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草人里有条龙 作者:树脉
分卷阅读11
刀,周围的人,除了刀和暗器,没有其它武器。所以他了解,刀对使刀人来说,便是性命,若让对手夺取,便是死路一条。他早就知道,不可能碰得到这把刀,他只是想试探,此人动作到底有多快,结果是,比想象的还要快。
云初完全忽略了眼前人的对话,他正在想,明晚要先去青铜门探一探,对于马上要进行暗杀的地方,怎么能完全不了解,就算是没有想活着出来,也不愿意盲目的闯过去,使计划失败。
皇甫执真心想同面前两人交朋友,对于两人的缄口不言,他有些懊恼,不死心道,“所谓同是天涯沦落人,你们连名字也要隐瞒?”
覃柒看了眼云初,想耍一耍这个讨厌的闷葫芦,遂道,“他叫云初,白云的云,初来乍到的初。”
皇甫执撩了撩额前的碎发,道,“其实,我更想知道这个美女叫什么。”
覃柒愣了愣,意识到自己被调戏了,顿觉面前之人有些肤浅,冷哼了一声,偏头斥笑。
皇甫执有些失落,自己撩美女的这一套,在边城竟然毫无用处,这让以风流著称的落刀城少主,又被小小的打击了一番。
云初将阳春面吃净,拿刀离开,覃柒急忙跟了过去,想为他准备洗澡水。这些天来,照顾云初的衣食起居,已经成为覃柒最关心的事情,她也不知道这些无聊的小事有没有用,但总比什么都不做,干着急的好。云初不喜与人争高低,也懒得管她,便随她去了。
皇甫执冲覃柒背影喊,“唉,美女,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覃柒头也未回,喊道,“覃柒。”
皇甫执嘴角噙笑,默默回味了两声,“覃柒,覃柒,好奇怪的名字。”
皇甫执招手叫来店小二,问道,“那个叫云初的刀客,来这里多久了?做过什么?你见没见过他用刀?”
店小二想了想,道,“云公子来了将近一个月了,没做过什么?我也没见过他用刀。”
皇甫执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第9章 夜探
活人墓里热闹非凡,覃柒坐在桌前,一杯接一杯的喝着水。虽然她的身体是稻草人,平日里感觉不到口渴,但脖子上的龙鳞,需要不停的从她的身体里汲水,为了保证龙鳞有足够的水滋养,她不得不一天喝下几十杯。
覃柒喝完水,从怀中掏出装满海水的瓶子,皱着眉头细细端详。她觉得很奇怪,那个拿着长笛,穿着披风的男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又为什么要送她这么一瓶东西。送她东西的人,十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而且既然送出这东西,定然是有目的。但此后已经过了好几日,那个拿长笛的人都没有再出现,他莫名其妙送这种东西,难不成只是为了吓一吓人?覃柒想着想着,便觉得头痛,扶额撑在桌上。
皇甫执正倚在高台上一张狐裘垫铺满的长椅上,同金老板打嗑,他是个有魔力的人,可以三句话同陌生人熟络起来,并且很容易得到对方的信任。金老板向来话少,同皇甫执聊天的时候,竟然可以互相打趣。
两人话音中断时,皇甫执瞥见端坐在下面的覃柒,面容紧蹙,看起来心事重重,他眼睛盯着覃柒手里的瓶子,忍不住猜测。金老板朝皇甫执目光的方向看去,心领神会地笑道,“皇甫公子难道不知道,覃姑娘和云公子的关系?”
皇甫执用自己多余的那只手指,不停的磨蹭狐裘上柔软的皮毛,道,“看起来很像主仆啊。”他嘴上这么说,心里一点也不这么认为。覃柒是他见过的,比大小姐还要有气势的女人,一点奴性也没有,甚至比很多男人还要自立自强。
金老板转了转右大拇指上的玉扳指,道,“所以,你知道她是云公子的人?”
皇甫执反应过来金老板的意思,满脸邪笑道,“覃姑娘只属于她自己,而且,看起来,云公子好像并不把覃姑娘放在眼里。”
金老板饶有兴致的昂头,道,“哦?”
皇甫执道,“云初这样的人,连看一眼他的刀都要发怒,若覃姑娘是他的人,我岂不是同她说句话就要被打死。”
金老板道,“所以,你是喜欢覃姑娘?”
