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难的魔王不如猪 作者:绝世猫痞
分卷阅读34
速后退的浓荫,脸色是从没见过的凝重。
墨墨丢了。
一上午的时间,唐旺发动了几乎所有的人工,把唐公馆从里到外搜了个底朝天,连假山上每一个直径超过十公分的洞穴都没有放过,仍旧没有找到它粉红色的身影。最后还是菲佣珍妮比较心细,在后墙的狗洞边发现了几个泥爪印。
毫无疑问,小猪崽是跑出去了,联想到昨晚忽然出现的白狐,朱烨的心都吊了起来,连为什么原本只出现在他梦境中的白狐会在现实中现形都顾不上考虑了——墨墨那么小,那么蠢,关键还那么肥腻,遇上白狐,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于是他不顾唐旺反对,第一时间亲自带人进了山,四处寻找他不省心的小宠物。
莲雾山丛林极深,午后出门,天黑之前返回山下是不可能的,因此唐旺打电话叫人安排了山里的温泉别院,让朱烨晚上直接歇宿在那儿,第二天再下山回家。莲雾山自古以来就是灵物盘桓之地,一入夜各种山灵草精漫山巡游,虽然它们大多胆小温和,但对人类的气场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天黑以后连当地的山民都不会轻易出门,一般都老老实实呆在家里躲避灵物。
“烨少,天就要黑了,这里离温泉别院还有一个小时车程,再不往过赶恐怕就要错过老太爷吩咐的时间了。”司机恭敬地提醒道,“要不我们明天天亮再出来找吧?”
明天?朱烨的眉头皱了皱,墨墨胆小又怕黑,在野外过一夜吓都吓死了,再说外面还有白狐,想了想道:“再找一刻钟。”
“……是。”司机不敢违拗他的意思,只能继续开车沿岔路在树林中逡巡,不过对找猪崽已经不抱太大希望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他们已经搜遍了方圆几公里的范围,那么小一个猪崽,小短腿能跑到哪里去?这么找都找不到,八成是被野兽吃掉了,再要么就是掉进泥潭树洞之类的地方。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说出来的,司机在后视镜里偷眼看了看蹙眉焦虑的表少爷,只能在内心叹气。
终究还是没找到墨墨,天黑前朱烨不得不赶到了温泉别院,下午一起出发的其他车辆也先后回来,阿贵、珍妮、唐旺,见了他的面都是一脸沮丧,没带来任何好消息。
“算了,明天再说吧。”朱烨的心情越发沉重,连晚饭也没有吃就去房间休息了。他从小养过不少宠物,乌龟、马、狗……但那些平时都有专人照顾,他只要偶尔过问一下就可以了,只有墨墨算是他一手养起来的,一日三餐,洗澡睡觉都是他亲手操持,虽然养的时间最短,感情却是最深,如今忽然间就这么跑丢了,实在是让他无法接受。
奔波了一天,腿又开始隐隐作痛,朱烨没体力洗澡,换了身家居服便坐在廊檐下休息,这个院子和山下唐公馆一样,是改良的中式建筑,因为院子里有个小小的温泉汤池,又融入了一些日式风格,廊檐下延伸出一段实木晾台,坐在上面就能在温泉里泡脚。
珍妮悄悄送了些点心和茶来,知道他心情不好,不敢打扰他,放下茶盘就退出去了,朱烨随手捡了一块凤眼糕咬了一口,又惆怅地放下了——没人跟他抢,没人撒泼打滚求投喂,完全食之无味啊
天渐渐黑了,一弯新月挂在天边,温泉的雾气弥漫在花木葱茏的小院里,朱烨有些气闷,便扶着拐杖想站起来,手下一滑却歪倒在晾台上,拐杖噗通一声掉到了水里。
该死!朱烨一把没抓住,想下水去捞又腿疼,只好黑着脸摸手机,打算打电话叫珍妮来扶自己。
“唬——”一声几不可查的低吟忽然随风飘来,朱烨手一顿,心头一阵狂跳,这声音太熟悉了,自打第一次在幻境中听到,就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白狐!
果然,唬声甫落,一个巨大的白影就越过了远处的院墙,像一阵风一般掠过花园里茂密的花树,走近了汤池。
朱烨捏着手机飞快地拨了阿贵的电话,但信号似乎被什么东西屏蔽了,线路完全不通,听筒里只传来“嘟嘟嘟……”的忙音,再打珍妮和唐旺,也是一样。
“唬唬。”隔着不足四米宽的汤池,白狐碧绿的眼睛幽幽注视着他,巨大的白爪踏在池边的青石板上,丝丝白烟和着水面的蒸汽升腾起来,仿佛给它的身体笼上了一层白烟。
朱烨深呼吸,丢下手机,双手硬撑着木地板想站起来,却力不从心,滑了一下又重重跌倒在地,发出一声闷响。这声音提醒了他,虽然手机不通,但他和珍妮阿贵他们所住的院子就隔着一道矮墙,一有点什么大响动,那边马上就能听见!
