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刑附民三
刑附民的证据目录和民事案件的证据目录一样,是围绕原告的诉求来举证的。
本案中,姜海蓝提供的证据,陆机一边飞快地往纸上写姜海蓝念的那几段话,一边加紧分析:就是为了证明她的各项赔偿项目的金额是怎么来的。
住院病案和发票对应的是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报告对应的是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护理人误工证明和劳动合同对应的是护理费。
也是,医疗费花了多少,肯定是由……医院说了算。
但是,那个发票……陆机心想,后世的人们怎么能确定发票上的金额是绝对正确的,而不是伤者让医院随便出的呢?
他瞅了一眼天幕,那位法官翻看证据,又跟姜海蓝核实了一遍发票的总金额是多少。
你看,他们对发票上金额的真假是确信的,都不需要把医院的人找来作证。
发票……
刘义庆回忆着之前姜海蓝是怎么计算这一份赔偿清单的。
……他回忆不起来了。
刘义庆也不跟自己过不去,想不起来就算了。
他思考着这一套证据材料,天幕上那个世界的人好像经常会用到身份证啊。
原告人起诉要提供,护理人也要提供。
更被说平时姜海蓝也是随身携带,去到哪儿带到哪儿。
至于务工证明和劳动合同,按字面意思,是护理人在做工的证明?
证明护理人是有“工作”的且月工资7000元,以这个月工资来计算护理费。
这样很好理解,如果在原告人的护理期间,护理人要照顾她,那就不能去打工了,打人者要承担这笔护理费。
……好理解才怪!刘义庆皱了皱眉,如果他没记错的,那个老夫人是有儿子的,她儿子照顾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为什么要支付护理费?
——虽然能多要一笔赔偿金是好事。
刘义庆并不知道姜海蓝念的是“误工证明”,用工单位证明护理人是本单位员工,因其母亲车祸住院,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请假去照顾母亲,这期间没有发工资。
——
这时,天幕之上,梁涛将那一套证据材料交给了法警,让法警拿给被告人看,问他有没有意见。
被告人下意识地看向他的辩护律师,罗学海没有代替他发言,只让他想说什么说什么。
被告人想了想,对法官说:“她已经六十多岁了,不是达到了退休年龄就不用支付误工费了吗?”
原告人这边,姜海蓝还没有发话,一直坐在她身边的老太太生气了,立即大声反驳道,“我平时在照顾我的孙子和外孙女,照顾了好几年了,现在他们去幼儿园就是我接送。怎么就不用付误工费了?我要是不替我儿子和女儿照顾孩子,他们请人照顾不花钱吗?”
姜海蓝:“……”
她心想,老人家回答得挺好的。
被告人没有再说话。
倒是梁涛对老太太解释道:“这是被告人自己的意见,不是法庭的意见。”
——
这一个小小的插曲,却在天幕之下的各大世界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不是,他们什么意思?”
“‘退休’,是何意?”
“达到退休年龄就不用支付误工费……听起来……这个退休的意思……”
“是说不用干活?”
“应当说是致仕吧?”
“这位老人家又不是做官的,说什么致仕。”
“可她不是做官的,又说什么不用干活?”
若是退休即是致仕之意……
老人家她一个平民百姓,看着身体也康健,如何就不用干活了?
“她家地里怎么办?”
“你忘了他们那个世界很多人‘上班’、‘打工’,已经不怎么种地了吗?”说话这人想起姜海蓝带他们看的荒地,一阵心疼。
“后世不种地的人多了去了。”
“那她不打工,她家里哪来的钱?”
“她有儿有女,应当饿不着吧?”姜海蓝也说了,儿女都要赡养父母。
“但是……”
“若他们说的‘退休’真是咱们理解的意思……”
不少人油然而生羡慕之意。
姜海蓝平时“上班”,可是上五天休两天,还有一些节假日。她嘴上抱怨调休,但在天幕下的很多人眼中,她就是不知足,颇有点“何不食肉糜”之意。
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有“退休”制度。
到了一定岁数就不用再干活了吗?
普通百姓也可以吗?
“我还是觉得奇怪,不干活他们靠什么养活自己?仅凭儿女吗?”
“后面不是还有孙辈?”
