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 作者:月关
锦衣夜行第239部分阅读
,才能心满意足地听到自家主人打饱嗝。
两人正在厨下忙活着,那校尉赶来向她们说明了一声,两位姑娘虽然手艺好,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中的材料少,听说公主殿下赐了鹿肉给国公加餐,两位姑娘很高兴。等她们做好饭菜,装点食盒,送去帅帐中时,便去旁边的陪帐里将那盘鹿肉也端出来。
西琳弯腰一端那盘鹿肉,便把小嘴一撇:“怎么这么轻啊,这位公主好小气”
揭开扣盖一看,里边是色呈金黄的炙鹿肉,切了片,码得整整齐齐的,只是实在少了些,让娜担心地道:“公主就赐了这么点鹿肉啊,这要是让塞哈智那个吃货看见,咱们老爷还能吃到吗别往上端了,留着给老爷宵夜吧”
西琳妖娆的柳眉轻轻一挑,妩媚地笑道:“好主意先搁这儿,等那吃货走了再说”
第744章 窃
“国公放心,我们蒙古人的战术战法,我老塞最熟悉不过,我这就回去好好琢磨琢磨,想几个法子出来,沿途搞个偷袭埋伏啥的,好好操练操练这帮小子”
塞哈智吃得肚子滚圆,心满意足地捧着大肚子跟夏浔告辞,夏浔将他送到帐外,看着他远去,忍不住失笑道:“塞哈智身为主将,所耗的体力远不及这些兵丁,饭量竟也这般见长,三军将士们吃的就应该更多了。这一路下去,我得叫地方官府多备些猪羊才行,操练他们体力,肚子里没油水可不成。”
回到帐内,看看那杯盘狼藉,夏浔忍不住摇头一笑,又拿起了筷子。西琳看见,忍不住问道:“老爷还没吃饱吗”
夏浔笑道:“方才光顾着跟老塞讨论公事了,老塞是行伍出身,一边吃一边说,两不耽误。我可不成,想着事情的时候,吃饭就慢了。”
“哦”
西琳答应一声,朝让娜一努嘴儿,让娜会意,立即翩然离去,片刻功夫,捧着一个漆盘回来,到了夏浔面前,将盒盖儿一掀,向夏浔抿着嘴儿笑。
夏浔见那盘中码得整齐的炙肉,色香俱佳,不由一怔:“这是”
让娜柔声道:“老爷,这是公主殿下叫人送来的,奴婢看这炙肉虽然美味,只是少了些,叫塞哈智那大肚汉看见,老爷怕又吃不到了,所以就偷偷藏了起来。”
“哈哈,你们两个呀,鬼灵精”
夏浔忍不住大笑,他用筷子点了点两个俏婢,说道:“这炙肉,正是西域风味,看来公主正在有意熟悉西域风味呢。来,你们两个是龟兹人,很久没吃过家乡菜了吧,坐下,一块儿吃,尝尝味道如何”
西琳忸怩地道:“老爷面前,哪有婢子的座位。”
夏浔道:“嗳,哪来那许多规矩,你们还不知道我么,随意些,我也自在。”
“是”
西琳答应一声,与让娜飞快地对视一眼,眸中都闪过一抹喜意。
这一路下来,老爷对她们还没如此亲近过呢,莫不是
一念及此,两个姑娘心头如小鹿乱撞,润玉笑靥上便飞起两抹红霞,两人之中还是让娜活泼大方一些,蛮腰一摆,便挪到夏浔身边,傍着他的身子坐下去,西琳一见不敢怠慢,忙也偎着夏浔另一侧坐下。夏浔本意只是叫她们坐在对面,哪想到两个人居然坐到了身边。
两具香喷喷热力四溢的青春胴体紧挨着自己,温香暖玉稍有触及,便觉绵软柔腴,富有弹性,那两张俏丽妩媚的面庞上,海蓝色的大眼睛含羞带怯,湿润得好像要滴出水来,那一副情意绵绵的样子,令夏浔有些尴尬起来。
两位姑娘进入角色倒快,在夏浔身边坐下,各持一箸,并不自己进餐,反而挟了菜递到他唇边,总得先侍候老爷吃饱才对,姑娘家饭量小,随便吃些也就饱了。
秀色可餐,秀色佐餐。
也不知是这样两个美人儿确实叫人食欲大开,还是这些天戎马操劳,体力消耗确实比较大,夏浔今晚吃的也比平时多。三个人把那一盘鹿肉吃的干干净净,饭后两位姑娘欢欢喜喜收拾杯盘下去,又给夏浔沏上一杯热气腾腾清香四溢的“碧涧明月”,才静静退下,就在帐边儿坐着,以便让夏浔安心处理公事。
夏浔一直在研究他的对手,要打败敌人,必须得了解他的敌人,尤其是帖木儿这样强大的敌人。锦衣卫先期赶到甘凉去的人收集的情报,都要送到他的行辕一份,夏浔自己的潜龙因为早在当初阿尔巴沙盖苏耶丁离开大明时就悄悄蹑着他往西域刺探情报去了,了解的资料更加详细。
每天,都有新的情报送到他的行辕,他都会反复阅读分析,直到全部资料烂熟于心。他了解的资料,不仅仅是军队的情报,只要是有关帖木儿的,他都需要,帖木儿的出身生平家族这么多年来的战例,以及由他亲自指挥的每一场战役现在能够查到的部署情况,他通过这些,对帖木儿就能有一个全面立体的了解。
可以说无论前世今生,夏浔对自己家的亲戚朋友,都未必能记得这么清楚了解得这么全面,可是对帖木儿家族的主要成员,哪怕是他们那又长又绕嘴的名字,他都记得滚瓜烂熟了。
正如他在青州巧施手段,把冯西辉张十三等人干掉,这结果很快,不过是一天中的事情,可是他每次杀人,事先都做了最充分最详细的了解,了解对手策划行动,反复推敲,直到自己再也发现不了漏洞,这才动手。谋而后动,也许过程不是烟花般璀璨,但是这样胜利的把握才更大。
人生如戏,可是人生毕竟不是戏,一出戏,过程越跌宕起伏越好历程越大起大落才好,越能调动观众情绪,越是一出好的戏剧。可人生只有一次,在你的人生里,你是唯一的主角,你的目的不是取悦观众,而是保证自己的生存。
