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梧 作者:懒娅
分卷阅读4
:“我的命是你救的,自然就是你的。”
白清梧挑挑眉,不置可否,然后慢悠悠地走到桌边拿了个苹果,咬一口,在椅子上坐下。
她再不看男人,翘起二郎腿,右手拿着苹果慢慢啃,左手无意识地曲起在椅臂上一下一下轻叩。待认认真真地啃完一个苹果,白清梧随意地把果核扔桌上,然后抬眸看向男人。
“你的命对我来说没什么用,你走吧。”
男人微微眯眼:“没用?”
“对,”白清梧认真地说,“我不需要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在身边,尤其这个人在魔族地位还不低。”
男人笑了:“你知道我是魔族?”
白清梧不屑道:“想三年还想不出来,你觉得我是有多蠢?”顿了一下,她颇为得意地接着说,“其实姐姐救你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你的血是红色的不是么?那就不可能是妖族了。而神族里厉害的人物我差不多都认识,却没见过你,那么,就只能是魔族了。”
男人说:“那你还救我?”
白清梧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地说:“最近不是倡导神魔和平共处嘛,我不过是随随大流罢了。”
男人挑挑眉,伸出手:“我叫金邪。”
白清梧瞥一眼那只五指修长指节分明的手,然后径自越过他,走到窗边,双手撑在窗台上,望向窗外。
“天晴了呢。”
金邪走到白清梧身边,瞥了眼不远处先前被雷劈出一个大坑,看向她:“是啊,天晴了。”
“金邪?”
“嗯。”
“说谎,”白清梧下了定论,嘲讽地笑笑,“其实我救你只是一时兴起,相信你也并没有多感激。我不问你来大荒的目的,也不问你受伤是为何,我们就当从未见过……”
“你生气了。”金邪打断她。
“没有。”
“金邪,的确不是我真名,我的真名是……”
“停!”白清梧看着他,表情有些不耐烦,“我没兴趣知道。”
“喂,”金邪一手撑住墙壁,一手握住白清梧的肩膀,低头看着她,“你倒是公平些。”
白清梧想要推开他,却发现凭自己的力气竟无法将他推开,惊讶之余又觉得羞愤万分。
怎么说呢,感觉就像是辛辛苦苦鞍前马后伺候半天,却发现自己救了条白眼狼!为的是什么啊这?!
她恨恨地瞪着他,他却视若未见,仍是神态自若,不紧不慢地说:“你不想告诉我你的身份,可你却想我对你坦诚。我想对你坦诚了,你又怀疑我的诚意。”白清梧瞪着他,鼻子里轻轻哼气,他却神色一转,轻声说,“你救了我,我感激你,你却因我魔族的身份歧视我。你说说,这是不是很不公平?”
白清梧被他哀怨的眼神和语气吓一跳,委实觉得一个大男人做出这番神态真是太娘。
“你可别给我扣那么大一顶帽子啊,”她拍开他的手,这次他没再阻拦,“罢了罢了,一个代号而已,有什么好在意的……不过说真的,我的确该走了。若不是因为你,我早在三年前就要走的。”
金邪默了默,说:“我内伤尚未痊愈,至少再给我一年时间。”
“内伤?你逗谁呢?”白清梧笑了,“再说,就算你还没好全,关我什么事?这山上又没什么凶妖恶兽,你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我留下来保护你?”
金邪看着她,极认真地点点头,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虚弱。”
白清梧扶额:“大哥,咱们能不能别这么理所当然地不要脸?”
金邪微笑:“我们魔一向喜欢实话实说。”
半空中三只乌鸦飞过……
“好吧,要我保护你,”白清梧跳到窗台上坐下,单手撑着下巴,一脸无害地看着千夜,“有什么好处?”
“好处么,”金邪微微一笑,“我会做红烧排骨粉蒸排骨糖醋排骨蒜泥排骨孜然排骨香辣排骨双椒煎排……”
“停停停!!!”
“还有很多。”他微笑着添上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白清梧咽了口唾沫,“好了,我答应你。”
第4章 心乱如麻
于是,白清梧离开东极山的计划便因为这个叫金邪的男人一再地耽搁下来。
不知不觉中,就从最初说好的一年,变成了两年、三年、四年……最后演变成为,一百年。
初初时,白清梧尚有些不安——这样好吃懒做下去,她会变成仙界的天蓬那样吧?会吧会吧?
