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林戈尔远征记(二):朋友,兄弟与骑士(二合一)
林戈尔握住了自己胸前的项链,那是雷伊叔叔偷偷塞给自己的,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跟自己还在家族的时候,妹妹们穿戴的那些珠宝比起来就像是小鸭子遇到了白天鹅。但是胜在材质,做工和上面镶嵌的红宝石,如果卖给识货的商人,可以卖出至少10个金龙,即便是卖给那些小商人,也可以卖好两三百个银鹿,足够林戈尔在最困窘的时候挺一阵子。
不过如果用维斯特洛实际情况来说,其实林戈尔完全没有必要准备额外的财产。
他有盔甲——虽然不是瓦雷利亚钢甲,但是也是瓦雷泽斯血钢的制品,原本的板甲胸甲和肩甲的部分还有纯银与珐琅嵌合的纹章图案和繁复纹,不过在出发前被霍法带着工匠抹掉了。
他有战马——一匹瓦雷泽斯银血马,这种马让识货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好马,不过因为这些年才慢慢成为银血军骑兵的制式战马,很多人实际上都不知道这是有管制的军用战马,也不知道这是个新品种。
更重要的是,他有剑,还不止一把,甚至有一柄有鲜明的边疆地、多恩特征的长枪。
虽然他不知道自己腰间的那把刺剑是瓦雷利亚钢剑“星咏者”,但他知道,在维斯特洛的大地上,一个有盔甲,战马,以及武器的家伙基本不会饿肚子。
即便是在和平年代,小领主们需要人手保护他们的土地,因为封君们很少关注到他们的利益,杰卡里斯和龙泽尔除外,商人们需要雇佣战士保护他们走过漫长的商路,领主们也需要人来证明他们的武勇,无论流浪的骑士、或者战士是否赢得比武大会,他们都有可能赚取到领主的钱.至少可以赚到领主的食物和床榻——除非他蠢。
林戈尔觉得自己还不算无可救药。
至少以自己的一身本事绝对饿不死。
也不怪他自信。
“呼”少年将项链塞回了盔甲的领口里面,拍了拍胯下的战马,这匹同样被他命名为“星歌”的战马乖巧地慢慢加快了脚步。“抱歉星歌。”林戈尔在心里对自己的巨龙道了个歉,谁叫他是个起名废物啊,想了半天都没想好应该管自己的战马叫什么,他盘算了一下身上的钱,他平时过的很节俭,大部分的年金都用来接济紫色宫殿的小伙伴了,剩下的一部分被他偷偷攒了起来用作给弟弟妹妹买礼物,所以现在他的钱袋里揣着92枚银鹿和8个金龙。丹妮菈还在星咏者的剑柄里藏了一小根金条。
这钱是母亲偷偷从自己的房间藏钱的地方拿出来的,林戈尔知道母亲知道自己藏了钱,但是倒是没想到母亲竟然知道自己把钱藏到了哪里。当然,母亲没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
这些年林戈尔攒下的钱放在外面已经足够他买个庄园自己当一个有产骑士了。
“得买一匹驮马,最好是两匹。”林戈尔很清楚星歌是战马,让它长期驮着穿着盔甲的自己肯定是会出问题的。这个时候,林戈尔平时学到的东西才逐渐地重新占据了他大脑的高地。“父亲的领地的马价要比周围低一些,一匹正常品相的战马价格大概在八百到九百银鹿左右,驮马的价格在六百到七百银鹿之间徘徊,不过最便宜的肯定是阿戈叔叔的卡拉萨定居点,如果给定居点的寇献上足够有价值的礼物,那甚至可能交换到银血马。”
就在林戈尔在马背上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一阵马蹄声传进了少年的耳朵,让林戈尔瞬间清空了脑子,警惕地勒住战马,慢慢地退到道路旁的树林旁。
不对,应该不是敌人。
林戈尔闭上了眼睛,仔细判断马蹄声的方向和来源,能用肉耳听到,说明骑马的人已经离自己很近了,如果林戈尔没猜错的话,一共有两匹马正在向自己的方向狂奔,而且很快就能赶上自己了。
会是谁呢?