于是他立刻抓起手机用力砸在了身后的窗户上,玻璃碎裂,发出“哗啦”一阵刺耳的响声。
“唬!”白狐发现了他的意图,修长的身体忽然收紧,肩部微耸,纵身一跃便跨过了汤池,轻轻巧巧落在他身边。朱烨明知自己站不起来,也不再挣扎,双手拄着地板拼命爬了一段,一把抓住了丢在围栏上的外套,来不及掏枪,仅凭手感摸索着握住了枪柄,上膛,一转身便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脆响,子弹穿过了白狐的身体,一朵殷红的血花在它纯白的皮毛上倏然绽开,细碎的血滴像玛瑙珠子一般迸了出来,溅了他一脸。
“嗷!”白狐忍不住发出一声怒吼,朱烨被震得脑子一晕,一闭眼再睁开,惊恐地发现它胸口的伤口居然已经愈合,连原本粘在毛皮上的血珠都变成了透明的小液滴,像落在烙铁上的水珠一样,嗤一声化作白烟散去,不留一丝踪影。
“吼!”白狐龇着雪亮的尖牙,巨大的脑袋低下来伸到了朱烨脸前,鼻孔中喷出的热气吹在他脸上,充满了愤怒的气息。就在朱烨等着它将自己一口咬死,抑或隔壁的人立刻冲进来用机枪把这货给扫了,身体忽然一轻,眼前一花便轻飘飘落在了白狐背上!
“你干什么!”朱烨厉声喝道,白狐却不理他,双肩一耸,巨大的身体驮着他飞身而起,越过汤池,越过花园的草木,又飞过院墙。身后传来嘈杂的呼声,子弹擦着耳边飞过,是阿贵带人冲过来救他了,然而一切都已经太晚,朱烨伏在白狐柔软的溢着白烟的背上,越跑越远,渐渐将所有人的声音都抛在了身后,冲进了莲雾山雾霭重重的密林当中。
白狐本身就高逾两米,纵身跳跃时几乎与秃杉的树冠一样高,朱烨被它驮着简直如腾云驾雾一般,耳边全是嗖嗖的风声,根本不敢跳下来,只能用双
分卷阅读34
-
分卷阅读34
速后退的浓荫,脸色是从没见过的凝重。
墨墨丢了。
一上午的时间,唐旺发动了几乎所有的人工,把唐公馆从里到外搜了个底朝天,连假山上每一个直径超过十公分的洞穴都没有放过,仍旧没有找到它粉红色的身影。最后还是菲佣珍妮比较心细,在后墙的狗洞边发现了几个泥爪印。
毫无疑问,小猪崽是跑出去了,联想到昨晚忽然出现的白狐,朱烨的心都吊了起来,连为什么原本只出现在他梦境中的白狐会在现实中现形都顾不上考虑了——墨墨那么小,那么蠢,关键还那么肥腻,遇上白狐,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于是他不顾唐旺反对,第一时间亲自带人进了山,四处寻找他不省心的小宠物。
莲雾山丛林极深,午后出门,天黑之前返回山下是不可能的,因此唐旺打电话叫人安排了山里的温泉别院,让朱烨晚上直接歇宿在那儿,第二天再下山回家。莲雾山自古以来就是灵物盘桓之地,一入夜各种山灵草精漫山巡游,虽然它们大多胆小温和,但对人类的气场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天黑以后连当地的山民都不会轻易出门,一般都老老实实呆在家里躲避灵物。
“烨少,天就要黑了,这里离温泉别院还有一个小时车程,再不往过赶恐怕就要错过老太爷吩咐的时间了。”司机恭敬地提醒道,“要不我们明天天亮再出来找吧?”