但在金邪猛烈的美食攻势下,慢慢地,她便愈发的理所当然心安理得。
——历练嘛,哪里都是一样的。俗话说得好,处处皆江湖嘛。师父不是也说过,心之所栖,无处不修行。(月溟:不是这么用的啊喂……)再说了,她现在可是为了保护人才留下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这是在做好事。
……
跟白清梧之前的混日子不同,金邪委实是个会过日子的。他在树屋旁边开垦了一块菜地,里面种了些青菜、土豆、茄子等,以便他们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新鲜时蔬,又从山里抓了些野猪野鸡驯养,以保证肉类的供应。
东极山盛产茈鱼,这种鱼一个脑袋却有十个身子,样子虽然不好看,味道却很是鲜美。金邪把刺剔干净,合着青芷菇、奇莨菜、凤凰叶一起,炖一大锅鱼汤,味道鲜美得让清梧每每喝完都不住感叹——这才是他娘的生活啊!
金邪把里里外外收拾得妥妥帖帖干净利落,说是他养伤,倒更像白清梧是病人。到最后,即便厚脸皮如白清梧也有些不好意思闲着了。
但四体不勤如她,又如何能担得起在厨房重地打下手的重任?因此,粗犷豪放如她,做不了摘菜洗菜切菜此类的细活,只能退而做些杀猪摸鱼之类的粗活。
一次,白清梧在河里摸鱼时,捡到一块状如凰鸟的美丽璞玉,得意洋洋地拿到金邪面前显摆,却不料金邪竟从袖袋掏出一块相似的。
他说,这是凤凰玉,天地灵气孕育而成,整个六界统共也不过那么一两对,很是珍贵,传说寻得凤凰玉的男女都是天定的良人。
白清梧问:“若是拾得的皆是男子或皆是女子呢?”
金邪竟无言以对。
金邪滴了一滴血在自己的凤玉里,又让她照做滴在凰玉里。
血滴玉上,竟如遇到了海绵,很快便渗了进去,化作一条条一道道数不清的血丝纹路漫布在玉里。一个淡淡的“清”字在凰玉表面一闪而逝。白清梧瞪大眼睛,又挨过去看金邪的是不是也一样。
金邪伸长指甲划破食指,轻轻一拉化出一条血线,接过清梧手中的凰玉从中穿过,做成一条项链挂在清梧的脖子上,笑道:“如此一来,我便再不怕找不着你了。”
当时正是月上柳梢,盛夏的空气微微还有些闷。习习晚风带来栀子花的清香,吹拂在脸上,微醺。
白清梧看着金邪,心突然跳得很快,下意识摸上胸前那块玉佩,轻轻呼出一口气。
她不曾尝过情爱滋味,不明白此刻的静默是为何,但纵然迟钝如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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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命是你救的,自然就是你的。”
白清梧挑挑眉,不置可否,然后慢悠悠地走到桌边拿了个苹果,咬一口,在椅子上坐下。
她再不看男人,翘起二郎腿,右手拿着苹果慢慢啃,左手无意识地曲起在椅臂上一下一下轻叩。待认认真真地啃完一个苹果,白清梧随意地把果核扔桌上,然后抬眸看向男人。
“你的命对我来说没什么用,你走吧。”
男人微微眯眼:“没用?”
“对,”白清梧认真地说,“我不需要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在身边,尤其这个人在魔族地位还不低。”
男人笑了:“你知道我是魔族?”
白清梧不屑道:“想三年还想不出来,你觉得我是有多蠢?”顿了一下,她颇为得意地接着说,“其实姐姐救你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你的血是红色的不是么?那就不可能是妖族了。而神族里厉害的人物我差不多都认识,却没见过你,那么,就只能是魔族了。”
男人说:“那你还救我?”
白清梧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地说:“最近不是倡导神魔和平共处嘛,我不过是随随大流罢了。”
男人挑挑眉,伸出手:“我叫金邪。”
白清梧瞥一眼那只五指修长指节分明的手,然后径自越过他,走到窗边,双手撑在窗台上,望向窗外。
“天晴了呢。”
金邪走到白清梧身边,瞥了眼不远处先前被雷劈出一个大坑,看向她:“是啊,天晴了。”
“金邪?”
“嗯。”
“说谎,”白清梧下了定论,嘲讽地笑笑,“其实我救你只是一时兴起,相信你也并没有多感激。我不问你来大荒的目的,也不问你受伤是为何,我们就当从未见过……”
“你生气了。”金邪打断她。
“没有。”
“金邪,的确不是我真名,我的真名是……”
“停!”白清梧看着他,表情有些不耐烦,“我没兴趣知道。”
“喂,”金邪一手撑住墙壁,一手握住白清梧的肩膀,低头看着她,“你倒是公平些。”
白清梧想要推开他,却发现凭自己的力气竟无法将他推开,惊讶之余又觉得羞愤万分。
怎么说呢,感觉就像是辛辛苦苦鞍前马后伺候半天,却发现自己救了条白眼狼!为的是什么啊这?!