夏浔认真地看着送来的情报,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看到一段感兴趣的资料,还会停下来反复咀嚼一番,期间,西琳已经轻轻走过来,两次挑亮他案前的油灯了,夏浔却浑然不觉。
忽地,帐外有人禀报道:“国公,京里送来消息”
夏浔没有说话,先用炭笔在刚刚阅读到的资料处划了一条线,做了记号,才道:“进来”
一个侍卫掀帘走了进来,将一封书信呈到了夏浔案前。
夏浔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一封家书,眉尖不由一挑。
茗儿年纪虽小,却非常识大体,丈夫在外做事的时候,她全心去做的,就是维护好家里,不叫丈夫分心劳神,眼下他还在行军当中,如非大事,茗儿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有家书来的。他验看了书信火漆,用一把小银刀挑开封口,取出书信阅读起来,信只看到一半儿,眉头就微微皱了起来。
信里主要说的是唐赛儿失踪的消息。夏浔离开府邸去接公主时,四个女儿就齐刷刷地跪到了茗儿面前,求大娘维护她们。茗儿听说她们恶作剧居然搞出了人命,不由为之大惊,正要叫人去后院去寻找于谦的尸体,于谦已经自己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
他的额头磕破了,只是因为一身的墨汁,那血混到墨水里,几乎看不到血渍,也不知道伤势轻重。只是整个人尽遭墨染,往那儿一站,只剩下一双眼仁是白的了,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仿佛一位非洲友人。
四个丫头这才知道于谦没死,苏颖梓祺谢谢气不打一处来,忙着便教训孩子,于仁就这一个宝贝儿子,见他被人作弄到这副模样,自然也很心疼,可是眼见苏颖梓祺要打女儿,哪能不上前解劝一时间,杨府里乱成了一团粥,等这边好不容易安顿下来,大家才省起唐赛儿那小丫头已经逃掉了。
茗儿赶紧派人去唐姚氏家里去找,唐家自然是找不到她的,又往裘婆婆苏欣晨那里去找,这几家本来就是挨着住的,也都没有唐赛儿的踪影。这一下大家发了慌,只得到处找寻,可是始终不见她的人影。
于仁见儿子和辅国公府四位小小姐的性格实在合不来,又在杨家耐心住了两日,便藉口需要返回杭州,儿子要送到老师那里去,告辞离开了。而杨家和唐家满京城的找人,谢谢甚至找到了久未联系的师兄师弟,发动金陵黑道势力帮着找人,始终找不到这唐赛儿的下落,把个担心女儿的唐氏娘子哭得好不凄惨。
茗儿知道丈夫对于家很看重,对唐家也很照顾,这件事儿怎么也不好瞒着他,只好修书一封,把前因后果向他说明。夏浔看了书信,心中顿时有些茫茫然起来,他对于家和唐家的确很看重,而他看重这两家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这两个孩子。
这些年来,他交游天下,官场士林京师地方,与他打过交道的人不知凡己,能叫他放在心上的能有几人于家和唐家之所以被他如此看重,只因为这两个孩子在本来的历史上,都曾干过轰轰烈烈的一番大事业。
如今,夏浔在辽东倾注了三年心血,促使辽东踏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如果未来不再有“土木堡之变”,那么未来的历史上也就不会再有铁血丹心的于少保。
夏浔当日对于谦语重心长地说,希望他将来不会成为英雄,正是因为有此考虑。这个英雄,成就的太惨烈了。五十万训练有素的明军因为王振的瞎指挥,葬身土木堡。多少伴驾出征的名将能臣在乱军之中无所作为,白白葬命,其中包括在安南战无不胜的英国公张辅,征汉王征兀良哈征朵颜诸部,屡立战功的成国公朱勇。
这一战,明朝元气大伤,精兵尽去,良将尽去,更由此引起了景泰两帝的内争,此后又有了大礼仪之争,闹得文臣也元气大伤。如果没有这些事,明朝未来的发展或许会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副景象。
所以夏浔希望,来日于谦莫成英雄。以他的才干学识道德品格,足以做一个清廉能干的名臣,即便是他从此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做一个平庸的百姓,也好过五十万人骨肉成泥,从而在危难关头,成就一位英雄的英名啊。他对唐家如此照顾,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唐赛儿未来发展的关心。
可是,只因为小孩子打架这么一桩闹剧,唐赛儿竟尔脱出了他的控制。未来,唐赛儿还会在山东造反么如果唐赛儿的人生道路终究没有改变,那么于谦的人生道路会改变么如果于谦的人生道路同样没有改变,那这国运还会改变么我的种种努力,还会有效果么
远处,喊杀声起,荆峰出乎意料的没有等到夜深人静,而是选在营中诸军刚刚歇下,警哨尚还保持着充分警惕性的时候动手了。
