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洞成精了 作者:宝棠
分卷阅读42
本地报纸也报道了这个案子,从照片上看,陈美玲真是冤,还很惨,而林苏那方却是人多势众,表情漠然,加上我国传统的观念是“死者为大”,舆论还是很偏向陈美玲一方的。
但舆论这东西,总像墙头的草,两边倒。
黄律师提出:笔迹鉴定只是鉴定它的形成时间还有是否是丁瑶本人书写,并不能鉴定外人剽窃了丁瑶的创意,甚至都不能鉴定出笔记本上的故事是丁瑶本人原创的。
“也可以是从哪里抄来的嘛!”
“你胡说什么!”
黄律师不为所动,却是提出了另一个论调。
“更何况,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见过这本笔记。也没有见过以这本笔记为原本发表或是传阅过的任何文章。”
一份不曾见过天日的笔记,除了陈美玲外没人见过。
既然林苏没有见过笔记原本,而笔记的内容在丁瑶生前死后都没有发表过,就算笔记里的内容和林苏最后成稿的《吞天》大致脉络相同,也不能判定《吞天》就是抄袭了笔记的,更何况两个故事在细节上有着三十几处的不同。
这往善良里说,是丁瑶和林苏不愧是多年的老同学,在同样的教学环境下,养成了相似的思维方式,在不同的时空下,创作出了两个相似的作品。
往不善良里说,就要深究丁瑶这份“不为人知”的笔记的建立目的,和陈美玲在此时拿出来攻歼的原因了。
总之,林苏及其辩护律师认为陈美玲所诉的侵权事实不成立。
作者有话要说:
ps:本案司法问题参考福建析律律师事务所朋友的意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了脑洞,就要及时写出来,不能跟人家聊了又不写,出了事你就懂得痛了。
第28章 证据
陈美玲被这一连串犀利的言论给砸晕了,只得抓着自家请的律师问策。
林苏的老家是个三十八线小县城,哪里有什么水平优秀的好律师?
在接下来的庭审当中,陈美玲也抛出了不少“证据”。比如二人来往的明信片,二人的合照,甚至是毕业后回到本地工作的老同学的证词。
“这些证据只能表明我的当事人和笔记的主人是同学关系,她们在同窗的三年中有所来往,并不能直接证明我的当事人亲眼看过那份笔记。”
同学?
同学之间互相连姓名都不通的多了去了!同学三年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的都大有人在。
能说明什么啊!
陈美玲瞠目结舌。
她把笔记捂了这么多年,本就是存着一个“万一见鬼了呢”的心思,却没想到反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笔记的内容来源她心知肚明,如果真像大家最近劝她的一样“早点请人把故事整理出来不就好了”,那么今日站在被告席上的人只会是自己。
她一时慌乱,脑中灵光一现,当庭喊出:“我,我还有证据!我能证明我女儿和林苏的关系不是一般同学,他们是……对,是合作伙伴!”
