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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 作者:蓝天蓝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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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愣愣的盯着他看得王翠菊,他厌恶的道:“你跟踪我?”这个女人不仅粗鄙,没想到还有跟踪人的毛病。
王翠菊有点难过,她明明是担心他,“你喜欢叶同志?”
她问出这话,嘴里全都是苦汁子,她很早之前就认识杨程风,喜欢他喜欢了很久,机缘巧合让她救了杨程风的妈妈,并发现了她的秘密,杨程风的妈妈看出她的心思,以让她和杨程风订婚为由堵住她的嘴。
她其实不想这样做,可她实在喜欢他,哪怕这婚约来的不地道,她也愿意。没想到他竟然有了喜欢的人,如果,如果她知道他有了喜欢的人,她,她也会逼着他和她结婚的。
杨程风慢慢的坐了起来,真不知叶锦程是什么怪物,那一脚明明踹在他的肩膀处,现在他全身竟然都撕裂的痛,他痛的龇牙,鼻子眉毛一把抓,讽刺的道:“有了你,我喜欢谁都没有用。”如果不是这女人要嫁给他,哪里还会有这些事情。
王翠菊眼里闪过一抹诡异的光芒,杨家人都以为她是农村村姑好骗好欺负,其实她面上一副老实像,却比谁都看得明白,杨程风没什么大出息,靠着家里过日子,她是喜欢杨程风,如果她没有一点本事,又怎么能让杨程风娶她,并且还怀了他的孩子呢?
她虽然没有叶以梅那么好的家世和人才,可她是杨程风的妻子,还怀了他的孩子,他就不能把她怎么样。再说她看的出来叶以梅并不是那种破坏人家婚姻的坏女人,况且她自己已经订婚,所以即便知道杨程风喜欢叶以梅,她也不担心。因为她看得明白杨程风和叶以梅根本没可能。
通过刚刚杨程风那一通闹剧,叶以梅和叶家人说不定都恨死了他。她稳操胜券的勾起了嘴角,杨程风虽然家世好,可性子太单纯,她王翠菊即便是村姑,只要方法对,也能拿下他,让他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既然没有用,就起来了,回家吧!”王翠菊温和的说道,对于这个男人,她永远都不会对他冷言冷语,她相信只要她有一颗包容的心,包容他所有的缺点和优点,他早晚会看出她的好来。
杨程风冷哼一声,不置可否。任由她扶着他,去坐车。
开往n省的火车已经开始检票,叶以梅提着行李,看了眼叶锦程和纪迎夏,说道:“三哥三嫂,我走了。”
纪迎夏摆摆手,笑着道:“走吧,郑源会来火车站接你吗?”
叶以梅笑着点点头,“我们已经说好了的,他会来接我的。”
纪迎夏放下心来,说道:“安心去吧,杨程风那里不用担心,你三哥会处理好的。”
叶以梅看了眼叶锦程,感激的道:“三哥谢谢你!”
送走了叶以梅,叶锦程和纪迎夏从火车站走出来,刚刚看到王翠菊扶着杨程风往外走去。
纪迎夏叹道:“杨程风都已经结婚了,王翠菊看着还可以,真不能理解他是怎么想的,好好的日子不过,竟惹事。”
纪迎夏不能理解杨程风,叶锦程却了解,娶个自己不喜的姑娘,还要看着自己爱慕的姑娘嫁给别人,那滋味肯定不好受,但就是因为了解叶锦程才十分不屑杨成风的举动。既然喜欢梅子,为何不坚持到底?他所谓的爱,也不过如此罢了。
两人回到家里,刘志梅和陈妈已经做好饭,吃了晚饭,纪迎夏去帮忙收拾碗筷,叶展华忽然说道:“你们都去上大学了,我打算做点什么事儿!”
客厅里的人诧异的看向他。刘志梅问道:“你打算做什么?”
叶展华伸了伸腿,笑的舒适淡然,说道:“不管做什么,总要出去找事做,还有琼琼也要找点事情做,总不能什么都靠着家里吧?”大闺女离婚了带着两个孩子,不出去做事怎么行?