明天?朱烨的眉头皱了皱,墨墨胆小又怕黑,在野外过一夜吓都吓死了,再说外面还有白狐,想了想道:“再找一刻钟。”
“……是。”司机不敢违拗他的意思,只能继续开车沿岔路在树林中逡巡,不过对找猪崽已经不抱太大希望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他们已经搜遍了方圆几公里的范围,那么小一个猪崽,小短腿能跑到哪里去?这么找都找不到,八成是被野兽吃掉了,再要么就是掉进泥潭树洞之类的地方。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说出来的,司机在后视镜里偷眼看了看蹙眉焦虑的表少爷,只能在内心叹气。
终究还是没找到墨墨,天黑前朱烨不得不赶到了温泉别院,下午一起出发的其他车辆也先后回来,阿贵、珍妮、唐旺,见了他的面都是一脸沮丧,没带来任何好消息。
“算了,明天再说吧。”朱烨的心情越发沉重,连晚饭也没有吃就去房间休息了。他从小养过不少宠物,乌龟、马、狗……但那些平时都有专人照顾,他只要偶尔过问一下就可以了,只有墨墨算是他一手养起来的,一日三餐,洗澡睡觉都是他亲手操持,虽然养的时间最短,感情却是最深,如今忽然间就这么跑丢了,实在是让他无法接受。
奔波了一天,腿又开始隐隐作痛,朱烨没体力洗澡,换了身家居服便坐在廊檐下休息,这个院子和山下唐公馆一样,是改良的中式建筑,因为院子里有个小小的温泉汤池,又融入了一些日式风格,廊檐下延伸出一段实木晾台,坐在上面就能在温泉里泡脚。
珍妮悄悄送了些点心和茶来,知道他心情不好,不敢打扰他,放下茶盘就退出去了,朱烨随手捡了一块凤眼糕咬了一口,又惆怅地放下了——没人跟他抢,没人撒泼打滚求投喂,完全食之无味啊
天渐渐黑了,一弯新月挂在天边,温泉的雾气弥漫在花木葱茏的小院里,朱烨有些气闷,便扶着拐杖想站起来,手下一滑却歪倒在晾台上,拐杖噗通一声掉到了水里。
该死!朱烨一把没抓住,想下水去捞又腿疼,只好黑着脸摸手机,打算打电话叫珍妮来扶自己。
“唬——”一声几不可查的低吟忽然随风飘来,朱烨手一顿,心头一阵狂跳,这声音太熟悉了,自打第一次在幻境中听到,就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白狐!
果然,唬声甫落,一个巨大的白影就越过了远处的院墙,像一阵风一般掠过花园里茂密的花树,走近了汤池。
朱烨捏着手机飞快地拨了阿贵的电话,但信号似乎被什么东西屏蔽了,线路完全不通,听筒里只传来“嘟嘟嘟……”的忙音,再打珍妮和唐旺,也是一样。
“唬唬。”隔着不足四米宽的汤池,白狐碧绿的眼睛幽幽注视着他,巨大的白爪踏在池边的青石板上,丝丝白烟和着水面的蒸汽升腾起来,仿佛给它的身体笼上了一层白烟。
朱烨深呼吸,丢下手机,双手硬撑着木地板想站起来,却力不从心,滑了一下又重重跌倒在地,发出一声闷响。这声音提醒了他,虽然手机不通,但他和珍妮阿贵他们所住的院子就隔着一道矮墙,一有点什么大响动,那边马上就能听见!
于是他立刻抓起手机用力砸在了身后的窗户上,玻璃碎裂,发出“哗啦”一阵刺耳的响声。
“唬!”白狐发现了他的意图,修长的身体忽然收紧,肩部微耸,纵身一跃便跨过了汤池,轻轻巧巧落在他身边。朱烨明知自己站不起来,也不再挣扎,双手拄着地板拼命爬了一段,一把抓住了丢在围栏上的外套,来不及掏枪,仅凭手感摸索着握住了枪柄,上膛,一转身便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脆响,子弹穿过了白狐的身体,一朵殷红的血花在它纯白的皮毛上倏然绽开,细碎的血滴像玛瑙珠子一般迸了出来,溅了他一脸。
“嗷!”白狐忍不住发出一声怒吼,朱烨被震得脑子一晕,一闭眼再睁开,惊恐地发现它胸口的伤口居然已经愈合,连原本粘在毛皮上的血珠都变成了透明的小液滴,像落在烙铁上的水珠一样,嗤一声化作白烟散去,不留一丝踪影。
“吼!”白狐龇着雪亮的尖牙,巨大的脑袋低下来伸到了朱烨脸前,鼻孔中喷出的热气吹在他脸上,充满了愤怒的气息。就在朱烨等着它将自己一口咬死,抑或隔壁的人立刻冲进来用机枪把这货给扫了,身体忽然一轻,眼前一花便轻飘飘落在了白狐背上!
“你干什么!”朱烨厉声喝道,白狐却不理他,双肩一耸,巨大的身体驮着他飞身而起,越过汤池,越过花园的草木,又飞过院墙。身后传来嘈杂的呼声,子弹擦着耳边飞过,是阿贵带人冲过来救他了,然而一切都已经太晚,朱烨伏在白狐柔软的溢着白烟的背上,越跑越远,渐渐将所有人的声音都抛在了身后,冲进了莲雾山雾霭重重的密林当中。
白狐本身就高逾两米,纵身跳跃时几乎与秃杉的树冠一样高,朱烨被它驮着简直如腾云驾雾一般,耳边全是嗖嗖的风声,根本不敢跳下来,只能用双
分卷阅读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