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095.诺诺的春季攻略(1)
驶往芝加哥的65号洲际高速公路平坦而宽阔,在伊利诺伊州那些种植了全美国最多大豆的乡野间,似乎永远笔直地向前方延展。
这真是一条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旅途,路的两边堆满积雪。
深褐色的迈巴赫咆哮着驶过,带起巨大的雪尘,路明非把窗户打开,凛冽的风灌进来,让他精神了不少。
两边无数的风车矩阵向纵深排列开来,在狂烈横扫荒野的风的推动下转得跟马达似的。
这不是一场卡塞尔到芝加哥的约会。
而是一场在伊利诺伊州随处驻足的旅行。
龙血社的迈巴赫载着路明非和诺诺穿行在伊利诺伊州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公路上。
他们打开车窗张开双臂,感受迎面而来的风。
又或者登上嶙峋的石山在最高处眺望一望无际的荒野。
冬天已经结束了,气温在回暖,那些堆积起来的皑皑白雪正在缓缓的融化。这个世界好像正在重新变得生机勃勃。
当他们终于到了终点,是那座名为芝加哥的大城。
曾有一场世纪大火席卷这座风之城,那是芝加哥1871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一头奶牛踢翻了放在草堆上的油灯,继而造成了一场本世纪最大的火灾。在1871年秋天到来后,芝加哥成为一代建筑大师和艺术家发挥想象与记忆的乐土。
在当时经济周期性大萧条的背景下,芝加哥大火仿佛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拉动了这座城市的内需和市郊土地的增值,它使人们搬离了市中心,开始向郊区发展,从而拉大了城市的框架。
现在,水泥森林在芝加哥城三面延展,一直到地平线的尽头,怎么眺望也只能见到与天相接。
芝加哥正在进入春天,城市忽然就展开了温柔的面容。
密歇根大道上盛开着绮丽绰约的郁金香,温暖的太阳就在一片鳞次栉比的水泥大楼上方,呈现出美丽的金黄色,温和而无风。
芝加哥原本是极具盛名的风之城,但今天这里没有风,真暖和。
“师姐,我们接下来去哪儿?”路明非问。
迈巴赫沿着芝加哥河滨大道前行,他们的左手边就是波光粼粼的芝加哥河,白色的游轮载着百灵鸟般的女孩们在河的中央游弋。
她们在合唱一曲很悠扬的曲子,伴着那么柔和的钢琴声和萨克斯声。
路明非把自己的手从驾驶位旁边的车窗伸出去,温暖的阳光落在那只手臂上,它的每一个毛孔都舒服的张开。
城里和城外简直是两个世界。荒野上还是寒风凛冽,路边依旧堆满积雪,城市里却已经迎来了它的初春。
“先去步道咯,来都来了,当然要去那里转转。”诺诺说,她的手里抓着芝加哥热狗,热腾腾地冒着热气,里面除了有香肠外还有黄瓜和洋葱,一看就很开胃。
车停在步道外的停车场里,诺诺下车的时候轻轻地打了个寒颤。
说到底还是初春,雪都没融完,她只穿了卡其色的风衣御寒确实有点单薄。
路明非倒是穿得严严实实,在风衣里加了保暖服。
“师姐我们以前从没单独出来逛过。”路明非挠挠头发,他没有多少和女孩出行的经验,上一次与夏弥一起到芝加哥结果遇上了校长,还卷进了龙王复苏事件。
诺诺长腿一伸就蹦到了路明非身边,白皙修长的手指伸进了路明非的衣领。
指尖的凉意触碰温暖的肌肤,路明非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这时候诺诺已经挽住了他的手臂。
“人嘛,总得有很多第一次啊。”诺诺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明媚的眼睛弯起来,让人想起撒娇的小猫,这么说的时候她就往路明非的身边靠得更紧了些,男孩的身上真是温暖,就像一团出现在她身边的篝火,让人忍不住要去靠近,去触碰。
路明非没有说话,他缩了缩脖子,把自己整个藏进了风衣里。
一方面是御寒,另一方面是因为芝加哥是北美混血种的总部,更是卡塞尔学院所在,这里的混血种比例远高于其他任何一个地方,今天他在混血种社会中也算是明星人物了,万一给狗仔偷拍那可太操了。
“师姐你以前和老大来过这里吗?”路明非忽然问,他倒是没有多想,可在诺诺看来这货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笨蛋。
