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的家人 作者:淑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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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根本就不会听自己说话,直接就把自己给赶回来了。
但是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这么顺利,皇帝根本就没有刁难自己,反而答应了自己不会为难自己哥哥,只要没收了薛家的所有财产就行了。
要知道谋反可是大罪啊,皇帝竟然这么轻而易举的宽恕了他,而且还是因为自己,除了是爱情,薛宝钗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皇帝位高权重,样貌英俊不凡,而且对自己又这么好,若说原来是因为他是皇帝才喜欢上了他,现在是因为是他这个人,薛宝钗虽然不知道皇帝为什么嫌自己小,但是非常希望自己能够长大,然后嫁给他!
这一系列的事情张宇全都不知道,现在他整日的守着王熙凤,妻子的预产期可就是在这个月了,虽然稳婆什么的都已经找好了,而且还有几个备用的,但是想着古代的医疗条件,张宇根本就不放心,非得亲自守着才行。
第二百四十三章 人人都爱女主角23
张宇为了王熙凤也开始拼了,开始拼命调动自己的脑细胞,希望在王熙凤生产的时候做点什么。
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自己可以弄点高纯度的酒,在王熙凤生产的时候消毒,而且这个应该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于是他直接在郊外的庄子上面住了下来,买了好几大坛的酒,希望把它们给蒸馏一下,形成高浓度的酒精。
可惜他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只看到一些小说,说要怎么蒸馏,搞了半个月最后才勉强成功了。
只可惜连蒸馏带挥发的,自己只得了半坛子,这相差的也太大了,本来还打算把生孩子的时候所用的东西全都用酒精给洗上一遍,先消一下毒呢,就这么点,还是擦擦算了,张宇沮丧的想到,看来自己真的不是做这个事的料啊。
几坛子酒而已就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一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怎么之前想的办法到底是怎么不行的,后来自己到底是怎么成功的。
最后屋子里面满是酒气,他的酒量本来就不大,顿时晕乎乎的,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过自己也没有想用这高度的酒挣什么钱,成功这一次就可以了。
张宇成功之后,赶紧抱着自己的酒回家去,走到路上的时候,正好碰到家中的下人,说是王熙凤准备生了。
要生了?
这怎么行呢?自己的消毒利器还没有送过去呢。
等到张宇到家的时候,迎来的就是一阵的恭喜声,王熙凤已经生了,是个儿子,张宇深刻的怀疑如果是女儿的话,母亲还能不能笑的那么畅快。
只可惜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如果,张宇也就不胡思乱想了。
张宇抱着自己的高纯度酒过去之后,只能在房间外面和王熙凤还有儿子说两句话,自己要进去的时候,下人赶紧拦着自己,让张宇十分的纳闷。
最后只好把酒坛交给王熙凤的大丫鬟,让她每天往房间里面喷上一点,王熙凤要是想洗手什么的,直接倒点酒到水中让她洗。
丫鬟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遵照指示做事,没想到刚喷了一点,就被王熙凤给嫌弃了:“这都是什么味啊。”
等到丫鬟说是张宇的吩咐的时候,王熙凤直接就把酒给没收了,张宇是有毛病吧,竟然往房间里面洒酒?还是这么好的酒,这该多浪费啊,直接就把这酒给收了起来。
张宇虽然和王熙凤见不了面,但可以隔着窗户和她说话,而且也抱了自己儿子,闻到房间这边没酒味的时候,还问了一句,直接被王熙凤给骂了回来。
“谁家妇人做月子的时候,在房间里面洒酒啊。”
“这是高浓度的酒,可以用来消毒,而且还可以杀菌,就是一些肉眼看不见的小虫子,对人的身子挺好的。你现在完全处于一个封闭的状态,不洗澡洗头,连窗户都不开,这很不卫生,也不科学……”
王熙凤虽然不知道科学是什么,但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马上骂道:“我这怎么不好了?千百年来妇人家都是这个样子的!别人都没有什么事,轮到我身上会有什么事啊,你别在那里瞎掺和了,好好的当你的官,忙你的事去吧。”
张宇感觉和王熙凤根本就说不清楚,他决定用事实说话,希望出现问题之后,自己的酒精能发挥作用。
没想到一直到一个月之后,王熙凤都出月子了,都很正常,而且一个月不见了,再见王熙凤的时候真的有些惊艳的感觉。