帅帐不远处一辆卸了骡马的大车上,阴影处蹲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孩儿,仿佛一只小松鼠儿似的,手里捧着一把香喷喷的鹿肉,狼吞虎咽地吃几口,便抬头看看满天的星辰。
她的眸子里蕴着泪光,被星月一照,亮晶晶的,她想家了
蓝田,再往前去就是灞桥了。
这儿位于秦岭北麓,关中平原的东南部,是古城长安的东南门户。
这里有很多名胜古迹,比如燕国义士荆轲墓,汉代才女蔡文姬墓,可惜夏浔此番西来是去甘凉迎敌的,没有那个心思也不可能抛下军队去游山玩水,瞻仰古迹。
天近黄昏,大军在蓝田扎营了。
蓝田县令早得了夏浔前军的吩咐,备了粮食猪羊各色冬菜送来,大军屯营,驻扎下来,便立即杀猪宰羊,埋灶造饭了。
这一路下来,夏浔的训练项目有所增减,但是总的来说,训练强度是不断加大的,原本就是百战精兵,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他们瘦了些,却更加精壮精神,虽然背着驮着很多东西,显得有些邋遢,军容不是十分的严整,可那气质比起刚出京时却大为不同。如果说那时候他们是一柄利剑,也是藏在剑鞘里的一柄利剑,而现在,却是锋芒毕露。
只是,再精锐的部队也是人,一旦歇下来,他们也是笑骂打闹开个黄腔,到了吃饭的时候,敲打饭碗哼着小调儿。士兵也有七情六欲,把他们当成机器一般,不分环境场合,统统严肃管理是不行的,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他们难得放松一下,这个时候将官们是不管的。
尤其是今天,半道儿上刚刚演习了一场“遭遇战”,士兵们体力疲乏,夏浔已传下将令,今晚安心歇息,不再袭营,士卒们更是眉开眼笑。
开饭了,猪肉炖白菜,香味儿飘出好远,士兵们拎着饭碗正迫不及待地排队打饭,夏浔的亲兵头子老喷突然闯了来,往前头高坡雪地上一站,叉着腰,威风八面地骂道:“他奶奶的,哪个王八蛋偷了老子的小棉袄,赶紧交出来回头叫老子抓着,就要你好看”
第745章 大仙
听了老喷的话,旁边便有士卒议论:“啧啧啧,看看人家,到底是大帅的亲兵啊,咱们一人一件棉袄,他身上穿着一件,居然还有一件”
老喷脸红脖子粗地道:“放屁那件不是队伍里发的,是是别人给俺做的”
旁边有个兵是夏浔亲兵队的,知道些底细,便笑道:“老喷哥,是长干里的花三姐给你做的那件小棉袄吧不是说做得太小,你穿不上嘛,丢就丢了呗,找它干吗”
老喷怒道:“放屁那那是人家送俺的一片心意”
众兵丁便都笑起来,有人赶紧的四下打听:“嗳,啥花三姐,是老喷哥的相好么生得俊不俊”
“俊不俊的俺不知道,就瞄见一回,哎哟那身段儿”
“多大了”
“四十出头了,一个守寡的妇人”
“守寡咋啦,嘿嘿我琢磨着,那样的女人更带劲儿”
丘八们你一言我一语,一说起女人登时来了劲儿。
“啧啧啧,难怪老喷哥那么瘦,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那就坐地吸土啊,老喷哥现在还没被人家榨干喽,可真不容易”
“你你们放屁”
老喷狼狈败退,那贴心小棉袄也不找了。
夏浔的小灶上,西琳和让娜也在忙碌着,这小灶可就不比士兵们的露天大灶了,单独搭了一个帐篷,灶台虽也是就地取材,可一应炊具都是齐备的。
一头整猪,她们只留了两个蹄膀给自家老爷,做其它菜前最先酱的就是蹄膀,蹄膀酱好了,沥干晾凉,切片盛盘,剩下大半个还带着不少肉的骨头搁到一边儿,两人便继续忙活别的菜了。等其它几道菜炒的炒炖的炖,也都弄好了,那粳米粥也就煮好了。
这粥用的是蓝田知县送来的胭脂米,这胭脂米自古就有,例代不断改良,到清朝时候成为贡米,此刻它还只是地方上的一种有名的香米,那粥熬得香喷喷的先盛一碗搁在一边,转身便装食盒,几道菜装好了,正要回身去端粥碗,只见案上放着一只干干净净的空碗。
西琳望着空碗有些发怔,让娜扭头看见,问道:“怎么了”
西琳摇摇头,失笑道:“你看我这脑子,粥还没盛,自己就以为盛过了的”说着拿起碗来,又去锅里盛了一碗,这时刚刚捣好蒜酱的让娜忽地奇道:“咦,肘子怎么少了一个,叫谁偷了去”
西琳一看,那案上放着剔去了最肥美部分的蹄膀果然少了一只,两人不由面面相觑,西琳吃吃地道:“方才也没见有人来过呀,这青天白日的,要是有个大活人过来,咱们还能看不见”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抄起菜刀四下寻摸起来,片刻的功夫,西琳怪叫一声,让娜赶紧跑过来,问道:“怎么了”
西琳指着橱下,结结巴巴地道:“你你看,我没记错,刚刚是盛好一碗热粥晾在那儿的。”
让娜往橱下一看,那还不曾使用过的碗碟最上面,赫然摆着一只喝过的粥碗。
两位姑娘互相看看,汗毛都竖了起来,怪叫一声,提起食盒就逃了出去
“这个事儿吧,两位姑娘到汉人地方时间还短点儿,而且一直呆在国公府里,自然是没听说过的。”老喷神秘兮兮地道:“我老喷久居汉地,可是听说过许多,这应该是让狐仙或者黄大仙给取去了”
“狐仙黄大仙”