哪有和女孩子约会和人家谈论前男友的。
“没有,我们以前来芝加哥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密歇根湖畔的一家酒吧,其实说我和他也不准确,主要是我喜欢去那里,因为那家酒吧有个很帅的调酒师,他调出来的鸡尾酒很好喝,那个调酒师的肩膀上蹲着一只白鹦鹉,我们等酒的时候就可以和白鹦鹉聊天。”诺诺撅了撅嘴。
“那晚上我也陪你去啊。”路明非说,他倒是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想着既然师姐喜欢那干脆去玩玩咯。
可诺诺的眼睛忽然亮了亮,她心想这小子也不完全是白痴嘛,还知道投女孩所好,有进步啊。
“说起来你还叫他老大啊,师弟伱可是龙血社的社长,麾下猛将如云,真论起来以后不比学生会差。”诺诺挽着路明非的臂弯打趣。
路明非摸了摸鼻尖,颇有些尴尬,“师姐你知道我的,以前在学生会做主席的时候就是个甩手掌柜,所有事情都交给伊莎贝拉解决,现在鼓捣出个龙血社,说是社长其实也就是个吉祥物啦,平时不也是你和夏弥还有奇兰他们在处理社团里的事情吗。
而且……”
路明非犹豫了一下,才又继续说,“以前老大对我挺好的,帮我在aspasia包过场,在日本的时候卖身帮我弄钱哄女孩子开心,还把学生会和学生会的舞蹈团传给我……”
“你们这群狗男人,已经下作到连后宫也能互相赠送的地步了吗?”诺诺哼哼着说。
她知道恺撒在日本做过牛郎,那不是什么秘密,至少对他们这些关系好的人来说是这样。
其实作为女朋友乃至于未婚妻,诺诺是该对恺撒有些生气的,可怎么说呢,她居然完全无感。
未婚夫在日本的那些风流韵事,红发巫女居然只感觉很有意思。
“其实我想说的是,师姐你知道吗,另一个世界中楚子航对我很好我就在这个世界中对他好,另一个世界中恺撒对我好我也在这个世界对他好。只是我犯了很多错,使命运发生了改变,有些事情我真的不想……”
这时候一只手指竖起封住了路明非的嘴唇。
诺诺制止了路明非继续说下去。
红发的女孩把手背在身后,她用另一只手按在路明非的唇上,脸上的表情认真,红色的眸子里倒映出金色的阳光,这一刻她就像天上降下的天使。
“你没做错什么,师弟,夏弥也好,我也好,我们认可如今的命运,我很开心在这个世界我能更早地知道原来那个在三峡水下对我大喊不要死、永远藏在暗中保护我的人是你。我认为这是一种幸运,也认为这是神给我的恩赐,如果真有某个能书写命运的神的话。”诺诺说,她的嘴角抿着,看上去便可以猜出这是个倔强的女孩。
路明非和那对深红色的眸子对视,微风拂过,撩起他的心弦。
他比诺诺高了许多,能居高临下地去看师姐的脸,干净白皙,是很好看的弧线。
他的心里一动,似乎想起了什么东西。那是一束那么耀眼的光,从荒野的尽头渗出来。在黑暗中他蜷缩着瑟瑟发抖,可某个骑着红马的女骑士就从那道光里走出来,她向他伸出手说跟我走啊我带你去上战场。于是那个怯懦的路明非就真的伸出手牵住了女骑士,和她骑着同一匹马上了战场。
后来怯懦的男孩真的牛逼了,他慢慢长大成了真正的男人,西装革履领子里衬着黄金,遇见过很多远比女骑士带劲儿的妞儿,冰雪王国的王女、地下世界的女公爵、人类王国的公主……可为什么就是无法从那片黑暗寒冷的荒野中走出来呢。
因为是那个骑红马的女骑士把他从那里带出来的啊。
事隔经年,路明非还是会在某些燥热的夏夜回到那一年的放映厅中,诺诺真的像刺破黑暗的天使向他伸出了手,那时候她说卡塞尔学院就是一扇门,你进了这扇门就关掉了其他的门。
其实门不门的路明非不在乎,他只是觉得这扇门的外面已经没有人爱他了,没有人在乎他了,或许门里面会有,大概诺诺就是那个会在乎他的人。所以他毫不犹豫就跟着诺诺走了。
这么想来那个衰小孩原来真的是很缺爱的人。
路明非记得有人跟他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你爱的人固然很少,可爱你的人也绝对不多,所以别让爱你的人失望。可他忘了是谁告诉他的了,只觉得这句话真让人伤心,因为那些爱他的人都失望了。
说来说去还是回到师姐的身上,即使到了今天路明非也会因为诺诺的开心而开心因为她的难过而难过,可他觉得那大概已经不是爱了。其实他也不知道,可一个人的心只有那么大,只能装下一个人,他觉得他其实是爱绘梨衣的,那么就应该是不爱师姐的吧。
说来是从什么时候放下的呢?
