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医十三 作者:佛笑我妖孽
分卷阅读19
灾乐祸道。
“就你小心谨慎,跟在宫主身边那么久,我就不信你没栽过跟头。”易梦哼了一声,不理易青,伸手去接马车上的行李。商徵羽和凌绛红的东西一向是她们四个亲自过问的。
凌绛红驱马奔走了一阵,才慢下脚步,抱着怀里的小人精笑道:“绯儿可有想我?”
“想!”楚绯身子后仰,靠在凌绛红怀里,甜甜的笑,“每天都想,可绛红总是不回来。”
“怎的,怨我了?”凌绛红捏住楚绯的鼻子,“我那是有要事要办,总不能日日陪着你玩耍。”
“绯儿也没有日日玩耍,每天都被易梦姐姐逼着练琴。”楚绯晃着头摇开凌绛红的手,噘嘴道。
“我可是听说你每日练琴都偷懒呢……”凌绛红刮了楚绯一鼻子,“绯儿不喜欢弹琴吗?”
“不喜欢……”楚绯狠狠点头。
“为何?以音律表达心中感情,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啊。”凌绛红哭笑不得。
“可是易梦姐姐给的那些曲谱,都凄惨哀怨,啰啰嗦嗦的说着同一样事,听着心里难受,我喜欢欢乐的曲子,易梦姐姐说没有。”楚绯用鼻尖去蹭凌绛红胸口,撒娇道。
“噗嗤……”凌绛红忍俊不禁,“我当你真不喜欢音律,原来是年少不知愁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绛红:绯儿,乖,过来跟我念,你是受,你是受,你是受!
绯儿:你是受,你是受,你是受!
绛红:不对,不是我是受,是你是受!
绯儿:你是受!
绛红:算了,这样念,我是受,我是受,我是受!
绯儿:咦,绛红怎么变受了,那绯儿是不是攻?
绛红:口胡!谁说她是傻子的!
------
ms我今天比较抽风……
野炊
“绛红?为什么要愁呢?开心不好吗?”楚绯认真的问。
“因为身不由己……绯儿你年纪尚幼,涉世未深,倘若有一日,你发现你身边的人都不是你所想那般美好,你要对每一个人小心提防……更被最至亲至爱的人伤了心,你变会知道愁,会爱上音律了……那是一种只可用心感受,感同身受的感觉,言语是无法表达出来的。”凌绛红也颇为认真的同楚绯解释道。
“为什么会这样呢?”楚绯困惑不解。
“绯儿,你想想,如果不是我将你带回鸣凤宫,你现在过的是什么生活?你周围的人,那些对你恶言相向,不将你当人的人,可都是你的至亲呀。”凌绛红喜欢楚绯的单纯,可越单纯的人,将来受的伤害便越大,与其这样,凌绛红宁可现在让楚绯开始认识到现实的残酷。
“绛红,可我不恨他们,因为我傻,所以大家不喜欢我,因为他们不是绛红,不是易梅姐姐她们。”楚绯歪着头,想了一会,又道,“如果没有他们,我就遇不到绛红……”
“傻绯儿……”凌绛红摸着楚绯的头,她也想告诉楚绯,不要信她凌绛红,但这话在楚绯清亮的眼光注视下,她说不出口。
“绛红,我现在不傻了!”楚绯眼巴巴的看着凌绛红。
“好,我的绯儿不傻了。”凌绛红一收缰绳,“今日带绯儿走远一些,我们到山里打猎,然后一起吃野味如何?”
“当真?”楚绯两眼闪闪发亮。
“当真!”凌绛红抱紧楚绯,笑道,“小武,咱们出发。”
身下的小红马嘶吼一声,脚下使力,便奔向山林深处。
以凌绛红的身手,她用石子作为暗器,很快就猎到一只山鸡,一只肥兔子,本来还有一只小鹿,但楚绯见食物已经绰绰有余,起了恻隐之心,让凌绛红放了。
“绯儿你就是太善良,不然今日我们有新鲜的鹿肉吃了。”凌绛红无奈道。
“书上说,鹿有灵性的,我们杀它,它知道的。”楚绯帮着凌绛红架起柴堆,抽空回道。
“你这小书呆子,鹿有灵性,那山鸡和兔子就没有了?”凌绛红笑骂。
“呃?”楚绯停下手里的活,想了好久,“大概,灵性小些吧,平时我们吃饭,也有鸡和兔子,可是很少有鹿。”
“好了,我现在是秀才遇见兵。”凌绛红摊手,“不跟你争了。”
凌绛红将捉来的野味剥皮去内脏,然后丢给楚绯。她走得远了一些,找了一个大型的蜂窝,捡了块石头,以内力击在蜂巢与树枝的连接处。蜂窝啪的掉了下来。无数只大型蜜蜂飞了出来要攻击凌绛红。凌绛红卷起一股内力。将朝她飞来的蜜蜂都震得扑腾了两下翅膀,便摔落地面死了。凌绛红捡起地上的蜂巢,倒着摇晃了一下,里面便流出了甜腻的蜂蜜。
回来的时候,楚绯已经将山鸡和兔子那道山泉旁边清洗干净。凌绛红取了火折子生火,把野味架在火堆上,涂好蜂蜜串烤起来。又将蜂巢里的那些蜂卵塞进山鸡和兔子的肚子里。
与楚绯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不一会,野味就熟了,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滴着油,只看一眼,就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凌绛红取了匕首剖开野味的肚子,挖出里面的蜂卵,用树叶包着递给楚绯:“绯儿,我将这肉切开,你先尝尝这蜂卵。”
“好!”楚绯接过蜂卵,捏了一枚塞进嘴里,只觉滑腻可口,香软异常,而且里面还透出一股野味身上的肉香,喜道,“怎这般好吃?”
