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为阴冷掌印的亲闺女 第1节
穿为阴冷掌印的亲闺女
作者:画三春
简介:
【正文完】【多次修文,完整版在晋江】
【养崽+团宠+亲情+农家乐+青梅竹马但背景板】
时归穿成书里早死的无名路人甲。
原主被娘亲托孤,跟着舅舅上京寻亲,却在寻亲路上被拐进醒春楼,十三岁做了富商的外室。
等被掌印亲爹找到,早已是乱葬场的一堆枯骨。
她穿来时,正偷听到舅舅与花楼的老鸨讨价还价,想将她卖个好价钱。
时归:??说好被拐的呢?
放弃寻亲跟着舅舅安分过日子的路子是断了,偏那远在京城的亲爹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
相传那位司礼监掌印原是清贵读书人,连中两元入京赶考,不料得罪权贵做了宫里的太监。
数年间,他手刃仇敌,从最卑贱的扫洒太监成了新帝最信任的掌印,阴冷自恣,残害忠良,受尽唾骂。
一个是不怀好心的舅舅,一个是心狠手辣的亲爹。
时归哪个都不想选。
只是——
她看了看自己不及大人腰高的三头身:……拼了!
抵达京城的当夜,时归凭着小巧灵活的身体,直直冲进传说中会吃人的掌印私宅,一头撞在掌印小腿上。
面对陌生小孩的认爹,掌印挥退左右侍从,纡尊降贵走到时归跟前,眸中隐有血色:“你可知上一个找我认亲的,下场如何了?”
一开始,时归怕给亲爹惹麻烦遭厌弃,处处避着权贵不说,被小两岁的孩子欺负了,也只敢躲在假山后面哭。
后来,满京城的人都知道,掌印收了个“干女儿”,宠得跟眼珠子似的,掉根头发都要追究罪魁祸首,张口闭口全是“我闺女”。
众下属/同僚/政敌:好好好,知道你有闺女了行吧!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 青梅竹马 甜文 穿书 成长 团宠
搜索关键字:主角:时归┃配角:亲爹,太子┃其它:预收《小公主她天生神力》
一句话简介:我爹才不是大坏蛋!
立意:明辨是非,不为流言所扰
第1章
北风寒凛,三两微弱的鸡鸣叫城门外的百姓从瞌睡中惊醒,尚朦胧着双眼就从地上爬起来,又摸着黑,连走带爬地往前头奔去。
时归蜷着身子躲在一块半人高的石头后面,单薄的冬衣根本无法抵御冬日的严寒,她小脸铁青,露在外面的一截小指早已冻得麻木失去知觉。
感觉到身边人站起来,她也只是撩了撩眼皮,又无力地合上。
杨元兴裹着厚厚的棉袍,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他受周围人的影响,也下意识跟着往前走,又努力惦着脚尖,欲看清前面的情况。
至于伏在他脚边的小人儿,未能得他一眼关注。
随着杨元兴的离开,时归身侧直接空了下来,她身子一晃,险些磕倒在地上,还是从身侧刮来的寒风叫她清醒了两分,撑着石块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茫然四顾,脑子还是糊涂的。
她本欲追着杨元兴赶上去,却不想刚抬脚就被后头的人撞了一跟头。
那些着急进城的百姓哪里顾得上一个小孩儿,不过片刻功夫,时归就被撞了两三回,最后只能退回去用后背抵着石头,这才算站稳了跟脚。
而她眼中也彻底失去了杨元兴的背影。
时归张了张口,瞬间灌进嘴里的冷风叫她忍不住咳嗽起来,胸口阵阵闷痛,连着本就不甚清醒的大脑都发出抗议的嗡鸣。
“快快快,一定要做第一批进城的,才好抢个好位子——”
从她身侧经过的人叽里咕噜讲着话,因话说得太急,又带着口音,时归只勉强能分辨出几个字符,抬头一看,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如出一辙的急色。
只见正前方的高大城门已经打开,百姓们全是一窝蜂涌过去,便是遭了官兵呵斥也不肯后退半步,好像生怕自己进不去一样。
时归不明白……
她是昨天傍晚跟着舅舅抵达瑞城的。
听人说,瑞城城门日升而开,日落而关,因冬日白天时短,开城门的时间也随之缩短,好多远道而来的旅客走商都会被截下。
时归和杨兴元也是只差了一步,眼睁睁看着城门关紧,而方圆数十里全无人家,就连路边的茶摊都落了灰,瞧着许久没有人来过了。
有那有经验的大商队,早早将废弃的茶摊占下,又派高壮的汉子守在门口,屋里燃起火堆,并不许生人靠近。
便是杨元兴使银子也没能叫对方通融,最后只能骂骂咧咧地找了处避风的地方,又将大棉袍裹紧,歪着身子歇下去。
至于与他同行的时归,他最多是半夜打盹时探探她的鼻息,知道人还有口气,只要不死,是不是冻坏了,就不在他考虑范围了。
这厢开了城门,他也是只顾着自己,转眼就跑没了影儿,全不在乎年仅五岁的小外甥女。
只在时归眼里,城门就在数尺之外,这又是一天之始,无非是早一步晚一步的差别,若只说进城,当天总是能进去的。
舅舅也好,其余百姓也罢,何必争抢这分寸之时?
