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伴侣 作者: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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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臻他们叫小白的,但他比米白小了好几岁,米白觉得这群人里好不容易才有个比自己小的,自然不不乐意,还想让陆云起叫他米哥,让杜林赵谦笑了好久,到最后陆云起想了想就改了那个“小”字,叫他大米。

    秦臻听他提到周五,突然想起一事:“说起来,这周是不是轮到我们家了?”

    自三年前杜林家的双胞胎出生后,杜林就极少再去孙敬的酒吧了,陆云起也开始限着秦臻不许他多喝酒,怕伤身体。后来他们一群人商量了一下,干脆就将聚会的地点改到了家里,几家人轮流做东——孙敬以前“供地有功”,这回就不再参和进去,只需要每周五晚上准时出门吃白食;钱宁和孙敬住在一起,于是也跟着占了个便宜。

    陆云起一愣,恍然道:“啊!还有这事儿!昨天去超市也没买菜,周五前还得再去一次。……还有,家里的雪媚娘粉上次也用完了,得去买包新的。”

    秦臻一笑:“你就记得那两个小家伙。”

    陆云起也笑:“你这是在吃醋?”

    秦臻听他又不正经,偏过头说了句“快看书去”就回到办公桌前办正事去,不再理他;陆云起虽然心中有些懊恼,但看到秦臻微微发红的耳垂又觉得甜蜜,最后还是老实听话地坐回小桌前,收起心思开始看书。

    周五上午陆云起没课,秦臻也特意空出时间来,两人起了个早,去早市买菜。

    早市上最多的还是蔬菜,青葱翠绿,上面还带着清晨的露水,都是住在这附近的农民才摘下来的,新鲜得很。秦臻和陆云起沿着早市走了一圈,买好蔬菜,秦臻不经意间看到看到有个小摊子上摆了两三把春笋干,就忙拉着陆云起走过去。

    春笋是指在冬末春初的二三月,山间野毛竹丛中发出来的那种笋,一般只有成年人的手指那样粗,长的能长到四、五十厘米以上,短的就只有成年人拇指那么高。

    春笋不似冬笋肥厚,味道清爽,口感很脆,是秦臻以前很爱吃的一种食物,在他的家乡一过完年,家里的大人们就会开始盘算上山拔春笋的事。他们家那边的山头上野毛竹多,三个人带上袋子就能弄回来十来斤春笋,一股脑地堆在厨房里放着,吃多少就剥多少。如果弄回来的春笋太多吃不完,大人们就会找个太阳好的日子,一家人搬了板凳坐在院子里,将所有的笋都剥了晒成笋干,通过这种方法将这初春独有的美味保存下来,好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好好享用。

    秦臻已经很久没吃过春笋了,他到外地求学后,每年二月底就得往学校赶,正好和吃春笋的季节擦肩而过。城市里是没有春笋的,于是家里每年存下来的笋干就成了秦臻十分想念的东西。

    工作后,父母也曾想给他寄些笋干过来,但秦臻不会做菜,后来也就作罢了,直到陆云起住进来,秦臻家的厨房才终于变得像样起来,秦父秦母听说后给他寄了一会笋干,之后就像是得了乐趣似的什么土鸡蛋、食用油之类的都一股脑地往秦臻这儿寄。

    今年家里的笋干是四月份寄来的,到现在早就吃完了,这回在早市上看到着实让秦臻有些惊喜。陆云起知道他喜欢吃这个,开口问了价格后就把那几把笋干全都买了,那摊主见东西一下子全卖掉了也高兴,还主动给他们便宜了一块钱。

    买好蔬菜后,陆云起和秦臻把东西分着提了,又一起去了超市买肉类和雪媚娘粉。其实早市也是有肉卖的,但他们俩都不会挑,第一次去买时那个卖牛肉的摊主指着吊在那里的整个牛腿问他们:“要那一块肉?”

    秦臻和陆云起面面相觑,最后陆云起指了指腿腱子那一块:“就这儿吧。”

    那摊主麻利地割下一大块肉来:“这么多够了没?”

    他们俩对那一块肉的份量也没概念,就点了头,最后那一块肉足足有五斤,放在冰箱的冷冻柜里里吃了近一个月。

    买已经宰杀好的猪牛肉尚且如此,那些被关在笼子里叫不停的鸡鸭和装满水的板车里活蹦乱跳的鱼就更不用说了。他们两人都觉得,还是超市里那些切好包装好的、标明了价格和宰杀日期的肉类更适合他们,一盒就是一餐的量,买起来省心。

    到超市买好东西回家,两人也没再去学校,陆云起闲着没事去阳台看那盆月季。

    这盆月季之前因为秦臻的疏于照顾差点长成了绿巨人,陆云起查了资料,买了防虫药和花费回来,结果第二年四五月,这盆月季就爆出了十几、二十几个花苞来。

    这盆月季的花是橙色的,花朵并不大,陆云起见它花多,就去买了个玻璃花瓶回来摆在餐桌上,每天剪一朵下来插在里面。秦臻起初还觉得可惜,后来听陆云起说给月季剪花是必要的护理程序后,他就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这个“辣手摧花”的行业。

    月季今年五月开过一次花,之后就一直休养生息,陆云起去看时发现,今年新发出来的一根枝条顶上不知何时又已经冒了个花苞。陆云起给月季喷了些水肥后回到屋子里,把这件事告诉秦臻,秦臻也跑到阳台上去看了一眼:“这次怎么开这么早?”

    陆云起想了想,回答:“大概是因为天气吧,今年入秋早,凉得快。”

    秦臻点点头:“等它开了你叫我,这朵我留着来剪。”

    第30章

    下午秦臻和陆云起都有课,三节课结束后两人匆匆赶回家,开始准备晚餐。

    因为晚上会来的人很多,所以晚餐要做的菜也就很多,秦臻将大号的电饭锅拿出来,淘好米插上电,然后帮着陆云起洗菜切菜。鉴于陆云起是家里唯一的大厨,所以所有的菜都是由他负责,秦臻心疼他,就尽可能地帮他做其他的事,这几年两人渐渐习惯了这样的分工,效率很高,没多久就弄出了三四道菜出来。

    到六点,赵谦他们就陆续到了。

    来得最早的是杜林一家,他和戚兰带着两个小家伙,显然是刚从幼儿园接了孩子就过来了,秦臻给他们开了门就回了厨房,都是老朋友了,彼此间都不必客套。

    两个小家伙一进门就往厨房跑,杜林和戚兰连忙一人拉住一个,以免这两个小家伙一下子扑到正在炒菜的陆云起身上去。陆云起一边翻炒着锅里的青豆一边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杜哥,戚兰姐。娃娃和宝宝也来啦!”

    娃娃和宝宝是这对龙凤胎的小名,娃娃是姐姐,宝宝是弟弟,两个人性子很像,都十分活泼可爱。他们俩都跟喜欢陆云起,这也是杜林和戚兰到得这么早的原因之一,因此,听到陆云起叫自己,两个小家伙就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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