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娇妻 作者:李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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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在说:往后别说我们认识你。

    “爷几个既然这么怜香惜玉的,倒不如放我们一马。呐,银子全都给你们。”叶梅将包袱丢在地上,那里面装着他们的全部家当。

    “哟呵,怜香惜玉是要把香玉放在自己个儿跟前怜爱的。再说,你们的人又打伤了我,哪有放走的道理?”

    叶梅回头和嫣儿、廖明哲小声说到一番——好汉不吃眼前亏,此刻就顺着他们吧。这些人虽然都以打劫为生,为人做事却透着三分可爱,只要时刻提防着,即便跟着他们上山去,也不会发生什么难以掌控的事情。

    廖明哲虎着一双大眼,摇头道:“不行不行,劫匪本就不是什么善类,你们两个女孩子家家的,还是不去的好。”廖明哲还想挣扎一番,却不料刚说完话,那几位虎背熊腰的汉子过来,交手几下便绑了他。

    叶梅摇摇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经这么一折腾天也黑了,姑苏城是进不去了,倒不如在这里先歇上一夜。”

    一行人上了山。那山并不高,更不巍峨。

    还未进门,为首的那个便扯着脖子大声喊道:“大哥,我们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了,难道每次空手而归都要我去接你们?”有些破败的屋子里传出一阵声响。接着探出半个头来,年纪轻轻形容俊朗,头上顶着一方深蓝色的布巾。乍一看去,文质彬彬的,简直就是一个俊俏秀才郎,哪里有半点劫匪的模样。

    “往日呢,我们空手而归是见被劫者都是跟咱们一样的落魄之人,便不忍心下手。”劫匪也是个爱面子的,见大哥当众打他们的脸,赶紧出言找了些理由搪塞,“这次不同,这次人家姑娘自愿上山来给大哥做压寨夫人!”

    大哥这才看见叶梅他们,赶紧闪身回屋去了。众人都不解何意,刚才说话的那位笑道:“我们当家的见来了外人,回屋打扮自己个儿去了。不瞒你们说,大哥也是个爱干净的斯文人,不信你们来瞧瞧。”说着拉了叶梅蹑手蹑脚探到窗下,透过窗户上的破洞向里面看去。

    只见屋里的人一身深蓝色旧布衫,正爬在水缸前修饰容貌整理衣衫,叶梅不由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那人听见笑声,转身不好意思道:“姑娘见笑了,初次见面,在下形容憔悴衣衫褴褛,还请姑娘不要以貌取人。”

    叶梅笑道:“大当家的戎马生涯,还这么在乎容貌衣着?”

    “平时也不在乎,今日是见我们领来了女眷,所以才会这么精心收拾一番。”

    “老二!你别在人家姑娘跟前损我,我……我即便不拾掇也比你们好看!”

    那二哥靠在墙上,傻呵呵笑着点头,算是承认了大哥比其他几个都帅的事实。

    山上好些日子没有这么大获全胜过了,自然是要摆了庆功宴好好犒劳一番兄弟们。但见他们有人盛酒,有人烤肉。酒是从山下农家百姓那里买来的香米酒,肉是山上林子里的野猪肉,不一会儿酒肉就摆满了粗木桌子。大家伙儿欢笑着挤在长条凳子上,捧着手里的肉大快朵颐起来。

    叶梅几个肚子饿的咕咕叫,也学着他们的模样大口吃肉,唯独这酒是滴点不沾。

    大哥连着三碗烈酒下肚,脸上渐渐泛起了红霞,话也多了起来。

    原来他是姑苏城人氏,名叫吴胥,连年参加朝廷选拨人才的科举考试却未能得中一次,目前还只是个举人出身。三年前再一次落第之后,他落魄回乡途径此处,被山寨的这帮人劫持了。因当时的大当家(现在的老二)生平最为敬重读书人,便主动将山寨第一把交椅让给了落魄的吴胥,自己屈居山寨老二。

    吴胥自诩是读书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干这见不得人的勾当,可后来渐渐发现山寨的人不仅仅打家劫舍,偶尔也会劫富济贫,加之多次落第没有颜面见江东父老,便半推半就的留在了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吴胥,并非纯粹的架空,此人原型乃古代先贤。

    ☆、41|4.29首发

    酒真的是个好东西,再陌路的过客只要三杯下肚,便不由自主的熟稔起来。

    多次落第的失意举人,一朝被流放的落难女子,两人经历相似,自然就多了些惺惺相惜之情。

    吴胥醉了,手里捧着酒碗,硬着舌头道:“枉入红尘若许年,无才可去补苍天!空有雄心壮志,却只能在这里颓废,实乃人生最大的憾事!”

    失意之人最喜欢的就是跟有缘人絮叨过去。

    “你知道吗?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才华,只是……”吴胥说了好多话,文人总是自傲些的,旁边的人只当他是酒后发牢骚,唯有叶梅将这一切都记在了心里。

    没有门路的举人进京赶考,即便一身才华,最幸运的也只能混个探花或者以下品衔,有些甚至名落孙山。春风得意看遍长安花的永远都是官宦之家的孩子。

    大周选拔人才的渠道很多,春闱失意的还可以奔走于公卿门下,用自己最得意的文章去做仕途路上的敲门砖。但无论是向礼部投的公卷,还是给达官贵人投的行卷(此处的公卷和行卷都是指文章,因投递部门不一所以叫法也不一样),若是没有财帛相赠,必然是要石沉大海的。

    久而久之,春风得意的永远都是官宦之家的公子哥们儿,而真正有才华的平头百姓却永无翻身之日。

    吴胥的过往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大周的脸上。

    叶梅还记得某一个换好月圆的晚上,她拥着卓凌心里暗暗发誓——哪怕穷尽一生,她也要护卓凌一世安稳。她立志一定要在有生之年治好大周的这些疮孔,然后和卓凌一起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山风徐徐而来,叶梅不由自主的抱紧了肩膀。桌上杯盘狼藉,已经醉的人事不省的各位横三竖四的躺在地上。

    那一夜,除了叶梅和嫣儿,其他人都烂醉如泥。人生在世总是有些烦恼的,有的人是因为空有报国志却没有机会,有的人是因为爱就在眼前却怎么都得不到。总而言之,都是因为想要得到的追逐半生却还是没有得到。

    第二日晌午,廖明哲和山寨的人才渐渐清醒了。叶梅有要紧国事在身,丝毫耽搁不得。可那帮人没见过女子一般,死皮赖脸的拦住就是不让他们下山。唯一的依靠廖明哲灌了几口黄汤,一夜之间就跟那些人打成了一片,完全没有要下山去的意思。

    山寨的大部分人都是舞枪弄棒出身,像救国救民这样的大道理对他们来说太大太空,反而没人在乎。唯一受过先贤思想教化的就是吴胥,可吴胥却因为不公平竞争连连落榜对朝廷失去信心,若是以国事要紧相求,请他放自己一马,无疑于火上浇油。

    一时之间,叶梅着急的如同锅上的蚂蚁一般。

    “你这般着急,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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