她歪着脑袋想不明白,反被冷风吹得头晕脑胀,双腿软趴趴的,实在撑不住,只能沿着石头滑坐下去。
就像她不明白这些百姓在急什么,便是对当下的处境,时归还处于半真半假、又或者不愿相信的状态。
也不知这是发生了什么,如何她睡前还在温暖的北欧庄园,睡醒就到了一个屋不避风的偏僻小村子里?
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是赶上了什么穿越风尚,可几日过去——
原身的娘亲垂垂病矣,临终前将她托付给弟弟杨元兴,只说千万记得去寻亲,尚未来得及与她交代只言片语,就撒手故去了。
而后时归一直浑浑噩噩,家里草草办了丧事,没等她缓过神,就被带去北上寻亲,路上一直病了好好了病,风寒烧得她脑袋一片混沌,直至这两天,才勉强找回几分神思。
像那病逝的妇人时杨氏,像那上京寻亲的孤女,以及那恶名远扬的掌印太监……皆都与她刚看完的一本科举官场文不谋而合。
时归恍然大悟,她这可不仅是穿越,更是赶上了穿书的时尚潮流。
书里的主角是一位来自江南的寒门士子,苦读十年,一朝高中,却因其刚正秉性,在官场上屡遭小人陷害,三贬三升。
在他起起落落几十年间,每次贬谪都有司礼监掌印的手笔,若说主角高洁傲岸,那这位掌印便是阴险歹毒,罄竹难书。
到最后,主角众望所归,官至首宰,联抉百官上书弹劾奸宦祸国。
碰巧掌印查出些陈年旧事,发现本以为已遭人陷害而亡的妻子侥幸逃生,还在他入京第二年给他生了一个小闺女。
等他循着线索找去的时候,才知妻子早早过逝,女儿也在进京寻亲的路上被人拐卖进花楼,十三做了富商的外室,没过两年染病而亡,被人随意丢去了乱葬场,早成了一堆枯骨。
掌印因此耽搁了时间,京中事态无法挽回,才抵京城就被下了大狱,之后数罪并罚,褫夺衣冠,处车裂之刑。
也亏得时归从小记性好,过目不忘,这才记住书里许多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如今正能与她处境相对应上。
看书时,时归还曾为佞宦的倒台拍手叫好。
但当她疑似穿成掌印下场惨淡的路人甲闺女……
时归闭上眼,心头一片哇凉,忽然感觉耳边的寒风都不算什么了。
她这厢又冷又绝望,那头的杨元兴却仗着自己个头小,跟个泥鳅似的,一路钻到最前面。
“官爷官爷,敢问官爷——”
杨元兴半弯着腰,一脸谄媚地凑到城门的官兵跟前。
不等对方开口呵斥,他先将衣兜里的荷包掏了出来,忍着心里的肉痛,一把将其塞到官兵手里:“小人的一点心意,还请官爷笑纳。”
官兵拿了荷包,漫不经心地颠了颠重量,虽不甚满意,但也勉强能吃上一顿酒,面对杨元兴的态度也算缓和了两分:“怎么说?”
杨元兴又是拱手拜了拜,谦卑姿态做得十足,随后才问:“劳烦官爷,此处可是瑞城?我听人家说,过了瑞城离着京城就近了,请官爷赐教,这个近是怎么个近法?”
