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在原始 作者:星辰一点
分卷阅读2
范围一般都是森林外围,进入森林深处有可能会有大型野兽,阿远并没有原身的记忆,但是看过小说的他却知道这里最普通的野猪也有两米高,书里面可是说了野猪的一只蹄子足可以踩死一个成年女人(这里十五岁就是成年)。
部落现在已经可以制作麻衣了,裤子也出现了,但是部落的勇士还是喜欢穿着兽裙,至于遛鸟这种事,不好意思,人家引以为傲呢。看着旁边几个汉子相互挤挤,相互说着那些粗话来比较着自己□□那个玩意,阿远就有揍人的冲动。他不停在心里暗示自己不要冲动,为了不长针眼他直接闭上眼睛。
“阿远哥”一个脸颊有着两个深深的小酒窝的十五岁姑娘从人群挤出来,靠近闭目养神的阿远身边叫道,“你还好吧。”
“阿娇”阿娇就是古木叔的女儿,原身和她是青梅足马,阿远勾了勾嘴唇,“古木叔和阿紫婶呢?”
“呵呵呵”看着阿远往后瞄的眼神阿娇没心没肺地笑起来,“别找了,他们在那边,那里都是大人的地方,我们只能随着这边的队伍出发,你忘记了?”
“啊?”我这不是第一次参加吗,阿远在心里暗道,嘴上却说:“我就是一时忘记了吗,那我们两个一起?”
“当然”阿娇昂首挺胸,“我们之前就是一对的。”
阿远在这边和阿娇有说有笑,那边小受清风却隆重登场,因为今早的早餐使得清风和小攻古羿关系亲近了不少,古凌直接邀请清风加入他们队伍一起去采集,清风笑着答应。
《原始之风》中作者大大对小受的外貌进行了大量的描写,清爽的黑发下就是精致的五观,还有总是晒不黑的白玉肤色,一双巧手规矩地垂在胸前,珍珠般的眼球散发着迷人的亮光,使人不禁沉沦其中不能自拔。
于是等清风一出场,空地上的吵闹声立刻停止,虽然只有几秒,但是全场震撼肯定的了。
清风被这么多人注视着,他们火辣辣的眼神简直把他烧起来了,他红着脸低下头,羞涩地笑笑,阿远眼睛一亮,他刚才好像看到了小攻古弈的面瘫脸露出了一丝笑意。
番薯王的心声
这……好像哪里不太对,在阿远的记忆中可没有小攻对小受笑的一幕,也许是自己魔怔了,阿远只能自己安慰自己。
部落的勇士都是配有骨饰,这也是身份的一种证明。勇士也是有区分的,比如觉醒了神血血脉的神血勇士和没有觉醒神血的普通勇士,主要区别在神血勇士身体是有图腾。
聚在空地的人在看到高台上的汉子时全部噤声,身为族长的古方在部落的威严不是盖的,他一出场全场就弥漫了一阵凝重的气氛。古方是个四十岁不到的神血勇士,能力是控土,至于这个世界的能力是怎么划分,阿远表示他不知道,因为作者大大在最后都没写出来。
健康的麦色皮肤,八块健硕的肌肉展现在众人眼帘,□□的上身给人一种不可撼动的感觉,身下仅仅是一条兽裙,随着他的动作总是有遛鸟的可能。胸前挂着一条骨链,锐利的鹰眼扫过人群,每一人就感觉自己像是被剥光的猴子,任何秘密都无处可遁。
‘这是个严肃的人’,这是阿远对族长的第一印象。
“出发”古方挥挥手就带着部落勇士率先走向森林,剩余的人也没有浪费时间紧随其后。阿远他们这群人相对来说还是很弱,跟着部落走在第三的位置。
领头的是部落勇士,当然两个男猪脚都在其中,其后就是妇女然后再到阿远和阿娇这些半大的孩子,后面就是护卫的勇士。
夏末的天气依然灼热,只是走了几步路,汗水就落下来,阿远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的情况还算好,其他人特别是勇士,汗水早就沿着脸颊从胸膛流过,这可不是一般诱惑,可惜阿远前世就是个直男,这些诱惑就留给小受好好享受。
用干草编制的草鞋一脚脚踩在草丛中,阿远举目远望,发现原始的树木不是一般高大,就连最矮的一棵也有三米高,最高的一棵树的尖端早就没入云层不知所处了。阿远暗暗比量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发现他们在森林中就像是地球上的一只蚂蚁,渺小又不自量力。
大概走了半个时辰前面的队伍就停下来了,阿娇偷偷对阿远说:“我们到了平时的采集地方了,不过等会我们别再那边摘野果,咱们过去另一边,那里少人。”
阿远皱眉:“会不会很危险?”他可不敢低估原始森林的危险性。
“有点”阿娇犹豫了一会才开口,“阿远哥,我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其实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我也没去过那里,但是这个地方早就采摘过了,剩下的东西并不多,如果我们留下来那么我们……”。阿娇剩下的话没有说完但是阿远却知道她的意思。
达达部落怎么说也有一千人,其中妇女和小孩就占了几百人,单靠一个地方的供应根本就不够充饥。在原书中如果没有小受清风的发现和帮助,达达部落在这个冬天过去后就会失去几百人。一想到作者大大书中写到的冬天是天寒地坼,风雪交加,阿远的脸色就开始变白,他没有多少犹豫就答应了。虽然之后男主就会发现了番薯,但是他却不可以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来充实自己。而且如果他不想抢男主光环,那么自己就必须制作光环。
“好,我跟你去,不过我们动静不要太大,一旦去了那里发现它离部落太远就必须离开。”阿远还想要自己这条小命,居安思危也是必然的,这里可是原始。
清风看看自己的兽皮袋撇嘴,他心里其实很鄙视原始文明的,毕竟习惯用塑料袋后看着这些装不了多少东西的兽皮袋就很不顺眼,把兽皮袋随便往地上一丢,惹来了旁边古凌的疑惑,“清风,你这干什么啊?”