两双海水般湛蓝的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老喷,好像两坛子陈年好酒,直接把老喷看醉了,于是愈发卖弄起来,他压低声音道:“传说啊,这草木生灵,世间万物,时候久了,都能修炼成精,最容易成精的,那就是胡大仙和黄大仙啦”
让娜怯怯地道:“胡大仙是指狐狸吧那黄大仙是指什么”
老喷道:“嗨就是黄鼠狼呗别乱说,是黄大仙,黄大仙。你像衙门口儿啊,贵人家里啊,那都是有神灵把门儿的,邪灵精怪都进不去,所以很少出事。可这荒郊野外就不同啦,撞见个狐仙啦黄大仙啦,那也没准儿的,你们别怕,一般来说,它们是不害人的。”
西琳抱臂道:“听得人冷嗖嗖的,老喷哥,你说它一般不害人,可万一万一碰上个坏的黄大仙,怎么办”
老喷不懂装懂地道:“这不是白天么白天,它们顶多偷点东西,是不敢现形的。等到晚上,你们两个睡到国公爷帐里还怕什么国公爷那是大贵人,这狐仙啊黄大仙啊,都是没有神位的野神,是不敢冲撞贵人的,你们只管安心睡觉,不会有事的。”
“唔哦”
两位姑娘吱吱唔唔地互相看了一眼,没敢说直到现在自家老爷还不曾招她们侍寝过,这事儿说出来实在也太丢人了些。
老喷难得有这两位金发碧眼的性感美人儿找他聊天,谈兴大浓地道:“其实这些野仙,大多都很善良的,而且法术有限,你们根本不用怕。我在大宁的时候,曾经听人说过一个故事,是有关蝙蝠的。传说很久以前啊,这蝙蝠是有毛的,你看这飞禽,哪有不长毛的,对不对为啥就蝙蝠不长毛呢
那是因为啊,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蝙蝠修炼成精了,这只蝙蝠大仙住在一个小村外的山洞里,村子里谁家有个婚丧嫁娶的缺少桌椅板凳招待客人,就会去村外的山洞里烧炷香,向那蝙蝠大仙求助。蝙蝠大仙就会在夜里施法术,把桌椅送到你家院子里,你用完了还回山洞,再道声谢就成了。
可是后来有一户人家贪小便宜,用完了桌椅就不舍得还了,那蝙蝠大仙左等不还,右等不还,知道那户人家起了贪心,它很生气,就飞到那户人家门外,坐在石磨盘上骂他们家的人不讲信用。那家人自知理亏,也不还嘴,由着它骂。这蝙蝠大仙讨不回来桌椅,就天天晚上跑去那户人家外面叫骂。
后来,那户人家实在是烦了,于是傍晚的时候,就在那石磨台上涂了一层糯米汁,结果那蝙蝠大仙不知道,晚上飞来后,还是坐在那儿骂,骂到快天亮的时候,它就得离开了,要不然被太阳一照,就算法力全失,不能重新幻化成丨人了,可它怎么飞也飞不起来,原来身子已经和磨盘粘在一块儿了。
这时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蝙蝠大仙一害怕,就奋力一挣,结果一身的羽毛都粘在磨盘上,光溜溜地就飞走了,从那以后,蝙蝠大仙再也不接受人类的请求了。不过因为它成了秃毛的,而且它是蝙蝠里边第一个成了精的,是蝙蝠祖宗,从那以后的蝙蝠,就都没有毛了,有趣吧”
西琳和让娜听得有趣,不觉笑了起来,可是回头想想,还是有些害怕。老喷叹口气道:“不瞒你们说啊,我也丢了东西的,我那贴心小棉袄啊叫你们这一说,估摸着,也是被胡大仙给拿走了,唉,回不来喽”
今夜没有袭营演习,军营中很安静,夏浔依旧在灯下专注地看着资料。
经略辽东也罢,剿倭寇访日本也罢,他事先都这样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别人只看到他成功时的辉煌,嫉妒的就说他走了狗屎运,可又有谁知道,他那势如破竹的威风前面,曾经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早就做足了准备功夫
这一回,他的对手是一代天骄,夏浔尤其不敢大意,准备工作比以前更充分,更详细,每一个夜晚,他都是这样度过的。看了很久资料之后,夏浔揉揉有些发涩的眼睛,一抬头,见西琳和让娜正肩并肩地坐在帐角儿,悄悄地耳语说话,便笑道:“好啦,不看了,该歇息了,你们也回帐歇着吧。”
“唔老爷”
让娜被西琳推了一把,只好做她的代表,只是她虽性情爽直泼辣,毕竟还是一个黄花闺女,到了这种时候,她一样的羞涩,让娜结结巴巴地道:“老爷,我们我们两个就睡在帐口好不好,也也好就近侍候老爷。”
“不好当然不好老爷我又不是柳下惠,这么两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跟我同眠一帐,老爷我还能沾着枕头就睡着么”
夏浔脱口就想拒绝,可是忽地瞟见二人脸色,看两人脸上神情,惊恐多过羞涩,倒不像是要自荐枕席的样子,心中不由一动,脸色便慢慢沉下来:“嗯今天怎么忽然要睡在这帐里了你们两个有事瞒着我吧,快说出来,否则立即回帐歇下”
“我我们”
让娜又看了一眼西琳,鼓足勇气道:“老爷,我们我们撞见胡大仙啦”
西琳赶紧补充道:“也有可能是黄大仙”
夏浔一脸茫然地道:“黄大仙胡大仙在哪儿”
许久之后,帐帘儿一挑,夏浔手提一盏灯笼,缓缓踱出了帅帐。
此时已是寒冬季节,陕西的冬天与江南截然不同,风声呼啸如同狼嗥,刮在脸上犹如刀割,夏浔在帐中时还不觉得甚么,这一出来顿觉寒意袭人,他紧了紧大氅,手顺势按在了刀柄上。北风卷地百草折,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只这片刻功夫,那刀柄的铜吞口已冷得不宜把握了。
