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 作者:猫腻
一
(一)
秋风淡淡,烟霏云散,深秋的密林中已经黄叶凋零。
秋晨,枯叶,萧索,孤寂。
木叶萧萧,霞光满天。
秋季的一天天,像一场场别离。
生命的枯竭与消逝,随着秋声挥之不去。
一棵树旁,一个红衣人。近乎固执的站在山下,带着满枝金色,在秋风中挺立。
原来,秋天也能刚强。坚持,忍耐。
他太固执。
他太冷。
那一种已经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强烈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
他掌中有剑。
当他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名声,有时候就像一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掉的包袱。
秋日已落,落叶飘飘。
枯叶的山坡,残枝的白梧,红衣的男人,形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象。
轻风秋霜,正是公费旅游,杀人放火的好时节。红袍男子是来公费旅游的?还是来……
六个黑衣人,静静地站在红袍男子的身后,以扇形排开。
黑衣不是夜行衣,而是监察院的官服。六个黑衣人的出现,将这幅艳美图画抹上了污点。有种说不出的黑暗。
红袍男子依然凝视着密林深处,飘洒一地的黄叶。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了片片黄叶,随着风轻轻地卷向六名黑衣人。
六名黑衣人同时后退三步。微风掠过,黄叶摇曳着落到了黑衣人的脚边。
空气突然凝固,在红与黑之间隔出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杀气!无形的杀气!
从黑衣人的步调一致中,可以看出他们似乎是接受过了残酷的训练,不然如何能做到如此整齐统一?
红袍男子眼瞳微收。
监察院只有六处才会有这样的杀手!
六处的杀手像是与天地融合到了一起。整齐的抬起右手。
他们右手提剑,左手捏了个剑诀。又向前迈了三步。除了脚踏枯叶的“沙沙”声,没有一丝多余力量的外漏。在离红袍男子半丈的距离停了下来。
六人的包围圈看似松散,实在密不透风。紧紧的将背对自己的红袍男子围在当中,却谨慎地再没向前踏出半步。他们知道,虽然只有半步之遥,但现在的距离却始终没有进入红袍男子气息所及之处。
能让六处杀手如此谨慎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能够以一人之力,抵挡六处六名顶级杀手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红袍男子纹丝不动,一名杀手的小指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了一种感觉。就像炎热的夏日,他浸泡在冰凉的湖水中。一股侵入心扉的凉意,让他打了个冷战,却又说不出的爽快。
他的小指又颤动了一下,他用眼角瞄了瞄身旁的同事,突然发现身边人的脚在颤抖!
又过了半柱香的时间,这名杀手终于忍不住这种如利刃般的杀气,缓缓放下手中长剑,抱拳嘶声道:“提司大人有命,望大舅爷跟我们回去。”
听到这句话后,红袍男子终于转过身来。六名监察院的杀手大口的喘着气,就像有千斤之力从头顶移开一样。
一双秃鹫般的双眼,长在一个有三下巴的胖子脸上。这竟然是一张白痴的面孔!尤其是一身鲜红色的长袍,感觉不伦不类,可笑之极。
但是六处的杀手不敢笑。因为他们的双腿在颤抖。因为眼前的红袍男子有一种诡异,一种超乎常人的锐气,让人寒到心里。
“不用再查了。”红袍男子抚了抚落在肩头的黄叶,似乎不忍让它落地。然后用他带着银戒的粗短手指,揉了揉眉心。轻声说道。
刚刚说话的六处杀手,皱了皱眉,觉得这个动作在哪里看到过。
“太后是我杀的,皇帝是也是我杀的。”红袍胖子笑了笑,满脸肥肉全都挤到了一起,因为太过肥胖的原因,这笑容牵动着脸上的肥肉,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让见惯各种血腥场面的六处杀人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父亲曾经说过,监察院是不能小视的。”红袍胖子没有给六处杀手呕吐的机会,继续轻声说道,“我一直都非常小心,但是还是轻视了监察院。我那姑爷很好,很强大!”
