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年轻 作者:矮树
分卷阅读18
喜欢的风格。
与丁允相反,丁允穿着白色打底,牛仔短外套,称起来却异常让人着迷。综合了男性的英气,更是综合了秀气。几年下来,丁可长高是长高了,但是从他这个身体格局看 ,还是显得较为小巧,这样形容一个男的或许不妥,但是至少,丁可现在在丁允眼里是这样的。
这是干净的人。丁允在心里想。用手臂托起自己上身,靠近丁可,一点点地靠近……
丁可被丁允这样的无端毕竟,很习惯地身体向后倾倒。
丁允感觉到丁可的动作,停了下来,无奈地笑了下,“变了呀,一切真的变了呢。”
丁可听着丁允这样的感慨,突然心里冒起一些挫败感,到底是为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是被时间打败了的挫败感吗?也许吧。
丁可在挪威生活的几年,习惯那边生活,习惯那边的清新感,也养成一定爱白净的东西,所以无意识的,丁可整个人也被他弄得无比干净,不容别人去破坏他的这层别人看不见,却感觉得到的白净。
“我的哥。”丁允伸出手去抚摩丁可的衣领,“我很想你呢,真的很想呢,你离开了,我每时每刻都在想你呢。”
“……”
“谁知道,当我快要不想你的时候,你又要回来,你说,这不是故意唤起想你记忆吗?”丁允将头靠近丁可的脖子变,用嘴唇动了下丁可的脖子。可以明显感觉丁可的惊讶,丁允还没有停止动作。
“我们彼此爱过的,可。”吻了下丁可的耳朵。
多么熟悉地动作,丁可对那来自耳朵的触感,切没有难么排斥,这种触感,他一直记得,不是刻意去记得,而是身体就这样记住这种感觉了。
“可是,那只是曾经了。”丁允离开丁可,那脆弱的双瞳死死地看着丁可的双瞳。
直到丁可离开他的房间,丁允盲目的看着天花板,头疼的感觉仍然没有消去,心痛的感觉却加之上来。
不是不想拉着丁可,只是时间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准备期末考试,坑爹的期末论文,考试......哎,更新会比较慢,谅解啊
☆、第二十七章
丁可转过的学校,正好是丁允所在大学,因为很多条件优势,直接任期选择专业,在百般犹豫下,丁可选择法律这个专业,
在家里消磨了一个星期,说真的,真的很不适应。以前几乎什么事都是自身为之,但是这个礼拜下来,什么事,他亲爱的老爸什么事都会抢着来做,真当丁可是一个少爷般样着。对此,丁可表示没有办法。
在学校生活,丁可不顾丁允的反对,选择住校生活,而且据他了解,这所大学的住宿条件堪称是全国领先几名,怎么说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由于各个院的宿舍安排人数是不一样,有的2间,有的4人间,有的6人间,而法学院的,是4人间,很不错,不多也不少。
在住进宿舍那天,真的引起来了轰动,先不说是中途从国外交换回来的学生,就凭丁可样貌,也引起了学校的多数人的关注。当天丁杰其实抢着帮丁可收拾东西,被丁可一个皱眉头,“我希望,大学生能有自己的能力去表现自己,而不是在别人襁褓下的生存的。”也就退却回去……
丁杰没有办法,叫丁允帮忙,倒是被丁允拒接得干脆,丁允依附着门槛,冷冷地看着丁可收拾东西。
其实对于丁可为什么要住校,丁允是有些理解,但是内心也点不愿意,但是又不太好表现。所以也就持中庸态度。
“你在学校,我希望我们不要真的表示得像兄弟那样,没意思。”丁允看着丁可的收拾东西的背影说。
“我们在家也没表现得很‘兄弟’吧?”丁可疑惑得转多身看过去。
“嗯,那就不会怎么样,反正我在学校不想承认你是我哥。”
“哈哈,我看你是不想让你觉得你小吧?”丁可顺手将拿在手里的衣服往丁允身上扔。
“……”丁允没有说什么,转身就离开。
丁可又是站在那里看着丁允发呆,回来这几天,丁允对他的态度就是这样,不冷也不热。甚至可以说,就是一个对一刚认识的陌生人的态度,不管丁可怎么表现他的热情……于事无补。
丁可对他宿舍的人很满意,三人性格各异,一个叫王毅的,人如其名,给人刚强之感,是个健气之人,皮肤典型健康麦色。一个叫曾奎尤,是个帅气的人,校篮球队之一,多是喜欢和女人混在一起的人,对,就是花花公子类型。还有一个叫温旭言的人,是个富有学识的人,人很温和,是个适合聊天的对象。
几天下来,曾奎尤和丁可是混得最熟悉的,不是因为什么,而是因为他话不叫多,性格主动,而且丁可是那种人见人爱的类型,怎么会惹不起曾奎尤的喜欢?
