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章节
大家对工藤静香的剧情有异议,我能理解,我自己也有异议。
一直追书的朋友应该知道,之前我说过工藤静香的剧情出了问题,我不得不对剧情进行大修改。
我尽力把这个女人塑造的可恶,就是准备在之后的剧情里,给她安排一个算是比较惨……应该说是相对黑暗一些的结局。
酒井法子只是一部分助力,野岛伸司按照剧情原本是要和都仓俊一联系到一起的,甚至这部分内容还会涉及到东北能源的上市。
可那种剧情,夹杂着双面间谍,又必须有虐待剧情,以及展现主角阴暗一面的描写,因为客观原因被叫停了。
这使得我很大一段大纲直接胎死腹中。
而这又是一个连载小说,留给我调整剧情整体走向的时间又几乎没有,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写。
所以说不止是工藤静香和酒井法子这部分剧情虎头蛇尾,其实东北能源ipo那种波澜不惊的顺利,也是一种虎头蛇尾。
本来我是打算在东北能源上小坑本间那些人一次,然后铺垫这些人接下来的动作,这关乎东北能源后期进入关东地区的大战略。
至于对工藤静香的处理,只能说是生硬的给这个铺垫已久的剧情做个结尾吧。
大家的批评我虚心接受,有人要举报我也没办法,大家是我的衣食父母,有这样做的权利。
但大家说我故意恶心人,我是绝对不承认的。
我虽然写了酒井法子,但只是把她当做一个时代的历史符号和名人来写,毕竟穿越文肯定是要写名人的。
但事实上在书里,主角只是酒井法子的老板,和酒井法子并无任何实质性的关系啊,心中那点同情也仅仅是前世记忆带来的影响。
甚至在上一章剧情发生之前,主角根本不关心工藤静香和酒井法子的事情,也不知道这两人发生了什么。
www? tt kán? c ○
对于主角来说,这两个女人不过是他的赚钱工具而已,他对于这两个人的考量,肯定会出于利益的角度。
可能是我章节里没写清楚,酒井法子出道的时间虽然很早,但在这个时期的人气和收益,和工藤静香可谓是天差地别。
原本历史中没有主角魔改的中森明菜和元气少女情况下,1988年工藤静香在唱片销量上实质上已经开始超越中森明菜了。
工藤静香1989年更是全霓虹唱片销量榜第二名,单单唱片销售额就达到了五十五亿日元,中森明菜这时候已经从榜单前十消失了。
而酒井法子在这个时期,论人气和个人收益,根本和工藤静香不在一个层面上。
有潜力,不代表现在就有价值。
而她的潜力,甚至只有现在的主角能看到。
所以工藤静香在上一章中能受到惩罚,恰恰是因为主角的存在。
否则现实中,饭岛三智的反应才是最真实的,以霓虹真实处理这种事情的情况,就算野岛伸司真把酒井法子怎么了,最后经纪公司为了工藤静香也会强压下这件事。
主角的做法相当于为了一个公司的有潜力新人出头,强行处罚了旗下的头牌艺人,这事情也就是在霓虹才有理论上的可能。
这要放在国内,主角前脚这样做,后脚被罚的人就该造反了。
站在主角的视角和立场,他能凭借心中的那点正义感,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错了。
说真的,我已经很不现实的用作者权利,把主角的一众合作伙伴设定成忠诚度百分百了。
但总不能直接设定成傻子吧。
主角刚刚让公司一姐隐退,紧跟着再把公司赚钱另一个最赚钱的女艺人封杀,一年让公司损失好几亿美元。
凭着自己有钱有势,这种不顾别人利益与感受的事情做一次可以,可一而再的做傻子都会发飙的。
有人批评我要举报,说我说的正义不正义。
咱们这里就不辩驳“为了救一个人而杀多个人”那种思辨问题。
站在主角的角度,他要顾忌的可不是一个人。
事实上多数人的云上系才是他的根基所在啊。
没有这个传媒渠道,主角在霓虹地位和影响力将大大降低,我虽然不方便在书里写出来,但事实上主角是已经可以凭借自己的传媒集团,左右一部分霓虹的选举民意了。
更何况上一章中所发生的事情被他所阻止了,就算是法律也要规定犯罪和犯罪未遂吧。
为了一件犯罪未遂的事情,就不断去动摇自己的根基。
主角有媒体根基的时候,主角还能保护酒井法子。
可主角的根基一旦丢了,谁又能保护主角呢。
这样一个在我笔下开挂骤然暴富的年轻人,喜欢他的人有多多,讨厌嫉妒他的人就有多多,到时候你觉得他的舆论风评结局,会比现实中的酒井法子更好吗?