红袍男子无厘头的说出这么一句话,让六处杀手又想起了那位长的比闺女还要俊俏的上司。
(二)
“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
当四大宗师仙逝,隐归之后。这句话就成了当今高手的代名词。
青衣指的是北齐海棠,而红袍指的是庆国一名绝顶杀手。
没有人见过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高矮胖瘦。见过他相貌的人全都回归九冥喝茶去了,而他每次出现都穿一件宽大的红袍,让人看不清他的身材。
大红袍排在小青衣之前,并不是因为青衣敌不过红袍,而是因为,青衣是救人的,红袍却只会杀人。
人是一种怪物,一种很奇怪的怪物。或许他会忘记救他的人。
但是!!绝对不会忘记向他索命的脸!
--------------------------
“红袍是一个白痴!?”
当监察院得到从江南传回来的纸条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夷城的那个白痴!
但是,这个推论立刻被否决了。谁到知道,红袍被称为夺命的由来。
五年前,正是因为红袍与四顾剑的那场决斗,使得东夷城在顷刻之前被夷为平地。
四顾剑败了,败得很惨。
一招之内,四顾剑败了。
剑客犹如流星,就算你成名时多么夺目,多么光辉。等到坠落的时候,突然会发现自己原来与别人没什么不同。
名利似缰锁,富贵如浮云。
再回首仰望,又有一颗比你更耀眼,更绚丽的星辰站在你原来的位置。
光芒夺目,若隐若现。
日升月落,晨昏暮浊。朝朝夕夕,星辰变幻。
四顾剑就是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消逝在茫茫尘埃之中。
半年之后,当南庆的大旗插在东夷城的墙头时,东夷人并不怨恨南庆,他们所恨的只有一个人!
夺命大红袍!
他夺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命,而是东夷城数万人的生命。
仅仅半年之后,叶流云败了。败在一个杀手的手上。
东夷城灭,四顾剑败。叶流云还需要么,叶家、秦家还能掌控兵权么?
秦家衰,叶家破。叶流云不知去向。
南庆皇帝出十万两黄金,悬赏叶流云的头颅。
几天之后,叶流云的头颅就像传国玉玺一样用黄布包裹着,由大内总管洪竹亲手交到皇帝手中。拿到十万两黄金的,正是一剑倾城的大红袍。
流星的光芒虽短暂,但天上没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璀璨,光辉。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日月都夺不去他的光芒。
当它逝去时,却比烛火还要暗淡,渺小。
四顾剑是,叶流云也是!
谁……不是呢?
(三)
大红袍杀人,因为他是杀手。
因为他是杀手,所以请他杀人一定要给钱。
请大红袍杀人,一定要出得起价钱。
杀人,十万两黄金。
一剑是十万两黄金,第二剑当然也是十万两。可是,从没有人听说过让大红袍杀人,付过二十万两黄金。
这个杀人价码是大红袍在杀叶流云之后定下的,或许是为了炫耀,或许是为了让人们记住他的强大。
生命是无价的么?
错!生命很值钱!值十万两黄金!
只要能够出得起价钱的,人命有算得了什么?
价钱是天价,不过依然有很多人愿意出这个天价。
仇恨,妒忌,负心,疯狂!
这些东西加起来只值十万两?
可笑乎~可悲乎~
不过,只有一次杀人任务是让雇主失望的。因为他准备了五十万两黄金,可惜没有付到大红袍手里。
----------------
江南首富明家,今夜开席设坛。老奶奶死了多年后,这等场面还是第一次出现。
族长明青达出五十万两黄金,要大红袍取下监察院提司范闲的人头。
五剑杀一个九品上?还是五十万两一剑?
大红袍默默收下票银。
招商钱庄的票银!
江南内库指定使用的招商票银!
五十万两!
大红袍笑了,明青达也笑了。
------------------
可是,第二天从江南传回消息,明家上下数千口人居然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
就像他们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只有依然幽幽寂静地明家大院能够证明,明家“弟弟雀雀”曾经把握过江南经济的命脉。
数千顷的明府中,只留下了一个昏迷不醒的明七爷!