听他只是问些众所周知的小事,官兵表情更是轻快。
他们忙着检查,只想快快将人打发了去,于是也没再拿乔,利落回答道:“那你可是来对了,咱们瑞城离京城可是顶顶的近!就这么说吧,你从南城门进来,到北城门出去,再奔着北便走上个三两天,抬头就是天子脚下。”
“啊?”杨元兴愣住了。
“啊什么啊,你不是要去京城吗?按着我刚才说的去,走上一回就全明白了。”官兵没了耐性,反手推了杨元兴一把,“行了行了,没带什么违规的物件儿吧?把路引出示来……”
“从南边来的?这距离可不近……算了算了,直接进去吧。”
看在那点碎银子的份上,官兵没有过多盘问,把杨元兴往里面一推,转头又检查起其余进城百姓来。
杨元兴到底畏惧官兵身上的那身衣裳,缩了缩肩膀,只得作罢。
他随着人流走进瑞城,才踏进城门,忽然想起忘了点什么,下意识往脚下一看,猛一拍脑袋:“哎呦!把那小丫头片子给忘了!”
……
等时归再恢复意识,已经是晌午后了。
这等天气,寻常人很少会在外面走动,遑论是裹着衣裳在室外过夜。
昨天那是进不来没办法,这不今儿刚来到有人的地方,杨元兴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间客栈,不说要最好的,怎么也要挑个有热水的中等房。
托他那早死姐姐的福,他得了小一百两银子,一半藏在老家床底下,剩下的一半拿来做盘缠,一路吃好喝好,除去特殊情况,他从没亏待过自己。
他姐姐说了,他姐夫是个有能耐的,说不准在京城得了什么机缘,从此做了大官,哪怕这么多年没回来,可看在他亲闺女的份上,肯定也会接济他这个做舅舅一二,再不济了,总要给他些报酬,感谢他送女儿吧?
要不是有这所谓报酬勾着,杨元光才不愿管姐姐留下的拖油瓶,更别提千里迢迢,从大江南找来京城了。
眼下杨元兴住进了烧着暖炉的客栈,时归也能沾点光。
就床边的脚踏上,正好能躺下一个小孩子。
杨元兴难得有了点良心,从床上捡了一床有些发霉的棉被,满是嫌弃的丢在时归身上,自己则是翻身上了床。
屋里暖和,又有了一床小被,时归被冻僵的身体一点点缓和过来,露在外面的小脸红彤彤的,眼睫一颤,猝然睁开了眼睛。
清醒过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时归都是意识放空的。
她没有去探究当下的环境,也没有想那些困扰她许久的现状,只是小心呼吸着微凉的空气,其中还夹着淡淡的炭火味道。
没过多久,她头顶传来震耳的打呼声。
时归不用看都知道,这肯定又是舅舅睡着了。
作者:画三春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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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被娘亲托孤,跟着舅舅上京寻亲,却在寻亲路上被拐进醒春楼,十三岁做了富商的外室。
等被掌印亲爹找到,早已是乱葬场的一堆枯骨。
她穿来时,正偷听到舅舅与花楼的老鸨讨价还价,想将她卖个好价钱。
时归:??说好被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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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间,他手刃仇敌,从最卑贱的扫洒太监成了新帝最信任的掌印,阴冷自恣,残害忠良,受尽唾骂。
一个是不怀好心的舅舅,一个是心狠手辣的亲爹。
时归哪个都不想选。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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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京城的当夜,时归凭着小巧灵活的身体,直直冲进传说中会吃人的掌印私宅,一头撞在掌印小腿上。
面对陌生小孩的认爹,掌印挥退左右侍从,纡尊降贵走到时归跟前,眸中隐有血色:“你可知上一个找我认亲的,下场如何了?”
