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节
不过,乔丽华到底是大姐大,她跟着叮嘱,“志英,美云推荐你跟着老支书做事,你不管别的,只管把那会议记录给记好了,你放心就冲着这条,老支书以后就不会不管你的。”
怎么说呢。
比起他们这些知青点的人,老支书其实心更偏向的生产队的社员们。
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毕竟,社员们是土生土长,做了一辈子的邻居。
姚志英嗯了一声,“我晓得,我一定会好好干活的。”
“我不要嫁给赵野,吓人,太吓人了。”
宁愿单身一辈子,和弟弟相依为命,她也不要嫁给赵野。
看到她这般发誓一样保证,大家都跟着笑了起来。
“不至于,若是遇到合适的,也不是不能嫁。”
*
沈美云回家后,和陈秋荷提起这事,陈秋荷摇头,“赵野娘不是东西,想用道德绑架,算计来一个儿媳妇。”
“这样儿媳妇真到手了,你放心,她只会变本加厉的,绝对不会对志英那姑娘好的。”
这样的人从一开始心思就不正。
沈美云嗯了一声,“所以,我给志英谋了一门差事,至于将来怎么样,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陈秋荷抬手点了点她额头,“你就是心软,爱帮人,不过我们家也不怕赵野他们家就是了。”
如今,他们家在前进大队,也算是慢慢站稳脚跟了。
沈美云笑了下,挽着陈秋荷胳膊,“都是住一个屋的,志英人也不坏,又是个姑娘,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跳火坑啊。”
陈秋荷,“行吧,说不过你。”
*
一个星期后,前进大队的房子基本都重新建造结束了。
不管好坏,大家多少也有个窝了。
沈美云他们家也不例外,经过这次的灾祸后,反而比以前房子更牢固了。
正当她在家里忙活的时候。
她难得有空,用了一袋子富强粉,一口气蒸了一十个馒头和十个包子,正要起锅的时候。
老支书过来带信过来,敲门,“沈知青,你家季同志要回部队了,你要不要去看一眼?”
这话一问,沈美云一愣,手里的包子差点没落下,顺势便递给了老支书,“他不是早都走了吗?”
自从那天抓完鱼后,算起来也好久没见过了呢。
当时季长峥是临时出任务,走的匆忙,两人连话都没股的说。
老支书看着那宣腾腾的白面包子没接,他摇头说道,“他们帮忙隔壁大队建设的差不多了,帮我们维护着一次交公粮结束后,便要离开了。
“我去粮站交公粮,你去不去啊?”
第112章 穿越第一百零八天
这话一问,沈美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直接答应了下来,“去。”
听到这话,老支书笑了笑,“那就行,你跟着我一起,我放心一些。”
老头笑成了一朵花,连带着褶皱子都跟着可爱了起来。
见沈美云看他,老支书也没瞒着,搓搓手,“这不是遇到了洪水吗?所以交公粮我自己暗自做主,在原有的基础上减了一半,不过我怕到时候被粮站的领导骂。
沈知青,你跟我一起,你有文化会吵架,到时候帮我一起骂。”
他看那粮站的领导,早都不顺眼了。每年交粮食的时候,都是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一样。
也不想想,要不是没有他们这些老农民,这粮食怎么交的起来?