范提司奔马下江南,三日之后见到了自己的暗查,明七爷,明青城!
薛清不知道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他亲自勘察过现场。没有一丝打斗的痕迹。
那夜自己睡的很香。十三房姨太让他有点力不从心。谁知道眼睛一睁开,却接到了这样耸人听闻的大事件。
明家到哪里去了?
薛清眯了眯眼睛,他想到了传说中的君山会,也想到了传说中的夺命大红袍。他摇了摇头,在有些事情面前,或许无能才是最幸福的。
半个月后,市井中流传着一句话来。一句关于明七爷与范提司对话的话。
当明七爷见到范提司后,只说了一句话:“红袍只会夺命!夺走所有人的命!”……
“王启年。”范提司在马车上沉寂了良久,叫道。
“吁~~~”老王用力拉住马车,他知道小范大人一定有重要的事情交代。
自从京城外的狙杀事件后,王启年就成为了小范大人的车夫。一是为了逃避一处沐铁的苦苦规劝,二是因为自己是老江湖,碰到点事情,总比那些俗民来的强。
“我要知道夺命大红袍到底是谁!”
王启年苦着个脸,小老头般可怜巴巴的望着范闲。早在大红袍领取叶流云首级封赏的时候,监察院就无时无刻不在调查大红袍的过去,可是……
最后,他还是点了点。
只苦了启年小组的一群半老头们。苏文茂更是为了调查此事,三年没有入京过。
“天杀星!”
小范大人用细长的手指,沾了沾冰冷的茶水。用力在自己的眉心上揉捏着,不知不觉后背已经湿透了。
明青达找大红袍,摆明着是要对付自己的。
可是?
为什么?
怎么会?
范闲苦苦的笑了笑,明家这块大石头,他一直是无从下手。想不到,这一夜之间成了无心插柳之事。
果然,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没有任何人是能够抵抗的。这句话从来没有错过,这次依然没有错。
一想到那个一剑十万两的夺命大红袍,他不知道该说自己是幸运还是倒霉。
“等到自己回京的时候,婉儿就该生了吧。”范闲坐在马车上,遥望远方。
他和薛清一样,不敢在这件事上继续想下去。
他越想就越觉得大红袍的古怪。越想就越觉得对方的可怕。
“天杀星!”庆国皇帝停下笔,浅浅地喝了一口银耳汤,对身旁的说书先生洪竹说了这么一句话,继续埋头批阅起来。
四顾剑败了,叶流云败了。
北齐的苦荷,突然宣布让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海棠朵朵接任天一道。自己表示得到神庙的召唤,不想再过问世俗之事后,飘然离去。
两位大宗师败在夺命大红袍的手上,人们纷纷猜测,第三位大宗师苦荷是不是为了避难,才离开了天一道。
渐渐地,议论变成了批评,批评变成了鄙夷。
别人越落魄,自己就越满足。别人越辉煌,自己就越眼红。人,就是这样的生物。
瞬息击败两大宗师,吓跑一大宗师。红袍的名望到达了极点。
从江南明家后,红袍再也没有出现过。等到他出现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北齐。
莫非,他是为了海棠朵朵而去?
世人不免担忧这位青衣布裳,忧国忧民的女子。甚至在齐庙中,天天有普通民众为海棠姑娘祈福,希望她能够避开这位庆国的天杀星。
(四)
“宰相大人,二少爷资质聪慧。四岁能作诗,五岁就会对联子。恭喜大人,贺喜大人!”
宰相姓林,捧哏者乃林宰相的第一幕僚,也是他至生好友袁宏道。
“你看大宝怎么样?”林宰相并没有接过袁宏道的话语,摸着翠绿色的鼻烟壶,问了一个毫无边际的问题。
袁宏道微微锁眉,沉思半响后,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林宰相的问题。
那年林珙五岁,林大宝八岁。
林家有后了!
