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丫鬟取来一把古色古香,镶嵌玳瑁贝壳薄片的五弦琵琶,赵圆圆微微俯身落座,楼下的众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但见这位花魁玉臂轻扬间,纤细白嫩的玉指抚过琴面,清脆的琴声已在小楼里悠然响起。
    这琴声委婉不失刚毅,仿若宝珠掉落银盘,又似暖阳下的涓涓溪水趟进心田,让人顿生出一种超然物外,心旷神怡之感。
    有音乐细胞的女生就是有魅力……阅眉无数的李天顺也被惊到了,他虽说没啥音乐细胞,但还是从这琴声里听出了几许伤感。
    这种伤感似乎在表达着一种郁郁寡欢的惆怅,一种对自由的渴望……
    在看侧旁的张志伟,这货正以手扶腮盯着花魁看,一脸陶醉的样子,到了曲终时都没变姿势。
    “太好听了!”又是胡伦第一个起身鼓掌,众人也纷纷说着各种赞美之词,叫好声不绝于耳。
    马文海为了显示自己的文彩出众,还特意对着赵圆圆高声叫道:“姑娘此曲真乃天籁之音也,大有闻后绕梁三日之感!”
    赵圆圆对着马文海礼节性一笑,起身看向众人道:“多谢诸位公子,奴家现丑了。
    趁着诸位雅兴不减,奴家现在就出今日茶围之题,请诸公子以‘春雨’为题作诗或词都可。”
    话音落下的同时,有几个教坊司的小伙计,已经开始给众人分发笔墨纸砚。
    “姑娘出的题目好雅致,我等一定奉陪。”得到了赵圆圆微笑鼓励的马文海叫道,感觉信心倍增。
    其他客人也都很有兴致,因为这个题目是个大众题,应该不难。
    “圆圆姑娘,这次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胡伦也喊了句,坐在那里故作沉思,暗中却用手捅了捅身边的老仆。
    只是他们都没注意到,一个小书童已经悄悄溜到了身后……
    “天顺兄,期待你的大作咯!”
    张志伟对着李天顺笑眯眯的道,可下一瞬又悄然叹息:“兄要是能与圆圆姑娘单独见面,可一定要跟我说说其中的趣事。”
    上辈子从警的经历,让李天顺对别人的情绪有很好的窥探力,本来还想跃跃欲试的他此时却犹豫了。
    倒不是记忆里没有白嫖的诗,而是他记得在赵圆圆弹琴时,志伟兄都忍不住流下了哈喇子,更何况刚才的话里还隐约带着醋味。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张志伟对自己有恩,这个赵圆圆再漂亮也是个风尘女子,自己为什么要与他去争呢?
    对,自己何不弄一首平淡些的诗,成全了志伟兄的好事,至于志伟兄能否技压群嫖,那就看他的本事了。
    想到这,李天顺笑着道:“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张志伟此刻的心思全在编诗上,并未留意李天顺的话,只是打了个‘哈哈’就提笔沉思起来……
    写诗是有时间限定的,一炷香后,有两个小伙计收走了大家的诗,由一名丫鬟当众朗读后,再由赵圆圆选择谁是今日茶围的胜者。
    总体上来说还算公平,毕竟谁的诗好谁的诗坏,大家心中还是有定论的。
    片刻后,十几首诗就念完了,中间出现了两个小插曲。
    第一个是丫鬟拿着一篇诗稿看了半天,感觉像是无数个线头散落纸上,又像是无数只虫在纸上爬,一时竟无法辨别。
    直到快看花了眼,才把上面的字认清楚,读出了‘春光明媚柳叶青,莺歌燕舞小河溪,一场春雨忽然至,云开雾散阳光新’的诗句。
    本来这些客人里就少有真正的读书人,听了这首平淡的诗句大家也没觉得好,反正肯定是被淘汰了。
    可当张志伟听到这首诗竟然是李天顺做的时,就不淡定了。
    天顺兄的才气怎么没了?
    他惊愕的看向李天顺:“天顺兄,这首诗是你写的吗?这……这也太……”
    “太差了,有点儿像打油诗对不对?”李天顺笑了笑道:“谁都没有灵感的时候。”
    这让张志伟在有些失望的同时,内心还有些小欢喜……
    这首平淡无奇的诗,也没引起了赵圆圆的过多关注。
    看着这位身穿一袭白色儒服,英俊阳刚,潇洒儒雅,颇有出尘之风的李公子,赵圆圆心里暗道了句。
    又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草包。
    另一个小插曲是,当众人听完胡伦做的诗后都是一愣,就连赵圆圆也不由一阵侧目。
    因为胡伦写得这首诗十分工整,读起来也朗朗上口,完全和以前写的诗不在一个档次上。
    难道这小子真是开了窍,突然有了才学?
    就在这时,马文海突然站了起来,指着胡伦阴笑道:“胡公子,打茶围可没有让人代笔的。”
    胡伦和他身旁老仆的身子同时一震。
    “你胡说什么,本公子岂会找人代笔?”胡伦反驳道。
    “呵呵……”马文海干笑两声,朝身边的书童使了个眼色。
    那书童当即对着众人喊道:“我家老爷说的没错,刚才各位写诗时我偷偷到了他们身后,亲眼看到是那位老先生写好了诗,胡公子又抄一遍递上去的。”
    胡伦小眼睛一咪,依稀记起好像是有个人站在身后,只是当时自己正在全力抄诗,没在意。
    没想到这个马文海居然这么鬼,拆穿了自己苦心设下的计谋。
    即使是到了这个地步,他依然脸红脖子粗的反驳道:“胡说,一个小孩说的话你也信?”
    马文海却不与他争质,将酒杯往桌上一放道:“有本事请胡兄当场在作一首如何?”
    这可把胡伦弄得彻底没辙了,他虽是个粗人,但也知道真比起来就是自取其辱,只得狠狠瞪了眼马文海,挥挥手道:
    “本公子没心思和你比,大不了这一局我认输。”
    说完一屁股坐了回去,又狠狠瞪了眼身边的灰发老仆,低声骂道:“你怎么这么不加小心,给我的时候也不看看左右。”
    老仆一脸冤枉:“胡公子,这也不能怪老朽呀。”
    “怎么不怪你,我告诉你,答应你的二两银子黄啦!”胡伦气呼呼的道。
    “您怎么能这样,说好的事怎能反悔?”
    那老仆刚说到这,见胡伦的眼睛又立了起来,作为一个被请来的老秀才,他也不敢得罪这个有钱有势的货,只得无奈坐在那里小声碎碎念: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故同于道者,道亦得之;同于失,道亦失之,信不足,焉有不信……”
    “行了行了,还给你二两。”胡伦被这老头的‘之乎者也’絮叨的实在受不,忿忿不平的道。
    说完继续喝酒吃肉,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在众人的一阵哄笑声中,这段插曲告一段落。
    李天顺……没心没肺脸皮厚,心宽体胖长横肉,还真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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