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六零的幸福日常 作者:暗墨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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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竟然炖鱼了。
“那来的鱼?今天店里有供应?”李元盛问。
“没人告诉你吗,这是几个孩子捞的。喏,盆里还有几条呢,我还让建军给她大姑送去一条,等会儿再给我妈那里送一条,还剩三条,够吃几顿了,就是费油。”
“见人就给我说今晚吃鱼,把我都说蒙了,我还以为店里卖鱼呢?”
“哪有,你儿子可本事了,捞了不少大鱼,捞完鱼回来就给他爷爷留了两条。”
苏景芳做了一大盆鱼,盛出一碗给爸妈端过去,顺便提过去两条鲜鱼,因为她算计着弟弟这周就会带孩子回家,他们算是赶巧了。
傍晚,李娜一家高高兴兴吃了鱼,只不过搭配的干粮还是窝头,没办法,谁让这时候细粮少,大家都吃这个。可能他们吃习惯 ,不怎么觉得难吃,每人都能就着菜大口吃。可李娜真是不太适应吃这个,粗粗拉拉太拉嗓子。她只吃了一小块窝头,还是泡在鱼汤里勉强吃了。
因为今天做鱼,就没单独给李娜煮小米稀饭,苏景芳看出她不乐意吃窝头,就多给她夹了块鱼,“多吃点,你看你哥多能吃。”
可不是,李建军能吃俩窝头,李建兵能吃大半个,只有她吃了一小块。倒是苏景芳没觉得怎么,女儿一直不喜欢吃窝头,下个月买了细粮擀成面条多让她吃点好了。
跟两个儿子相比,对于这个女儿,两口子比较宠爱。依照李娜姥姥的话说,女孩在家里才呆几年,应该娇养些,在娘家享享福;等结婚后到了婆家照顾公婆,伺候丈夫,养育孩子,哪样都不轻松。
周末一早吃过饭,李建军就跟着爸爸按照原计划上山了。龙凤胎没法当跟屁虫,只好在家里玩。李建兵不是个安安分分呆着的主,跟苏景芳报告了行踪,就拉着李娜的手去了昨天的小河边。果然,今天学校放假了,有更多的大孩子来河里捞鱼,毕竟昨天河里有鱼的消息像阵风一样传了出去;也有很多歇班的工人过来,看他们身上的工装就能明显区分。
李娜就在河边偶尔加点灵泉水放到捞鱼的人附近,等大鱼聚成群,这些人都使劲捞鱼,场面比昨天的情景还壮观,主要是今天的大人多了不少。李娜看到岸边的孩子们脸上露出异常满足欣喜的笑容,自己在心里偷偷开心。
撇开吃不饱、吃不好这两点来说,李娜还是非常喜欢这个年代的。这里的食物都是纯天然的,没有任何添加剂和农药残留;这里的空气是清新的,没有汽车尾气和各种污染;尤其是,这里的人们是朴实真诚的,没有后世的机关算尽、冷漠相对。
所以,面对这些勤劳朴实的人们,她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偷偷帮助他们。
第11章 进山
比起秋天来说,春季不是个好的狩猎季节。这个时候,有些动物冬眠了一冬天,身上肯定掉了不少肉;而且,这个季节很多动物都会□□,脾气会比平时较为暴躁。
李元盛之所以会带着儿子进山,因为他也是从孩子时代过来的,知道男孩对打猎捕鱼这类事情更感兴趣。如果大人不带孩子进来,到时候他自己偷偷跑进来会更危险;还不如直接抽时间带着进林子教导一下,让他知道森林里的危险以及一些狩猎经验,让孩子体验一下,知道该干啥不该干啥了。
一路上,李元盛把年小时自己学到的所有经验都教给儿子,比如拿着树枝扫一下前面的路是为了驱散蛇类,根据动物的蹄子印寻找动物的踪迹,还有怎样下套子……
李元盛跟儿子讲:“如果家里有猎狗最好了。”他回忆说:“原来,村东头你来福爷爷家原来养了十几只猎狗,那群狗有个领头的头狗,带着其他猎狗打猎老厉害了。狩猎的时候,只要头狗一叫,其他猎狗就会从四面八方围过去,一拥而上共同对付猎物,野猪都能拿下。”他见儿子听得兴致浓浓,就讲起一起和一起和来福大爷打猎的往事来。
猎狗引起了李建军浓厚的兴趣,“爸爸,我也想养只猎狗,让它长大陪我一起打猎。”
李元盛摸摸儿子的脑袋说:“现在哪有粮食喂狗,你来福爷爷家也没几只狗了,等年景好了,我去你来福爷爷那里要一只,不过咱家没地方养狗,只能养在爷爷家。”