京城里谁都知道,林家二少爷才华纵横,又生的俊俏。虽然只是五岁小儿,却很讨那些皇宫贵族的欢喜。
上门说亲的媒婆,天天在林府前晃悠。一见林宰相出门,就围上去。一副不成功不罢休的架势。
这些事情统统被大少爷看在眼里。
大少爷自嘲苦笑,自己的弟弟为何会如此出色?
“哥哥,昨天的那首诗做的极好!爹爹还给了块糖作为奖励呢。”二少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奶声奶气的说道。
大少爷笑了笑,疼爱地望着自己弟弟那张清秀的小脸。
二少爷伸出手,把糖塞在大少爷手中:“诗是哥哥做的,对联是哥哥对的。哥哥对我最好了,这块糖给你吃。”
大少爷将糖塞进了嘴里,却感觉嘴里异常苦涩。
比胆汁苦,比硝水涩。
清晨有雾,浓雾。
大少爷痴痴地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林珙,脸庞湿漉漉的。分不清哪里是雾水,哪里是泪珠。
林府花园就像一座小巧地山麓,有泉水,有草地,有红花,有盆景。四面花树围绕,天空一望澄蓝。
这时候浓雾渐散,太阳刚刚升起,碧绿的叶子上雾珠晶莹,大少爷的脸上也是雾珠晶莹,折射出清早特有的五彩晨光。
大少爷叹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世间最珍贵的已不再是金钱,权利,名望。
大少爷明白,最珍贵的是自己的弟弟。
浓雾能够遮掩住自己这副丑陋的皮囊,却遮掩不住如鲜花般绽放的林珙。
大少爷站在花园的中央,眼前尽是那一张张对着自己弟弟的笑脸,耳旁尽是一句句对自己弟弟的赞美。
水池中,自己的倒影让大公子觉得那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白痴,一个不应该生存在世上的畸形。
至少,在别人眼中是。
用外貌区分优劣,他们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人生如酒,量大者视之为甘露。量浅者视之为浊液。
相貌又何尝不是?即使是绣花枕头也比满腹经论的丑八怪吃的开。
大少爷突然大笑,惹得片片绿草上的雾珠纷纷坠落。而花瓣却吸足了水分,变得异常夺目华美。
池水很浅,浅得让整个蔚蓝天空变成了淡青色,也让池中人影变的模糊不清。
大少爷收起了笑声,静静凝视池水。
良久,一个古怪的问题充斥着他的脑海:
为什么,天空是蓝的。而池水……却是清的?
那天之后,大少爷的智力就一直停留在八岁。
他的智力真的只有八岁么?
这世上,或许只有自己的弟弟知道。
但是,自从他死后,无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刚听到这首词的时候,大少爷真的被吓了一跳。
他想到了死去的弟弟,想到了自己。
为什么这个比闺女还要俊俏的姑爷,竟然会说出这么一句有违常理的话?
绿叶只是为了承托红花而存在的。
绿肥而红瘦?
姑爷是在贬低红花,而衬托绿叶?
肥者才华乎?肥者体态乎?此善假与物也!
父亲的红花早早的逝去,而自己的姑爷明有红花之才,却只甘心情愿的做皇帝陛下一块磨刀石。
自从林相告老以后,这个偌大的林府就一直空空荡荡的。
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没落,低潮,荒芜。
也只有自己会时常回来,看看花园,看看水池。
望着杂草丛生的绿地,望着浑浊如淤水的池子。大少爷揉了揉自己的三下巴,眉宇突然暗淡了下来。
“为何我只能做绿叶,而不能成为林府的红花?”大少爷突然吼叫着,“我也是一个人,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不是白痴!我更不是怪胎!”
“为何你只能做绿叶,而不能成为林府的红花?”一句冷冰冰的话语,刺入了大少爷的耳旁。
这句话不是回声,也不是大公子内心的呼喊。
这个花园里还有第二个人!
