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堂 作者:肉团子很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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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点翻身的机会。

    他不太清楚,她是不是想赎罪,虽然他觉得,她什么罪也没有。

    那个案子挺轰动的,正妻捅死了小三的女儿,丈夫杀了正妻,加上之前乱七八糟的私生子的车祸和婚生子的自首,报道乱的都快够办一本八卦杂志的了。

    金钟仁和延江,两人几乎是动用了所有的人脉才把他保住的,当然还有可能是因为他当时躺在医院里,安静像个死尸,实在没有嫌疑。

    他出院的时候,金钟仁帮他换的衣服,他太久不使用身体,连穿衣服都做不利落,金钟仁欢欢喜喜地给他打领带,最后却还是撤了,给他挂上了一个大大的玉佩。

    “压一压,辟邪。”玉佩是青色的,绳子是红色的,短短的勒在脖子上,尽管金钟仁把玉佩调来调去,却还是挡不住咽喉上那个大大的伤痕。

    林晚其实也是个狠角色,一点疼都不怕,那么短的时间还能戳自己一刀,他想,把脖子上的玉佩扯下来,挂上了一个小瓶子,那瓶子是他从画殇师那里拿来的,里面装着一颗小小的水苍石。

    他在医院的时候,娃娃脸的画殇师来看过他,一脸正经地劝他造业宜解,拖下去只会造孽,他一边点头,一边死死地捏着瓶子。

    出院的那天,延江也来看他了,给他带了一个小小的象牙地球,说是六月送给他的,祝叔叔早点健康。

    他见过六月一次,延江带来的,六月怯生生地喊了一次叔叔,就缩在延江身后,不肯讲话了。

    延江要六月喊他爸爸,小姑娘很害怕,死活不肯叫,眼泪汪汪的,后来被延江呵斥了几句,就干脆哇哇大哭起来。

    很多年前,他想过让延江的小孩叫他爸爸,很多年后,他等到了这一天,他却只想和六月一起哭。

    延江的生活很不错,老婆漂亮又听话,一边哄着六月还一边跟他道歉,他有点尴尬与手足无措,慌慌忙忙地说没关系,然后看着他们走了。

    他想,季延江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有困难的时候,拼死都要帮他,但是其实,他和延江已经不再是朋友了。

    他不再熟悉延江,延江也不再熟悉他,甚至他自己都不再熟悉自己。

    他以前,从来不会紧张不会害怕,但是现在,看到熟人,他都会难受,那些人的眼光落在他身上,像是王水,溅的他浑身都疼。

    他想找个洞把自己埋了,他甚至开始怀念那段虚无之地的日子,如果没有他,其实每个人都过的很好。

    他跟金钟仁住在一起,金少爷买了新房子,为了他甚至跟金老爷子又吵了一架。

    “你说只要他回来,你就结婚的!”

    “我骗你的!”金钟仁和金老先生吵架,冷淡多了,“我喜欢他,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

    “你还跟我说了多少遍你要听我话呢!”

    “你就不能体谅点吗?”金钟仁急了,“他现在这个样子,我就是不喜欢他,我也不能放弃他吧?你能有点人性吗?”

    “他是个男人,像你说的,那样的五年都能接受,现在依然也能接受!”

    他们俩吵架,当着卞白贤的面,两个人一点也不像,一个神色冷淡一个脸红脖子粗,他们都知道他听不见,他们不知道,他五年都没有和人讲话,早就知道怎么看唇语了。

    吵架是最弱智的事情,那两人从“你从小就恨我,那你干嘛不把我射在墙上再生一个呢”一直吵到“就你正常,他妈的,喜欢女人就是正常,他爸还是喜欢女人呢,多正常?”,最后以金钟仁占据上风短暂结束。

    “他就那个德行,烦死了。”金钟仁晚上吃饭的时候跟他抱怨,一边用筷子帮他把剁椒鱼头上的辣椒拨到旁边,一边在纸上写字,“医生说你不能吃太多辣啊,克制点,等以后好了再慢慢吃。”

    卞白贤点点头,吃完了饭才跟金钟仁讨论分开的事。

    “你想干什么?”金钟仁十分惊愕。

    “不想干什么。”他摸了摸金钟仁的头发,这是他回来后,第一次主动碰金钟仁,“想出去走走。”

    “我可以陪你。”金钟仁把他的手打开,像他以前那样着急地写字,字潦草而凌乱,糊成一团,不同的是他糊成团的字迹是红色的,而金钟仁的是黑色的。

    “你爸说的没错,我自己能过好的。”

    金钟仁开始闹腾不休:“你听到他说什么了?他说的话,关你什么事,关我什么事,又不是他喜欢你!”

    他看了金钟仁很久:“你应该过自己的生活。”

    “关你什么事。”金钟仁生硬地回他,字都快扭曲了,人也快哭了,“对不起你的人是他们,为什么你老欺负我,就因为我喜欢你么?”

    就因为你喜欢我啊,卞白贤想,伤害这种事情,其实只有喜欢才能做到最深,那五年都不敌他母亲做的一件事。

    “我不喜欢你,这件事关我的事的。”

    那是他第三次跟金钟仁吵架,也是最后一次,第二天他早上就走了,金钟仁追着他走了好几个城市,但最后还是走了。

    “我讨厌看到你。”他最后跟金钟仁说,“你真喜欢我,就离我远点吧。”

    金钟仁走了之后,他又一个人走了很久,直到身上几乎一文不名,金老先生给的钱很多,他自己也有不少遗产,但他一分也没带。

    他用最后的钱在小村子里买了一个小平房,那家主人去城里了,据邻居说,是儿子优秀,考上好的大学,有出息了,全家也跟着享福了。

    他定居下来后,金钟仁不知道怎么知道他地址的,给他写了几张明信片,开始是在一些不知名的小镇,后来就还是固定到a市了,他每一封都收回来认真看了看,然后扔掉了。

    他扔到第七张明信片的时候,金钟仁就再也没有寄过了。

    新住的地方不错,他把身份证交给了村长看了看,村长人挺好的,说没办法给他签户口,但看他可怜,还是给了他半亩地,给他种大白菜,他摸了摸脖子上的瓶子,谢了谢村长。

    邻居也不错,家里养了一只草狗,十一月的时候,生了一大窝,甚至还非要送他一只,他礼貌地拒绝了,他这辈子,养过一只后勤部就够了。

    日子过的不紧不慢,第三年新年的时候,下了好大一场雪,连村子通城镇的路都被堵死了,村长带他们去铲雪,一帮男人,铲了大半天才铲出一条路,给收大白菜的卡车进来。

    村子有点偏僻,邮差送信基本都是只到镇上,延江基本每个月都会来一封信,其实有电话的,但是他用不起来,于是都拜托收货的车给他一起带过来。

    他铲完了雪帮忙装好了货才去找信件,结果这次除了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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