“你喜欢吃就行了……”凌绛红将切好的兔肉与鸡腿也递给楚绯,她素来吃得精细,所以就算野餐,也必是将食物一一处理好。
“嗯,这肉也很香,还很甜。”楚绯开心得都快吃不过来了,“绛红常常来吃吗?”
“小时候心情不好,会上山来打野味,犒劳一下自己。”凌绛红切开一块兔腿上的肉,喂进楚绯嘴里,“尝尝这块。”
“好吃……”楚绯心满意足的嚼着。
“以后有机会,还带你来。”凌绛红取出丝帕,给楚绯擦干净嘴边的油,“看你,女孩子家,吃得满嘴都是。”
“绛红,你对我真好。”楚绯含糊不清道。
“傻瓜。”凌绛红放开丝帕交到楚绯手里,也用手里的匕首挑起一块兔肉放入口中,蜂蜜的香甜混着肉香丝丝入口,慢慢化开,味道很好。
“绛红,我们会一直这么好对不对?会一直在一起的对吧……”楚绯挨着凌绛红问。
“或许吧,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凌绛红淡淡道,“吃完后去将手洗干净,我们该回去了。”
“哦。”楚绯见凌绛红好像有心事,也不多问,埋头继续消灭剩下的蜂卵。
这次商徵羽和凌绛红在鸣凤宫多住了一些日子,楚绯也不用每晚都去马棚见玄明。凌绛红回来的当晚,她便在马棚收到玄明留的信,玄明有要事要办,离开数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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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小心谨慎,跟在宫主身边那么久,我就不信你没栽过跟头。”易梦哼了一声,不理易青,伸手去接马车上的行李。商徵羽和凌绛红的东西一向是她们四个亲自过问的。
凌绛红驱马奔走了一阵,才慢下脚步,抱着怀里的小人精笑道:“绯儿可有想我?”
“想!”楚绯身子后仰,靠在凌绛红怀里,甜甜的笑,“每天都想,可绛红总是不回来。”
“怎的,怨我了?”凌绛红捏住楚绯的鼻子,“我那是有要事要办,总不能日日陪着你玩耍。”
“绯儿也没有日日玩耍,每天都被易梦姐姐逼着练琴。”楚绯晃着头摇开凌绛红的手,噘嘴道。
“我可是听说你每日练琴都偷懒呢……”凌绛红刮了楚绯一鼻子,“绯儿不喜欢弹琴吗?”
“不喜欢……”楚绯狠狠点头。
“为何?以音律表达心中感情,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啊。”凌绛红哭笑不得。
“可是易梦姐姐给的那些曲谱,都凄惨哀怨,啰啰嗦嗦的说着同一样事,听着心里难受,我喜欢欢乐的曲子,易梦姐姐说没有。”楚绯用鼻尖去蹭凌绛红胸口,撒娇道。
“噗嗤……”凌绛红忍俊不禁,“我当你真不喜欢音律,原来是年少不知愁滋味……”
作者有话要说:绛红:绯儿,乖,过来跟我念,你是受,你是受,你是受!
绯儿:你是受,你是受,你是受!
绛红:不对,不是我是受,是你是受!
绯儿:你是受!
绛红:算了,这样念,我是受,我是受,我是受!
绯儿:咦,绛红怎么变受了,那绯儿是不是攻?