“在我这军中,藏得有甚么胡大仙黄大仙”
夏浔哂然一笑,一手捉刀,一手提灯,漫步轻去,脚下踏处,风卷回雪,脚印儿浅浅的,几不可见
第746章 麻雀
夏浔看得很仔细,他提着灯笼,在几处营帐间反复游走,重点在厨房附近里里外外的看了半天。
远处,老喷正巡视防务,看见国公爷提着灯笼出来,在帅帐周围各处帐篷间走来走去,连忙就要赶过来,夏浔马上扬声制止了他:“不要动,都不要过来”
以帅帐为中心的核心警备圈里,脚印并不太多,刚刚扎营时清扫积雪留下的痕迹,已经因为风吹浮雪掩盖上薄薄的一层,所以下边的脚印很不明显了。此后,进进出出的人主要是进入帅帐,而这条道路上痕迹再多也无需在意,夏浔绕着几顶军帐转悠了一阵,渐渐发现一些蹊跷。
他发现薄薄的浮雪上,真的有些浅浅的痕迹,像是脚印,可那脚印也太小了些,他的巴掌不需要怎么张开,就能轻易地盖住,在这军营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小的脚印,谁的脚会生得这么小,难道真的有精怪一类的东西
这个想法刚刚浮上心头,便被他否定了,他站住脚步,仔细扫视着帅帐警戒圈内的一切:一顶中军大帐,这是他议事升帐处理军务的地方。帅帐后边不远处,是他的寝帐,寝帐左边紧挨着的是西琳和让娜的卧帐,而右边则只是简陋的挡御风寒的一具帐篷,里边是一匹御赐的好马。
这匹马,是两年前帖木儿帝国宰相阿尔巴沙和大将盖苏耶丁进献于大明皇帝的千里良驹,据说是帖木儿大帝的父亲乘坐过的马匹,进献于大明皇帝陛下,以表恭顺之心。
马的寿命一般在二三十年,照顾的好,也有活上六七十年的,不过帖木儿大帝自己都多大了今年帖木儿都六十九了,如果这匹马真是他父亲当年骑过的,他们能把这匹老马拉到大明帝国来,简直是天大的本事了,反正是面子功夫,朱棣本来就没当真。
这匹马送到御马监后,一验马口,果然只是一匹五岁龄的壮年马,到今年才七岁口,仍旧属于壮年期,夏浔西征,朱棣特意把这匹西域宝马送给了他,御赐宝马当然得好生照顾,因此它便享受了特殊待遇。
夏浔的目光,此刻就盯在这个地方,帐篷外边还有一辆马车,车上拉的有草料豆料等各种马料,夏浔环顾整个帅帐区域,唯一可疑的地方只有这儿。夏浔便举步走了过去,他先进了帐篷,又出来,绕着帐篷转了两圈儿,很快便又发现了一些不大引人注意的小脚印。
如果是白天,大家都忙忙碌碌的,根本不会有人注意这些小脚印,实际上等到天亮,一夜风吹,即便有什么痕迹也早吹平了,而此刻,在雪面上还能隐约地看到一些痕迹。夏浔蹑着那些痕迹,渐渐走到了马车旁。他绕着草料车又转了两圈,站定脚步,仰望着满天星斗,忽然长长地吸了口气,瞑目清心,开始入定,神识在这静谧的夜色里最大限度的扩张开去,感知着周围的一切。
唐赛儿吓坏了,她躲在草料堆里,惊惧地看着外面露出的灯光,一动也不敢动,生怕稍有动作,就会让草料发出沙沙的声音。
唐赛儿当日逃离杨府时,正赶上夏浔与家人告别,前院里满是人,唐赛儿心虚之下,怎敢堂而皇之地走出去。她在那些小丫环后面躲躲闪闪的,无意中听到那些小丫环取笑西琳和让娜,说她们要随着老爷远去西域什么的,唐赛儿不知道西域到底是什么地方,只是感觉到那是极远的一个地方。
当时情急之下,就躲进了车顶,隐藏起来,想要随着夏浔的车子离开南京。小家伙虽小,倒也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谁知接下来她却没甚么机会逃走。白天行军时众目睽睽之下,唐赛儿能躲得过一个人的眼睛甚至十个人的眼睛,却不可能在毫无凭恃的地方躲过千百双眼睛,何况她当时身上带的道具不多,所恃者只有一些身法和就地取材的机巧。
而到了晚上就更加苦命了,这一路夏浔热火朝天地搞起了军事演习,一到晚上,为了防止有人袭营,明军层层布防,明哨暗哨层出不穷,缺少趁手道具的唐赛儿哪能悄然遁出倒是营帐内部远比外部松懈的多,尤其是帅帐周围,士兵们只在外线布防,帅帐周围的活动区域只有几个亲兵和西琳让娜两个女子,反倒最易藏身。
于是,唐赛儿只好就在这地方隐藏下来,白天行军,她只要藏在草料堆里,也不虞被人发现,傍晚宿营时,仗着身手偷些吃食,为了安全,她每次都只在傍晚偷一次,不管偷的多少,够吃三顿就把那残羹冷炙吃上三顿,不够就忍饥挨饿,风餐露宿的一路跟了下来。
谁知道,这一路往下走,越走天越冷,她的冬衣只是在金陵的穿着,江南的冬及在这陕西地方只相当于深秋时节穿的衣服,这样单薄的衣服再加上一车柴草难以御寒,迫不得已,她才偷了老喷一件棉袄,那棉袄老喷穿着嫌小,给她穿上却成了大衣,晚上缩在里边就当了被褥,饶是如此,也是吃尽了苦头。
今夜因为寒冷,赛儿好久难以入睡,正在车中备受煎熬,不提防有人提了灯笼走来,赛儿在柴草堆中留了一线缝隙,一是为了呼吸方便,二来也是方便察看外边动静,看清那提着灯笼的人正是她最怕的夏浔,唐赛儿屏住呼吸,连气儿都不敢喘了,可那一颗心却如擂鼓一般跳的厉害。
她怕,真的怕极了。