他知道这条道路上基本不会有敌人。
这些年里,龙泽尔最经常处理的公务就是修建城镇,整备道路、桥梁,原本的骨路——石路这条连接风暴地,边疆地,以及东多恩的路上通道被重新修整了一遍,骨路一直北沿,与国王大道成功交汇,除了骨路之外,以亲王隘口为轴,两条横贯边疆地亲王领东西的道路也在这些年里修建完成,北方的银血大道以盛夏厅为起始点,与骨路交汇,随后一路西进,穿越赤红山脉的群山,并在一路上像是蜘蛛网一般向各个城堡,庄园,集镇延申,最终在河湾地西端的星港城完成收尾。
雷伊一直试图推动星港城取代旧镇的位置。
可惜,旧镇有得天独厚的水利条件,蜜酒河不像曼德河那样过于平缓,暗礁、沙洲密布,是非常优良的水运通道,即便现在旧镇已经不复当年繁华,城区也衰败不堪,但仍然是河湾地最重要的港口。
所以星港最终也没有成为下一个酒港与银冕港。
第二条银冕大道以银冕城为起点,在亲王隘口处分为两支,一支向北方与银血大道连接,取代了曾经亲王隘口的沙土之路,一支继续向西,一直抵达星坠城。
在戴蒙去世后,龙泽尔接管了王国的大权,银血大道与国王大道,玫瑰大道正式相连,从阳戟城出发,最终汇入骨路-石路与银冕大道的沙漠大道也在这些年里最终修建完成。
从杰赫里斯国王时期破土动工的,将七大王国连接为一体的道路网络,最终在龙泽尔执政的时期宣告完工。
从道路还没有完工的时候,商人们就已经开始云集于道路之上,对于他们这些陆地行商来说,一条平整,宽阔的道路足够让他们做很多事情了。
也不会有盗匪敢在这条道路上玩抢劫什么的,毕竟道路的附近就有专门负责保护道路的银血军庄园。
所以林戈尔只是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着急地往自己的方向跑。
等到两匹马出现在视野中后,林戈尔忍不住皱紧了眉头。
怎么是他俩?
雷耿·卡翁飞快地扫了一眼面前的,身后的,旁边的人群,双腿一夹马腹,减慢了速度。
奇怪,怎么没发现林戈尔殿下?他应该不会走荒野或者小路啊?
倒是旁边的艾拉瑞昂突然凑到了雷耿旁边,悄悄碰了碰银发少年的胳膊:“雷耿你看,那个人像不像殿下。”
雷耿顺着艾拉瑞昂看着的地方看去,果然看到了正在路边同样看向两人赶来的方向的林戈尔,两个少年急忙策马上前。
错不了,即便头发是黑色的,眼睛也变了颜色,但那张脸绝对错不了。
雷耿一下子就认出了林戈尔,倒是艾拉瑞昂还迟疑了一下。
说来有趣,雷耿出身的卡翁家族是瓦雷泽斯家族的首席家臣家族,也是瓦雷泽斯家族的支系,是瓦雷泽斯家族迁移到黑墙后,第一代家主“失龙者”林戈尔与没有龙血的女人生下的孩子建立了这个家族。
不过传到雷耿这一代,卡翁家族身上的龙血已经几乎没有了。不过他还是能一眼分辨出被血魔法和易容魔法改变过外貌的林戈尔。
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两个之间非常熟悉,还因为雷耿更熟悉他的远亲身上的“味道”。
至于到底是什么,雷耿也说不清楚。
见雷耿已经拉着艾拉瑞昂到了自己身边,林戈尔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办法隐瞒自己的身份了。他知道雷耿对自己的熟悉程度足够他一下子就认出自己。
那就没有狡辩的必要了。