皇甫执笑着摇了摇头,“其实金老板心里知道,我这样的人,就喜欢小鸟依人的女人,不喜欢要强的女人。”
金老板摊了摊手,一副随便你的样子,道,“覃姑娘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
皇甫执看着覃柒,笑道,“确实漂亮。”
黄昏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大厅里的客人几乎散尽。覃柒眼睁睁看着云初拿着那把玄青色的刀出了门,他的脸色几乎都变成了玄青色。覃柒突然想跟着他,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大多人讨厌夜晚,喜欢暖洋洋的太阳,可杀手喜欢黑夜,只有这天然的黑色屏障,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
所以,做杀手是件悲伤的事。没有人能理解,他们躲在角落里匍匐时的心情,像蝼蚁一样活着的人,其实最期待阳光。
夜空碧惨,星辰下里没有一丝风,世界陷入死寂。由远及近的驼铃“叮叮当当”,划破夜空。来自远方的旅客,周旋在沙漠。
青铜门从前门到后堂,从侧房边的一棵老树,到院落中心的一口枯井,全部挂着白绫,极尽刺目的白,衬得夜晚无比寂寞。青铜门的旗帜很高,远远望去,摆动的半只鹰,像在同所有人招手,又像是送别每一个靠近他的人。世界上有太多人,想把这面旗易主,只有云初想把它砍倒,并且期望它永远不会再次竖立。
青铜门出离的安静,安静中透着诡异,比狂风暴雨前的寂静还要令人胆颤。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点灯,就好像这里是废弃了很久的房落,不见生人。
云初轻松的从一个房顶跳到另一个房顶,动作轻盈的像一只匍匐在危险中的敏锐的猫。
覃柒一直跟在云初身后,她的动作更加轻盈,更加小心。覃柒用力时,总觉得身体很笨重,于是轻声骂了一句,“文吉这个蠢货。”她一旦有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想起来文吉,然后会忍不住骂他两声,解解气也是好的。
云初经过大厅时,萧索的房间里摆放着尉离寻的尸体,一个看起来憔悴不堪的老人无力的坐在扶椅上,覃柒看到本该继续前行的云初,停顿了片刻脚步。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静,好像面前的一切死亡和悲伤,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白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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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周围的人,除了刀和暗器,没有其它武器。所以他了解,刀对使刀人来说,便是性命,若让对手夺取,便是死路一条。他早就知道,不可能碰得到这把刀,他只是想试探,此人动作到底有多快,结果是,比想象的还要快。
云初完全忽略了眼前人的对话,他正在想,明晚要先去青铜门探一探,对于马上要进行暗杀的地方,怎么能完全不了解,就算是没有想活着出来,也不愿意盲目的闯过去,使计划失败。
皇甫执真心想同面前两人交朋友,对于两人的缄口不言,他有些懊恼,不死心道,“所谓同是天涯沦落人,你们连名字也要隐瞒?”
覃柒看了眼云初,想耍一耍这个讨厌的闷葫芦,遂道,“他叫云初,白云的云,初来乍到的初。”
皇甫执撩了撩额前的碎发,道,“其实,我更想知道这个美女叫什么。”
覃柒愣了愣,意识到自己被调戏了,顿觉面前之人有些肤浅,冷哼了一声,偏头斥笑。
皇甫执有些失落,自己撩美女的这一套,在边城竟然毫无用处,这让以风流著称的落刀城少主,又被小小的打击了一番。
云初将阳春面吃净,拿刀离开,覃柒急忙跟了过去,想为他准备洗澡水。这些天来,照顾云初的衣食起居,已经成为覃柒最关心的事情,她也不知道这些无聊的小事有没有用,但总比什么都不做,干着急的好。云初不喜与人争高低,也懒得管她,便随她去了。
皇甫执冲覃柒背影喊,“唉,美女,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覃柒头也未回,喊道,“覃柒。”
皇甫执嘴角噙笑,默默回味了两声,“覃柒,覃柒,好奇怪的名字。”
皇甫执招手叫来店小二,问道,“那个叫云初的刀客,来这里多久了?做过什么?你见没见过他用刀?”
