七八张之多,任何一张拿出来,都是高清无码、完全没法抵赖的级别。
她记得之前盛清宣跟她说起过杂志每个月的发行时间。
她手里的这本杂志是样刊,现在已经正式付印了,在这个时候封面人物出现毁灭性的负面消息,造成的后果可想而知。
而且,她代言的那个国际时装品牌,也是新接下来不久的,影响力还非常之大。
搞不好,整个《盛世》杂志社,和盛世公司都会遭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好的话,这个影响甚至可能是致命的!
程晓雾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在这时候,手机上又弹出了另外一条消息推送:“盛世模特经纪公司现任女掌门江瑞希因病入院,知情者称其患有乳腺癌,病情严重需要马上进行手术……”
她紧紧地握着手机,心口就好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喘不过气来。
沈皓祯的手机也同时响了这么两声,他脱了外套挂好,然后稍微松了松领带,随后拿起手机扫了一眼,脸色也变得有些凝重。
他应该也收到这个消息了。
摆在茶几上的杂志,也瞬间变得刺眼起来。
盛清宣现在的处境,显然不会好。
一方面他其实还没有完全接手盛世公司,公司的事务他未必十分熟悉。
另一方面,他刚到公司时间还不长,资历尚浅,在公司并没有树立起应有的威信来,特别是在他母亲的强势手腕之下,他其实可发挥的余地也不大,这么一来,公司的高层恐怕未必把他放在眼里。
现在江瑞希病情忽然加重,一下子住院去了,他不得不临危受命,压力可想而知。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出现了这种危机,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满盘皆输。
程晓雾在那个瞬间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嚯”的一下站起来,沈皓祯立即问道:“你干什么去?”
程晓雾走到他面前,“抱歉,沈总,我得回去找盛清宣。”
沈皓祯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盯着她看了许久,才说道:“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么,盛家是个火坑,我早就让你跳出来。现在你已经顺利地跳出来了,盛家的事跟你没有关系了,你还跑去做什么?”
程晓雾摇了摇头。
“沈总,我知道他可能会很难,所以我赞同你的说法。可我没想到会这么难,所以我不能在这个时候弃他而去。对不起,沈总,我得回到他身边。”
沈皓祯慢慢地坐直了身子,习惯性的转动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然后缓缓说道:“这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盛家的破烂事,会比你想象的更多,也比你想象的更没有底限。掺和进去容易,但是想要全身而退,恐怕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他顿了顿,“如果你只是可怜他现在孤立无援的话,你可以选择求我帮忙。跟我签订三年的陪床协议,我可以考虑帮你这一次。”
程晓雾一听,差点直接跳起来,“沈总,我今天总算见识到了什么叫趁火打劫!”
沈皓祯稳坐原地纹丝不动,“我只不过是提出一个合理的交换条件而已,总不能我白白地帮你吧?再说了,你给我做事,我是付薪水给你的,三年不白睡。你什么别的事都不用做,躺着就能把钱赚了,干什么能比这更轻松?”
呸呸呸,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什么叫不白睡,还躺着就把钱赚了?
程晓雾不搭理他,“我不管,我必须去找他。”
沈皓祯轻嗤了一声,“然后呢?他最艰难的时候,你帮他去风雨同舟。然后等他好的时候,他母亲依然不会容你,你是想当圣母还是想当观音菩萨,说你何必呢,就因为爱他?”
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
因为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也是盛清宣在她身边的。
她被沈皓祯迫害,心都要死掉了的时候,他说请你替晓雾活下去,一切有他在。
她的脸上挨着一刀一刀,痛苦不堪的时候,他在床边鼓励她,陪伴她,说有他在。
她不知道原来的程晓雾遇到这样的情况会如何,但是她,一定要回到盛清宣的身边。
如果她此刻趋利避害明哲保身的话,她的心里,会一辈子都觉得亏欠着他。
可这些,都是不能同外人道的。
她笑着点了点头,“是啊,我跟他在一起五年,也许我终有一天会离开他,但绝对不应该是现在。”
她站起来收拾自己的东西,把茶几上的杂志也装进了自己的包里。
沈皓祯说道:“你回到他身边去可以,但是我这里你也必须抽时间过来。这样吧,两天,每个两天里,你必须来这里住一夜。”
程晓雾把包拉好,抓着包站在那里,“如果我不肯呢?”
沈皓祯完全胸有成竹,“我想你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也不想再给自己多树 个敌人吧?我再说一遍,答应我的条件,对你没有坏处。”
程晓雾便没有再犹豫,“好。”
她说着拿起包,直接往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沈皓祯叫了她一声,“晓雾!”
她站住,回过头来。
沈皓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去吧。”
程晓雾于是换了鞋,很快地推门出去了。
沈皓祯坐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一时有几分恍惚。
他忽然很羡慕盛清宣,有难处的时候,她依然会排除万难地回到他身边去,不计来处,不顾归路。
曾几何时,他也有那么一个女孩,不顾全世界的反对,铁了心要跟他在一起。
只是后来,路走得太长太远,迷失了来时的路,不知在哪一个岔路口,他就把她给弄丢了,哪怕他肯付出一切代价,也没有办法再把她给找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