叶奶奶心里对小儿子一家还是有点愧疚的,王家和叶家的矛盾并不是从小儿子那里才起的,更早以前他们两家就不和,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两家不和,那王家大儿子也不敢打志梅的主意,以致于让小儿子做出那些事情来。不过一切都过去了,但以琼离婚了,她觉得这里面有她和老头子的责任,如果当初让以琼留在京市,她也不至于嫁个农村汉子。
她看着小儿子说道:“以琼不出去做事也饿不着她,再说两个孩子虽然上学了,但他们还小,还需要妈妈照顾,以琼上班了,哪里还有时间照顾他们?”他们家养两个孩子,还是养得起的。
叶展华苦笑,自从以琼母子三人搬到军区大院,他爹娘就以各种借口阻拦他们搬回去。他们住的是儿媳妇的房子,虽然儿媳妇那里不会有任何意见,闺女却觉得还是住在爷奶这里舒适,这样还能陪着爷奶,他也就没说什么。可不让以琼出去做事,这事是说不通的,闺女还年轻,不管今后嫁不嫁人,她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天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
“爸,我一个初中毕业能出找什么事做啊?”叶以琼看到家里几个兄弟姐妹都去上大学了,只有她一人闲在家里,她也苦恼得很。感觉自己就像个废人,三十多岁了还一事无成。
叶展华凝眉,说道:“并不是非要去上班,政策慢慢恢复了,你可以自己做点事情,慢慢想不着急……还有,初中毕业怎么就不能找点事情做了?不要太妄自菲薄。”
叶爷爷在旁边听了半晌,说道:“现在大批量的知青回城,没考上大学的,年龄大些的,很多人找不到工作。他们在农村待的太久,或许会欣喜回城,但真的回城了,他们却茫然了,因为他们会发现,他们已经不适应这个城市了。展华如果想做事的话,就从这方面着手吧。”
叶锦程挑眉,问道:“有些知青回城之所以适应不了城市生活,是因为他们回城后没了工作,没了生活保障,如果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想必他们也会很快适应的吧?”
叶爷爷微微颔首,“是这个理,不管在哪里老百姓的生活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只要这些满足了,何时何地,他们都会很快适应的。”
叶锦程想到小媳妇跟他说让他帮李丽娟找个工作的事情,他一直忙碌还没来得及安排,说道:“外公的干儿媳妇也想找个工作,托到了我这里!”
叶以琼语气有点忐忑的说道:“我包的包子比较好吃,我可以去卖包子吗?”她刚刚把她自己会做的,可以做的,全想了一遍,结果发现,只有卖包子适合她现在做。
刘志梅想也不想的脱口而出:“你卖包子,不如开个饭店好了!夏夏的手艺好,你们两个还可以合伙开。”
叶以琼听到她妈的话眼睛一亮,是啊,她吃过迎夏做的菜,比饭店的都好吃。
叶锦程挑眉看了他妈一眼,说道:“妈,大姐要做什么就做好了,夏夏要上大学,她哪里有时间做这些?”他并不想小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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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愣愣的盯着他看得王翠菊,他厌恶的道:“你跟踪我?”这个女人不仅粗鄙,没想到还有跟踪人的毛病。
王翠菊有点难过,她明明是担心他,“你喜欢叶同志?”
她问出这话,嘴里全都是苦汁子,她很早之前就认识杨程风,喜欢他喜欢了很久,机缘巧合让她救了杨程风的妈妈,并发现了她的秘密,杨程风的妈妈看出她的心思,以让她和杨程风订婚为由堵住她的嘴。
她其实不想这样做,可她实在喜欢他,哪怕这婚约来的不地道,她也愿意。没想到他竟然有了喜欢的人,如果,如果她知道他有了喜欢的人,她,她也会逼着他和她结婚的。
杨程风慢慢的坐了起来,真不知叶锦程是什么怪物,那一脚明明踹在他的肩膀处,现在他全身竟然都撕裂的痛,他痛的龇牙,鼻子眉毛一把抓,讽刺的道:“有了你,我喜欢谁都没有用。”如果不是这女人要嫁给他,哪里还会有这些事情。
王翠菊眼里闪过一抹诡异的光芒,杨家人都以为她是农村村姑好骗好欺负,其实她面上一副老实像,却比谁都看得明白,杨程风没什么大出息,靠着家里过日子,她是喜欢杨程风,如果她没有一点本事,又怎么能让杨程风娶她,并且还怀了他的孩子呢?
她虽然没有叶以梅那么好的家世和人才,可她是杨程风的妻子,还怀了他的孩子,他就不能把她怎么样。再说她看的出来叶以梅并不是那种破坏人家婚姻的坏女人,况且她自己已经订婚,所以即便知道杨程风喜欢叶以梅,她也不担心。因为她看得明白杨程风和叶以梅根本没可能。
通过刚刚杨程风那一通闹剧,叶以梅和叶家人说不定都恨死了他。她稳操胜券的勾起了嘴角,杨程风虽然家世好,可性子太单纯,她王翠菊即便是村姑,只要方法对,也能拿下他,让他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既然没有用,就起来了,回家吧!”王翠菊温和的说道,对于这个男人,她永远都不会对他冷言冷语,她相信只要她有一颗包容的心,包容他所有的缺点和优点,他早晚会看出她的好来。
杨程风冷哼一声,不置可否。任由她扶着他,去坐车。
开往n省的火车已经开始检票,叶以梅提着行李,看了眼叶锦程和纪迎夏,说道:“三哥三嫂,我走了。”
纪迎夏摆摆手,笑着道:“走吧,郑源会来火车站接你吗?”