林苏的眼睛,自开庭后,第一次主动投到了陈美玲身上。
那双漆黑的眼瞳极为认真地看着她,看得陈美玲全身发毛。
等到对方传证人上来的时候,林苏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一丝光亮。
孟学嘉。
她怎么也想不到,他会站在这个案子的法庭之上,更没有想到,他是作为对方证人出庭的。
孟学嘉的脸上还带着伤,他轻飘飘地瞥了林苏一眼,见她两只眼都黑沉沉地盯着他,心里一阵不舒服,迅速地把头别了过去。
一别过去,就见到了坐在旁听席上的顾沈白,眼中闪过一丝惧怕,很快又被狠戾替代。
顾沈白以男朋友的身份随着林苏回到老家,早已改变了装束。此时他长发低低扎成马尾垂在脑后,身上是很简单的白衬衫和卡其色休闲裤子,却无端地让人觉得随性帅气。
他也看到了孟学嘉,却只是瞄了瞄,连个正眼都欠奉。
这种人渣,要不是皮太脆太不经打,他那天就不会只是一拳就放过他了。
至于后面那几脚,那都是顾总踹的。
想到顾总,顾沈白眼神一黯。
他现在变成一个真人后,就不能再随心所欲的回去了,联系不上他们。而顾总等人,也没有主动出现在他面前。
论起来,他和顾总里,是顾总先动的心,但感情这种事,向来是先动心者输,林苏对顾总并未动过情,反而对自己有着别样想法。
这也没办法。
他自然是不会把林苏拱手让人,如今也只有在外物上多补偿他们一点了。
这几天他虽然陪着林苏打官司,但也不是二十四小时都黏在一处,私下里,他也到处去观察这个世界,想要找到一条自己的出路。
他是个成年的男人,总不能老靠林苏养着。
关于他的来历毕竟是个秘密,刚和林家父母见面时也只能含糊了事,他却敏锐地感觉到了林家父母对他的无业状态很是不满。
顾沈白英俊又会照顾人,谈恋爱他可能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放在父母长辈的眼里,他这些优点反而变成了缺点。
老一辈人还是觉得,长得帅不能当饭吃,会照顾人也只是一时的,谁知道你哪天变了心,或者本身就是个中央空调,对谁都照顾呢?
做人,还是当有一技之长。
因为林苏是回乡打官司的,倒也没什么七大姑八大姨这么没眼力见在这时候凑上来拿顾沈白说事,除了几个看着林苏长大的,或是和林家父母关系真正交好的长辈,大多数人还是保持着观望的心态。
如果林苏被判败诉,那林家可就没了如今出了个大作家、大才女的风光,反而会成为左邻右舍的笑柄。
更有一群人这样认为,无论林苏胜败与否,能被扯到官司里,麻烦里的,都是自己有问题的。
君不见,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无风不起浪?
这么个容易惹麻烦的人家,还是远着点好,他们也不求能沾林苏的光,只怕她哪天又倒了霉,带累了自己。
这一点,林苏的堂姐夫表现得最为急切。
他上回可是砸了不少钱在赞助上,结果事情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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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报纸也报道了这个案子,从照片上看,陈美玲真是冤,还很惨,而林苏那方却是人多势众,表情漠然,加上我国传统的观念是“死者为大”,舆论还是很偏向陈美玲一方的。
但舆论这东西,总像墙头的草,两边倒。
黄律师提出:笔迹鉴定只是鉴定它的形成时间还有是否是丁瑶本人书写,并不能鉴定外人剽窃了丁瑶的创意,甚至都不能鉴定出笔记本上的故事是丁瑶本人原创的。
“也可以是从哪里抄来的嘛!”
“你胡说什么!”
黄律师不为所动,却是提出了另一个论调。
“更何况,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见过这本笔记。也没有见过以这本笔记为原本发表或是传阅过的任何文章。”
一份不曾见过天日的笔记,除了陈美玲外没人见过。
既然林苏没有见过笔记原本,而笔记的内容在丁瑶生前死后都没有发表过,就算笔记里的内容和林苏最后成稿的《吞天》大致脉络相同,也不能判定《吞天》就是抄袭了笔记的,更何况两个故事在细节上有着三十几处的不同。
这往善良里说,是丁瑶和林苏不愧是多年的老同学,在同样的教学环境下,养成了相似的思维方式,在不同的时空下,创作出了两个相似的作品。
往不善良里说,就要深究丁瑶这份“不为人知”的笔记的建立目的,和陈美玲在此时拿出来攻歼的原因了。
总之,林苏及其辩护律师认为陈美玲所诉的侵权事实不成立。
作者有话要说:
ps:本案司法问题参考福建析律律师事务所朋友的意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了脑洞,就要及时写出来,不能跟人家聊了又不写,出了事你就懂得痛了。
第28章 证据
陈美玲被这一连串犀利的言论给砸晕了,只得抓着自家请的律师问策。
林苏的老家是个三十八线小县城,哪里有什么水平优秀的好律师?