路明非忽然停住了脚步,他的瞳孔居然在微微颤抖。
是学院在恺撒和师姐的结婚申请书上签字同意的时候吧,那时候他正上大三,刚离开东京,那么脆弱那么悲伤,有个瓷白的女孩总会出现在他的梦里,那个女孩从不叫他的名字,她只会说sakura、sakura,你在哪里sakura,我很害怕,sakura……
可那时候师姐陪着他呢。
衰仔一度想或许自己还有戏呢,或许师姐最后会选他呢,
可没有。
现实就是现实。
命运总是如高山,就那么狠狠地压在你的面前,你想把它碾碎却无能为力,你想攀过它却如此陡峭。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路明非才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俗称ptsd。
这么想的话,其实他还是爱师姐的,只是他得病了。
路明非忽然就转过了头不再去看师姐的眼睛,女孩的眼睛总是如贝加尔湖那样深邃美丽,让人忍不住沉浸其中。
他害怕自己又沉浸在那双酒红色的眼睛里。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在面对夏弥的时候。
可连路明非自己也有点不清楚了,他始终认定绘梨衣,他也始终选择绘梨衣。
但岁月荏苒,陪在你身边的女孩从不是她,而是诺诺和夏弥,她们的笑她们的哭她们的点点滴滴都烙在路明非的脑子里。
“前面有一家中国人开的火锅店,师姐想去试试吗?”路明非尝试转移话题,前面也确实有家很不错的火锅店,不过毕竟是在美国,肯定和国内的没法比。
路明非路明非,你得清醒点。
他在心里告诫自己。
命运的交汇还在遥远的未来,想想你究竟要做什么,想想还有一只和你一样的小怪兽在井里等着你去把她拉出来。
“来都来了芝加哥,你还想吃火锅呀!当然得尝试点新鲜玩意儿咯!”诺诺开心得像个小疯子。
她会侧写,能看透人心。
路明非这种藏不住秘密的人,眼神刚躲开就被她察觉到了。
诺诺很开心师弟真的没有彻底放弃她,这种感觉很好,让她如释重负。
“师姐你看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吗,是毛姆写的小说,蛮老了,很久很久以前我混文学社的时间看的。”路明非忽然说。
诺诺皱了皱好看的鼻子,露出一颗虎牙,做了呲牙咧嘴的表情,“没有,你师姐我像是陈雯雯那种文艺少女吗?”