地上里积了一层厚厚的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李元盛嘱咐大儿子若是发现狼、野猪大型猎物,就赶紧爬上树等着。他带老爹的□□来的,只要不是遇到狼群就不怕。何况,他也不会带儿子去深山老林,他们去的地方还算外围,一般遇不到太大的危险。
爷俩在路上找合适的地方下了几个套子。李元盛就带着儿子去了山林中一个沟堂子。野猪、袍子、鹿等经常去那里喝水,只要找个地方隐蔽起来,遇到猎物开枪便是。李元盛在部队那是号称神枪手的,枪法自然不在话下,一般他带□□进林子出去从不空手。
他们寻着一条猎人常走的小路来到一条小溪边。这边地上湿润空旷,周围又没有大树遮阴,所以比林中的绿色葱翠多了,还夹杂着开了一些黄的、紫的野花,河水清澈见底穿越在山林间,风景颇好。
李元盛让儿子自己在溪边玩,嘱咐他不能跑出自己的视线。他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埋伏好,等待猎物来附近喝水时伏击它们。这样的等待非常枯燥无味,李元盛那是经过训练的,颇有耐心地隐藏着。
不久,李元盛是视线里出现了傻狍子的身影。两大一小三只傻狍子,出来觅食后,渴了就到这边来找水喝。只听一声枪响过后,那头高大的傻狍子就倒在了地上。剩下的两只都吓傻了,小的那只腿一软竟然瘫在地上;另一只大狍子大概回过神后,过去领着它的崽朝密林中奔去。李元盛这才过去把大狍子捡起。
李建军听到枪声吓了一哆嗦,马上就意识到这是爸爸开枪了,他赶紧四处打量,看猎物在哪里。不过狍子倒下的地方野草丛生,他啥都没瞧见,但是他看见了逃命的大狍子。
“爸,不是还有只大的吗,怎么不打死?”李建军好奇地问。
“留着繁殖,不能让它们绝种了。”李元盛收起□□说,“走,咱们回去吧,这只狍子够一家人吃肉了。”带着儿子出来打猎,有收获就成,他可不敢贪多。
今天一大早就往山里赶,已经大半天过去,俩人肚子早就咕咕叫了,于是他们一人啃了个窝头就往家赶。幸亏今天李元盛出来的时候准备了一个麻袋,把狍子塞进去正好遮挡别人的眼光。
两人只管埋头走,回程快得很。路上还套到一只颜色鲜艳的野鸡和一只野兔,收获很是不错。李建军想到今晚能大吃一顿肉,那高兴劲儿没法用语言来形容。
两人顺着小路直接去了榆树村的老宅,因为家里厨房小,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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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竟然炖鱼了。
“那来的鱼?今天店里有供应?”李元盛问。
“没人告诉你吗,这是几个孩子捞的。喏,盆里还有几条呢,我还让建军给她大姑送去一条,等会儿再给我妈那里送一条,还剩三条,够吃几顿了,就是费油。”
“见人就给我说今晚吃鱼,把我都说蒙了,我还以为店里卖鱼呢?”
“哪有,你儿子可本事了,捞了不少大鱼,捞完鱼回来就给他爷爷留了两条。”
苏景芳做了一大盆鱼,盛出一碗给爸妈端过去,顺便提过去两条鲜鱼,因为她算计着弟弟这周就会带孩子回家,他们算是赶巧了。
傍晚,李娜一家高高兴兴吃了鱼,只不过搭配的干粮还是窝头,没办法,谁让这时候细粮少,大家都吃这个。可能他们吃习惯 ,不怎么觉得难吃,每人都能就着菜大口吃。可李娜真是不太适应吃这个,粗粗拉拉太拉嗓子。她只吃了一小块窝头,还是泡在鱼汤里勉强吃了。
因为今天做鱼,就没单独给李娜煮小米稀饭,苏景芳看出她不乐意吃窝头,就多给她夹了块鱼,“多吃点,你看你哥多能吃。”
可不是,李建军能吃俩窝头,李建兵能吃大半个,只有她吃了一小块。倒是苏景芳没觉得怎么,女儿一直不喜欢吃窝头,下个月买了细粮擀成面条多让她吃点好了。
跟两个儿子相比,对于这个女儿,两口子比较宠爱。依照李娜姥姥的话说,女孩在家里才呆几年,应该娇养些,在娘家享享福;等结婚后到了婆家照顾公婆,伺候丈夫,养育孩子,哪样都不轻松。
周末一早吃过饭,李建军就跟着爸爸按照原计划上山了。龙凤胎没法当跟屁虫,只好在家里玩。李建兵不是个安安分分呆着的主,跟苏景芳报告了行踪,就拉着李娜的手去了昨天的小河边。果然,今天学校放假了,有更多的大孩子来河里捞鱼,毕竟昨天河里有鱼的消息像阵风一样传了出去;也有很多歇班的工人过来,看他们身上的工装就能明显区分。
李娜就在河边偶尔加点灵泉水放到捞鱼的人附近,等大鱼聚成群,这些人都使劲捞鱼,场面比昨天的情景还壮观,主要是今天的大人多了不少。李娜看到岸边的孩子们脸上露出异常满足欣喜的笑容,自己在心里偷偷开心。