“你们两个.”林戈尔其实一开始想说的是,你们两个不在紫色宫殿好好学习,来找我干嘛?是不是又逃课了?但是话到嘴边,他又想起了父亲在自己临走前看自己的眼神,还有霍法叔叔叮嘱自己的那些话。
霍法很有自知之明,他很清楚,自己恪守规矩与法度,完全是因为自己是龙泽尔的臣子,他要为龙泽尔服务,因此,龙泽尔定下的规矩,他就要做到最好。但是林戈尔不是这样的。
他在未来不仅仅是遵守他父亲定下的规矩的人,也是要自己立规矩的人。不过他其实只跟了林戈尔说了一句话。
“同我为臣僚,似我为君主。”
林戈尔咽下了自己刚准备说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追赶上来的小伙伴们,雷耿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也是唯一一个偷偷跟他一起骑过星歌的外姓好友,艾拉瑞昂虽然没有雷耿与他的关系亲密,但也是紫色宫殿里玩得很好的几个孩子之一。
雷耿找艾拉瑞昂的原因林戈尔也差不多知道,这小子一身蛮力,是紫色宫殿的孩子里剑术骑术最好的,尤其是剑术,不管是双手剑,单手剑,手半剑还是刺剑,艾拉瑞昂都耍的出神入化,并不比那些大人差。
当然,还是没打过阿斯兰。
“你们怎么过来了?”林戈尔看着两个好朋友,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两个少年也跟着他翻身下马,艾拉瑞昂轻车熟路地接过林戈尔的缰绳,和自己的,以及雷耿的马牵在一起,三个少年钻进了道路旁的林子里。
这片树林是修建道路时新栽种的树种,经过了十多年的生长,如今也已经颇具规模了,就着树荫,三个少年找了一块干净的地面坐了下来。雷耿有些惊讶地看着林戈尔。
“殿下,您不应该第一句是”雷耿装作很严肃的样子接着说道:“你们两个不在紫色宫殿好好跟着学士和爵士们学习,逃课跑来这里干什么?想挨罚吗?”
林戈尔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棕黑色的头发,雷耿是唯一一个敢在自己面前开这种玩笑的外姓人,没什么特殊的原因,单纯是这小子没皮没脸,或者说脸皮厚,即便挨了罚下次也会巴巴地贴上来,久而久之,林戈尔也发现自己能忍受雷耿开的玩笑了。
而且这小子开的玩笑确实经常能开到点子上。
就像今天一样。他直接将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了,倒是让自己非常的不好意思。
雷耿和艾拉瑞昂能冒着被霍法惩罚的风险逃了出来找自己,这就已经足以证明他们对自己的忠诚和友谊。父亲身边有这样的朋友,自己也有。
可是自己曾经的那些举动会不会伤害到自己的朋友们呢?
林戈尔不知道。
但是林戈尔知道的是,父亲教导过他,当发现自己有不知道的事情的时候就要去学习,就要去探索。“我会知道的,我也会让朋友们见到全新的我。”
林戈尔在心中说道。
思绪渐渐回到雷耿与艾拉瑞昂身上。
“说实话我怀疑霍法爵士他们是故意放我们逃出来的,殿下,我原来还奇怪呢,龙泽尔宫的墙为什么这么矮,这不是故意给我们留一条溜出去玩的路吗?所以我们之前一直没敢走那条路,结果这次我和艾拉瑞昂一起翻出来的时候确实一个人都没看到,这么隐蔽的地方霍法爵士他们不可能会放过的.”