他这次还私自做决定,少了一半的公粮,去了以后还不知道被怎么骂呢。
老支书思来想去,还是找个有本事的熟人陪着他。
这样的话,能帮忙说回去。
后面想了又想,把这个人定在了沈美云身上,他是观察过沈美云的为人处世的。
从一开始下乡后,别人都去挣工分,她去养猪,旋即利用养猪这个差事,跳板到了公社讲课,从公社讲课养猪,在被挖到部队。
这最低都是三级跳啊。
更别说,她还把身后的人给安排的明明白白,乔丽华接了她的差事去了公社。
陈秋荷接了她的工作,在大队养猪。
而且,陈秋荷本身识字的原因,她眼见着也能去公社了,但是却被身上的成分给打了下来。
不过,倒也不全是坏事,她在大队的养猪,有全家人帮衬着,累也不累,再加上沈怀山是个大夫。
给人看病不要钱,而且还医术好,一来二去,大家对陈秋荷也格外敬重。
每次去出工分回来,你一把我一把的猪草带回来,这基本上就够了生产队的猪们口粮了。
所以,陈秋荷对于去公社上班,倒是没有执念,对于他们这种成分不好的人来说。
待在生产队才是最为安全的。
这都扯远了,在拿近点的来说,前些天的姚志英来说,困扰了她那么久的事情。
不管是她,又或者是曹志芳和乔丽华,也都想过办法,却没解决赵野。
但是,沈美云只开口几句话,便把赵野和赵野娘给解决了。
从这里就能看出沈美云的厉害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沈美云结婚嫁到部队去了,老支书甚至想把沈美云当做自己下一个接班人来培养的。
若是沈美云做了支书这个位置,老支书觉得她肯定能带着,他们前进大队过的很好。
只是,不过也就想想。
听完老支书的话,沈美云扬眉,“那您这是在我面前挂了个胡萝卜咯?”
她就是那一头小毛驴,而季长峥就是那个胡萝卜。
老支书听到这个比喻,觉得有趣,他哈哈笑,“沈知青,你吃不吃嘛?
“吃!”
沈美云笑了笑,再次把手里的包子递过去,“来都来了,不尝可惜了。”
“就当是尝下我的手艺。”
这一次,老支书倒是没接,宣腾腾的白面馍馍,他好多年都没吃了。
当着沈美云的面,他就咬了一个边角,便竖起大拇指,“不错不错。”
入口面粉甜滋滋的。
只是,他却没在继续了。
他好多年没吃过包子了,他老伴也好多年没吃过了。
见他不肯吃,沈美云就明白了,又拿了一个递给他,“给胡奶奶。”
老支书没要,接过一个就是过分了,哪里能连吃带拿呢。
他摇头,“我去山脚下等你,你收拾一些东西。”
这是给沈美云提点呢。
沈美云秒懂,等老支书离开后。她便把之前蒸的包子和馒头,全部用牛皮纸包了起来,装到了网兜里面。
来了个偷龙转凤,让绵绵从泡泡里面拿出来了肉包子和馒头,单独放在了锅里面。
他们自己吃泡泡里面拿出来的,给季长峥拿的则是一大早刚蒸的馒头和包子。
陈秋荷看到这一幕,就跟没看见一样。
还不忘帮忙提点,“馒头不蘸酱不好吃,你把家里昨天才做的肉酱,给他装一盒。”
“还有之前炸的鱼块。”从河里面捡了好多鱼回来,一部分晒成了鱼干,另外一部分炸成了咸鱼块,可以放很久。
沈美云迟疑了下,“会不会太多了?”
毕竟人多,东西拿的越好,越招人眼。
陈秋荷叹口气,“平时挺聪明的,怎么关键时刻犯傻了?长峥他们出任务,又是洪水,又是建房子,那边刚遭了灾,吃穿用度肯定都是对付着,你身为妻子,就是把家里的过年的猪提前杀了,给他们吃也不为过。”
这是实话。
有些时候,美云过分的警惕让陈秋荷忍不住着急。
沈美云拍了下脑袋,“是我想茬了。”
“既然什么都能做,那在做一锅酸菜鱼好了。”
陈秋荷,“……”
“不行吗?”