“没事,我就是觉得这兽皮袋用着特别不好,刚好我有一种特别好用的装东西的篓子,我编给你看吧。”清风笑笑,随手摘来几根草藤开始编制草篓。
古羿皱眉看着清风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拿着草藤,面无表情的脸上紧紧绷着,漆黑的眼底闪着不耐烦的光芒,如果阿远在这里立刻就会认出这一幕就是小攻爱上小受的情节。
古凌瞥了一眼旁边精神紧绷的古羿无奈地叹气,清风确实做东西好吃,但是却不会看时机做事,在野外即使是在森林外围哪容得你有放松的时刻,即使想要编草篓也可以回部落再编,搓搓胳膊道:“清风啊,你看我们先去采摘野果?”
古石顿时就不高兴,他觉得古凌并不信任清风的话,立刻反驳:“阿凌,还是等清风先编好,这样我们也可以多带点东西回去。”
清风也觉得自己不被信任,眼圈一红,手上的动作一停,哽咽道:“我很快就好,你们……要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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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一般都是森林外围,进入森林深处有可能会有大型野兽,阿远并没有原身的记忆,但是看过小说的他却知道这里最普通的野猪也有两米高,书里面可是说了野猪的一只蹄子足可以踩死一个成年女人(这里十五岁就是成年)。
部落现在已经可以制作麻衣了,裤子也出现了,但是部落的勇士还是喜欢穿着兽裙,至于遛鸟这种事,不好意思,人家引以为傲呢。看着旁边几个汉子相互挤挤,相互说着那些粗话来比较着自己□□那个玩意,阿远就有揍人的冲动。他不停在心里暗示自己不要冲动,为了不长针眼他直接闭上眼睛。
“阿远哥”一个脸颊有着两个深深的小酒窝的十五岁姑娘从人群挤出来,靠近闭目养神的阿远身边叫道,“你还好吧。”
“阿娇”阿娇就是古木叔的女儿,原身和她是青梅足马,阿远勾了勾嘴唇,“古木叔和阿紫婶呢?”
“呵呵呵”看着阿远往后瞄的眼神阿娇没心没肺地笑起来,“别找了,他们在那边,那里都是大人的地方,我们只能随着这边的队伍出发,你忘记了?”
“啊?”我这不是第一次参加吗,阿远在心里暗道,嘴上却说:“我就是一时忘记了吗,那我们两个一起?”