曾奎尤趁这个机会,也会拉着丁可去周围逛逛,连去什么地方怎么去方便都会扯上给丁可听,也会告诉他什么地方是最繁荣的,什么地方是最疯狂的,什么地方的静谧的,都一一向丁可汇报。丁可被他这样的主动,搞得有点混沌了。
经过被丁可的拒绝出去逛逛的挫败感,曾奎尤终于有一天,趁半夜丁可在睡觉,爬到丁可的床上摇醒,胁迫丁可出去游玩。最终在这一系列让人非常无奈的威逼下,丁可终于投降。
于是也就出现宿舍第一次的整体出游。去的地方经过各方的妥协,最终选择就近选择到南京。其实,这也不近了吧……
三天两夜,最终在某个礼拜的早上出发。开始搭上火车的时候,曾奎尤开心得拉过丁可的脸蛋就大力亲了下去,惹到旁边的人都用异样眼光看着丁可和曾奎尤。
王毅大哥这时倒是起到这么一点作用,拉过曾奎尤,就拍了一下他的头,“你丫的,这么就亲下去啊,爷我还没享受呢,你凑什么热闹啊?”
丁可表示无语。
南京,最终目的是被西方攻占过的城市,那里的建筑呈现欧式风味,路边也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人也多,穿梭的车辆,也多。在河畔,有渡河专用的船,多少是导游领导下渡河,这一切看起来,很是苏畅。
丁可畅快地塔上船板,这里的环境,对他来说,很熟悉。因为他过去几年都是在欧式风格的挪威居住,所以适应了那样的生活。这里没有那里静谧,人口密度也很明显的很大,但是,就是莫名的感到畅快。
坐在船上其他乘客,有与丁可差不多的年轻少女,也有外国人,因为是陌生人,所以都各自聊自己,对于丁可他们到来,没有任何表示。
船穿梭这条河面,泛着黄色的夕阳,铺盖这具四空的船身,也打印在船上的人。
向着这些温和的阳光,丁可闭上了眼睛。也许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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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风格。
与丁允相反,丁允穿着白色打底,牛仔短外套,称起来却异常让人着迷。综合了男性的英气,更是综合了秀气。几年下来,丁可长高是长高了,但是从他这个身体格局看 ,还是显得较为小巧,这样形容一个男的或许不妥,但是至少,丁可现在在丁允眼里是这样的。
这是干净的人。丁允在心里想。用手臂托起自己上身,靠近丁可,一点点地靠近……
丁可被丁允这样的无端毕竟,很习惯地身体向后倾倒。
丁允感觉到丁可的动作,停了下来,无奈地笑了下,“变了呀,一切真的变了呢。”
丁可听着丁允这样的感慨,突然心里冒起一些挫败感,到底是为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是被时间打败了的挫败感吗?也许吧。
丁可在挪威生活的几年,习惯那边生活,习惯那边的清新感,也养成一定爱白净的东西,所以无意识的,丁可整个人也被他弄得无比干净,不容别人去破坏他的这层别人看不见,却感觉得到的白净。
“我的哥。”丁允伸出手去抚摩丁可的衣领,“我很想你呢,真的很想呢,你离开了,我每时每刻都在想你呢。”
“……”
“谁知道,当我快要不想你的时候,你又要回来,你说,这不是故意唤起想你记忆吗?”丁允将头靠近丁可的脖子变,用嘴唇动了下丁可的脖子。可以明显感觉丁可的惊讶,丁允还没有停止动作。
“我们彼此爱过的,可。”吻了下丁可的耳朵。
多么熟悉地动作,丁可对那来自耳朵的触感,切没有难么排斥,这种触感,他一直记得,不是刻意去记得,而是身体就这样记住这种感觉了。
“可是,那只是曾经了。”丁允离开丁可,那脆弱的双瞳死死地看着丁可的双瞳。
直到丁可离开他的房间,丁允盲目的看着天花板,头疼的感觉仍然没有消去,心痛的感觉却加之上来。
不是不想拉着丁可,只是时间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准备期末考试,坑爹的期末论文,考试......哎,更新会比较慢,谅解啊
☆、第二十七章
丁可转过的学校,正好是丁允所在大学,因为很多条件优势,直接任期选择专业,在百般犹豫下,丁可选择法律这个专业,
