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79
炮灰女配:徒手拆CP 作者:萧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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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气息,每走一步,都带着强大的威压。
同居的另一个室友,血族之王,路德维希·伯尔。
血族,就是人们口中的……吸血鬼!
☆、第556章 与妖魔鬼怪同居的生活(2)
平日里小七七最怕的就是路德维希·伯尔了,这次怎么?
夏阎眨眨眼,看着沙发上一脸镇定的千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一向粗心大意的夏阎都能发现,更何况是心细如发的路德维希,他一步一步走向千寻,嘴角的笑冷漠而高贵,“程南七,你这是哪里学来的招数?”
千寻仍旧坐在沙发上,再次伸手去拿桌上的水果,漫不经心地吃起来。路德维希眯了眯眼,眼里溢出一丝极度危险的气息。
“我们回来了。”这时,众人耳边响起异瞳正太的声音,和他一起出现的,是别墅的最后一个室友,一头利索的褐色短发,穿着一身休闲衣,通身的……浩然正气?
千寻吐出果核,缓缓抬头冲四人轻笑,“很好,人到齐了,都坐吧。”
原主程南七,驱魔世家第十七代传人,双亲已故,从小由她奶奶抚养长大。南七虽是程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只可惜,她半点驱魔的本事都没有,到现在为止,也就挂个十七代传人的头衔,真正掌管着整个程家的是她奶奶。
程南七十八岁成人礼那天,程奶奶将她送到这个闲置的别墅里,并告诉她,以后她就是这栋别墅的主人。
可当天晚上,别墅里却莫名其妙地多出四个人,准确来说……这四个都不是人。
一号室友,血族之王,吸血鬼路德维希·伯尔。
二号室友,活了千年却容颜不变的男鬼,夏阎。
三号室友,拥有一身不凡本事的捉妖师,贺煜城。
四号室友,就是在大门外千寻见到的第一个人,异瞳正太,矮人族最高的王子,闵尚。
千寻到来的这天,正好是程南七来到这栋别墅的第六天。
前五天她是处处受人指使的‘奴隶’,这次千寻来了,必定要改变现状,翻身当地主。
难得见到程南七这么正经的一面,四人皆是饶有兴致地坐下来,一副异常期待的模样,期待程南七接下来会做什么。
路德维希坐在单人沙发上,闵尚站在他右手边,贺煜城抱着剑站在他左手边,而夏阎则是飘在路德维希的后面。
真是一幅令人养眼的画面。
千寻嘴角微扬,淡笑:这四个人中,看来是以路德维希为主,其他三人似乎都很信服他。
而且,一个捉妖师竟然能和妖魔鬼怪相处得如此融洽,真是有意思。
“什么事,说。”
路德维希薄唇微抿,眼神淡漠,冷光直视千寻,那张高贵而完美的脸轻轻贴着手背,手肘漫不经心地搭在沙发扶手上。
“这栋别墅的主人是我,不知各位可还记得?”她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视过一圈,微笑着问道。
闵尚露出萌死人不偿命的笑,声音软糯:“南七姐姐,我们住的时间比你要长哦。”
他顿了顿,又道:“路德维希哥哥,才是别墅的主人。”
路德维希看着她,依旧保持着那个动作,没有说话。
夏阎摆手道:“小七七,虽然我是站在你这边的,可是确实,在你来此之前,这栋别墅一直都是我们四个人在住。”
☆、第557章 与妖魔鬼怪同居的生活(4)
“在我们这个世界有一种法律,私闯民宅,属犯罪行为。”千寻双手环胸,一本正经道,“当然,对于你们所做的事,我不会报警。不过,从今以后,每个月你们都要上交房租。”
还以为是多严重的事,结果变成了跟钱有关的事?
夏阎摊手,“小七七,我只有冥币,你要不?”
千寻冲他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宝贝,赚钱会吗?”
虽然夏阎是只古代鬼,但好歹也活到了现代,自然知道宝贝是什么意思,瞬间红了脸,“……可是我只能飘着啊。”
“你过来。”千寻勾勾手,夏阎愣了一下,宛如被蛊惑一般飘到千寻跟前,后者轻轻抬手,绿色的光芒将夏阎包裹住,不过几秒,他便拥有自己的双腿,鞋子都是和衣服配套的,小七七真是太贴心了有木有?
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对?