“而且我们也很轻松地就搞到了马。”艾拉瑞昂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情况不太对劲,一切有些太过于顺利了。
林戈尔笑着摇了摇头,他自然知道这是因为什么,父亲“流放”他是因为他太幼稚了,幼稚到不像是跟了他那么多年的人,但是父亲也很珍视他。
毕竟如果论血统的话。
他和萨曼莎是这个世界上唯二的纯血龙王。
真真正正的,不含一丁点杂质的纯血龙王。
就像他和萨曼莎每次去龙穴看望家族的巨龙时,都能从星歌和爝火那里理解到的信息一样。巨龙们叫父亲龙泽尔“危险的同类”,叫自己和萨曼莎都是“同类”与“幼崽”。
这也是无论如何两个人都不可能结合的根本原因。他们两个如果结合,基本上是不可能生下后代的。
即便是有,也会是杀死母亲的怪物。
“你们俩啊,父亲虽然流放了我,但是他也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我饿死,或者被什么无名小卒弄死。”林戈尔顺手搂住了两个好兄弟的脖子:“所以他也派了你俩过来辅助我”
说到这里,林戈尔忽然低下了头。
“谢谢你们。”
雷耿愣了一下,脑袋一偏,有些故意地大声嚷嚷了起来:“唉,唉,殿下,你这盔甲太硌了,这铁块儿您穿着不累吗?”
艾拉瑞昂这会儿才注意到林戈尔身上还穿着一身板甲,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林戈尔小脸一红:“这不是还没买驮马,没地方放盔甲嘛。”
“用我的马。”艾拉瑞昂站了起来,拍了拍胸膛。“雷耿那小子身体弱,殿下您不能没有战马,就用我的吧。”
反正如果是格斗的话,马下的艾拉瑞昂有信心打败大多数敌人。
“这”林戈尔立刻板起了脸:“艾拉瑞昂,你也是一个战士,战士怎么可以没有战马?”
他抬起了手,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至少现在我还不累,星歌走走停停也不会消耗太多力气,可以撑到卖马的集市。”
林戈尔记着这附近有一个小型的集镇“骏马集”,由卡伏伦家族麾下的一个骑士治理,集市里的商人会定期带着礼物去这附近的定居点与多斯拉克人交换马匹。
阿戈的卡拉萨里的多斯拉克人现在已经对“贸易”很熟练了,尽管他们还是固执地将交易称作“对朋友礼物的回赠。”
不过反正大家也挣到钱了,不在意这些名义上的区别。
“你们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家族的臣子,我怎么会牺牲你们的利益来满足我的私欲。”
林戈尔斩钉截铁地说道。
凌晨那张和今天的第一更合并发出,4500+,稍后还有一章。
(本章完)
林戈尔握住了自己胸前的项链,那是雷伊叔叔偷偷塞给自己的,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跟自己还在家族的时候,妹妹们穿戴的那些珠宝比起来就像是小鸭子遇到了白天鹅。但是胜在材质,做工和上面镶嵌的红宝石,如果卖给识货的商人,可以卖出至少10个金龙,即便是卖给那些小商人,也可以卖好两三百个银鹿,足够林戈尔在最困窘的时候挺一阵子。
不过如果用维斯特洛实际情况来说,其实林戈尔完全没有必要准备额外的财产。
他有盔甲——虽然不是瓦雷利亚钢甲,但是也是瓦雷泽斯血钢的制品,原本的板甲胸甲和肩甲的部分还有纯银与珐琅嵌合的纹章图案和繁复纹,不过在出发前被霍法带着工匠抹掉了。
他有战马——一匹瓦雷泽斯银血马,这种马让识货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好马,不过因为这些年才慢慢成为银血军骑兵的制式战马,很多人实际上都不知道这是有管制的军用战马,也不知道这是个新品种。
更重要的是,他有剑,还不止一把,甚至有一柄有鲜明的边疆地、多恩特征的长枪。
虽然他不知道自己腰间的那把刺剑是瓦雷利亚钢剑“星咏者”,但他知道,在维斯特洛的大地上,一个有盔甲,战马,以及武器的家伙基本不会饿肚子。