“……那孙辈得多苦。”
“但是六十多岁,不干活也……没什么吧,六十多岁啊!”
人到七十古来稀,能活到六十多岁很容易吗?
“咱们的六十多岁和他们的六十多岁可不一样。”
那两位老人家还能打架,身体结实得很。
“可毕竟是六十多岁……”
吴均听着老太太那段反驳的话,迅速提取知识点。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按照那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六十多岁达到退休年龄,是没有“误工费”的。
但这位老人家虽然年龄达到了,看起来腿脚却还硬朗,能干活,她在给儿女照顾小孩,所以她认为她应当得到误工费。
——人家说得也对,若是她不照顾,她的儿女请人来照顾,是要花钱的。
从那位法官宽慰老人家的话来看,虽然法律规定了“退休”,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刻板地遵守法律,也要考虑特殊情况,而给予特别处理?
他看向那位法官。
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年纪,虽是官吏,对待被告人和原告人两位老人家却很客气。
不,应该说,从他能看到天幕以来,姜海蓝遇到的官吏们都挺客气的。
“人民……”
吴均下意识地念出口。
听到自己的声音,他被自己吓了一跳,慌忙左右看了看。
注意到没人听到,他松了口气。
又仰头看向天幕。
在心中再度念了一遍:人民。
——
吴均没想到,梁涛还能更客气。
刑附民的辩论也没什么好说的,姜海蓝几乎就是重复了一遍老太太刚刚的话,表示:“原告人虽然64岁了,但一直在给儿子和女儿照顾小孩,她还能劳动,应当支付误工费给她。”
“请求法庭依法支持原告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老太太和被告人都没再说什么。
梁涛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
他将姜海蓝、老太太以及坐在旁听席的老太太的子女,一起叫去了其他办公室,问他们对赔偿金的意见。
几乎没有法官口才不好的。
梁涛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他先是说两家毕竟是邻居,希望今天以后,这件事就过去了,以后两家不要再闹矛盾。
也劝老太太一家往后不要和对方吵架打架,万一对方要动手,可以直接报警找警察。
老太太和她的儿女自然不服,表示对方那家人这些年多么多么过分。
梁涛脸色温和,“有了这一起案子,想来他们家以后也不敢再跟你们闹了,我一会儿去跟他们说的时候,会提醒他们回去了不要乱说。”
他接着说:“案子怎么判,由我们法院来决定,我们综合全案,依法作出判决。”
“这个不是说,你们希望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判。”
“我们法院有自己的考量。”
最后就是赔偿金的问题。
“你们希望对方赔多少?我去和他们家商量一下。”梁涛说:“你们这份起诉状,如果是我们来判决的话,未必会判这么多金额,有些是得不到支持的,比如这个精神损害抚慰金,不知道你们律师有没有给你们讲……”
他停了一下,看姜海蓝,“这个是没有的。”
姜海蓝立即回答,“我和他们说过了,我们是随便写上去的。”开玩笑,她写归写,可不能让梁法官觉得她一个律师,不知道刑附民不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梁涛点头,“我去和他们谈的时候,先不提这个没有,我们就直接谈给多少。”
调解和判决不一样,调解的时候,有些赔偿项目,只要双方愿意,不管法律支不支持。
——比如说强女干罪的刑附民,大多数时候,和解比判决划算。
听着梁涛和老太太的儿女商量向对方提一个怎样的金额合适。
姜海蓝没有插嘴,她在脑中给直播间的观众们解释道,【其实就是,法官这边,大概率要给被告人判缓刑。】
梁法官特地给原告人及家属打了预防针,强调量刑是由法院来决定,不看原告人和家属是否同意。
【所以,赔偿金额相对来说,是比较好谈的。因为对方肯定不愿意进局子,想要争取缓刑,比起去监狱里待几年,还是出一笔钱比较划算。】
【这就有了谈的余地。】
如果原告人和被告人就刑附民部分达成和解,被告人赔偿了原告人经济损失。
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一点。
总不能你既想法院判得轻一点,又不用出赔偿金吧?