夏阎怔了一下,猛然回神,不敢置信地睁大双眼,“小七七,你、你、你……”
你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贺煜城和闵尚也是一脸惊讶,他们和程南七相处了五天,虽说时间不长,但也摸清了她的底细。
又懒又宅,智商感人,最怕路德维希,没有半点驱魔能力,程家史上最废材的十七代传人。
所以刚刚那个,是他们眼花了对吧?
贺煜城以前当捉妖师的时候,捉过不少夺人身体的妖怪,眼前这个变化实在太大了,他忍不住猜测:“你不是程南七!你是哪个夺人身体的妖怪?”
他说着,就差没拔剑捉妖了。
可不对啊,若是那些夺人身体的妖怪,应该竭力隐藏自己才是,而不是这么快就把自己暴露在他们面前。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闵尚盯着千寻,语气森冷道:“你今天出门回来后,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你到底是谁?”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就是程南七。”千寻面不改色,“如果不信,你们可以搜魂,本宝宝没在怕的。”
本宝宝这个词,倒是程南七常用的,对,这家伙总爱用本宝宝造句。
路德维希突然站起身,迈着大长腿朝千寻走去,“你自己说的,让我们搜魂。”
千寻自然大方地张开双臂,漫不经心中又添了几分恣意的妖娆,“来吧。”
路德维希说搜魂,果真使出搜魂术,很快他便收力,目光如炬:“确实是程南七。”
“那为什么?”闵尚挠挠头,虽然故作高深,始终还是个孩子,“你的法术从哪来的?”
“天赋异禀呗。”千寻厚颜无耻道,“先前说我是废材,只是我的聪明花沉睡了,现在聪明花开,本宝宝就变厉害了,不行吗?”
她笑得一脸无害,视线落在路德维希身上,“吸血鬼大人,作为别墅的主人,一切家务都交给我,似乎不太公平,嗯?把我养得这么瘦,以后吸我血,可不好喝。”
路德维希身躯一震,眼底暗流涌动,“程南七,你到底知道什么。”
千寻坐回沙发上,望着四人,轻笑:“我猜的,你干嘛这么激动?吸血鬼不都吸人血吗?”
☆、第558章 与妖魔鬼怪同居的生活(4)
现场的气氛突然有几分凝重,就连空气都似要被冻结。
偏生在这样肃杀的情况下,千寻还是一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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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气息,每走一步,都带着强大的威压。
同居的另一个室友,血族之王,路德维希·伯尔。
血族,就是人们口中的……吸血鬼!
☆、第556章 与妖魔鬼怪同居的生活(2)
平日里小七七最怕的就是路德维希·伯尔了,这次怎么?
夏阎眨眨眼,看着沙发上一脸镇定的千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一向粗心大意的夏阎都能发现,更何况是心细如发的路德维希,他一步一步走向千寻,嘴角的笑冷漠而高贵,“程南七,你这是哪里学来的招数?”
千寻仍旧坐在沙发上,再次伸手去拿桌上的水果,漫不经心地吃起来。路德维希眯了眯眼,眼里溢出一丝极度危险的气息。
“我们回来了。”这时,众人耳边响起异瞳正太的声音,和他一起出现的,是别墅的最后一个室友,一头利索的褐色短发,穿着一身休闲衣,通身的……浩然正气?