大少爷扭头回望……
他第一次见到这位蒙着黑布的瞎子,当然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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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淡淡,烟霏云散,深秋的密林中已经黄叶凋零。
秋晨,枯叶,萧索,孤寂。
木叶萧萧,霞光满天。
秋季的一天天,像一场场别离。
生命的枯竭与消逝,随着秋声挥之不去。
一棵树旁,一个红衣人。近乎固执的站在山下,带着满枝金色,在秋风中挺立。
原来,秋天也能刚强。坚持,忍耐。
他太固执。
他太冷。
那一种已经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强烈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
他掌中有剑。
当他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名声,有时候就像一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掉的包袱。
秋日已落,落叶飘飘。
枯叶的山坡,残枝的白梧,红衣的男人,形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象。
轻风秋霜,正是公费旅游,杀人放火的好时节。红袍男子是来公费旅游的?还是来……
六个黑衣人,静静地站在红袍男子的身后,以扇形排开。
黑衣不是夜行衣,而是监察院的官服。六个黑衣人的出现,将这幅艳美图画抹上了污点。有种说不出的黑暗。
红袍男子依然凝视着密林深处,飘洒一地的黄叶。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了片片黄叶,随着风轻轻地卷向六名黑衣人。
六名黑衣人同时后退三步。微风掠过,黄叶摇曳着落到了黑衣人的脚边。
空气突然凝固,在红与黑之间隔出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杀气!无形的杀气!
从黑衣人的步调一致中,可以看出他们似乎是接受过了残酷的训练,不然如何能做到如此整齐统一?
红袍男子眼瞳微收。
监察院只有六处才会有这样的杀手!
六处的杀手像是与天地融合到了一起。整齐的抬起右手。
他们右手提剑,左手捏了个剑诀。又向前迈了三步。除了脚踏枯叶的“沙沙”声,没有一丝多余力量的外漏。在离红袍男子半丈的距离停了下来。
六人的包围圈看似松散,实在密不透风。紧紧的将背对自己的红袍男子围在当中,却谨慎地再没向前踏出半步。他们知道,虽然只有半步之遥,但现在的距离却始终没有进入红袍男子气息所及之处。
能让六处杀手如此谨慎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能够以一人之力,抵挡六处六名顶级杀手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红袍男子纹丝不动,一名杀手的小指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了一种感觉。就像炎热的夏日,他浸泡在冰凉的湖水中。一股侵入心扉的凉意,让他打了个冷战,却又说不出的爽快。
他的小指又颤动了一下,他用眼角瞄了瞄身旁的同事,突然发现身边人的脚在颤抖!
又过了半柱香的时间,这名杀手终于忍不住这种如利刃般的杀气,缓缓放下手中长剑,抱拳嘶声道:“提司大人有命,望大舅爷跟我们回去。”
听到这句话后,红袍男子终于转过身来。六名监察院的杀手大口的喘着气,就像有千斤之力从头顶移开一样。
一双秃鹫般的双眼,长在一个有三下巴的胖子脸上。这竟然是一张白痴的面孔!尤其是一身鲜红色的长袍,感觉不伦不类,可笑之极。
但是六处的杀手不敢笑。因为他们的双腿在颤抖。因为眼前的红袍男子有一种诡异,一种超乎常人的锐气,让人寒到心里。
“不用再查了。”红袍男子抚了抚落在肩头的黄叶,似乎不忍让它落地。然后用他带着银戒的粗短手指,揉了揉眉心。轻声说道。
刚刚说话的六处杀手,皱了皱眉,觉得这个动作在哪里看到过。
“太后是我杀的,皇帝是也是我杀的。”红袍胖子笑了笑,满脸肥肉全都挤到了一起,因为太过肥胖的原因,这笑容牵动着脸上的肥肉,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让见惯各种血腥场面的六处杀人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父亲曾经说过,监察院是不能小视的。”红袍胖子没有给六处杀手呕吐的机会,继续轻声说道,“我一直都非常小心,但是还是轻视了监察院。我那姑爷很好,很强大!”