“当然”阿娇昂首挺胸,“我们之前就是一对的。”
阿远在这边和阿娇有说有笑,那边小受清风却隆重登场,因为今早的早餐使得清风和小攻古羿关系亲近了不少,古凌直接邀请清风加入他们队伍一起去采集,清风笑着答应。
《原始之风》中作者大大对小受的外貌进行了大量的描写,清爽的黑发下就是精致的五观,还有总是晒不黑的白玉肤色,一双巧手规矩地垂在胸前,珍珠般的眼球散发着迷人的亮光,使人不禁沉沦其中不能自拔。
于是等清风一出场,空地上的吵闹声立刻停止,虽然只有几秒,但是全场震撼肯定的了。
清风被这么多人注视着,他们火辣辣的眼神简直把他烧起来了,他红着脸低下头,羞涩地笑笑,阿远眼睛一亮,他刚才好像看到了小攻古弈的面瘫脸露出了一丝笑意。
番薯王的心声
这……好像哪里不太对,在阿远的记忆中可没有小攻对小受笑的一幕,也许是自己魔怔了,阿远只能自己安慰自己。
部落的勇士都是配有骨饰,这也是身份的一种证明。勇士也是有区分的,比如觉醒了神血血脉的神血勇士和没有觉醒神血的普通勇士,主要区别在神血勇士身体是有图腾。
聚在空地的人在看到高台上的汉子时全部噤声,身为族长的古方在部落的威严不是盖的,他一出场全场就弥漫了一阵凝重的气氛。古方是个四十岁不到的神血勇士,能力是控土,至于这个世界的能力是怎么划分,阿远表示他不知道,因为作者大大在最后都没写出来。
健康的麦色皮肤,八块健硕的肌肉展现在众人眼帘,□□的上身给人一种不可撼动的感觉,身下仅仅是一条兽裙,随着他的动作总是有遛鸟的可能。胸前挂着一条骨链,锐利的鹰眼扫过人群,每一人就感觉自己像是被剥光的猴子,任何秘密都无处可遁。
‘这是个严肃的人’,这是阿远对族长的第一印象。
“出发”古方挥挥手就带着部落勇士率先走向森林,剩余的人也没有浪费时间紧随其后。阿远他们这群人相对来说还是很弱,跟着部落走在第三的位置。
领头的是部落勇士,当然两个男猪脚都在其中,其后就是妇女然后再到阿远和阿娇这些半大的孩子,后面就是护卫的勇士。
夏末的天气依然灼热,只是走了几步路,汗水就落下来,阿远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的情况还算好,其他人特别是勇士,汗水早就沿着脸颊从胸膛流过,这可不是一般诱惑,可惜阿远前世就是个直男,这些诱惑就留给小受好好享受。
用干草编制的草鞋一脚脚踩在草丛中,阿远举目远望,发现原始的树木不是一般高大,就连最矮的一棵也有三米高,最高的一棵树的尖端早就没入云层不知所处了。阿远暗暗比量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发现他们在森林中就像是地球上的一只蚂蚁,渺小又不自量力。
大概走了半个时辰前面的队伍就停下来了,阿娇偷偷对阿远说:“我们到了平时的采集地方了,不过等会我们别再那边摘野果,咱们过去另一边,那里少人。”
阿远皱眉:“会不会很危险?”他可不敢低估原始森林的危险性。
“有点”阿娇犹豫了一会才开口,“阿远哥,我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其实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我也没去过那里,但是这个地方早就采摘过了,剩下的东西并不多,如果我们留下来那么我们……”。阿娇剩下的话没有说完但是阿远却知道她的意思。
达达部落怎么说也有一千人,其中妇女和小孩就占了几百人,单靠一个地方的供应根本就不够充饥。在原书中如果没有小受清风的发现和帮助,达达部落在这个冬天过去后就会失去几百人。一想到作者大大书中写到的冬天是天寒地坼,风雪交加,阿远的脸色就开始变白,他没有多少犹豫就答应了。虽然之后男主就会发现了番薯,但是他却不可以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来充实自己。而且如果他不想抢男主光环,那么自己就必须制作光环。
“好,我跟你去,不过我们动静不要太大,一旦去了那里发现它离部落太远就必须离开。”阿远还想要自己这条小命,居安思危也是必然的,这里可是原始。
清风看看自己的兽皮袋撇嘴,他心里其实很鄙视原始文明的,毕竟习惯用塑料袋后看着这些装不了多少东西的兽皮袋就很不顺眼,把兽皮袋随便往地上一丢,惹来了旁边古凌的疑惑,“清风,你这干什么啊?”
“没事,我就是觉得这兽皮袋用着特别不好,刚好我有一种特别好用的装东西的篓子,我编给你看吧。”清风笑笑,随手摘来几根草藤开始编制草篓。
古羿皱眉看着清风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拿着草藤,面无表情的脸上紧紧绷着,漆黑的眼底闪着不耐烦的光芒,如果阿远在这里立刻就会认出这一幕就是小攻爱上小受的情节。
古凌瞥了一眼旁边精神紧绷的古羿无奈地叹气,清风确实做东西好吃,但是却不会看时机做事,在野外即使是在森林外围哪容得你有放松的时刻,即使想要编草篓也可以回部落再编,搓搓胳膊道:“清风啊,你看我们先去采摘野果?”
古石顿时就不高兴,他觉得古凌并不信任清风的话,立刻反驳:“阿凌,还是等清风先编好,这样我们也可以多带点东西回去。”
清风也觉得自己不被信任,眼圈一红,手上的动作一停,哽咽道:“我很快就好,你们……要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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