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4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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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儿听过。
我生母怀上我的时候,是一个男人的情妇。
她出身平平却年轻放肆,没受过高等教育也没什么本事,仗着自己有一副美艳容貌,不费吹灰之力就从男人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懒得付出,反正别人会给,人生志向就是有朝一日攀上高枝,最好跻身豪门,衣食无忧。
但别人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被利用的。
当她将自己的青春和皮囊作为供品献给了对她许下诺言的人,一切看似美好的幻想都破碎了。
我的生父是个有妇之夫,有着所有搞婚外情的男人的共性:他们事业有成,小有资本,渴望挣脱围城,明明是自己先不忠于婚姻却又喜欢山盟海誓,最后只是玩玩而已。
所以想当然的,她被抛弃了,就像一个过时的玩具一样用过即丢。背叛家庭的男人本来就不愿被束缚,怎么可能真的为了她抛妻弃子,更何况,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如果说耍小聪明不算什么错,那么生下我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败笔。
她带着还在吃奶的我住在男人留给她的房子里,把最后一点儿积蓄挥霍一空,继续在城市里寻找下一个可以让她像藤蔓一样牢牢缠住的大树。
但这次她没那么幸运。
“你以为我心狠吗?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可我也有苦衷啊……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养活你?”她慢慢地说,“与其跟着我等死,不如放你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找条出路。”
“找到能把你好好拉扯大的父母。”
我知道这话其实没那么好听。
说是放我一条生路,无非是换得她的轻松。就如同我不是她的孩子,是她无法轻装上阵的包袱,是她的心病,她的拖油瓶,她巴不得赶紧甩掉我。
所以她在一个雨天骗我出门,说带我去找爸爸,买了我爱吃的点心给我,让我乖乖在路口等着爸爸来接,而她要去商场买点东西,反复叮嘱我不要乱跑,要等到爸爸来为止。
我那年五岁,撑着一把能把我整个儿罩在下面的伞,照她说的做了。
她说,我小时候真是个不听话的孩子。
过了一个小时,那个闹市口有热心的摊主小贩过来问我,我说我在等人;过了两个小时,有带孩子的女人过来给我拿了饮料,我说我不渴;过了三个小时四个小时,天黑了,雨越下越大,路边开小饭店的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给我端了一碗热汤,拉着我跟她走了。
那个下午,我的爸爸没有来,她也没有。
可她为什么知道这些呢?
——因为我的亲生母亲,就躲在我身后的麻将馆里看着我走,走进黑色的夜雨里,直到她再也看不见我。
不管我是不是流浪街头,受人白眼,与垃圾和乞丐为伍,她都再也不用看见我。
“怎么?你看现在,不是挺好的嘛。”
她说起这些毫不回避,根本不顾我能否听得进去,有种理直气壮的坦荡。抠着自己的红指甲,谈话间有许多粗俗且欠缺教养的小动作,嘲弄地咧开嘴笑,一双眼在我身上顾盼流连,说出口的话轻浮得难以置信,“我儿子长得可真帅啊,今年二十一了吧?可恨的就是长得随了他爸那个不要脸的,呵呵……”
“哦,对,你爸后来离了婚和我复合,一直到现在,你要是跟我回去,还能分他一半儿财产,真不少。”
我自始至终低着头,手放在桌子下面,正因为暴怒而战栗不止,连带着身体都在颤抖,几近晕眩。
她一席话说得像穿针引线般轻巧,却直白而尖锐地刺入我最敏感的那根神经里,我听见自己像垂死一样粗重的呼吸,喉咙疼得像吞了刀片,越是哽咽就越是剧痛,越是挣扎越是淌血。
“跟妈妈回家吧,妈妈现在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想着接你回去呢。往后你想干什么干什么,想去哪玩儿去哪玩儿,一家人么,最重要的是齐齐整整。”
“这位姐妹能把我儿子养大也挺不容易的,都是父母嘛,都懂。”
她看了一眼一旁沉默不语的夏皆,叹息声中暗藏着露骨的讥讽:“只是想不到你到现在也还是没爸……搞不好啊,就是这种命……”
“这样吧,我想着你一时半会儿也不好接受,妈妈愿意等你,过几天我们去做个亲子鉴定,你就——”
我扶着桌子站了起来。
这房间通透明亮,窗外天空澄净,无风无云,清冷而锋利的日光划过我的脸,我闭了一下眼,什么想得通想不通的都放弃了。
“你。”
女人有些错愕地抬起头看我。
当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重见天日,我终于得以直视这张我没有任何印象的脸。我近乎是窃幸的发现,它就像那成千上万过目即忘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便消失如尘埃,一点儿痕迹都不会留下。
我不认得她,我也不想认得她。
可她说她是我妈妈。我是她怀胎十月一朝分娩、是从她体内剥离的骨肉,延续了她的血脉,拥有这么一个美好得让人说出口连嗓音都会变轻柔的名字,孩子。
我冲他们笑了一下。
——我居然觉得很恶心。
“你听着。”
“我可以不追究你,但也别指望我哭着喊着跟你回去,我再穷再困难,我也有底气说我现在过得很好,而你,没资格评论我的生活。”我说:“我不认识你,也不记得你,更不会跟你去做什么狗屁亲子鉴定,想都别想。”
“你是亲的又怎样,还是你认为有他妈几个破钱就能买个儿子回家?”