见母亲不说话,沈美云低声问道。
“也不是不行,鱼这个东西刚好是放在明面上的,现在做吧,做快点,说不得还能赶上,让长峥他们吃一口热乎的。”
说了就做,沈美云没半点含糊的,全家都出动了起来。
酸菜鱼要新鲜的鱼片做了才好吃,沈美云让陈荷塘直接去水池子里面养的鱼给抓了起来。
一条十来斤重的胖头鱼,鱼肉不多都在头上了,吃不到肉。
若是在家还能喝个鱼头汤,但是对于季长峥他们那种,在外面饿了好几天对付着吃饭的人,显然更喜欢吃鱼肉了,大口大口的吃。
于是,沈美云只要了鱼身,片完后发觉鱼不够,又让陈荷塘抓了一条草鱼,这可是正儿八经全部的鱼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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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
比起他们这些知青点的人,老支书其实心更偏向的生产队的社员们。
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毕竟,社员们是土生土长,做了一辈子的邻居。
姚志英嗯了一声,“我晓得,我一定会好好干活的。”
“我不要嫁给赵野,吓人,太吓人了。”
宁愿单身一辈子,和弟弟相依为命,她也不要嫁给赵野。
看到她这般发誓一样保证,大家都跟着笑了起来。
“不至于,若是遇到合适的,也不是不能嫁。”
*
沈美云回家后,和陈秋荷提起这事,陈秋荷摇头,“赵野娘不是东西,想用道德绑架,算计来一个儿媳妇。”
“这样儿媳妇真到手了,你放心,她只会变本加厉的,绝对不会对志英那姑娘好的。”
这样的人从一开始心思就不正。
沈美云嗯了一声,“所以,我给志英谋了一门差事,至于将来怎么样,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陈秋荷抬手点了点她额头,“你就是心软,爱帮人,不过我们家也不怕赵野他们家就是了。”
如今,他们家在前进大队,也算是慢慢站稳脚跟了。
沈美云笑了下,挽着陈秋荷胳膊,“都是住一个屋的,志英人也不坏,又是个姑娘,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跳火坑啊。”
陈秋荷,“行吧,说不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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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前进大队的房子基本都重新建造结束了。
不管好坏,大家多少也有个窝了。
沈美云他们家也不例外,经过这次的灾祸后,反而比以前房子更牢固了。
正当她在家里忙活的时候。
她难得有空,用了一袋子富强粉,一口气蒸了一十个馒头和十个包子,正要起锅的时候。
老支书过来带信过来,敲门,“沈知青,你家季同志要回部队了,你要不要去看一眼?”
这话一问,沈美云一愣,手里的包子差点没落下,顺势便递给了老支书,“他不是早都走了吗?”
自从那天抓完鱼后,算起来也好久没见过了呢。
当时季长峥是临时出任务,走的匆忙,两人连话都没股的说。
老支书看着那宣腾腾的白面包子没接,他摇头说道,“他们帮忙隔壁大队建设的差不多了,帮我们维护着一次交公粮结束后,便要离开了。
“我去粮站交公粮,你去不去啊?”
第112章 穿越第一百零八天
这话一问,沈美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直接答应了下来,“去。”
听到这话,老支书笑了笑,“那就行,你跟着我一起,我放心一些。”
老头笑成了一朵花,连带着褶皱子都跟着可爱了起来。
见沈美云看他,老支书也没瞒着,搓搓手,“这不是遇到了洪水吗?所以交公粮我自己暗自做主,在原有的基础上减了一半,不过我怕到时候被粮站的领导骂。
沈知青,你跟我一起,你有文化会吵架,到时候帮我一起骂。”
他看那粮站的领导,早都不顺眼了。每年交粮食的时候,都是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一样。
也不想想,要不是没有他们这些老农民,这粮食怎么交的起来?
他这次还私自做决定,少了一半的公粮,去了以后还不知道被怎么骂呢。
老支书思来想去,还是找个有本事的熟人陪着他。
这样的话,能帮忙说回去。
后面想了又想,把这个人定在了沈美云身上,他是观察过沈美云的为人处世的。
从一开始下乡后,别人都去挣工分,她去养猪,旋即利用养猪这个差事,跳板到了公社讲课,从公社讲课养猪,在被挖到部队。
这最低都是三级跳啊。
更别说,她还把身后的人给安排的明明白白,乔丽华接了她的差事去了公社。
陈秋荷接了她的工作,在大队养猪。
而且,陈秋荷本身识字的原因,她眼见着也能去公社了,但是却被身上的成分给打了下来。
不过,倒也不全是坏事,她在大队的养猪,有全家人帮衬着,累也不累,再加上沈怀山是个大夫。
给人看病不要钱,而且还医术好,一来二去,大家对陈秋荷也格外敬重。
每次去出工分回来,你一把我一把的猪草带回来,这基本上就够了生产队的猪们口粮了。
所以,陈秋荷对于去公社上班,倒是没有执念,对于他们这种成分不好的人来说。
待在生产队才是最为安全的。
这都扯远了,在拿近点的来说,前些天的姚志英来说,困扰了她那么久的事情。
不管是她,又或者是曹志芳和乔丽华,也都想过办法,却没解决赵野。
但是,沈美云只开口几句话,便把赵野和赵野娘给解决了。
从这里就能看出沈美云的厉害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沈美云结婚嫁到部队去了,老支书甚至想把沈美云当做自己下一个接班人来培养的。
若是沈美云做了支书这个位置,老支书觉得她肯定能带着,他们前进大队过的很好。
只是,不过也就想想。
听完老支书的话,沈美云扬眉,“那您这是在我面前挂了个胡萝卜咯?”