撇开吃不饱、吃不好这两点来说,李娜还是非常喜欢这个年代的。这里的食物都是纯天然的,没有任何添加剂和农药残留;这里的空气是清新的,没有汽车尾气和各种污染;尤其是,这里的人们是朴实真诚的,没有后世的机关算尽、冷漠相对。
所以,面对这些勤劳朴实的人们,她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偷偷帮助他们。
第11章 进山
比起秋天来说,春季不是个好的狩猎季节。这个时候,有些动物冬眠了一冬天,身上肯定掉了不少肉;而且,这个季节很多动物都会□□,脾气会比平时较为暴躁。
李元盛之所以会带着儿子进山,因为他也是从孩子时代过来的,知道男孩对打猎捕鱼这类事情更感兴趣。如果大人不带孩子进来,到时候他自己偷偷跑进来会更危险;还不如直接抽时间带着进林子教导一下,让他知道森林里的危险以及一些狩猎经验,让孩子体验一下,知道该干啥不该干啥了。
一路上,李元盛把年小时自己学到的所有经验都教给儿子,比如拿着树枝扫一下前面的路是为了驱散蛇类,根据动物的蹄子印寻找动物的踪迹,还有怎样下套子……
李元盛跟儿子讲:“如果家里有猎狗最好了。”他回忆说:“原来,村东头你来福爷爷家原来养了十几只猎狗,那群狗有个领头的头狗,带着其他猎狗打猎老厉害了。狩猎的时候,只要头狗一叫,其他猎狗就会从四面八方围过去,一拥而上共同对付猎物,野猪都能拿下。”他见儿子听得兴致浓浓,就讲起一起和一起和来福大爷打猎的往事来。
猎狗引起了李建军浓厚的兴趣,“爸爸,我也想养只猎狗,让它长大陪我一起打猎。”
李元盛摸摸儿子的脑袋说:“现在哪有粮食喂狗,你来福爷爷家也没几只狗了,等年景好了,我去你来福爷爷那里要一只,不过咱家没地方养狗,只能养在爷爷家。”
地上里积了一层厚厚的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李元盛嘱咐大儿子若是发现狼、野猪大型猎物,就赶紧爬上树等着。他带老爹的□□来的,只要不是遇到狼群就不怕。何况,他也不会带儿子去深山老林,他们去的地方还算外围,一般遇不到太大的危险。
爷俩在路上找合适的地方下了几个套子。李元盛就带着儿子去了山林中一个沟堂子。野猪、袍子、鹿等经常去那里喝水,只要找个地方隐蔽起来,遇到猎物开枪便是。李元盛在部队那是号称神枪手的,枪法自然不在话下,一般他带□□进林子出去从不空手。
他们寻着一条猎人常走的小路来到一条小溪边。这边地上湿润空旷,周围又没有大树遮阴,所以比林中的绿色葱翠多了,还夹杂着开了一些黄的、紫的野花,河水清澈见底穿越在山林间,风景颇好。
李元盛让儿子自己在溪边玩,嘱咐他不能跑出自己的视线。他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埋伏好,等待猎物来附近喝水时伏击它们。这样的等待非常枯燥无味,李元盛那是经过训练的,颇有耐心地隐藏着。
不久,李元盛是视线里出现了傻狍子的身影。两大一小三只傻狍子,出来觅食后,渴了就到这边来找水喝。只听一声枪响过后,那头高大的傻狍子就倒在了地上。剩下的两只都吓傻了,小的那只腿一软竟然瘫在地上;另一只大狍子大概回过神后,过去领着它的崽朝密林中奔去。李元盛这才过去把大狍子捡起。
李建军听到枪声吓了一哆嗦,马上就意识到这是爸爸开枪了,他赶紧四处打量,看猎物在哪里。不过狍子倒下的地方野草丛生,他啥都没瞧见,但是他看见了逃命的大狍子。
“爸,不是还有只大的吗,怎么不打死?”李建军好奇地问。
“留着繁殖,不能让它们绝种了。”李元盛收起□□说,“走,咱们回去吧,这只狍子够一家人吃肉了。”带着儿子出来打猎,有收获就成,他可不敢贪多。
今天一大早就往山里赶,已经大半天过去,俩人肚子早就咕咕叫了,于是他们一人啃了个窝头就往家赶。幸亏今天李元盛出来的时候准备了一个麻袋,把狍子塞进去正好遮挡别人的眼光。
两人只管埋头走,回程快得很。路上还套到一只颜色鲜艳的野鸡和一只野兔,收获很是不错。李建军想到今晚能大吃一顿肉,那高兴劲儿没法用语言来形容。
两人顺着小路直接去了榆树村的老宅,因为家里厨房小,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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