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靠这世上最可贵却也最不值钱的血缘关系绑架我,一句“爱我”就能完事?
“夏息!”
始终冷冷坐视的夏皆却在这时有了动作,她伸手揪住我的衣服把我往后拽,厉声道:“不许说了!坐下!”
我大口喘着气,身体像弓弦一样勒紧,第一次当众忤逆她的命令。
“因为你是生下我的人,所以就能随心所欲的使唤我吗?!因为我是你生的,我就必须爱你服从你无条件原谅你吗?!你现在需要我了,我就得感恩戴德求着你施舍给我母爱吗!!”
我对那个至今还不知姓甚名谁的女人大吼:“我他妈是你生的一条狗,想要就要,想扔就扔吗!!!”
在场的没有一个人回答我。鸦雀无声。
第 117 章
“就这样吧。”
我端起那半盏冷茶一饮而尽,把杯子摔得转了个圈,残液飞溅到反光的桌面上,上方是一双双骇然而不可思议的眼睛。这空气污浊的房间我一秒钟都不想多留,用手背狠狠蹭干净嘴角,另只手拉起夏皆,“妈,走了。”
方才失控的情绪一旦发泄完,我只觉得心跳又急又快,喉咙里火辣辣的疼,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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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母怀上我的时候,是一个男人的情妇。
她出身平平却年轻放肆,没受过高等教育也没什么本事,仗着自己有一副美艳容貌,不费吹灰之力就从男人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懒得付出,反正别人会给,人生志向就是有朝一日攀上高枝,最好跻身豪门,衣食无忧。
但别人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被利用的。
当她将自己的青春和皮囊作为供品献给了对她许下诺言的人,一切看似美好的幻想都破碎了。
我的生父是个有妇之夫,有着所有搞婚外情的男人的共性:他们事业有成,小有资本,渴望挣脱围城,明明是自己先不忠于婚姻却又喜欢山盟海誓,最后只是玩玩而已。
所以想当然的,她被抛弃了,就像一个过时的玩具一样用过即丢。背叛家庭的男人本来就不愿被束缚,怎么可能真的为了她抛妻弃子,更何况,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如果说耍小聪明不算什么错,那么生下我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败笔。
她带着还在吃奶的我住在男人留给她的房子里,把最后一点儿积蓄挥霍一空,继续在城市里寻找下一个可以让她像藤蔓一样牢牢缠住的大树。
但这次她没那么幸运。
“你以为我心狠吗?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可我也有苦衷啊……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养活你?”她慢慢地说,“与其跟着我等死,不如放你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找条出路。”
“找到能把你好好拉扯大的父母。”
我知道这话其实没那么好听。
说是放我一条生路,无非是换得她的轻松。就如同我不是她的孩子,是她无法轻装上阵的包袱,是她的心病,她的拖油瓶,她巴不得赶紧甩掉我。
所以她在一个雨天骗我出门,说带我去找爸爸,买了我爱吃的点心给我,让我乖乖在路口等着爸爸来接,而她要去商场买点东西,反复叮嘱我不要乱跑,要等到爸爸来为止。
我那年五岁,撑着一把能把我整个儿罩在下面的伞,照她说的做了。
她说,我小时候真是个不听话的孩子。
过了一个小时,那个闹市口有热心的摊主小贩过来问我,我说我在等人;过了两个小时,有带孩子的女人过来给我拿了饮料,我说我不渴;过了三个小时四个小时,天黑了,雨越下越大,路边开小饭店的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给我端了一碗热汤,拉着我跟她走了。
那个下午,我的爸爸没有来,她也没有。
可她为什么知道这些呢?