即便是在和平年代,小领主们需要人手保护他们的土地,因为封君们很少关注到他们的利益,杰卡里斯和龙泽尔除外,商人们需要雇佣战士保护他们走过漫长的商路,领主们也需要人来证明他们的武勇,无论流浪的骑士、或者战士是否赢得比武大会,他们都有可能赚取到领主的钱.至少可以赚到领主的食物和床榻——除非他蠢。
林戈尔觉得自己还不算无可救药。
至少以自己的一身本事绝对饿不死。
也不怪他自信。
“呼”少年将项链塞回了盔甲的领口里面,拍了拍胯下的战马,这匹同样被他命名为“星歌”的战马乖巧地慢慢加快了脚步。“抱歉星歌。”林戈尔在心里对自己的巨龙道了个歉,谁叫他是个起名废物啊,想了半天都没想好应该管自己的战马叫什么,他盘算了一下身上的钱,他平时过的很节俭,大部分的年金都用来接济紫色宫殿的小伙伴了,剩下的一部分被他偷偷攒了起来用作给弟弟妹妹买礼物,所以现在他的钱袋里揣着92枚银鹿和8个金龙。丹妮菈还在星咏者的剑柄里藏了一小根金条。
这钱是母亲偷偷从自己的房间藏钱的地方拿出来的,林戈尔知道母亲知道自己藏了钱,但是倒是没想到母亲竟然知道自己把钱藏到了哪里。当然,母亲没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
这些年林戈尔攒下的钱放在外面已经足够他买个庄园自己当一个有产骑士了。
“得买一匹驮马,最好是两匹。”林戈尔很清楚星歌是战马,让它长期驮着穿着盔甲的自己肯定是会出问题的。这个时候,林戈尔平时学到的东西才逐渐地重新占据了他大脑的高地。“父亲的领地的马价要比周围低一些,一匹正常品相的战马价格大概在八百到九百银鹿左右,驮马的价格在六百到七百银鹿之间徘徊,不过最便宜的肯定是阿戈叔叔的卡拉萨定居点,如果给定居点的寇献上足够有价值的礼物,那甚至可能交换到银血马。”
就在林戈尔在马背上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一阵马蹄声传进了少年的耳朵,让林戈尔瞬间清空了脑子,警惕地勒住战马,慢慢地退到道路旁的树林旁。
不对,应该不是敌人。
林戈尔闭上了眼睛,仔细判断马蹄声的方向和来源,能用肉耳听到,说明骑马的人已经离自己很近了,如果林戈尔没猜错的话,一共有两匹马正在向自己的方向狂奔,而且很快就能赶上自己了。
会是谁呢?
他知道这条道路上基本不会有敌人。
这些年里,龙泽尔最经常处理的公务就是修建城镇,整备道路、桥梁,原本的骨路——石路这条连接风暴地,边疆地,以及东多恩的路上通道被重新修整了一遍,骨路一直北沿,与国王大道成功交汇,除了骨路之外,以亲王隘口为轴,两条横贯边疆地亲王领东西的道路也在这些年里修建完成,北方的银血大道以盛夏厅为起始点,与骨路交汇,随后一路西进,穿越赤红山脉的群山,并在一路上像是蜘蛛网一般向各个城堡,庄园,集镇延申,最终在河湾地西端的星港城完成收尾。
雷伊一直试图推动星港城取代旧镇的位置。
可惜,旧镇有得天独厚的水利条件,蜜酒河不像曼德河那样过于平缓,暗礁、沙洲密布,是非常优良的水运通道,即便现在旧镇已经不复当年繁华,城区也衰败不堪,但仍然是河湾地最重要的港口。
所以星港最终也没有成为下一个酒港与银冕港。
第二条银冕大道以银冕城为起点,在亲王隘口处分为两支,一支向北方与银血大道连接,取代了曾经亲王隘口的沙土之路,一支继续向西,一直抵达星坠城。
在戴蒙去世后,龙泽尔接管了王国的大权,银血大道与国王大道,玫瑰大道正式相连,从阳戟城出发,最终汇入骨路-石路与银冕大道的沙漠大道也在这些年里最终修建完成。
从杰赫里斯国王时期破土动工的,将七大王国连接为一体的道路网络,最终在龙泽尔执政的时期宣告完工。
从道路还没有完工的时候,商人们就已经开始云集于道路之上,对于他们这些陆地行商来说,一条平整,宽阔的道路足够让他们做很多事情了。
也不会有盗匪敢在这条道路上玩抢劫什么的,毕竟道路的附近就有专门负责保护道路的银血军庄园。
所以林戈尔只是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着急地往自己的方向跑。
等到两匹马出现在视野中后,林戈尔忍不住皱紧了眉头。
怎么是他俩?