后来张宇想想也是,千百年来妇人都是这么生孩子做月子的,如果真的有什么不妥的地方,那早就会改进了,就算再愚昧的年代,几千年过去,文明再慢,那也会慢慢的进展吧。
张宇经历了这次的使用酒精失败的例子之后,彻底的开始了自己研究古代文化还有风俗的路上。
他现在虽然还没有停止写话本,但都是从现代得到的灵感,然后经过一些改编,但是现在进行原汁原味的创作了。
他现在的文学素养根本做不出什么优雅的诗,而且已经习惯了现代的快餐文化,写一本几万字的书,然后琢磨再琢磨,修改再修改,花上好几年的时间,才会出版,在他想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时代都是常有的事情。
张宇也知道自己的性子,知道自己改不了,所以直接就取了一个名字‘张宇杂记’。就好像是写日记一样,开头写上年月日,天气状况,然后写今天自己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
既然是写日记可不是记流水账,现代小学生写日记也会写一些有意思的事情,什么家中养了一只小白兔超级可爱啊,路上看到警察叔叔了,感觉他们好威武啊,今天吃了一顿丰盛的饭菜,都有什么什么特别好吃。
张宇写的也是一些有意思的事情,额,当然了,都是他觉得十分有意思的事情,比如今天去酒楼的时候听人说书了,说的竟然是自己写的那个,心中特别的得意啊。
今天吃了一道菜特别的奢华,需要几十只老母鸡,还有新鲜的口蘑,烹调而成,顺便附带上菜方。
今天早朝差点吓死了,皇帝在上面发脾气,下面的大臣怎么应对啊。
他首先把自己想写的事情用白话写出来,然后再逐字地翻译成文言文,就好像还在上学的时候写英语作文一样,先写成汉语的,然后再翻译出来。
比如:我看到之后感觉非常的高兴,就应该写成:吾阅之,心甚悦。
写好第一篇之后,就好像是要了他的老命一样,不过越写越轻松了,文学素养明显的有所上升。
朝堂之上皇帝也非常的高兴,贾元春也生了,生了一个女儿,虽然是个女儿,因为是第一个孩子,所以他十分的高兴,但是贾元春因为生女儿坏了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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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根本就不会听自己说话,直接就把自己给赶回来了。
但是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这么顺利,皇帝根本就没有刁难自己,反而答应了自己不会为难自己哥哥,只要没收了薛家的所有财产就行了。
要知道谋反可是大罪啊,皇帝竟然这么轻而易举的宽恕了他,而且还是因为自己,除了是爱情,薛宝钗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皇帝位高权重,样貌英俊不凡,而且对自己又这么好,若说原来是因为他是皇帝才喜欢上了他,现在是因为是他这个人,薛宝钗虽然不知道皇帝为什么嫌自己小,但是非常希望自己能够长大,然后嫁给他!
这一系列的事情张宇全都不知道,现在他整日的守着王熙凤,妻子的预产期可就是在这个月了,虽然稳婆什么的都已经找好了,而且还有几个备用的,但是想着古代的医疗条件,张宇根本就不放心,非得亲自守着才行。
第二百四十三章 人人都爱女主角23
张宇为了王熙凤也开始拼了,开始拼命调动自己的脑细胞,希望在王熙凤生产的时候做点什么。
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自己可以弄点高纯度的酒,在王熙凤生产的时候消毒,而且这个应该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于是他直接在郊外的庄子上面住了下来,买了好几大坛的酒,希望把它们给蒸馏一下,形成高浓度的酒精。
可惜他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只看到一些小说,说要怎么蒸馏,搞了半个月最后才勉强成功了。
只可惜连蒸馏带挥发的,自己只得了半坛子,这相差的也太大了,本来还打算把生孩子的时候所用的东西全都用酒精给洗上一遍,先消一下毒呢,就这么点,还是擦擦算了,张宇沮丧的想到,看来自己真的不是做这个事的料啊。
几坛子酒而已就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一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怎么之前想的办法到底是怎么不行的,后来自己到底是怎么成功的。
最后屋子里面满是酒气,他的酒量本来就不大,顿时晕乎乎的,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过自己也没有想用这高度的酒挣什么钱,成功这一次就可以了。
张宇成功之后,赶紧抱着自己的酒回家去,走到路上的时候,正好碰到家中的下人,说是王熙凤准备生了。
要生了?