——因为我的亲生母亲,就躲在我身后的麻将馆里看着我走,走进黑色的夜雨里,直到她再也看不见我。
不管我是不是流浪街头,受人白眼,与垃圾和乞丐为伍,她都再也不用看见我。
“怎么?你看现在,不是挺好的嘛。”
她说起这些毫不回避,根本不顾我能否听得进去,有种理直气壮的坦荡。抠着自己的红指甲,谈话间有许多粗俗且欠缺教养的小动作,嘲弄地咧开嘴笑,一双眼在我身上顾盼流连,说出口的话轻浮得难以置信,“我儿子长得可真帅啊,今年二十一了吧?可恨的就是长得随了他爸那个不要脸的,呵呵……”
“哦,对,你爸后来离了婚和我复合,一直到现在,你要是跟我回去,还能分他一半儿财产,真不少。”
我自始至终低着头,手放在桌子下面,正因为暴怒而战栗不止,连带着身体都在颤抖,几近晕眩。
她一席话说得像穿针引线般轻巧,却直白而尖锐地刺入我最敏感的那根神经里,我听见自己像垂死一样粗重的呼吸,喉咙疼得像吞了刀片,越是哽咽就越是剧痛,越是挣扎越是淌血。
“跟妈妈回家吧,妈妈现在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想着接你回去呢。往后你想干什么干什么,想去哪玩儿去哪玩儿,一家人么,最重要的是齐齐整整。”
“这位姐妹能把我儿子养大也挺不容易的,都是父母嘛,都懂。”
她看了一眼一旁沉默不语的夏皆,叹息声中暗藏着露骨的讥讽:“只是想不到你到现在也还是没爸……搞不好啊,就是这种命……”
“这样吧,我想着你一时半会儿也不好接受,妈妈愿意等你,过几天我们去做个亲子鉴定,你就——”
我扶着桌子站了起来。
这房间通透明亮,窗外天空澄净,无风无云,清冷而锋利的日光划过我的脸,我闭了一下眼,什么想得通想不通的都放弃了。
“你。”
女人有些错愕地抬起头看我。
当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重见天日,我终于得以直视这张我没有任何印象的脸。我近乎是窃幸的发现,它就像那成千上万过目即忘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便消失如尘埃,一点儿痕迹都不会留下。
我不认得她,我也不想认得她。
可她说她是我妈妈。我是她怀胎十月一朝分娩、是从她体内剥离的骨肉,延续了她的血脉,拥有这么一个美好得让人说出口连嗓音都会变轻柔的名字,孩子。
我冲他们笑了一下。
——我居然觉得很恶心。
“你听着。”
“我可以不追究你,但也别指望我哭着喊着跟你回去,我再穷再困难,我也有底气说我现在过得很好,而你,没资格评论我的生活。”我说:“我不认识你,也不记得你,更不会跟你去做什么狗屁亲子鉴定,想都别想。”
“你是亲的又怎样,还是你认为有他妈几个破钱就能买个儿子回家?”
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靠这世上最可贵却也最不值钱的血缘关系绑架我,一句“爱我”就能完事?
“夏息!”
始终冷冷坐视的夏皆却在这时有了动作,她伸手揪住我的衣服把我往后拽,厉声道:“不许说了!坐下!”
我大口喘着气,身体像弓弦一样勒紧,第一次当众忤逆她的命令。
“因为你是生下我的人,所以就能随心所欲的使唤我吗?!因为我是你生的,我就必须爱你服从你无条件原谅你吗?!你现在需要我了,我就得感恩戴德求着你施舍给我母爱吗!!”
我对那个至今还不知姓甚名谁的女人大吼:“我他妈是你生的一条狗,想要就要,想扔就扔吗!!!”
在场的没有一个人回答我。鸦雀无声。
第 117 章
“就这样吧。”
我端起那半盏冷茶一饮而尽,把杯子摔得转了个圈,残液飞溅到反光的桌面上,上方是一双双骇然而不可思议的眼睛。这空气污浊的房间我一秒钟都不想多留,用手背狠狠蹭干净嘴角,另只手拉起夏皆,“妈,走了。”
方才失控的情绪一旦发泄完,我只觉得心跳又急又快,喉咙里火辣辣的疼,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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