路明非挠了挠头发,“不太像,不过……这本小说写的就是发生在芝加哥的故事,我记得里面有一小段,‘我在繁缛又陌生的街道和楼群里寻找,与记忆中的映像比对,茫然间不知哪个地方,哪个上空,还有一丝当年的住址和故人的痕迹?’,回到这段时空后我其实常有这样的迷茫感,总感觉未来空泛而悲怆。”
路边有卖便宜红酒的流动商贩,诺诺就从兜里掏出硬币去买了两杯。
他们一人端着一杯小口啜饮,从门前绿树成荫的河畔剧院走到水广场的百年喷泉。
“那么多人在你身边,师弟,你大可以不必迷茫。”诺诺说,“故人还是故人,只是你已经长大了。”
(本章完)
驶往芝加哥的65号洲际高速公路平坦而宽阔,在伊利诺伊州那些种植了全美国最多大豆的乡野间,似乎永远笔直地向前方延展。
这真是一条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旅途,路的两边堆满积雪。
深褐色的迈巴赫咆哮着驶过,带起巨大的雪尘,路明非把窗户打开,凛冽的风灌进来,让他精神了不少。
两边无数的风车矩阵向纵深排列开来,在狂烈横扫荒野的风的推动下转得跟马达似的。
这不是一场卡塞尔到芝加哥的约会。
而是一场在伊利诺伊州随处驻足的旅行。
龙血社的迈巴赫载着路明非和诺诺穿行在伊利诺伊州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公路上。
他们打开车窗张开双臂,感受迎面而来的风。
又或者登上嶙峋的石山在最高处眺望一望无际的荒野。
冬天已经结束了,气温在回暖,那些堆积起来的皑皑白雪正在缓缓的融化。这个世界好像正在重新变得生机勃勃。
当他们终于到了终点,是那座名为芝加哥的大城。
曾有一场世纪大火席卷这座风之城,那是芝加哥1871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一头奶牛踢翻了放在草堆上的油灯,继而造成了一场本世纪最大的火灾。在1871年秋天到来后,芝加哥成为一代建筑大师和艺术家发挥想象与记忆的乐土。
在当时经济周期性大萧条的背景下,芝加哥大火仿佛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拉动了这座城市的内需和市郊土地的增值,它使人们搬离了市中心,开始向郊区发展,从而拉大了城市的框架。
现在,水泥森林在芝加哥城三面延展,一直到地平线的尽头,怎么眺望也只能见到与天相接。
芝加哥正在进入春天,城市忽然就展开了温柔的面容。
密歇根大道上盛开着绮丽绰约的郁金香,温暖的太阳就在一片鳞次栉比的水泥大楼上方,呈现出美丽的金黄色,温和而无风。
芝加哥原本是极具盛名的风之城,但今天这里没有风,真暖和。
“师姐,我们接下来去哪儿?”路明非问。
迈巴赫沿着芝加哥河滨大道前行,他们的左手边就是波光粼粼的芝加哥河,白色的游轮载着百灵鸟般的女孩们在河的中央游弋。
她们在合唱一曲很悠扬的曲子,伴着那么柔和的钢琴声和萨克斯声。
路明非把自己的手从驾驶位旁边的车窗伸出去,温暖的阳光落在那只手臂上,它的每一个毛孔都舒服的张开。
城里和城外简直是两个世界。荒野上还是寒风凛冽,路边依旧堆满积雪,城市里却已经迎来了它的初春。
“先去步道咯,来都来了,当然要去那里转转。”诺诺说,她的手里抓着芝加哥热狗,热腾腾地冒着热气,里面除了有香肠外还有黄瓜和洋葱,一看就很开胃。
车停在步道外的停车场里,诺诺下车的时候轻轻地打了个寒颤。
说到底还是初春,雪都没融完,她只穿了卡其色的风衣御寒确实有点单薄。
路明非倒是穿得严严实实,在风衣里加了保暖服。
“师姐我们以前从没单独出来逛过。”路明非挠挠头发,他没有多少和女孩出行的经验,上一次与夏弥一起到芝加哥结果遇上了校长,还卷进了龙王复苏事件。
诺诺长腿一伸就蹦到了路明非身边,白皙修长的手指伸进了路明非的衣领。
指尖的凉意触碰温暖的肌肤,路明非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这时候诺诺已经挽住了他的手臂。
“人嘛,总得有很多第一次啊。”诺诺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明媚的眼睛弯起来,让人想起撒娇的小猫,这么说的时候她就往路明非的身边靠得更紧了些,男孩的身上真是温暖,就像一团出现在她身边的篝火,让人忍不住要去靠近,去触碰。
路明非没有说话,他缩了缩脖子,把自己整个藏进了风衣里。
一方面是御寒,另一方面是因为芝加哥是北美混血种的总部,更是卡塞尔学院所在,这里的混血种比例远高于其他任何一个地方,今天他在混血种社会中也算是明星人物了,万一给狗仔偷拍那可太操了。