绛红:口胡!谁说她是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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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我今天比较抽风……
野炊
“绛红?为什么要愁呢?开心不好吗?”楚绯认真的问。
“因为身不由己……绯儿你年纪尚幼,涉世未深,倘若有一日,你发现你身边的人都不是你所想那般美好,你要对每一个人小心提防……更被最至亲至爱的人伤了心,你变会知道愁,会爱上音律了……那是一种只可用心感受,感同身受的感觉,言语是无法表达出来的。”凌绛红也颇为认真的同楚绯解释道。
“为什么会这样呢?”楚绯困惑不解。
“绯儿,你想想,如果不是我将你带回鸣凤宫,你现在过的是什么生活?你周围的人,那些对你恶言相向,不将你当人的人,可都是你的至亲呀。”凌绛红喜欢楚绯的单纯,可越单纯的人,将来受的伤害便越大,与其这样,凌绛红宁可现在让楚绯开始认识到现实的残酷。
“绛红,可我不恨他们,因为我傻,所以大家不喜欢我,因为他们不是绛红,不是易梅姐姐她们。”楚绯歪着头,想了一会,又道,“如果没有他们,我就遇不到绛红……”
“傻绯儿……”凌绛红摸着楚绯的头,她也想告诉楚绯,不要信她凌绛红,但这话在楚绯清亮的眼光注视下,她说不出口。
“绛红,我现在不傻了!”楚绯眼巴巴的看着凌绛红。
“好,我的绯儿不傻了。”凌绛红一收缰绳,“今日带绯儿走远一些,我们到山里打猎,然后一起吃野味如何?”
“当真?”楚绯两眼闪闪发亮。
“当真!”凌绛红抱紧楚绯,笑道,“小武,咱们出发。”
身下的小红马嘶吼一声,脚下使力,便奔向山林深处。
以凌绛红的身手,她用石子作为暗器,很快就猎到一只山鸡,一只肥兔子,本来还有一只小鹿,但楚绯见食物已经绰绰有余,起了恻隐之心,让凌绛红放了。
“绯儿你就是太善良,不然今日我们有新鲜的鹿肉吃了。”凌绛红无奈道。
“书上说,鹿有灵性的,我们杀它,它知道的。”楚绯帮着凌绛红架起柴堆,抽空回道。
“你这小书呆子,鹿有灵性,那山鸡和兔子就没有了?”凌绛红笑骂。
“呃?”楚绯停下手里的活,想了好久,“大概,灵性小些吧,平时我们吃饭,也有鸡和兔子,可是很少有鹿。”
“好了,我现在是秀才遇见兵。”凌绛红摊手,“不跟你争了。”
凌绛红将捉来的野味剥皮去内脏,然后丢给楚绯。她走得远了一些,找了一个大型的蜂窝,捡了块石头,以内力击在蜂巢与树枝的连接处。蜂窝啪的掉了下来。无数只大型蜜蜂飞了出来要攻击凌绛红。凌绛红卷起一股内力。将朝她飞来的蜜蜂都震得扑腾了两下翅膀,便摔落地面死了。凌绛红捡起地上的蜂巢,倒着摇晃了一下,里面便流出了甜腻的蜂蜜。
回来的时候,楚绯已经将山鸡和兔子那道山泉旁边清洗干净。凌绛红取了火折子生火,把野味架在火堆上,涂好蜂蜜串烤起来。又将蜂巢里的那些蜂卵塞进山鸡和兔子的肚子里。
与楚绯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不一会,野味就熟了,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滴着油,只看一眼,就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凌绛红取了匕首剖开野味的肚子,挖出里面的蜂卵,用树叶包着递给楚绯:“绯儿,我将这肉切开,你先尝尝这蜂卵。”
“好!”楚绯接过蜂卵,捏了一枚塞进嘴里,只觉滑腻可口,香软异常,而且里面还透出一股野味身上的肉香,喜道,“怎这般好吃?”
“你喜欢吃就行了……”凌绛红将切好的兔肉与鸡腿也递给楚绯,她素来吃得精细,所以就算野餐,也必是将食物一一处理好。
“嗯,这肉也很香,还很甜。”楚绯开心得都快吃不过来了,“绛红常常来吃吗?”
“小时候心情不好,会上山来打野味,犒劳一下自己。”凌绛红切开一块兔腿上的肉,喂进楚绯嘴里,“尝尝这块。”
“好吃……”楚绯心满意足的嚼着。
“以后有机会,还带你来。”凌绛红取出丝帕,给楚绯擦干净嘴边的油,“看你,女孩子家,吃得满嘴都是。”
“绛红,你对我真好。”楚绯含糊不清道。
“傻瓜。”凌绛红放开丝帕交到楚绯手里,也用手里的匕首挑起一块兔肉放入口中,蜂蜜的香甜混着肉香丝丝入口,慢慢化开,味道很好。
“绛红,我们会一直这么好对不对?会一直在一起的对吧……”楚绯挨着凌绛红问。
“或许吧,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凌绛红淡淡道,“吃完后去将手洗干净,我们该回去了。”
“哦。”楚绯见凌绛红好像有心事,也不多问,埋头继续消灭剩下的蜂卵。
这次商徵羽和凌绛红在鸣凤宫多住了一些日子,楚绯也不用每晚都去马棚见玄明。凌绛红回来的当晚,她便在马棚收到玄明留的信,玄明有要事要办,离开数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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