夏浔仰首望天,似乎正盯着天空中明亮的星辰,而神识意志却早已散逸开去,尽最大可能扩大着听觉和生物本能的直觉。他听到了心跳声,很急促的心跳,接着他又听到了呼吸,那是憋了许久,突然长吸一口气,然后又缓缓地释放的呼吸声,他还听到了微微的细碎的柴草磨擦的声音。
唐赛儿又怕又冷,虽然她竭力保持不动,可是身子却在不易察觉中颤抖,就是这颤抖带出的极细微的柴草磨擦声,根本不易被常人发觉的声音,却清晰地传入夏浔的耳中。
“我小时候,是在青州长大的”
夏浔突然说话了,他依旧抬头看着天,仿佛自言自语:“夏天的时候,有很多知了,知了不好抓,用蜘蛛网去粘,需要很好的眼力,竹杆儿一动,引起知了的警觉,它就飞走了。要绕着每一棵树走,找那些还没有完成蝉蜕过程的蝉呢,就完全靠运气了。
可是,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在晚上的时候,在树林子里生一堆火,然后一棵树一棵树的去踹,那些栖息在树上的知了被惊醒后,就会纷纷扑向火堆,在火焰周围落下,落了一地,你拿着袋子,尽管一只只地去捡,它根本不会挣扎,这算是飞蛾扑火,还是自投罗网呢”
草丛中的呼吸声突然停止了,似乎连心跳都停止了,本来就紧张到极点的唐赛儿听他这么一说,就晓得自己被发现了,一时间骇得连身体的自然机能都停止了。
她的年纪虽小,其实胆子很大,如果豁出去一死的时候,她不会这般害怕。但是对夏浔,她根本从没生起过一丝对抗的心思,只想着逃避,自然又紧张又害怕,这种紧张和恐惧反过来又影响她,叫她更加的紧张更加的害怕,已经有点自己吓自己的意思了,行藏陡然被识破,唐赛儿自然怕到了极点。
夏浔又说话了,他说是发生在青州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是他穿越时空之前,幼年时生活在乡下亲戚家时的生活经历:“知了还算好捉,其实对小孩子来说,最难捉的是麻雀,用系了绳索的小棍撑个箩筐,想要扣住麻雀,好难的。可是如果你在晚上的时候,用很明亮的灯,攀着梯子到茅草屋檐下,用灯照着麻雀的窝,只管伸手去捉吧,那麻雀好像都成了睁眼瞎,根本逃不掉,只能乖乖落到你的手里。”
夏浔慢慢转过身,对着面前车上的柴草,将手中的灯笼高高地举了起来,另一只手在披风下,握紧了腰畔的刀,随时可以发出闪电似的一刀。凭他今时今日的功力,凭他今时今日的速度,他有把握只要藏在草堆的那个人意图窜出突袭,他就可以在听到柴草剧烈磨擦声的一刹那,将那人连人带车劈成两半
“你,是一只蝉,还是一只麻雀呢”
夏浔逼视着眼前的柴草堆,缓缓说道。
唐赛儿闭了闭眼,牙关一咬,伸出满是冻疮的小手,瑟瑟地拨开了柴草。
柴草拨开,两只小手又一分,再扩大了些缝隙,灯光照进去,正照在她的身上。
她穿着一件臃肿的大棉袄,蓬头垢面,凌乱的头发上满是枯草叶,一张削瘦的小脸冻得苍白,不见一丝血色,就那么瑟缩地看着夏浔,那双点漆似的眸子,仿佛一只无辜的麻雀,正怯怯地看着夏浔,好像马上就要被他捉了去,残忍地拔去羽毛穿上树枝,拿火烤来吃掉似的。
夏浔知道里边有人,却压根儿没想到竟是唐赛儿,他瞪大眼睛,怔愕地看着唐赛儿,看了半晌,才吃惊地叫道:“赛儿,你怎么在这里”
唐赛儿张了张嘴,两行热泪便扑簌簌地流了下来
第747章 讲义气的小丫头
夏浔将赛儿从柴草堆中拉出来时,触到她的小手,冰得好像两个小冻砣子,当下不及多说,马上把她带回了寝帐,西琳和让娜这才知道所谓的胡大仙竟然是蒲台小仙女儿。唐赛儿在杨府那么久,彼此早就熟悉的,当下她们赶紧烧了热水,叫赛儿洗澡清洁,又把自己的衣物取来给她穿上,虽然她们的衣服穿在赛儿身上过于长大,掖掖叠叠的倒更显厚实。
唐赛儿重又被带到夏浔面前,唐赛儿自幼练功,原本就显瘦的身形体态,经过这一路的折磨,更加的瘦了,西琳和让娜把她乌黑的头发编成了畏兀儿族少女特有的发型,两条长辫子,周边又有一条条俏皮可爱的小辫子,那张小小的瓜子脸蛋儿,还没夏浔的巴掌大,尖尖的下巴瘦得惊人,一双眸子因为暖和过来,倒是依稀恢复了几分神采。
至于衣服就可笑的很了,西琳和让娜本来就比普通的女子高挑,两人的平均身高大约在一米七四左右,只比夏浔略低一点,她们的衣服穿在赛儿身上,虽然又掖又系的,也是松松垮垮,裙裤更不消说了,裤子极长,裤筒儿也肥大,腿脚在她踝边笼了几迭,堆在那儿。
案上已经摆了一碟咸菜,一碗热粥。
赛儿进来,见到夏浔,便讷讷地道:“叔叔,我杀了人,犯了错,你把我杀了吧,我不怪你。”
夏浔瞪着她道:“于谦是你杀的”
赛儿咬咬嘴唇,抬起头道:“是
锦衣夜行第23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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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心满意足地听到自家主人打饱嗝。