雷耿·卡翁飞快地扫了一眼面前的,身后的,旁边的人群,双腿一夹马腹,减慢了速度。
奇怪,怎么没发现林戈尔殿下?他应该不会走荒野或者小路啊?
倒是旁边的艾拉瑞昂突然凑到了雷耿旁边,悄悄碰了碰银发少年的胳膊:“雷耿你看,那个人像不像殿下。”
雷耿顺着艾拉瑞昂看着的地方看去,果然看到了正在路边同样看向两人赶来的方向的林戈尔,两个少年急忙策马上前。
错不了,即便头发是黑色的,眼睛也变了颜色,但那张脸绝对错不了。
雷耿一下子就认出了林戈尔,倒是艾拉瑞昂还迟疑了一下。
说来有趣,雷耿出身的卡翁家族是瓦雷泽斯家族的首席家臣家族,也是瓦雷泽斯家族的支系,是瓦雷泽斯家族迁移到黑墙后,第一代家主“失龙者”林戈尔与没有龙血的女人生下的孩子建立了这个家族。
不过传到雷耿这一代,卡翁家族身上的龙血已经几乎没有了。不过他还是能一眼分辨出被血魔法和易容魔法改变过外貌的林戈尔。
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两个之间非常熟悉,还因为雷耿更熟悉他的远亲身上的“味道”。
至于到底是什么,雷耿也说不清楚。
见雷耿已经拉着艾拉瑞昂到了自己身边,林戈尔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办法隐瞒自己的身份了。他知道雷耿对自己的熟悉程度足够他一下子就认出自己。
那就没有狡辩的必要了。
“你们两个.”林戈尔其实一开始想说的是,你们两个不在紫色宫殿好好学习,来找我干嘛?是不是又逃课了?但是话到嘴边,他又想起了父亲在自己临走前看自己的眼神,还有霍法叔叔叮嘱自己的那些话。
霍法很有自知之明,他很清楚,自己恪守规矩与法度,完全是因为自己是龙泽尔的臣子,他要为龙泽尔服务,因此,龙泽尔定下的规矩,他就要做到最好。但是林戈尔不是这样的。
他在未来不仅仅是遵守他父亲定下的规矩的人,也是要自己立规矩的人。不过他其实只跟了林戈尔说了一句话。
“同我为臣僚,似我为君主。”
林戈尔咽下了自己刚准备说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追赶上来的小伙伴们,雷耿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也是唯一一个偷偷跟他一起骑过星歌的外姓好友,艾拉瑞昂虽然没有雷耿与他的关系亲密,但也是紫色宫殿里玩得很好的几个孩子之一。
雷耿找艾拉瑞昂的原因林戈尔也差不多知道,这小子一身蛮力,是紫色宫殿的孩子里剑术骑术最好的,尤其是剑术,不管是双手剑,单手剑,手半剑还是刺剑,艾拉瑞昂都耍的出神入化,并不比那些大人差。
当然,还是没打过阿斯兰。
“你们怎么过来了?”林戈尔看着两个好朋友,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两个少年也跟着他翻身下马,艾拉瑞昂轻车熟路地接过林戈尔的缰绳,和自己的,以及雷耿的马牵在一起,三个少年钻进了道路旁的林子里。
这片树林是修建道路时新栽种的树种,经过了十多年的生长,如今也已经颇具规模了,就着树荫,三个少年找了一块干净的地面坐了下来。雷耿有些惊讶地看着林戈尔。
“殿下,您不应该第一句是”雷耿装作很严肃的样子接着说道:“你们两个不在紫色宫殿好好跟着学士和爵士们学习,逃课跑来这里干什么?想挨罚吗?”