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也算是对近期剧情更改上的一种诉苦吧。
我不知道书友里有没有作者,如果你们真的写书,就会发现,即便你是作者,有时候也不能随心所欲。
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在规定你的写作。
那句话怎么说的,现实可以没有逻辑,但小说里必须有。
这本书写到现在,其实很多东西都是妥协更改下的产物。
比如女人,其实我一开始对主角的设定,就是一个单纯的渣男,从他的标签里也能看出来,基本上就是玩完就甩,不开后宫的那种。
个别几个保持关系的女性,或是因为意外有了孩子,或是因为我真的喜欢。
但问题是在起点,这样写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会涉及到一个作者绝对不愿意碰触的禁忌,那就是“送女”。
否则你就只能让这个女人死了,或者是不出场。
所以,没办法,我的主角就从我原本设定中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渣男,变成了现在这种庞大后宫的状态。
我甚至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这些女角色,还以她们的生日编了一个目录,真是我看着都眼花。
哎……
书里面主角经常叹气。
这里是我自己真的叹气。
我真是凌晨看到评论,爬起来乱七八糟的写了这两千多字,码字速度比我写正文都快。
我真就是一个普通的扑街作者,能力有限,能在磕磕绊绊中写到现在这种程度,这么多字数,我自己都惊讶。
对待各位看书的朋友,我也没觉得自己是作者,就要有什么作者心态,大家在书里提出不同意见,我基本也会耐心的解释。
即便大家真骂我,我也只会说让大家失望了。
毕竟我也是读者,我自己也骂作者。
记得很早之前看油炸大金的小说,正好唐嫣捡辱华代言的事情曝光,我觉得他就应该立刻在书里把唐嫣写死,愤愤不平的在书友群里骂了大金直接退群。
现在自己写娱乐文,才意识到口嗨很轻松,可要在书里调整剧情是多么难。
蛮想就这件事向大金道歉,不过咱一个扑街也接触不到人家。
有时候不那么有逻辑,写书把脑子寄存起来,其实对我来说才是最难的。
实际上,很多写书中所遇到的麻烦和困难,真的不是两千字就能讲清楚的。
最后,如果有人真把我这顿啰嗦看完了,那感谢你的耐心,也非常抱歉打扰到你了。
最最后。
一直以来我都比较抗拒建书友群,毕竟扑街作者搞书友群,总有种非常羞耻的感觉。
今天我突然觉得,建个群似乎也不错。
大家真对剧情不满,直接来群里骂我就好了,省的再举报我。
毕竟这本书虽然扑街,但还是能赚点钱的。
我就一个俗人,说赚钱,不寒碜。
所以想交流的可以加一下。
嗯,就这样。
群号:559070920
大家对工藤静香的剧情有异议,我能理解,我自己也有异议。
一直追书的朋友应该知道,之前我说过工藤静香的剧情出了问题,我不得不对剧情进行大修改。
我尽力把这个女人塑造的可恶,就是准备在之后的剧情里,给她安排一个算是比较惨……应该说是相对黑暗一些的结局。
酒井法子只是一部分助力,野岛伸司按照剧情原本是要和都仓俊一联系到一起的,甚至这部分内容还会涉及到东北能源的上市。
可那种剧情,夹杂着双面间谍,又必须有虐待剧情,以及展现主角阴暗一面的描写,因为客观原因被叫停了。
这使得我很大一段大纲直接胎死腹中。
而这又是一个连载小说,留给我调整剧情整体走向的时间又几乎没有,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写。
所以说不止是工藤静香和酒井法子这部分剧情虎头蛇尾,其实东北能源ipo那种波澜不惊的顺利,也是一种虎头蛇尾。
本来我是打算在东北能源上小坑本间那些人一次,然后铺垫这些人接下来的动作,这关乎东北能源后期进入关东地区的大战略。
至于对工藤静香的处理,只能说是生硬的给这个铺垫已久的剧情做个结尾吧。
大家的批评我虚心接受,有人要举报我也没办法,大家是我的衣食父母,有这样做的权利。
但大家说我故意恶心人,我是绝对不承认的。
我虽然写了酒井法子,但只是把她当做一个时代的历史符号和名人来写,毕竟穿越文肯定是要写名人的。
但事实上在书里,主角只是酒井法子的老板,和酒井法子并无任何实质性的关系啊,心中那点同情也仅仅是前世记忆带来的影响。
甚至在上一章剧情发生之前,主角根本不关心工藤静香和酒井法子的事情,也不知道这两人发生了什么。
www? tt kán? c ○
对于主角来说,这两个女人不过是他的赚钱工具而已,他对于这两个人的考量,肯定会出于利益的角度。
可能是我章节里没写清楚,酒井法子出道的时间虽然很早,但在这个时期的人气和收益,和工藤静香可谓是天差地别。
原本历史中没有主角魔改的中森明菜和元气少女情况下,1988年工藤静香在唱片销量上实质上已经开始超越中森明菜了。
工藤静香1989年更是全霓虹唱片销量榜第二名,单单唱片销售额就达到了五十五亿日元,中森明菜这时候已经从榜单前十消失了。
