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秋雨连绵的季节里,13岁的唤弟升入了母亲从教的那所中学,并开始正式使用聂青书记给她取的新名字——于璇。
    那个年代,中学的升学率并不高,她们班三十九名同学,只有零头——九个考上了初中,落榜的三十人里,就有她的铁哥们——曹森。
    在小学的五年里,因为曹森,她名气不小,也因为曹森,她屡受牵连。
    曹森是名副其实的“土匪”,“战场”上少有敌手。被压迫久了,他们自然就团结起来,组成一个五人“抗曹”小队伍。然而曹森实在彪悍,五人团伙竟不够他一个人三拳两脚摆弄的。
    他的死对头们在曹森那儿得不到好处,就恨屋及乌,于是,一逮着机会就祸害唤弟。这也是他们在实战中总结出的经验:与其以卵击石攻击曹森还难有善果,不如欺负欺负他所保护的人来得痛快。
    就这样,恨意满满的他们分兵两处。两人一队,在大课间主动挑衅,引走暴怒的曹森;三人一队堵住外出如厕的唤弟,把她拖翻到沟边疯长的茼麻高棵子里,往她的长发里揉枯干的苍耳子。苍耳子成熟的刺果不仅遍身布满坚硬的钩状刺儿,其顶端还生有两个大的角状刺儿。一旦黏上毛发,许多倒钩儿就四面紧紧咬住不松口儿,再加上这些熊孩子们故意使坏,将它们使劲儿地按压进唤弟的头发,扎得她头皮都生疼生疼的。
    唤弟尖叫着,没头没脸地和他们对打,无奈寡不敌众……
    上课的铃声敲响以后,遭劫的唤弟才从温柔的拂子茅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钻出茼麻林,挂着一身鬼针草,戴着一头苍耳子,捏着一把狗娃,回到教室门口打“报告!”
    讲台上的老师不用抬眼,听声音就知道是唤弟又遭殃了,因为班内的同学们已经哄堂大笑起来。
    “又怎么了?”老师忍着笑问。
    “老师,俺采的时候不小心摔倒苍耳棵棵里了——这是送给您插瓶的狗娃……”唤弟举高手里的淡紫色束,不好意思地回答。
    交流到此,老师就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只好挥挥手:“回位吧!噢,——先留在讲台上好了。谢谢!”
    在那段饱受欺凌的岁月里,激愤竟鬼使神差地挤跑了唤弟心底埋藏的愧疚。
    屡遭袭击的唤弟骤然间迷上了金庸、梁羽生等的武侠小说,她一会儿希望自己是《笑傲江湖》里爽朗豁达,豪迈潇洒的令狐冲、一会儿盼望能拥有魔教妖女练霓裳一样的盖世武功,素手一扬,“敌人”“哗”地摔倒一片。
    当然,那种快意恩仇的感觉只是发生在幻想中,现实生活中,除了功课下降,她依然是重重摔倒在地的那一个。
    在经历过多次狼狈之后,唤弟终于小学毕业了。那些曾经作弄过她的同学,无一例外全都落了榜。唤弟还替他们怪惋惜的,因为,她觉得这里面有好几个人都比她聪明,不然她怎么能屡屡在他们手底“翻船”呢!
    跟她一起升入初中的,基本都是老实听话的好学生。唤弟看看红榜,哈哈!自己就是“孙山”,记得“孙山”曾言:“解名尽处是孙山……”嘿嘿——那些“该死的”还在“孙山”外。她长舒一口气:这回可算是摆脱那群“疯子”了。
    本来以为上了初中,自己就会避免以往的窝囊。谁想刚到下半年,同学们就给她起了一个响亮的外名字“余弦”。
    有些事儿实在不受本人控制,因此,你只能道一句无奈。抗议无果,郁闷的于璇最终选择了不去想不去念,集中精力准备冲刺中考。
    15岁那年中考结束,唤弟迎来了她学生生涯中的第一个大长假。
    一个雨天的上午,早饭后,唤弟母亲搭了父亲的大货车,俩人都工作去了。没法下地的姑父又在过道里铺开摊子开始打苫子,唤弟噘着嘴巴,给他打下手——就是“过撮儿”1。漫天雨雾中,周而复始着“过撮儿”这一枯燥的动作,不用说唤弟了,就是大人干久了也会乏味。唤弟一干就是个半小时,能不噘嘴嘛!
    长长的苫子快卷成“碾砣子”那么粗了,姑父还不肯罢休。
    唤弟夸张地打个哈欠:“姑父,你不回迎风庄,俺姑姑的苫子谁来打?”
    姑父张成才听见老婆的事就不齿,老实人说出的话更玄乎,他不屑地努努嘴儿:“看见门外那个“麦根子”2垛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眼眼儿了吗?”
    唤弟点点头儿。
    “唉——你姑姑的心眼子哟,比那个垛上的麦草眼儿还要多,你就别挂挂她了。”张成才手下丝毫不停顿地舞弄着麻绳,叹了一口气。
    “啊?”唤弟盯着那个周身是眼儿的“麦根子”垛,不由自主地张大了口。
    “嘿嘿……于璇,你张着个大嘴等什么?”光线一暗,曹森高大的身子一下子堵在了大门口。
    “等你的樱桃呢!”唤弟瞅他一眼。
    “姑父,忙着呢,快歇歇吃葡萄吧!”曹森朝唤弟露齿一笑,扬扬手里沉甸甸的网兜。
    “小森啊,来找唤弟玩?今天没上班?”张成才咧开大嘴憨笑着。
    “大夜班,刚回家!雨天葡萄便宜,买点给你们尝尝。”曹森单手合拢雨伞,倒挂在大门的铁门环上,在门槛上刮刮鞋底的泥水,走近唤弟。
    张成才善解人意地笑道:“唤弟,不用你了,俺先自己过着,你快陪小森屋里坐坐去。一会儿你嫲嫲回来,叫她给俺‘过撮’就好。”
    “好嘞——”唤弟高兴地答应着,站起身,扑扑腿上的碎草叶和尘土,领着曹森进了里屋。
    趁唤弟洗手的空儿,曹森轻车熟路地找出菜盆,把紫色的大龙眼洗了两大碟子,送了一盘给门楼过道里的张成才,一盘端进了唤弟和她嫲嫲的房间。
    唤弟坐在炕沿上,捻起一枚离穗的葡萄送入口中,边咀嚼边说:“真甜!有啥事就说呗,你不会只是来送葡萄的吧?”
    曹森挠挠头儿,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我今天开工资了,给你买了条纱巾,城里女的都戴这个,可好看了!”
    唤弟打开纸包,一条火红的纱巾现在眼前。她撇撇嘴儿:“真土气!你就不能挑个素色的?”
    曹森又掏出两包递给唤弟:“给,你挑个满意的。”
    “曹森,你不会改行卖纱巾了吧?”唤弟谑笑着一一打开,只见一条天蓝色的,还有一条鹅黄色的,她不假思索就取了那条天蓝的。
    “哪呢!我给你、我娘、大姐一人买了一条,就怕你事多,先急着你来挑。”
    唤弟笑笑:“礼物不错,谢了——这回可以说事了吧!”
    曹森又挠挠头儿,不好意思地从他魔术师一样的怀里又掏出了一件东西,递给了唤弟。
    【高密土话解析】
    1——“过撮儿”,此处的“过撮儿”是指“捋出一小撮儿一小撮儿直径约1厘米粗的麦秸束儿,转给下道工序操作员张成才,供他用麻绳来打苫子。”
    2——“麦根子”,就是铡去麦草首尾,保留根以上30公分左右的那一段管状秸秆,可用来培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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