一开始,时归怕给亲爹惹麻烦遭厌弃,处处避着权贵不说,被小两岁的孩子欺负了,也只敢躲在假山后面哭。
后来,满京城的人都知道,掌印收了个“干女儿”,宠得跟眼珠子似的,掉根头发都要追究罪魁祸首,张口闭口全是“我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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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明辨是非,不为流言所扰
第1章
北风寒凛,三两微弱的鸡鸣叫城门外的百姓从瞌睡中惊醒,尚朦胧着双眼就从地上爬起来,又摸着黑,连走带爬地往前头奔去。
时归蜷着身子躲在一块半人高的石头后面,单薄的冬衣根本无法抵御冬日的严寒,她小脸铁青,露在外面的一截小指早已冻得麻木失去知觉。
感觉到身边人站起来,她也只是撩了撩眼皮,又无力地合上。
杨元兴裹着厚厚的棉袍,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他受周围人的影响,也下意识跟着往前走,又努力惦着脚尖,欲看清前面的情况。
至于伏在他脚边的小人儿,未能得他一眼关注。
随着杨元兴的离开,时归身侧直接空了下来,她身子一晃,险些磕倒在地上,还是从身侧刮来的寒风叫她清醒了两分,撑着石块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茫然四顾,脑子还是糊涂的。
她本欲追着杨元兴赶上去,却不想刚抬脚就被后头的人撞了一跟头。
那些着急进城的百姓哪里顾得上一个小孩儿,不过片刻功夫,时归就被撞了两三回,最后只能退回去用后背抵着石头,这才算站稳了跟脚。
而她眼中也彻底失去了杨元兴的背影。
时归张了张口,瞬间灌进嘴里的冷风叫她忍不住咳嗽起来,胸口阵阵闷痛,连着本就不甚清醒的大脑都发出抗议的嗡鸣。
“快快快,一定要做第一批进城的,才好抢个好位子——”
从她身侧经过的人叽里咕噜讲着话,因话说得太急,又带着口音,时归只勉强能分辨出几个字符,抬头一看,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如出一辙的急色。
只见正前方的高大城门已经打开,百姓们全是一窝蜂涌过去,便是遭了官兵呵斥也不肯后退半步,好像生怕自己进不去一样。
时归不明白……
她是昨天傍晚跟着舅舅抵达瑞城的。
听人说,瑞城城门日升而开,日落而关,因冬日白天时短,开城门的时间也随之缩短,好多远道而来的旅客走商都会被截下。
时归和杨兴元也是只差了一步,眼睁睁看着城门关紧,而方圆数十里全无人家,就连路边的茶摊都落了灰,瞧着许久没有人来过了。
有那有经验的大商队,早早将废弃的茶摊占下,又派高壮的汉子守在门口,屋里燃起火堆,并不许生人靠近。
便是杨元兴使银子也没能叫对方通融,最后只能骂骂咧咧地找了处避风的地方,又将大棉袍裹紧,歪着身子歇下去。
至于与他同行的时归,他最多是半夜打盹时探探她的鼻息,知道人还有口气,只要不死,是不是冻坏了,就不在他考虑范围了。
这厢开了城门,他也是只顾着自己,转眼就跑没了影儿,全不在乎年仅五岁的小外甥女。
只在时归眼里,城门就在数尺之外,这又是一天之始,无非是早一步晚一步的差别,若只说进城,当天总是能进去的。
舅舅也好,其余百姓也罢,何必争抢这分寸之时?
她歪着脑袋想不明白,反被冷风吹得头晕脑胀,双腿软趴趴的,实在撑不住,只能沿着石头滑坐下去。
就像她不明白这些百姓在急什么,便是对当下的处境,时归还处于半真半假、又或者不愿相信的状态。
也不知这是发生了什么,如何她睡前还在温暖的北欧庄园,睡醒就到了一个屋不避风的偏僻小村子里?