千寻吐出果核,缓缓抬头冲四人轻笑,“很好,人到齐了,都坐吧。”
原主程南七,驱魔世家第十七代传人,双亲已故,从小由她奶奶抚养长大。南七虽是程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只可惜,她半点驱魔的本事都没有,到现在为止,也就挂个十七代传人的头衔,真正掌管着整个程家的是她奶奶。
程南七十八岁成人礼那天,程奶奶将她送到这个闲置的别墅里,并告诉她,以后她就是这栋别墅的主人。
可当天晚上,别墅里却莫名其妙地多出四个人,准确来说……这四个都不是人。
一号室友,血族之王,吸血鬼路德维希·伯尔。
二号室友,活了千年却容颜不变的男鬼,夏阎。
三号室友,拥有一身不凡本事的捉妖师,贺煜城。
四号室友,就是在大门外千寻见到的第一个人,异瞳正太,矮人族最高的王子,闵尚。
千寻到来的这天,正好是程南七来到这栋别墅的第六天。
前五天她是处处受人指使的‘奴隶’,这次千寻来了,必定要改变现状,翻身当地主。
难得见到程南七这么正经的一面,四人皆是饶有兴致地坐下来,一副异常期待的模样,期待程南七接下来会做什么。
路德维希坐在单人沙发上,闵尚站在他右手边,贺煜城抱着剑站在他左手边,而夏阎则是飘在路德维希的后面。
真是一幅令人养眼的画面。
千寻嘴角微扬,淡笑:这四个人中,看来是以路德维希为主,其他三人似乎都很信服他。
而且,一个捉妖师竟然能和妖魔鬼怪相处得如此融洽,真是有意思。
“什么事,说。”
路德维希薄唇微抿,眼神淡漠,冷光直视千寻,那张高贵而完美的脸轻轻贴着手背,手肘漫不经心地搭在沙发扶手上。
“这栋别墅的主人是我,不知各位可还记得?”她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视过一圈,微笑着问道。
闵尚露出萌死人不偿命的笑,声音软糯:“南七姐姐,我们住的时间比你要长哦。”
他顿了顿,又道:“路德维希哥哥,才是别墅的主人。”
路德维希看着她,依旧保持着那个动作,没有说话。
夏阎摆手道:“小七七,虽然我是站在你这边的,可是确实,在你来此之前,这栋别墅一直都是我们四个人在住。”
☆、第557章 与妖魔鬼怪同居的生活(4)
“在我们这个世界有一种法律,私闯民宅,属犯罪行为。”千寻双手环胸,一本正经道,“当然,对于你们所做的事,我不会报警。不过,从今以后,每个月你们都要上交房租。”
还以为是多严重的事,结果变成了跟钱有关的事?
夏阎摊手,“小七七,我只有冥币,你要不?”
千寻冲他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宝贝,赚钱会吗?”
虽然夏阎是只古代鬼,但好歹也活到了现代,自然知道宝贝是什么意思,瞬间红了脸,“……可是我只能飘着啊。”
“你过来。”千寻勾勾手,夏阎愣了一下,宛如被蛊惑一般飘到千寻跟前,后者轻轻抬手,绿色的光芒将夏阎包裹住,不过几秒,他便拥有自己的双腿,鞋子都是和衣服配套的,小七七真是太贴心了有木有?
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对?
夏阎怔了一下,猛然回神,不敢置信地睁大双眼,“小七七,你、你、你……”
你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贺煜城和闵尚也是一脸惊讶,他们和程南七相处了五天,虽说时间不长,但也摸清了她的底细。
又懒又宅,智商感人,最怕路德维希,没有半点驱魔能力,程家史上最废材的十七代传人。
所以刚刚那个,是他们眼花了对吧?
贺煜城以前当捉妖师的时候,捉过不少夺人身体的妖怪,眼前这个变化实在太大了,他忍不住猜测:“你不是程南七!你是哪个夺人身体的妖怪?”
他说着,就差没拔剑捉妖了。
可不对啊,若是那些夺人身体的妖怪,应该竭力隐藏自己才是,而不是这么快就把自己暴露在他们面前。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闵尚盯着千寻,语气森冷道:“你今天出门回来后,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你到底是谁?”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就是程南七。”千寻面不改色,“如果不信,你们可以搜魂,本宝宝没在怕的。”
本宝宝这个词,倒是程南七常用的,对,这家伙总爱用本宝宝造句。
路德维希突然站起身,迈着大长腿朝千寻走去,“你自己说的,让我们搜魂。”
千寻自然大方地张开双臂,漫不经心中又添了几分恣意的妖娆,“来吧。”
路德维希说搜魂,果真使出搜魂术,很快他便收力,目光如炬:“确实是程南七。”
“那为什么?”闵尚挠挠头,虽然故作高深,始终还是个孩子,“你的法术从哪来的?”
“天赋异禀呗。”千寻厚颜无耻道,“先前说我是废材,只是我的聪明花沉睡了,现在聪明花开,本宝宝就变厉害了,不行吗?”
她笑得一脸无害,视线落在路德维希身上,“吸血鬼大人,作为别墅的主人,一切家务都交给我,似乎不太公平,嗯?把我养得这么瘦,以后吸我血,可不好喝。”
路德维希身躯一震,眼底暗流涌动,“程南七,你到底知道什么。”
千寻坐回沙发上,望着四人,轻笑:“我猜的,你干嘛这么激动?吸血鬼不都吸人血吗?”
☆、第558章 与妖魔鬼怪同居的生活(4)
现场的气氛突然有几分凝重,就连空气都似要被冻结。
偏生在这样肃杀的情况下,千寻还是一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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