这没什么不好的。
刑事部分,本来就是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
受害人如果对判决不满意——一般来说,很少会有受害人会对判决满意——受害人是没有上诉权的。
虽然受害人也可以跟检察院那边说,但退一万步讲……改判的可能性也没那么大。
本案中,姜海蓝提供的证据,陆机一边飞快地往纸上写姜海蓝念的那几段话,一边加紧分析:就是为了证明她的各项赔偿项目的金额是怎么来的。
住院病案和发票对应的是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报告对应的是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护理人误工证明和劳动合同对应的是护理费。
也是,医疗费花了多少,肯定是由……医院说了算。
但是,那个发票……陆机心想,后世的人们怎么能确定发票上的金额是绝对正确的,而不是伤者让医院随便出的呢?
他瞅了一眼天幕,那位法官翻看证据,又跟姜海蓝核实了一遍发票的总金额是多少。
你看,他们对发票上金额的真假是确信的,都不需要把医院的人找来作证。
发票……
刘义庆回忆着之前姜海蓝是怎么计算这一份赔偿清单的。
……他回忆不起来了。
刘义庆也不跟自己过不去,想不起来就算了。
他思考着这一套证据材料,天幕上那个世界的人好像经常会用到身份证啊。
原告人起诉要提供,护理人也要提供。
更被说平时姜海蓝也是随身携带,去到哪儿带到哪儿。
至于务工证明和劳动合同,按字面意思,是护理人在做工的证明?
证明护理人是有“工作”的且月工资7000元,以这个月工资来计算护理费。
这样很好理解,如果在原告人的护理期间,护理人要照顾她,那就不能去打工了,打人者要承担这笔护理费。
……好理解才怪!刘义庆皱了皱眉,如果他没记错的,那个老夫人是有儿子的,她儿子照顾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为什么要支付护理费?
——虽然能多要一笔赔偿金是好事。
刘义庆并不知道姜海蓝念的是“误工证明”,用工单位证明护理人是本单位员工,因其母亲车祸住院,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请假去照顾母亲,这期间没有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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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天幕之上,梁涛将那一套证据材料交给了法警,让法警拿给被告人看,问他有没有意见。
被告人下意识地看向他的辩护律师,罗学海没有代替他发言,只让他想说什么说什么。
被告人想了想,对法官说:“她已经六十多岁了,不是达到了退休年龄就不用支付误工费了吗?”
原告人这边,姜海蓝还没有发话,一直坐在她身边的老太太生气了,立即大声反驳道,“我平时在照顾我的孙子和外孙女,照顾了好几年了,现在他们去幼儿园就是我接送。怎么就不用付误工费了?我要是不替我儿子和女儿照顾孩子,他们请人照顾不花钱吗?”
姜海蓝:“……”
她心想,老人家回答得挺好的。
被告人没有再说话。
倒是梁涛对老太太解释道:“这是被告人自己的意见,不是法庭的意见。”
——
这一个小小的插曲,却在天幕之下的各大世界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不是,他们什么意思?”
“‘退休’,是何意?”
“达到退休年龄就不用支付误工费……听起来……这个退休的意思……”
“是说不用干活?”
“应当说是致仕吧?”
“这位老人家又不是做官的,说什么致仕。”
“可她不是做官的,又说什么不用干活?”
若是退休即是致仕之意……
老人家她一个平民百姓,看着身体也康健,如何就不用干活了?
“她家地里怎么办?”
“你忘了他们那个世界很多人‘上班’、‘打工’,已经不怎么种地了吗?”说话这人想起姜海蓝带他们看的荒地,一阵心疼。
“后世不种地的人多了去了。”
“那她不打工,她家里哪来的钱?”
“她有儿有女,应当饿不着吧?”姜海蓝也说了,儿女都要赡养父母。
“但是……”
“若他们说的‘退休’真是咱们理解的意思……”
不少人油然而生羡慕之意。
姜海蓝平时“上班”,可是上五天休两天,还有一些节假日。她嘴上抱怨调休,但在天幕下的很多人眼中,她就是不知足,颇有点“何不食肉糜”之意。
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有“退休”制度。
到了一定岁数就不用再干活了吗?
普通百姓也可以吗?
“我还是觉得奇怪,不干活他们靠什么养活自己?仅凭儿女吗?”
“后面不是还有孙辈?”
“……那孙辈得多苦。”
“但是六十多岁,不干活也……没什么吧,六十多岁啊!”