红袍男子无厘头的说出这么一句话,让六处杀手又想起了那位长的比闺女还要俊俏的上司。
(二)
“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
当四大宗师仙逝,隐归之后。这句话就成了当今高手的代名词。
青衣指的是北齐海棠,而红袍指的是庆国一名绝顶杀手。
没有人见过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高矮胖瘦。见过他相貌的人全都回归九冥喝茶去了,而他每次出现都穿一件宽大的红袍,让人看不清他的身材。
大红袍排在小青衣之前,并不是因为青衣敌不过红袍,而是因为,青衣是救人的,红袍却只会杀人。
人是一种怪物,一种很奇怪的怪物。或许他会忘记救他的人。
但是!!绝对不会忘记向他索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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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袍是一个白痴!?”
当监察院得到从江南传回来的纸条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夷城的那个白痴!
但是,这个推论立刻被否决了。谁到知道,红袍被称为夺命的由来。
五年前,正是因为红袍与四顾剑的那场决斗,使得东夷城在顷刻之前被夷为平地。
四顾剑败了,败得很惨。
一招之内,四顾剑败了。
剑客犹如流星,就算你成名时多么夺目,多么光辉。等到坠落的时候,突然会发现自己原来与别人没什么不同。
名利似缰锁,富贵如浮云。
再回首仰望,又有一颗比你更耀眼,更绚丽的星辰站在你原来的位置。
光芒夺目,若隐若现。
日升月落,晨昏暮浊。朝朝夕夕,星辰变幻。
四顾剑就是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消逝在茫茫尘埃之中。
半年之后,当南庆的大旗插在东夷城的墙头时,东夷人并不怨恨南庆,他们所恨的只有一个人!
夺命大红袍!
他夺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命,而是东夷城数万人的生命。
仅仅半年之后,叶流云败了。败在一个杀手的手上。
东夷城灭,四顾剑败。叶流云还需要么,叶家、秦家还能掌控兵权么?
秦家衰,叶家破。叶流云不知去向。
南庆皇帝出十万两黄金,悬赏叶流云的头颅。
几天之后,叶流云的头颅就像传国玉玺一样用黄布包裹着,由大内总管洪竹亲手交到皇帝手中。拿到十万两黄金的,正是一剑倾城的大红袍。
流星的光芒虽短暂,但天上没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璀璨,光辉。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日月都夺不去他的光芒。
当它逝去时,却比烛火还要暗淡,渺小。
四顾剑是,叶流云也是!
谁……不是呢?
(三)
大红袍杀人,因为他是杀手。
因为他是杀手,所以请他杀人一定要给钱。
请大红袍杀人,一定要出得起价钱。
杀人,十万两黄金。
一剑是十万两黄金,第二剑当然也是十万两。可是,从没有人听说过让大红袍杀人,付过二十万两黄金。
这个杀人价码是大红袍在杀叶流云之后定下的,或许是为了炫耀,或许是为了让人们记住他的强大。
生命是无价的么?
错!生命很值钱!值十万两黄金!
只要能够出得起价钱的,人命有算得了什么?
价钱是天价,不过依然有很多人愿意出这个天价。
仇恨,妒忌,负心,疯狂!
这些东西加起来只值十万两?
可笑乎~可悲乎~
不过,只有一次杀人任务是让雇主失望的。因为他准备了五十万两黄金,可惜没有付到大红袍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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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首富明家,今夜开席设坛。老奶奶死了多年后,这等场面还是第一次出现。
族长明青达出五十万两黄金,要大红袍取下监察院提司范闲的人头。
五剑杀一个九品上?还是五十万两一剑?
大红袍默默收下票银。
招商钱庄的票银!
江南内库指定使用的招商票银!
五十万两!
大红袍笑了,明青达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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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第二天从江南传回消息,明家上下数千口人居然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
就像他们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只有依然幽幽寂静地明家大院能够证明,明家“弟弟雀雀”曾经把握过江南经济的命脉。
数千顷的明府中,只留下了一个昏迷不醒的明七爷!