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是赶上了什么穿越风尚,可几日过去——
原身的娘亲垂垂病矣,临终前将她托付给弟弟杨元兴,只说千万记得去寻亲,尚未来得及与她交代只言片语,就撒手故去了。
而后时归一直浑浑噩噩,家里草草办了丧事,没等她缓过神,就被带去北上寻亲,路上一直病了好好了病,风寒烧得她脑袋一片混沌,直至这两天,才勉强找回几分神思。
像那病逝的妇人时杨氏,像那上京寻亲的孤女,以及那恶名远扬的掌印太监……皆都与她刚看完的一本科举官场文不谋而合。
时归恍然大悟,她这可不仅是穿越,更是赶上了穿书的时尚潮流。
书里的主角是一位来自江南的寒门士子,苦读十年,一朝高中,却因其刚正秉性,在官场上屡遭小人陷害,三贬三升。
在他起起落落几十年间,每次贬谪都有司礼监掌印的手笔,若说主角高洁傲岸,那这位掌印便是阴险歹毒,罄竹难书。
到最后,主角众望所归,官至首宰,联抉百官上书弹劾奸宦祸国。
碰巧掌印查出些陈年旧事,发现本以为已遭人陷害而亡的妻子侥幸逃生,还在他入京第二年给他生了一个小闺女。
等他循着线索找去的时候,才知妻子早早过逝,女儿也在进京寻亲的路上被人拐卖进花楼,十三做了富商的外室,没过两年染病而亡,被人随意丢去了乱葬场,早成了一堆枯骨。
掌印因此耽搁了时间,京中事态无法挽回,才抵京城就被下了大狱,之后数罪并罚,褫夺衣冠,处车裂之刑。
也亏得时归从小记性好,过目不忘,这才记住书里许多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如今正能与她处境相对应上。
看书时,时归还曾为佞宦的倒台拍手叫好。
但当她疑似穿成掌印下场惨淡的路人甲闺女……
时归闭上眼,心头一片哇凉,忽然感觉耳边的寒风都不算什么了。
她这厢又冷又绝望,那头的杨元兴却仗着自己个头小,跟个泥鳅似的,一路钻到最前面。
“官爷官爷,敢问官爷——”
杨元兴半弯着腰,一脸谄媚地凑到城门的官兵跟前。
不等对方开口呵斥,他先将衣兜里的荷包掏了出来,忍着心里的肉痛,一把将其塞到官兵手里:“小人的一点心意,还请官爷笑纳。”
官兵拿了荷包,漫不经心地颠了颠重量,虽不甚满意,但也勉强能吃上一顿酒,面对杨元兴的态度也算缓和了两分:“怎么说?”
杨元兴又是拱手拜了拜,谦卑姿态做得十足,随后才问:“劳烦官爷,此处可是瑞城?我听人家说,过了瑞城离着京城就近了,请官爷赐教,这个近是怎么个近法?”
听他只是问些众所周知的小事,官兵表情更是轻快。
他们忙着检查,只想快快将人打发了去,于是也没再拿乔,利落回答道:“那你可是来对了,咱们瑞城离京城可是顶顶的近!就这么说吧,你从南城门进来,到北城门出去,再奔着北便走上个三两天,抬头就是天子脚下。”
“啊?”杨元兴愣住了。
“啊什么啊,你不是要去京城吗?按着我刚才说的去,走上一回就全明白了。”官兵没了耐性,反手推了杨元兴一把,“行了行了,没带什么违规的物件儿吧?把路引出示来……”
“从南边来的?这距离可不近……算了算了,直接进去吧。”
看在那点碎银子的份上,官兵没有过多盘问,把杨元兴往里面一推,转头又检查起其余进城百姓来。
杨元兴到底畏惧官兵身上的那身衣裳,缩了缩肩膀,只得作罢。
他随着人流走进瑞城,才踏进城门,忽然想起忘了点什么,下意识往脚下一看,猛一拍脑袋:“哎呦!把那小丫头片子给忘了!”
……
等时归再恢复意识,已经是晌午后了。
这等天气,寻常人很少会在外面走动,遑论是裹着衣裳在室外过夜。
昨天那是进不来没办法,这不今儿刚来到有人的地方,杨元兴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间客栈,不说要最好的,怎么也要挑个有热水的中等房。
托他那早死姐姐的福,他得了小一百两银子,一半藏在老家床底下,剩下的一半拿来做盘缠,一路吃好喝好,除去特殊情况,他从没亏待过自己。
他姐姐说了,他姐夫是个有能耐的,说不准在京城得了什么机缘,从此做了大官,哪怕这么多年没回来,可看在他亲闺女的份上,肯定也会接济他这个做舅舅一二,再不济了,总要给他些报酬,感谢他送女儿吧?
要不是有这所谓报酬勾着,杨元光才不愿管姐姐留下的拖油瓶,更别提千里迢迢,从大江南找来京城了。
眼下杨元兴住进了烧着暖炉的客栈,时归也能沾点光。
就床边的脚踏上,正好能躺下一个小孩子。
杨元兴难得有了点良心,从床上捡了一床有些发霉的棉被,满是嫌弃的丢在时归身上,自己则是翻身上了床。
屋里暖和,又有了一床小被,时归被冻僵的身体一点点缓和过来,露在外面的小脸红彤彤的,眼睫一颤,猝然睁开了眼睛。
清醒过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时归都是意识放空的。
她没有去探究当下的环境,也没有想那些困扰她许久的现状,只是小心呼吸着微凉的空气,其中还夹着淡淡的炭火味道。
没过多久,她头顶传来震耳的打呼声。
时归不用看都知道,这肯定又是舅舅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