人到七十古来稀,能活到六十多岁很容易吗?
“咱们的六十多岁和他们的六十多岁可不一样。”
那两位老人家还能打架,身体结实得很。
“可毕竟是六十多岁……”
吴均听着老太太那段反驳的话,迅速提取知识点。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按照那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六十多岁达到退休年龄,是没有“误工费”的。
但这位老人家虽然年龄达到了,看起来腿脚却还硬朗,能干活,她在给儿女照顾小孩,所以她认为她应当得到误工费。
——人家说得也对,若是她不照顾,她的儿女请人来照顾,是要花钱的。
从那位法官宽慰老人家的话来看,虽然法律规定了“退休”,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刻板地遵守法律,也要考虑特殊情况,而给予特别处理?
他看向那位法官。
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年纪,虽是官吏,对待被告人和原告人两位老人家却很客气。
不,应该说,从他能看到天幕以来,姜海蓝遇到的官吏们都挺客气的。
“人民……”
吴均下意识地念出口。
听到自己的声音,他被自己吓了一跳,慌忙左右看了看。
注意到没人听到,他松了口气。
又仰头看向天幕。
在心中再度念了一遍:人民。
——
吴均没想到,梁涛还能更客气。
刑附民的辩论也没什么好说的,姜海蓝几乎就是重复了一遍老太太刚刚的话,表示:“原告人虽然64岁了,但一直在给儿子和女儿照顾小孩,她还能劳动,应当支付误工费给她。”
“请求法庭依法支持原告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老太太和被告人都没再说什么。
梁涛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
他将姜海蓝、老太太以及坐在旁听席的老太太的子女,一起叫去了其他办公室,问他们对赔偿金的意见。
几乎没有法官口才不好的。
梁涛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他先是说两家毕竟是邻居,希望今天以后,这件事就过去了,以后两家不要再闹矛盾。
也劝老太太一家往后不要和对方吵架打架,万一对方要动手,可以直接报警找警察。
老太太和她的儿女自然不服,表示对方那家人这些年多么多么过分。
梁涛脸色温和,“有了这一起案子,想来他们家以后也不敢再跟你们闹了,我一会儿去跟他们说的时候,会提醒他们回去了不要乱说。”
他接着说:“案子怎么判,由我们法院来决定,我们综合全案,依法作出判决。”
“这个不是说,你们希望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判。”
“我们法院有自己的考量。”
最后就是赔偿金的问题。
“你们希望对方赔多少?我去和他们家商量一下。”梁涛说:“你们这份起诉状,如果是我们来判决的话,未必会判这么多金额,有些是得不到支持的,比如这个精神损害抚慰金,不知道你们律师有没有给你们讲……”
他停了一下,看姜海蓝,“这个是没有的。”
姜海蓝立即回答,“我和他们说过了,我们是随便写上去的。”开玩笑,她写归写,可不能让梁法官觉得她一个律师,不知道刑附民不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梁涛点头,“我去和他们谈的时候,先不提这个没有,我们就直接谈给多少。”
调解和判决不一样,调解的时候,有些赔偿项目,只要双方愿意,不管法律支不支持。
——比如说强女干罪的刑附民,大多数时候,和解比判决划算。
听着梁涛和老太太的儿女商量向对方提一个怎样的金额合适。
姜海蓝没有插嘴,她在脑中给直播间的观众们解释道,【其实就是,法官这边,大概率要给被告人判缓刑。】
梁法官特地给原告人及家属打了预防针,强调量刑是由法院来决定,不看原告人和家属是否同意。
【所以,赔偿金额相对来说,是比较好谈的。因为对方肯定不愿意进局子,想要争取缓刑,比起去监狱里待几年,还是出一笔钱比较划算。】
【这就有了谈的余地。】
如果原告人和被告人就刑附民部分达成和解,被告人赔偿了原告人经济损失。
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一点。
总不能你既想法院判得轻一点,又不用出赔偿金吧?
这没什么不好的。
刑事部分,本来就是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
受害人如果对判决不满意——一般来说,很少会有受害人会对判决满意——受害人是没有上诉权的。
虽然受害人也可以跟检察院那边说,但退一万步讲……改判的可能性也没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