范提司奔马下江南,三日之后见到了自己的暗查,明七爷,明青城!
薛清不知道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他亲自勘察过现场。没有一丝打斗的痕迹。
那夜自己睡的很香。十三房姨太让他有点力不从心。谁知道眼睛一睁开,却接到了这样耸人听闻的大事件。
明家到哪里去了?
薛清眯了眯眼睛,他想到了传说中的君山会,也想到了传说中的夺命大红袍。他摇了摇头,在有些事情面前,或许无能才是最幸福的。
半个月后,市井中流传着一句话来。一句关于明七爷与范提司对话的话。
当明七爷见到范提司后,只说了一句话:“红袍只会夺命!夺走所有人的命!”……
“王启年。”范提司在马车上沉寂了良久,叫道。
“吁~~~”老王用力拉住马车,他知道小范大人一定有重要的事情交代。
自从京城外的狙杀事件后,王启年就成为了小范大人的车夫。一是为了逃避一处沐铁的苦苦规劝,二是因为自己是老江湖,碰到点事情,总比那些俗民来的强。
“我要知道夺命大红袍到底是谁!”
王启年苦着个脸,小老头般可怜巴巴的望着范闲。早在大红袍领取叶流云首级封赏的时候,监察院就无时无刻不在调查大红袍的过去,可是……
最后,他还是点了点。
只苦了启年小组的一群半老头们。苏文茂更是为了调查此事,三年没有入京过。
“天杀星!”
小范大人用细长的手指,沾了沾冰冷的茶水。用力在自己的眉心上揉捏着,不知不觉后背已经湿透了。
明青达找大红袍,摆明着是要对付自己的。
可是?
为什么?
怎么会?
范闲苦苦的笑了笑,明家这块大石头,他一直是无从下手。想不到,这一夜之间成了无心插柳之事。
果然,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没有任何人是能够抵抗的。这句话从来没有错过,这次依然没有错。
一想到那个一剑十万两的夺命大红袍,他不知道该说自己是幸运还是倒霉。
“等到自己回京的时候,婉儿就该生了吧。”范闲坐在马车上,遥望远方。
他和薛清一样,不敢在这件事上继续想下去。
他越想就越觉得大红袍的古怪。越想就越觉得对方的可怕。
“天杀星!”庆国皇帝停下笔,浅浅地喝了一口银耳汤,对身旁的说书先生洪竹说了这么一句话,继续埋头批阅起来。
四顾剑败了,叶流云败了。
北齐的苦荷,突然宣布让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海棠朵朵接任天一道。自己表示得到神庙的召唤,不想再过问世俗之事后,飘然离去。
两位大宗师败在夺命大红袍的手上,人们纷纷猜测,第三位大宗师苦荷是不是为了避难,才离开了天一道。
渐渐地,议论变成了批评,批评变成了鄙夷。
别人越落魄,自己就越满足。别人越辉煌,自己就越眼红。人,就是这样的生物。
瞬息击败两大宗师,吓跑一大宗师。红袍的名望到达了极点。
从江南明家后,红袍再也没有出现过。等到他出现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北齐。
莫非,他是为了海棠朵朵而去?
世人不免担忧这位青衣布裳,忧国忧民的女子。甚至在齐庙中,天天有普通民众为海棠姑娘祈福,希望她能够避开这位庆国的天杀星。
(四)
“宰相大人,二少爷资质聪慧。四岁能作诗,五岁就会对联子。恭喜大人,贺喜大人!”
宰相姓林,捧哏者乃林宰相的第一幕僚,也是他至生好友袁宏道。
“你看大宝怎么样?”林宰相并没有接过袁宏道的话语,摸着翠绿色的鼻烟壶,问了一个毫无边际的问题。
袁宏道微微锁眉,沉思半响后,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林宰相的问题。
那年林珙五岁,林大宝八岁。
林家有后了!