两人正在厨下忙活着,那校尉赶来向她们说明了一声,两位姑娘虽然手艺好,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中的材料少,听说公主殿下赐了鹿肉给国公加餐,两位姑娘很高兴。等她们做好饭菜,装点食盒,送去帅帐中时,便去旁边的陪帐里将那盘鹿肉也端出来。
西琳弯腰一端那盘鹿肉,便把小嘴一撇:“怎么这么轻啊,这位公主好小气”
揭开扣盖一看,里边是色呈金黄的炙鹿肉,切了片,码得整整齐齐的,只是实在少了些,让娜担心地道:“公主就赐了这么点鹿肉啊,这要是让塞哈智那个吃货看见,咱们老爷还能吃到吗别往上端了,留着给老爷宵夜吧”
西琳妖娆的柳眉轻轻一挑,妩媚地笑道:“好主意先搁这儿,等那吃货走了再说”
第744章 窃
“国公放心,我们蒙古人的战术战法,我老塞最熟悉不过,我这就回去好好琢磨琢磨,想几个法子出来,沿途搞个偷袭埋伏啥的,好好操练操练这帮小子”
塞哈智吃得肚子滚圆,心满意足地捧着大肚子跟夏浔告辞,夏浔将他送到帐外,看着他远去,忍不住失笑道:“塞哈智身为主将,所耗的体力远不及这些兵丁,饭量竟也这般见长,三军将士们吃的就应该更多了。这一路下去,我得叫地方官府多备些猪羊才行,操练他们体力,肚子里没油水可不成。”
回到帐内,看看那杯盘狼藉,夏浔忍不住摇头一笑,又拿起了筷子。西琳看见,忍不住问道:“老爷还没吃饱吗”
夏浔笑道:“方才光顾着跟老塞讨论公事了,老塞是行伍出身,一边吃一边说,两不耽误。我可不成,想着事情的时候,吃饭就慢了。”
“哦”
西琳答应一声,朝让娜一努嘴儿,让娜会意,立即翩然离去,片刻功夫,捧着一个漆盘回来,到了夏浔面前,将盒盖儿一掀,向夏浔抿着嘴儿笑。
夏浔见那盘中码得整齐的炙肉,色香俱佳,不由一怔:“这是”
让娜柔声道:“老爷,这是公主殿下叫人送来的,奴婢看这炙肉虽然美味,只是少了些,叫塞哈智那大肚汉看见,老爷怕又吃不到了,所以就偷偷藏了起来。”
“哈哈,你们两个呀,鬼灵精”
夏浔忍不住大笑,他用筷子点了点两个俏婢,说道:“这炙肉,正是西域风味,看来公主正在有意熟悉西域风味呢。来,你们两个是龟兹人,很久没吃过家乡菜了吧,坐下,一块儿吃,尝尝味道如何”
西琳忸怩地道:“老爷面前,哪有婢子的座位。”
夏浔道:“嗳,哪来那许多规矩,你们还不知道我么,随意些,我也自在。”
“是”
西琳答应一声,与让娜飞快地对视一眼,眸中都闪过一抹喜意。
这一路下来,老爷对她们还没如此亲近过呢,莫不是
一念及此,两个姑娘心头如小鹿乱撞,润玉笑靥上便飞起两抹红霞,两人之中还是让娜活泼大方一些,蛮腰一摆,便挪到夏浔身边,傍着他的身子坐下去,西琳一见不敢怠慢,忙也偎着夏浔另一侧坐下。夏浔本意只是叫她们坐在对面,哪想到两个人居然坐到了身边。
两具香喷喷热力四溢的青春胴体紧挨着自己,温香暖玉稍有触及,便觉绵软柔腴,富有弹性,那两张俏丽妩媚的面庞上,海蓝色的大眼睛含羞带怯,湿润得好像要滴出水来,那一副情意绵绵的样子,令夏浔有些尴尬起来。
两位姑娘进入角色倒快,在夏浔身边坐下,各持一箸,并不自己进餐,反而挟了菜递到他唇边,总得先侍候老爷吃饱才对,姑娘家饭量小,随便吃些也就饱了。
秀色可餐,秀色佐餐。
也不知是这样两个美人儿确实叫人食欲大开,还是这些天戎马操劳,体力消耗确实比较大,夏浔今晚吃的也比平时多。三个人把那一盘鹿肉吃的干干净净,饭后两位姑娘欢欢喜喜收拾杯盘下去,又给夏浔沏上一杯热气腾腾清香四溢的“碧涧明月”,才静静退下,就在帐边儿坐着,以便让夏浔安心处理公事。
夏浔一直在研究他的对手,要打败敌人,必须得了解他的敌人,尤其是帖木儿这样强大的敌人。锦衣卫先期赶到甘凉去的人收集的情报,都要送到他的行辕一份,夏浔自己的潜龙因为早在当初阿尔巴沙盖苏耶丁离开大明时就悄悄蹑着他往西域刺探情报去了,了解的资料更加详细。
每天,都有新的情报送到他的行辕,他都会反复阅读分析,直到全部资料烂熟于心。他了解的资料,不仅仅是军队的情报,只要是有关帖木儿的,他都需要,帖木儿的出身生平家族这么多年来的战例,以及由他亲自指挥的每一场战役现在能够查到的部署情况,他通过这些,对帖木儿就能有一个全面立体的了解。
可以说无论前世今生,夏浔对自己家的亲戚朋友,都未必能记得这么清楚了解得这么全面,可是对帖木儿家族的主要成员,哪怕是他们那又长又绕嘴的名字,他都记得滚瓜烂熟了。
正如他在青州巧施手段,把冯西辉张十三等人干掉,这结果很快,不过是一天中的事情,可是他每次杀人,事先都做了最充分最详细的了解,了解对手策划行动,反复推敲,直到自己再也发现不了漏洞,这才动手。谋而后动,也许过程不是烟花般璀璨,但是这样胜利的把握才更大。
人生如戏,可是人生毕竟不是戏,一出戏,过程越跌宕起伏越好历程越大起大落才好,越能调动观众情绪,越是一出好的戏剧。可人生只有一次,在你的人生里,你是唯一的主角,你的目的不是取悦观众,而是保证自己的生存。
夏浔认真地看着送来的情报,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看到一段感兴趣的资料,还会停下来反复咀嚼一番,期间,西琳已经轻轻走过来,两次挑亮他案前的油灯了,夏浔却浑然不觉。
忽地,帐外有人禀报道:“国公,京里送来消息”