在接下来的庭审当中,陈美玲也抛出了不少“证据”。比如二人来往的明信片,二人的合照,甚至是毕业后回到本地工作的老同学的证词。
“这些证据只能表明我的当事人和笔记的主人是同学关系,她们在同窗的三年中有所来往,并不能直接证明我的当事人亲眼看过那份笔记。”
同学?
同学之间互相连姓名都不通的多了去了!同学三年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的都大有人在。
能说明什么啊!
陈美玲瞠目结舌。
她把笔记捂了这么多年,本就是存着一个“万一见鬼了呢”的心思,却没想到反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笔记的内容来源她心知肚明,如果真像大家最近劝她的一样“早点请人把故事整理出来不就好了”,那么今日站在被告席上的人只会是自己。
她一时慌乱,脑中灵光一现,当庭喊出:“我,我还有证据!我能证明我女儿和林苏的关系不是一般同学,他们是……对,是合作伙伴!”
林苏的眼睛,自开庭后,第一次主动投到了陈美玲身上。
那双漆黑的眼瞳极为认真地看着她,看得陈美玲全身发毛。
等到对方传证人上来的时候,林苏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一丝光亮。
孟学嘉。
她怎么也想不到,他会站在这个案子的法庭之上,更没有想到,他是作为对方证人出庭的。
孟学嘉的脸上还带着伤,他轻飘飘地瞥了林苏一眼,见她两只眼都黑沉沉地盯着他,心里一阵不舒服,迅速地把头别了过去。
一别过去,就见到了坐在旁听席上的顾沈白,眼中闪过一丝惧怕,很快又被狠戾替代。
顾沈白以男朋友的身份随着林苏回到老家,早已改变了装束。此时他长发低低扎成马尾垂在脑后,身上是很简单的白衬衫和卡其色休闲裤子,却无端地让人觉得随性帅气。
他也看到了孟学嘉,却只是瞄了瞄,连个正眼都欠奉。
这种人渣,要不是皮太脆太不经打,他那天就不会只是一拳就放过他了。
至于后面那几脚,那都是顾总踹的。
想到顾总,顾沈白眼神一黯。
他现在变成一个真人后,就不能再随心所欲的回去了,联系不上他们。而顾总等人,也没有主动出现在他面前。
论起来,他和顾总里,是顾总先动的心,但感情这种事,向来是先动心者输,林苏对顾总并未动过情,反而对自己有着别样想法。
这也没办法。
他自然是不会把林苏拱手让人,如今也只有在外物上多补偿他们一点了。
这几天他虽然陪着林苏打官司,但也不是二十四小时都黏在一处,私下里,他也到处去观察这个世界,想要找到一条自己的出路。
他是个成年的男人,总不能老靠林苏养着。
关于他的来历毕竟是个秘密,刚和林家父母见面时也只能含糊了事,他却敏锐地感觉到了林家父母对他的无业状态很是不满。
顾沈白英俊又会照顾人,谈恋爱他可能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放在父母长辈的眼里,他这些优点反而变成了缺点。
老一辈人还是觉得,长得帅不能当饭吃,会照顾人也只是一时的,谁知道你哪天变了心,或者本身就是个中央空调,对谁都照顾呢?
做人,还是当有一技之长。
因为林苏是回乡打官司的,倒也没什么七大姑八大姨这么没眼力见在这时候凑上来拿顾沈白说事,除了几个看着林苏长大的,或是和林家父母关系真正交好的长辈,大多数人还是保持着观望的心态。
如果林苏被判败诉,那林家可就没了如今出了个大作家、大才女的风光,反而会成为左邻右舍的笑柄。
更有一群人这样认为,无论林苏胜败与否,能被扯到官司里,麻烦里的,都是自己有问题的。
君不见,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无风不起浪?
这么个容易惹麻烦的人家,还是远着点好,他们也不求能沾林苏的光,只怕她哪天又倒了霉,带累了自己。
这一点,林苏的堂姐夫表现得最为急切。
他上回可是砸了不少钱在赞助上,结果事情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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