京城里谁都知道,林家二少爷才华纵横,又生的俊俏。虽然只是五岁小儿,却很讨那些皇宫贵族的欢喜。
上门说亲的媒婆,天天在林府前晃悠。一见林宰相出门,就围上去。一副不成功不罢休的架势。
这些事情统统被大少爷看在眼里。
大少爷自嘲苦笑,自己的弟弟为何会如此出色?
“哥哥,昨天的那首诗做的极好!爹爹还给了块糖作为奖励呢。”二少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奶声奶气的说道。
大少爷笑了笑,疼爱地望着自己弟弟那张清秀的小脸。
二少爷伸出手,把糖塞在大少爷手中:“诗是哥哥做的,对联是哥哥对的。哥哥对我最好了,这块糖给你吃。”
大少爷将糖塞进了嘴里,却感觉嘴里异常苦涩。
比胆汁苦,比硝水涩。
清晨有雾,浓雾。
大少爷痴痴地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林珙,脸庞湿漉漉的。分不清哪里是雾水,哪里是泪珠。
林府花园就像一座小巧地山麓,有泉水,有草地,有红花,有盆景。四面花树围绕,天空一望澄蓝。
这时候浓雾渐散,太阳刚刚升起,碧绿的叶子上雾珠晶莹,大少爷的脸上也是雾珠晶莹,折射出清早特有的五彩晨光。
大少爷叹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世间最珍贵的已不再是金钱,权利,名望。
大少爷明白,最珍贵的是自己的弟弟。
浓雾能够遮掩住自己这副丑陋的皮囊,却遮掩不住如鲜花般绽放的林珙。
大少爷站在花园的中央,眼前尽是那一张张对着自己弟弟的笑脸,耳旁尽是一句句对自己弟弟的赞美。
水池中,自己的倒影让大公子觉得那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白痴,一个不应该生存在世上的畸形。
至少,在别人眼中是。
用外貌区分优劣,他们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人生如酒,量大者视之为甘露。量浅者视之为浊液。
相貌又何尝不是?即使是绣花枕头也比满腹经论的丑八怪吃的开。
大少爷突然大笑,惹得片片绿草上的雾珠纷纷坠落。而花瓣却吸足了水分,变得异常夺目华美。
池水很浅,浅得让整个蔚蓝天空变成了淡青色,也让池中人影变的模糊不清。
大少爷收起了笑声,静静凝视池水。
良久,一个古怪的问题充斥着他的脑海:
为什么,天空是蓝的。而池水……却是清的?
那天之后,大少爷的智力就一直停留在八岁。
他的智力真的只有八岁么?
这世上,或许只有自己的弟弟知道。
但是,自从他死后,无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刚听到这首词的时候,大少爷真的被吓了一跳。
他想到了死去的弟弟,想到了自己。
为什么这个比闺女还要俊俏的姑爷,竟然会说出这么一句有违常理的话?
绿叶只是为了承托红花而存在的。
绿肥而红瘦?
姑爷是在贬低红花,而衬托绿叶?
肥者才华乎?肥者体态乎?此善假与物也!
父亲的红花早早的逝去,而自己的姑爷明有红花之才,却只甘心情愿的做皇帝陛下一块磨刀石。
自从林相告老以后,这个偌大的林府就一直空空荡荡的。
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没落,低潮,荒芜。
也只有自己会时常回来,看看花园,看看水池。
望着杂草丛生的绿地,望着浑浊如淤水的池子。大少爷揉了揉自己的三下巴,眉宇突然暗淡了下来。
“为何我只能做绿叶,而不能成为林府的红花?”大少爷突然吼叫着,“我也是一个人,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不是白痴!我更不是怪胎!”
“为何你只能做绿叶,而不能成为林府的红花?”一句冷冰冰的话语,刺入了大少爷的耳旁。
这句话不是回声,也不是大公子内心的呼喊。
这个花园里还有第二个人!
大少爷扭头回望……
他第一次见到这位蒙着黑布的瞎子,当然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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