她就是那一头小毛驴,而季长峥就是那个胡萝卜。
老支书听到这个比喻,觉得有趣,他哈哈笑,“沈知青,你吃不吃嘛?
“吃!”
沈美云笑了笑,再次把手里的包子递过去,“来都来了,不尝可惜了。”
“就当是尝下我的手艺。”
这一次,老支书倒是没接,宣腾腾的白面馍馍,他好多年都没吃了。
当着沈美云的面,他就咬了一个边角,便竖起大拇指,“不错不错。”
入口面粉甜滋滋的。
只是,他却没在继续了。
他好多年没吃过包子了,他老伴也好多年没吃过了。
见他不肯吃,沈美云就明白了,又拿了一个递给他,“给胡奶奶。”
老支书没要,接过一个就是过分了,哪里能连吃带拿呢。
他摇头,“我去山脚下等你,你收拾一些东西。”
这是给沈美云提点呢。
沈美云秒懂,等老支书离开后。她便把之前蒸的包子和馒头,全部用牛皮纸包了起来,装到了网兜里面。
来了个偷龙转凤,让绵绵从泡泡里面拿出来了肉包子和馒头,单独放在了锅里面。
他们自己吃泡泡里面拿出来的,给季长峥拿的则是一大早刚蒸的馒头和包子。
陈秋荷看到这一幕,就跟没看见一样。
还不忘帮忙提点,“馒头不蘸酱不好吃,你把家里昨天才做的肉酱,给他装一盒。”
“还有之前炸的鱼块。”从河里面捡了好多鱼回来,一部分晒成了鱼干,另外一部分炸成了咸鱼块,可以放很久。
沈美云迟疑了下,“会不会太多了?”
毕竟人多,东西拿的越好,越招人眼。
陈秋荷叹口气,“平时挺聪明的,怎么关键时刻犯傻了?长峥他们出任务,又是洪水,又是建房子,那边刚遭了灾,吃穿用度肯定都是对付着,你身为妻子,就是把家里的过年的猪提前杀了,给他们吃也不为过。”
这是实话。
有些时候,美云过分的警惕让陈秋荷忍不住着急。
沈美云拍了下脑袋,“是我想茬了。”
“既然什么都能做,那在做一锅酸菜鱼好了。”
陈秋荷,“……”
“不行吗?”
见母亲不说话,沈美云低声问道。
“也不是不行,鱼这个东西刚好是放在明面上的,现在做吧,做快点,说不得还能赶上,让长峥他们吃一口热乎的。”
说了就做,沈美云没半点含糊的,全家都出动了起来。
酸菜鱼要新鲜的鱼片做了才好吃,沈美云让陈荷塘直接去水池子里面养的鱼给抓了起来。
一条十来斤重的胖头鱼,鱼肉不多都在头上了,吃不到肉。
若是在家还能喝个鱼头汤,但是对于季长峥他们那种,在外面饿了好几天对付着吃饭的人,显然更喜欢吃鱼肉了,大口大口的吃。
于是,沈美云只要了鱼身,片完后发觉鱼不够,又让陈荷塘抓了一条草鱼,这可是正儿八经全部的鱼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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