在家里消磨了一个星期,说真的,真的很不适应。以前几乎什么事都是自身为之,但是这个礼拜下来,什么事,他亲爱的老爸什么事都会抢着来做,真当丁可是一个少爷般样着。对此,丁可表示没有办法。
在学校生活,丁可不顾丁允的反对,选择住校生活,而且据他了解,这所大学的住宿条件堪称是全国领先几名,怎么说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由于各个院的宿舍安排人数是不一样,有的2间,有的4人间,有的6人间,而法学院的,是4人间,很不错,不多也不少。
在住进宿舍那天,真的引起来了轰动,先不说是中途从国外交换回来的学生,就凭丁可样貌,也引起了学校的多数人的关注。当天丁杰其实抢着帮丁可收拾东西,被丁可一个皱眉头,“我希望,大学生能有自己的能力去表现自己,而不是在别人襁褓下的生存的。”也就退却回去……
丁杰没有办法,叫丁允帮忙,倒是被丁允拒接得干脆,丁允依附着门槛,冷冷地看着丁可收拾东西。
其实对于丁可为什么要住校,丁允是有些理解,但是内心也点不愿意,但是又不太好表现。所以也就持中庸态度。
“你在学校,我希望我们不要真的表示得像兄弟那样,没意思。”丁允看着丁可的收拾东西的背影说。
“我们在家也没表现得很‘兄弟’吧?”丁可疑惑得转多身看过去。
“嗯,那就不会怎么样,反正我在学校不想承认你是我哥。”
“哈哈,我看你是不想让你觉得你小吧?”丁可顺手将拿在手里的衣服往丁允身上扔。
“……”丁允没有说什么,转身就离开。
丁可又是站在那里看着丁允发呆,回来这几天,丁允对他的态度就是这样,不冷也不热。甚至可以说,就是一个对一刚认识的陌生人的态度,不管丁可怎么表现他的热情……于事无补。
丁可对他宿舍的人很满意,三人性格各异,一个叫王毅的,人如其名,给人刚强之感,是个健气之人,皮肤典型健康麦色。一个叫曾奎尤,是个帅气的人,校篮球队之一,多是喜欢和女人混在一起的人,对,就是花花公子类型。还有一个叫温旭言的人,是个富有学识的人,人很温和,是个适合聊天的对象。
几天下来,曾奎尤和丁可是混得最熟悉的,不是因为什么,而是因为他话不叫多,性格主动,而且丁可是那种人见人爱的类型,怎么会惹不起曾奎尤的喜欢?
曾奎尤趁这个机会,也会拉着丁可去周围逛逛,连去什么地方怎么去方便都会扯上给丁可听,也会告诉他什么地方是最繁荣的,什么地方是最疯狂的,什么地方的静谧的,都一一向丁可汇报。丁可被他这样的主动,搞得有点混沌了。
经过被丁可的拒绝出去逛逛的挫败感,曾奎尤终于有一天,趁半夜丁可在睡觉,爬到丁可的床上摇醒,胁迫丁可出去游玩。最终在这一系列让人非常无奈的威逼下,丁可终于投降。
于是也就出现宿舍第一次的整体出游。去的地方经过各方的妥协,最终选择就近选择到南京。其实,这也不近了吧……
三天两夜,最终在某个礼拜的早上出发。开始搭上火车的时候,曾奎尤开心得拉过丁可的脸蛋就大力亲了下去,惹到旁边的人都用异样眼光看着丁可和曾奎尤。
王毅大哥这时倒是起到这么一点作用,拉过曾奎尤,就拍了一下他的头,“你丫的,这么就亲下去啊,爷我还没享受呢,你凑什么热闹啊?”
丁可表示无语。
南京,最终目的是被西方攻占过的城市,那里的建筑呈现欧式风味,路边也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人也多,穿梭的车辆,也多。在河畔,有渡河专用的船,多少是导游领导下渡河,这一切看起来,很是苏畅。
丁可畅快地塔上船板,这里的环境,对他来说,很熟悉。因为他过去几年都是在欧式风格的挪威居住,所以适应了那样的生活。这里没有那里静谧,人口密度也很明显的很大,但是,就是莫名的感到畅快。
坐在船上其他乘客,有与丁可差不多的年轻少女,也有外国人,因为是陌生人,所以都各自聊自己,对于丁可他们到来,没有任何表示。
船穿梭这条河面,泛着黄色的夕阳,铺盖这具四空的船身,也打印在船上的人。
向着这些温和的阳光,丁可闭上了眼睛。也许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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