而酒井法子在这个时期,论人气和个人收益,根本和工藤静香不在一个层面上。
有潜力,不代表现在就有价值。
而她的潜力,甚至只有现在的主角能看到。
所以工藤静香在上一章中能受到惩罚,恰恰是因为主角的存在。
否则现实中,饭岛三智的反应才是最真实的,以霓虹真实处理这种事情的情况,就算野岛伸司真把酒井法子怎么了,最后经纪公司为了工藤静香也会强压下这件事。
主角的做法相当于为了一个公司的有潜力新人出头,强行处罚了旗下的头牌艺人,这事情也就是在霓虹才有理论上的可能。
这要放在国内,主角前脚这样做,后脚被罚的人就该造反了。
站在主角的视角和立场,他能凭借心中的那点正义感,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错了。
说真的,我已经很不现实的用作者权利,把主角的一众合作伙伴设定成忠诚度百分百了。
但总不能直接设定成傻子吧。
主角刚刚让公司一姐隐退,紧跟着再把公司赚钱另一个最赚钱的女艺人封杀,一年让公司损失好几亿美元。
凭着自己有钱有势,这种不顾别人利益与感受的事情做一次可以,可一而再的做傻子都会发飙的。
有人批评我要举报,说我说的正义不正义。
咱们这里就不辩驳“为了救一个人而杀多个人”那种思辨问题。
站在主角的角度,他要顾忌的可不是一个人。
事实上多数人的云上系才是他的根基所在啊。
没有这个传媒渠道,主角在霓虹地位和影响力将大大降低,我虽然不方便在书里写出来,但事实上主角是已经可以凭借自己的传媒集团,左右一部分霓虹的选举民意了。
更何况上一章中所发生的事情被他所阻止了,就算是法律也要规定犯罪和犯罪未遂吧。
为了一件犯罪未遂的事情,就不断去动摇自己的根基。
主角有媒体根基的时候,主角还能保护酒井法子。
可主角的根基一旦丢了,谁又能保护主角呢。
这样一个在我笔下开挂骤然暴富的年轻人,喜欢他的人有多多,讨厌嫉妒他的人就有多多,到时候你觉得他的舆论风评结局,会比现实中的酒井法子更好吗?
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也算是对近期剧情更改上的一种诉苦吧。
我不知道书友里有没有作者,如果你们真的写书,就会发现,即便你是作者,有时候也不能随心所欲。
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在规定你的写作。
那句话怎么说的,现实可以没有逻辑,但小说里必须有。
这本书写到现在,其实很多东西都是妥协更改下的产物。
比如女人,其实我一开始对主角的设定,就是一个单纯的渣男,从他的标签里也能看出来,基本上就是玩完就甩,不开后宫的那种。
个别几个保持关系的女性,或是因为意外有了孩子,或是因为我真的喜欢。
但问题是在起点,这样写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会涉及到一个作者绝对不愿意碰触的禁忌,那就是“送女”。
否则你就只能让这个女人死了,或者是不出场。
所以,没办法,我的主角就从我原本设定中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渣男,变成了现在这种庞大后宫的状态。
我甚至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这些女角色,还以她们的生日编了一个目录,真是我看着都眼花。
哎……
书里面主角经常叹气。
这里是我自己真的叹气。
我真是凌晨看到评论,爬起来乱七八糟的写了这两千多字,码字速度比我写正文都快。
我真就是一个普通的扑街作者,能力有限,能在磕磕绊绊中写到现在这种程度,这么多字数,我自己都惊讶。
对待各位看书的朋友,我也没觉得自己是作者,就要有什么作者心态,大家在书里提出不同意见,我基本也会耐心的解释。
即便大家真骂我,我也只会说让大家失望了。
毕竟我也是读者,我自己也骂作者。
记得很早之前看油炸大金的小说,正好唐嫣捡辱华代言的事情曝光,我觉得他就应该立刻在书里把唐嫣写死,愤愤不平的在书友群里骂了大金直接退群。
现在自己写娱乐文,才意识到口嗨很轻松,可要在书里调整剧情是多么难。
蛮想就这件事向大金道歉,不过咱一个扑街也接触不到人家。
有时候不那么有逻辑,写书把脑子寄存起来,其实对我来说才是最难的。
实际上,很多写书中所遇到的麻烦和困难,真的不是两千字就能讲清楚的。
最后,如果有人真把我这顿啰嗦看完了,那感谢你的耐心,也非常抱歉打扰到你了。
最最后。
一直以来我都比较抗拒建书友群,毕竟扑街作者搞书友群,总有种非常羞耻的感觉。
今天我突然觉得,建个群似乎也不错。
大家真对剧情不满,直接来群里骂我就好了,省的再举报我。
毕竟这本书虽然扑街,但还是能赚点钱的。
我就一个俗人,说赚钱,不寒碜。
所以想交流的可以加一下。
嗯,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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