叶以梅笑着点点头,“我们已经说好了的,他会来接我的。”
纪迎夏放下心来,说道:“安心去吧,杨程风那里不用担心,你三哥会处理好的。”
叶以梅看了眼叶锦程,感激的道:“三哥谢谢你!”
送走了叶以梅,叶锦程和纪迎夏从火车站走出来,刚刚看到王翠菊扶着杨程风往外走去。
纪迎夏叹道:“杨程风都已经结婚了,王翠菊看着还可以,真不能理解他是怎么想的,好好的日子不过,竟惹事。”
纪迎夏不能理解杨程风,叶锦程却了解,娶个自己不喜的姑娘,还要看着自己爱慕的姑娘嫁给别人,那滋味肯定不好受,但就是因为了解叶锦程才十分不屑杨成风的举动。既然喜欢梅子,为何不坚持到底?他所谓的爱,也不过如此罢了。
两人回到家里,刘志梅和陈妈已经做好饭,吃了晚饭,纪迎夏去帮忙收拾碗筷,叶展华忽然说道:“你们都去上大学了,我打算做点什么事儿!”
客厅里的人诧异的看向他。刘志梅问道:“你打算做什么?”
叶展华伸了伸腿,笑的舒适淡然,说道:“不管做什么,总要出去找事做,还有琼琼也要找点事情做,总不能什么都靠着家里吧?”大闺女离婚了带着两个孩子,不出去做事怎么行?
叶奶奶心里对小儿子一家还是有点愧疚的,王家和叶家的矛盾并不是从小儿子那里才起的,更早以前他们两家就不和,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两家不和,那王家大儿子也不敢打志梅的主意,以致于让小儿子做出那些事情来。不过一切都过去了,但以琼离婚了,她觉得这里面有她和老头子的责任,如果当初让以琼留在京市,她也不至于嫁个农村汉子。
她看着小儿子说道:“以琼不出去做事也饿不着她,再说两个孩子虽然上学了,但他们还小,还需要妈妈照顾,以琼上班了,哪里还有时间照顾他们?”他们家养两个孩子,还是养得起的。
叶展华苦笑,自从以琼母子三人搬到军区大院,他爹娘就以各种借口阻拦他们搬回去。他们住的是儿媳妇的房子,虽然儿媳妇那里不会有任何意见,闺女却觉得还是住在爷奶这里舒适,这样还能陪着爷奶,他也就没说什么。可不让以琼出去做事,这事是说不通的,闺女还年轻,不管今后嫁不嫁人,她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天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
“爸,我一个初中毕业能出找什么事做啊?”叶以琼看到家里几个兄弟姐妹都去上大学了,只有她一人闲在家里,她也苦恼得很。感觉自己就像个废人,三十多岁了还一事无成。
叶展华凝眉,说道:“并不是非要去上班,政策慢慢恢复了,你可以自己做点事情,慢慢想不着急……还有,初中毕业怎么就不能找点事情做了?不要太妄自菲薄。”
叶爷爷在旁边听了半晌,说道:“现在大批量的知青回城,没考上大学的,年龄大些的,很多人找不到工作。他们在农村待的太久,或许会欣喜回城,但真的回城了,他们却茫然了,因为他们会发现,他们已经不适应这个城市了。展华如果想做事的话,就从这方面着手吧。”
叶锦程挑眉,问道:“有些知青回城之所以适应不了城市生活,是因为他们回城后没了工作,没了生活保障,如果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想必他们也会很快适应的吧?”
叶爷爷微微颔首,“是这个理,不管在哪里老百姓的生活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只要这些满足了,何时何地,他们都会很快适应的。”
叶锦程想到小媳妇跟他说让他帮李丽娟找个工作的事情,他一直忙碌还没来得及安排,说道:“外公的干儿媳妇也想找个工作,托到了我这里!”
叶以琼语气有点忐忑的说道:“我包的包子比较好吃,我可以去卖包子吗?”她刚刚把她自己会做的,可以做的,全想了一遍,结果发现,只有卖包子适合她现在做。
刘志梅想也不想的脱口而出:“你卖包子,不如开个饭店好了!夏夏的手艺好,你们两个还可以合伙开。”
叶以琼听到她妈的话眼睛一亮,是啊,她吃过迎夏做的菜,比饭店的都好吃。
叶锦程挑眉看了他妈一眼,说道:“妈,大姐要做什么就做好了,夏夏要上大学,她哪里有时间做这些?”他并不想小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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