她恨恨地瞪着他,他却视若未见,仍是神态自若,不紧不慢地说:“你不想告诉我你的身份,可你却想我对你坦诚。我想对你坦诚了,你又怀疑我的诚意。”白清梧瞪着他,鼻子里轻轻哼气,他却神色一转,轻声说,“你救了我,我感激你,你却因我魔族的身份歧视我。你说说,这是不是很不公平?”
白清梧被他哀怨的眼神和语气吓一跳,委实觉得一个大男人做出这番神态真是太娘。
“你可别给我扣那么大一顶帽子啊,”她拍开他的手,这次他没再阻拦,“罢了罢了,一个代号而已,有什么好在意的……不过说真的,我的确该走了。若不是因为你,我早在三年前就要走的。”
金邪默了默,说:“我内伤尚未痊愈,至少再给我一年时间。”
“内伤?你逗谁呢?”白清梧笑了,“再说,就算你还没好全,关我什么事?这山上又没什么凶妖恶兽,你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我留下来保护你?”
金邪看着她,极认真地点点头,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虚弱。”
白清梧扶额:“大哥,咱们能不能别这么理所当然地不要脸?”
金邪微笑:“我们魔一向喜欢实话实说。”
半空中三只乌鸦飞过……
“好吧,要我保护你,”白清梧跳到窗台上坐下,单手撑着下巴,一脸无害地看着千夜,“有什么好处?”
“好处么,”金邪微微一笑,“我会做红烧排骨粉蒸排骨糖醋排骨蒜泥排骨孜然排骨香辣排骨双椒煎排……”
“停停停!!!”
“还有很多。”他微笑着添上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白清梧咽了口唾沫,“好了,我答应你。”
第4章 心乱如麻
于是,白清梧离开东极山的计划便因为这个叫金邪的男人一再地耽搁下来。
不知不觉中,就从最初说好的一年,变成了两年、三年、四年……最后演变成为,一百年。
初初时,白清梧尚有些不安——这样好吃懒做下去,她会变成仙界的天蓬那样吧?会吧会吧?
但在金邪猛烈的美食攻势下,慢慢地,她便愈发的理所当然心安理得。
——历练嘛,哪里都是一样的。俗话说得好,处处皆江湖嘛。师父不是也说过,心之所栖,无处不修行。(月溟:不是这么用的啊喂……)再说了,她现在可是为了保护人才留下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这是在做好事。
……
跟白清梧之前的混日子不同,金邪委实是个会过日子的。他在树屋旁边开垦了一块菜地,里面种了些青菜、土豆、茄子等,以便他们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新鲜时蔬,又从山里抓了些野猪野鸡驯养,以保证肉类的供应。
东极山盛产茈鱼,这种鱼一个脑袋却有十个身子,样子虽然不好看,味道却很是鲜美。金邪把刺剔干净,合着青芷菇、奇莨菜、凤凰叶一起,炖一大锅鱼汤,味道鲜美得让清梧每每喝完都不住感叹——这才是他娘的生活啊!
金邪把里里外外收拾得妥妥帖帖干净利落,说是他养伤,倒更像白清梧是病人。到最后,即便厚脸皮如白清梧也有些不好意思闲着了。
但四体不勤如她,又如何能担得起在厨房重地打下手的重任?因此,粗犷豪放如她,做不了摘菜洗菜切菜此类的细活,只能退而做些杀猪摸鱼之类的粗活。
一次,白清梧在河里摸鱼时,捡到一块状如凰鸟的美丽璞玉,得意洋洋地拿到金邪面前显摆,却不料金邪竟从袖袋掏出一块相似的。
他说,这是凤凰玉,天地灵气孕育而成,整个六界统共也不过那么一两对,很是珍贵,传说寻得凤凰玉的男女都是天定的良人。
白清梧问:“若是拾得的皆是男子或皆是女子呢?”
金邪竟无言以对。
金邪滴了一滴血在自己的凤玉里,又让她照做滴在凰玉里。
血滴玉上,竟如遇到了海绵,很快便渗了进去,化作一条条一道道数不清的血丝纹路漫布在玉里。一个淡淡的“清”字在凰玉表面一闪而逝。白清梧瞪大眼睛,又挨过去看金邪的是不是也一样。
金邪伸长指甲划破食指,轻轻一拉化出一条血线,接过清梧手中的凰玉从中穿过,做成一条项链挂在清梧的脖子上,笑道:“如此一来,我便再不怕找不着你了。”
当时正是月上柳梢,盛夏的空气微微还有些闷。习习晚风带来栀子花的清香,吹拂在脸上,微醺。
白清梧看着金邪,心突然跳得很快,下意识摸上胸前那块玉佩,轻轻呼出一口气。
她不曾尝过情爱滋味,不明白此刻的静默是为何,但纵然迟钝如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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