林戈尔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棕黑色的头发,雷耿是唯一一个敢在自己面前开这种玩笑的外姓人,没什么特殊的原因,单纯是这小子没皮没脸,或者说脸皮厚,即便挨了罚下次也会巴巴地贴上来,久而久之,林戈尔也发现自己能忍受雷耿开的玩笑了。
而且这小子开的玩笑确实经常能开到点子上。
就像今天一样。他直接将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了,倒是让自己非常的不好意思。
雷耿和艾拉瑞昂能冒着被霍法惩罚的风险逃了出来找自己,这就已经足以证明他们对自己的忠诚和友谊。父亲身边有这样的朋友,自己也有。
可是自己曾经的那些举动会不会伤害到自己的朋友们呢?
林戈尔不知道。
但是林戈尔知道的是,父亲教导过他,当发现自己有不知道的事情的时候就要去学习,就要去探索。“我会知道的,我也会让朋友们见到全新的我。”
林戈尔在心中说道。
思绪渐渐回到雷耿与艾拉瑞昂身上。
“说实话我怀疑霍法爵士他们是故意放我们逃出来的,殿下,我原来还奇怪呢,龙泽尔宫的墙为什么这么矮,这不是故意给我们留一条溜出去玩的路吗?所以我们之前一直没敢走那条路,结果这次我和艾拉瑞昂一起翻出来的时候确实一个人都没看到,这么隐蔽的地方霍法爵士他们不可能会放过的.”
“而且我们也很轻松地就搞到了马。”艾拉瑞昂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情况不太对劲,一切有些太过于顺利了。
林戈尔笑着摇了摇头,他自然知道这是因为什么,父亲“流放”他是因为他太幼稚了,幼稚到不像是跟了他那么多年的人,但是父亲也很珍视他。
毕竟如果论血统的话。
他和萨曼莎是这个世界上唯二的纯血龙王。
真真正正的,不含一丁点杂质的纯血龙王。
就像他和萨曼莎每次去龙穴看望家族的巨龙时,都能从星歌和爝火那里理解到的信息一样。巨龙们叫父亲龙泽尔“危险的同类”,叫自己和萨曼莎都是“同类”与“幼崽”。
这也是无论如何两个人都不可能结合的根本原因。他们两个如果结合,基本上是不可能生下后代的。
即便是有,也会是杀死母亲的怪物。
“你们俩啊,父亲虽然流放了我,但是他也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我饿死,或者被什么无名小卒弄死。”林戈尔顺手搂住了两个好兄弟的脖子:“所以他也派了你俩过来辅助我”
说到这里,林戈尔忽然低下了头。
“谢谢你们。”
雷耿愣了一下,脑袋一偏,有些故意地大声嚷嚷了起来:“唉,唉,殿下,你这盔甲太硌了,这铁块儿您穿着不累吗?”
艾拉瑞昂这会儿才注意到林戈尔身上还穿着一身板甲,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林戈尔小脸一红:“这不是还没买驮马,没地方放盔甲嘛。”
“用我的马。”艾拉瑞昂站了起来,拍了拍胸膛。“雷耿那小子身体弱,殿下您不能没有战马,就用我的吧。”
反正如果是格斗的话,马下的艾拉瑞昂有信心打败大多数敌人。
“这”林戈尔立刻板起了脸:“艾拉瑞昂,你也是一个战士,战士怎么可以没有战马?”
他抬起了手,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至少现在我还不累,星歌走走停停也不会消耗太多力气,可以撑到卖马的集市。”
林戈尔记着这附近有一个小型的集镇“骏马集”,由卡伏伦家族麾下的一个骑士治理,集市里的商人会定期带着礼物去这附近的定居点与多斯拉克人交换马匹。
阿戈的卡拉萨里的多斯拉克人现在已经对“贸易”很熟练了,尽管他们还是固执地将交易称作“对朋友礼物的回赠。”
不过反正大家也挣到钱了,不在意这些名义上的区别。
“你们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家族的臣子,我怎么会牺牲你们的利益来满足我的私欲。”
林戈尔斩钉截铁地说道。
凌晨那张和今天的第一更合并发出,4500+,稍后还有一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