店小二想了想,道,“云公子来了将近一个月了,没做过什么?我也没见过他用刀。”
皇甫执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第9章 夜探
活人墓里热闹非凡,覃柒坐在桌前,一杯接一杯的喝着水。虽然她的身体是稻草人,平日里感觉不到口渴,但脖子上的龙鳞,需要不停的从她的身体里汲水,为了保证龙鳞有足够的水滋养,她不得不一天喝下几十杯。
覃柒喝完水,从怀中掏出装满海水的瓶子,皱着眉头细细端详。她觉得很奇怪,那个拿着长笛,穿着披风的男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又为什么要送她这么一瓶东西。送她东西的人,十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而且既然送出这东西,定然是有目的。但此后已经过了好几日,那个拿长笛的人都没有再出现,他莫名其妙送这种东西,难不成只是为了吓一吓人?覃柒想着想着,便觉得头痛,扶额撑在桌上。
皇甫执正倚在高台上一张狐裘垫铺满的长椅上,同金老板打嗑,他是个有魔力的人,可以三句话同陌生人熟络起来,并且很容易得到对方的信任。金老板向来话少,同皇甫执聊天的时候,竟然可以互相打趣。
两人话音中断时,皇甫执瞥见端坐在下面的覃柒,面容紧蹙,看起来心事重重,他眼睛盯着覃柒手里的瓶子,忍不住猜测。金老板朝皇甫执目光的方向看去,心领神会地笑道,“皇甫公子难道不知道,覃姑娘和云公子的关系?”
皇甫执用自己多余的那只手指,不停的磨蹭狐裘上柔软的皮毛,道,“看起来很像主仆啊。”他嘴上这么说,心里一点也不这么认为。覃柒是他见过的,比大小姐还要有气势的女人,一点奴性也没有,甚至比很多男人还要自立自强。
金老板转了转右大拇指上的玉扳指,道,“所以,你知道她是云公子的人?”
皇甫执反应过来金老板的意思,满脸邪笑道,“覃姑娘只属于她自己,而且,看起来,云公子好像并不把覃姑娘放在眼里。”
金老板饶有兴致的昂头,道,“哦?”
皇甫执道,“云初这样的人,连看一眼他的刀都要发怒,若覃姑娘是他的人,我岂不是同她说句话就要被打死。”
金老板道,“所以,你是喜欢覃姑娘?”
皇甫执笑着摇了摇头,“其实金老板心里知道,我这样的人,就喜欢小鸟依人的女人,不喜欢要强的女人。”
金老板摊了摊手,一副随便你的样子,道,“覃姑娘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
皇甫执看着覃柒,笑道,“确实漂亮。”
黄昏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大厅里的客人几乎散尽。覃柒眼睁睁看着云初拿着那把玄青色的刀出了门,他的脸色几乎都变成了玄青色。覃柒突然想跟着他,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大多人讨厌夜晚,喜欢暖洋洋的太阳,可杀手喜欢黑夜,只有这天然的黑色屏障,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
所以,做杀手是件悲伤的事。没有人能理解,他们躲在角落里匍匐时的心情,像蝼蚁一样活着的人,其实最期待阳光。
夜空碧惨,星辰下里没有一丝风,世界陷入死寂。由远及近的驼铃“叮叮当当”,划破夜空。来自远方的旅客,周旋在沙漠。
青铜门从前门到后堂,从侧房边的一棵老树,到院落中心的一口枯井,全部挂着白绫,极尽刺目的白,衬得夜晚无比寂寞。青铜门的旗帜很高,远远望去,摆动的半只鹰,像在同所有人招手,又像是送别每一个靠近他的人。世界上有太多人,想把这面旗易主,只有云初想把它砍倒,并且期望它永远不会再次竖立。
青铜门出离的安静,安静中透着诡异,比狂风暴雨前的寂静还要令人胆颤。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点灯,就好像这里是废弃了很久的房落,不见生人。
云初轻松的从一个房顶跳到另一个房顶,动作轻盈的像一只匍匐在危险中的敏锐的猫。
覃柒一直跟在云初身后,她的动作更加轻盈,更加小心。覃柒用力时,总觉得身体很笨重,于是轻声骂了一句,“文吉这个蠢货。”她一旦有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想起来文吉,然后会忍不住骂他两声,解解气也是好的。
云初经过大厅时,萧索的房间里摆放着尉离寻的尸体,一个看起来憔悴不堪的老人无力的坐在扶椅上,覃柒看到本该继续前行的云初,停顿了片刻脚步。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静,好像面前的一切死亡和悲伤,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白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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