这怎么行呢?自己的消毒利器还没有送过去呢。
等到张宇到家的时候,迎来的就是一阵的恭喜声,王熙凤已经生了,是个儿子,张宇深刻的怀疑如果是女儿的话,母亲还能不能笑的那么畅快。
只可惜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如果,张宇也就不胡思乱想了。
张宇抱着自己的高纯度酒过去之后,只能在房间外面和王熙凤还有儿子说两句话,自己要进去的时候,下人赶紧拦着自己,让张宇十分的纳闷。
最后只好把酒坛交给王熙凤的大丫鬟,让她每天往房间里面喷上一点,王熙凤要是想洗手什么的,直接倒点酒到水中让她洗。
丫鬟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遵照指示做事,没想到刚喷了一点,就被王熙凤给嫌弃了:“这都是什么味啊。”
等到丫鬟说是张宇的吩咐的时候,王熙凤直接就把酒给没收了,张宇是有毛病吧,竟然往房间里面洒酒?还是这么好的酒,这该多浪费啊,直接就把这酒给收了起来。
张宇虽然和王熙凤见不了面,但可以隔着窗户和她说话,而且也抱了自己儿子,闻到房间这边没酒味的时候,还问了一句,直接被王熙凤给骂了回来。
“谁家妇人做月子的时候,在房间里面洒酒啊。”
“这是高浓度的酒,可以用来消毒,而且还可以杀菌,就是一些肉眼看不见的小虫子,对人的身子挺好的。你现在完全处于一个封闭的状态,不洗澡洗头,连窗户都不开,这很不卫生,也不科学……”
王熙凤虽然不知道科学是什么,但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马上骂道:“我这怎么不好了?千百年来妇人家都是这个样子的!别人都没有什么事,轮到我身上会有什么事啊,你别在那里瞎掺和了,好好的当你的官,忙你的事去吧。”
张宇感觉和王熙凤根本就说不清楚,他决定用事实说话,希望出现问题之后,自己的酒精能发挥作用。
没想到一直到一个月之后,王熙凤都出月子了,都很正常,而且一个月不见了,再见王熙凤的时候真的有些惊艳的感觉。
后来张宇想想也是,千百年来妇人都是这么生孩子做月子的,如果真的有什么不妥的地方,那早就会改进了,就算再愚昧的年代,几千年过去,文明再慢,那也会慢慢的进展吧。
张宇经历了这次的使用酒精失败的例子之后,彻底的开始了自己研究古代文化还有风俗的路上。
他现在虽然还没有停止写话本,但都是从现代得到的灵感,然后经过一些改编,但是现在进行原汁原味的创作了。
他现在的文学素养根本做不出什么优雅的诗,而且已经习惯了现代的快餐文化,写一本几万字的书,然后琢磨再琢磨,修改再修改,花上好几年的时间,才会出版,在他想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时代都是常有的事情。
张宇也知道自己的性子,知道自己改不了,所以直接就取了一个名字‘张宇杂记’。就好像是写日记一样,开头写上年月日,天气状况,然后写今天自己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
既然是写日记可不是记流水账,现代小学生写日记也会写一些有意思的事情,什么家中养了一只小白兔超级可爱啊,路上看到警察叔叔了,感觉他们好威武啊,今天吃了一顿丰盛的饭菜,都有什么什么特别好吃。
张宇写的也是一些有意思的事情,额,当然了,都是他觉得十分有意思的事情,比如今天去酒楼的时候听人说书了,说的竟然是自己写的那个,心中特别的得意啊。
今天吃了一道菜特别的奢华,需要几十只老母鸡,还有新鲜的口蘑,烹调而成,顺便附带上菜方。
今天早朝差点吓死了,皇帝在上面发脾气,下面的大臣怎么应对啊。
他首先把自己想写的事情用白话写出来,然后再逐字地翻译成文言文,就好像还在上学的时候写英语作文一样,先写成汉语的,然后再翻译出来。
比如:我看到之后感觉非常的高兴,就应该写成:吾阅之,心甚悦。
写好第一篇之后,就好像是要了他的老命一样,不过越写越轻松了,文学素养明显的有所上升。
朝堂之上皇帝也非常的高兴,贾元春也生了,生了一个女儿,虽然是个女儿,因为是第一个孩子,所以他十分的高兴,但是贾元春因为生女儿坏了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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