“师姐你以前和老大来过这里吗?”路明非忽然问,他倒是没有多想,可在诺诺看来这货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笨蛋。
哪有和女孩子约会和人家谈论前男友的。
“没有,我们以前来芝加哥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密歇根湖畔的一家酒吧,其实说我和他也不准确,主要是我喜欢去那里,因为那家酒吧有个很帅的调酒师,他调出来的鸡尾酒很好喝,那个调酒师的肩膀上蹲着一只白鹦鹉,我们等酒的时候就可以和白鹦鹉聊天。”诺诺撅了撅嘴。
“那晚上我也陪你去啊。”路明非说,他倒是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想着既然师姐喜欢那干脆去玩玩咯。
可诺诺的眼睛忽然亮了亮,她心想这小子也不完全是白痴嘛,还知道投女孩所好,有进步啊。
“说起来你还叫他老大啊,师弟伱可是龙血社的社长,麾下猛将如云,真论起来以后不比学生会差。”诺诺挽着路明非的臂弯打趣。
路明非摸了摸鼻尖,颇有些尴尬,“师姐你知道我的,以前在学生会做主席的时候就是个甩手掌柜,所有事情都交给伊莎贝拉解决,现在鼓捣出个龙血社,说是社长其实也就是个吉祥物啦,平时不也是你和夏弥还有奇兰他们在处理社团里的事情吗。
而且……”
路明非犹豫了一下,才又继续说,“以前老大对我挺好的,帮我在aspasia包过场,在日本的时候卖身帮我弄钱哄女孩子开心,还把学生会和学生会的舞蹈团传给我……”
“你们这群狗男人,已经下作到连后宫也能互相赠送的地步了吗?”诺诺哼哼着说。
她知道恺撒在日本做过牛郎,那不是什么秘密,至少对他们这些关系好的人来说是这样。
其实作为女朋友乃至于未婚妻,诺诺是该对恺撒有些生气的,可怎么说呢,她居然完全无感。
未婚夫在日本的那些风流韵事,红发巫女居然只感觉很有意思。
“其实我想说的是,师姐你知道吗,另一个世界中楚子航对我很好我就在这个世界中对他好,另一个世界中恺撒对我好我也在这个世界对他好。只是我犯了很多错,使命运发生了改变,有些事情我真的不想……”
这时候一只手指竖起封住了路明非的嘴唇。
诺诺制止了路明非继续说下去。
红发的女孩把手背在身后,她用另一只手按在路明非的唇上,脸上的表情认真,红色的眸子里倒映出金色的阳光,这一刻她就像天上降下的天使。
“你没做错什么,师弟,夏弥也好,我也好,我们认可如今的命运,我很开心在这个世界我能更早地知道原来那个在三峡水下对我大喊不要死、永远藏在暗中保护我的人是你。我认为这是一种幸运,也认为这是神给我的恩赐,如果真有某个能书写命运的神的话。”诺诺说,她的嘴角抿着,看上去便可以猜出这是个倔强的女孩。
路明非和那对深红色的眸子对视,微风拂过,撩起他的心弦。
他比诺诺高了许多,能居高临下地去看师姐的脸,干净白皙,是很好看的弧线。
他的心里一动,似乎想起了什么东西。那是一束那么耀眼的光,从荒野的尽头渗出来。在黑暗中他蜷缩着瑟瑟发抖,可某个骑着红马的女骑士就从那道光里走出来,她向他伸出手说跟我走啊我带你去上战场。于是那个怯懦的路明非就真的伸出手牵住了女骑士,和她骑着同一匹马上了战场。
后来怯懦的男孩真的牛逼了,他慢慢长大成了真正的男人,西装革履领子里衬着黄金,遇见过很多远比女骑士带劲儿的妞儿,冰雪王国的王女、地下世界的女公爵、人类王国的公主……可为什么就是无法从那片黑暗寒冷的荒野中走出来呢。
因为是那个骑红马的女骑士把他从那里带出来的啊。
事隔经年,路明非还是会在某些燥热的夏夜回到那一年的放映厅中,诺诺真的像刺破黑暗的天使向他伸出了手,那时候她说卡塞尔学院就是一扇门,你进了这扇门就关掉了其他的门。
其实门不门的路明非不在乎,他只是觉得这扇门的外面已经没有人爱他了,没有人在乎他了,或许门里面会有,大概诺诺就是那个会在乎他的人。所以他毫不犹豫就跟着诺诺走了。
这么想来那个衰小孩原来真的是很缺爱的人。
路明非记得有人跟他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你爱的人固然很少,可爱你的人也绝对不多,所以别让爱你的人失望。可他忘了是谁告诉他的了,只觉得这句话真让人伤心,因为那些爱他的人都失望了。
说来说去还是回到师姐的身上,即使到了今天路明非也会因为诺诺的开心而开心因为她的难过而难过,可他觉得那大概已经不是爱了。其实他也不知道,可一个人的心只有那么大,只能装下一个人,他觉得他其实是爱绘梨衣的,那么就应该是不爱师姐的吧。
说来是从什么时候放下的呢?
路明非忽然停住了脚步,他的瞳孔居然在微微颤抖。
是学院在恺撒和师姐的结婚申请书上签字同意的时候吧,那时候他正上大三,刚离开东京,那么脆弱那么悲伤,有个瓷白的女孩总会出现在他的梦里,那个女孩从不叫他的名字,她只会说sakura、sakura,你在哪里sakura,我很害怕,sakura……
可那时候师姐陪着他呢。
衰仔一度想或许自己还有戏呢,或许师姐最后会选他呢,
可没有。
现实就是现实。
命运总是如高山,就那么狠狠地压在你的面前,你想把它碾碎却无能为力,你想攀过它却如此陡峭。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路明非才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俗称ptsd。
这么想的话,其实他还是爱师姐的,只是他得病了。
路明非忽然就转过了头不再去看师姐的眼睛,女孩的眼睛总是如贝加尔湖那样深邃美丽,让人忍不住沉浸其中。
他害怕自己又沉浸在那双酒红色的眼睛里。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在面对夏弥的时候。
可连路明非自己也有点不清楚了,他始终认定绘梨衣,他也始终选择绘梨衣。
但岁月荏苒,陪在你身边的女孩从不是她,而是诺诺和夏弥,她们的笑她们的哭她们的点点滴滴都烙在路明非的脑子里。
“前面有一家中国人开的火锅店,师姐想去试试吗?”路明非尝试转移话题,前面也确实有家很不错的火锅店,不过毕竟是在美国,肯定和国内的没法比。
路明非路明非,你得清醒点。
他在心里告诫自己。
命运的交汇还在遥远的未来,想想你究竟要做什么,想想还有一只和你一样的小怪兽在井里等着你去把她拉出来。
“来都来了芝加哥,你还想吃火锅呀!当然得尝试点新鲜玩意儿咯!”诺诺开心得像个小疯子。
她会侧写,能看透人心。
路明非这种藏不住秘密的人,眼神刚躲开就被她察觉到了。
诺诺很开心师弟真的没有彻底放弃她,这种感觉很好,让她如释重负。
“师姐你看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吗,是毛姆写的小说,蛮老了,很久很久以前我混文学社的时间看的。”路明非忽然说。
诺诺皱了皱好看的鼻子,露出一颗虎牙,做了呲牙咧嘴的表情,“没有,你师姐我像是陈雯雯那种文艺少女吗?”
路明非挠了挠头发,“不太像,不过……这本小说写的就是发生在芝加哥的故事,我记得里面有一小段,‘我在繁缛又陌生的街道和楼群里寻找,与记忆中的映像比对,茫然间不知哪个地方,哪个上空,还有一丝当年的住址和故人的痕迹?’,回到这段时空后我其实常有这样的迷茫感,总感觉未来空泛而悲怆。”
路边有卖便宜红酒的流动商贩,诺诺就从兜里掏出硬币去买了两杯。
他们一人端着一杯小口啜饮,从门前绿树成荫的河畔剧院走到水广场的百年喷泉。
“那么多人在你身边,师弟,你大可以不必迷茫。”诺诺说,“故人还是故人,只是你已经长大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