夏浔没有说话,先用炭笔在刚刚阅读到的资料处划了一条线,做了记号,才道:“进来”
一个侍卫掀帘走了进来,将一封书信呈到了夏浔案前。
夏浔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一封家书,眉尖不由一挑。
茗儿年纪虽小,却非常识大体,丈夫在外做事的时候,她全心去做的,就是维护好家里,不叫丈夫分心劳神,眼下他还在行军当中,如非大事,茗儿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有家书来的。他验看了书信火漆,用一把小银刀挑开封口,取出书信阅读起来,信只看到一半儿,眉头就微微皱了起来。
信里主要说的是唐赛儿失踪的消息。夏浔离开府邸去接公主时,四个女儿就齐刷刷地跪到了茗儿面前,求大娘维护她们。茗儿听说她们恶作剧居然搞出了人命,不由为之大惊,正要叫人去后院去寻找于谦的尸体,于谦已经自己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
他的额头磕破了,只是因为一身的墨汁,那血混到墨水里,几乎看不到血渍,也不知道伤势轻重。只是整个人尽遭墨染,往那儿一站,只剩下一双眼仁是白的了,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仿佛一位非洲友人。
四个丫头这才知道于谦没死,苏颖梓祺谢谢气不打一处来,忙着便教训孩子,于仁就这一个宝贝儿子,见他被人作弄到这副模样,自然也很心疼,可是眼见苏颖梓祺要打女儿,哪能不上前解劝一时间,杨府里乱成了一团粥,等这边好不容易安顿下来,大家才省起唐赛儿那小丫头已经逃掉了。
茗儿赶紧派人去唐姚氏家里去找,唐家自然是找不到她的,又往裘婆婆苏欣晨那里去找,这几家本来就是挨着住的,也都没有唐赛儿的踪影。这一下大家发了慌,只得到处找寻,可是始终不见她的人影。
于仁见儿子和辅国公府四位小小姐的性格实在合不来,又在杨家耐心住了两日,便藉口需要返回杭州,儿子要送到老师那里去,告辞离开了。而杨家和唐家满京城的找人,谢谢甚至找到了久未联系的师兄师弟,发动金陵黑道势力帮着找人,始终找不到这唐赛儿的下落,把个担心女儿的唐氏娘子哭得好不凄惨。
茗儿知道丈夫对于家很看重,对唐家也很照顾,这件事儿怎么也不好瞒着他,只好修书一封,把前因后果向他说明。夏浔看了书信,心中顿时有些茫茫然起来,他对于家和唐家的确很看重,而他看重这两家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这两个孩子。
这些年来,他交游天下,官场士林京师地方,与他打过交道的人不知凡己,能叫他放在心上的能有几人于家和唐家之所以被他如此看重,只因为这两个孩子在本来的历史上,都曾干过轰轰烈烈的一番大事业。
如今,夏浔在辽东倾注了三年心血,促使辽东踏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如果未来不再有“土木堡之变”,那么未来的历史上也就不会再有铁血丹心的于少保。
夏浔当日对于谦语重心长地说,希望他将来不会成为英雄,正是因为有此考虑。这个英雄,成就的太惨烈了。五十万训练有素的明军因为王振的瞎指挥,葬身土木堡。多少伴驾出征的名将能臣在乱军之中无所作为,白白葬命,其中包括在安南战无不胜的英国公张辅,征汉王征兀良哈征朵颜诸部,屡立战功的成国公朱勇。
这一战,明朝元气大伤,精兵尽去,良将尽去,更由此引起了景泰两帝的内争,此后又有了大礼仪之争,闹得文臣也元气大伤。如果没有这些事,明朝未来的发展或许会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副景象。
所以夏浔希望,来日于谦莫成英雄。以他的才干学识道德品格,足以做一个清廉能干的名臣,即便是他从此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做一个平庸的百姓,也好过五十万人骨肉成泥,从而在危难关头,成就一位英雄的英名啊。他对唐家如此照顾,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唐赛儿未来发展的关心。
可是,只因为小孩子打架这么一桩闹剧,唐赛儿竟尔脱出了他的控制。未来,唐赛儿还会在山东造反么如果唐赛儿的人生道路终究没有改变,那么于谦的人生道路会改变么如果于谦的人生道路同样没有改变,那这国运还会改变么我的种种努力,还会有效果么
远处,喊杀声起,荆峰出乎意料的没有等到夜深人静,而是选在营中诸军刚刚歇下,警哨尚还保持着充分警惕性的时候动手了。
帅帐不远处一辆卸了骡马的大车上,阴影处蹲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孩儿,仿佛一只小松鼠儿似的,手里捧着一把香喷喷的鹿肉,狼吞虎咽地吃几口,便抬头看看满天的星辰。
她的眸子里蕴着泪光,被星月一照,亮晶晶的,她想家了
蓝田,再往前去就是灞桥了。
这儿位于秦岭北麓,关中平原的东南部,是古城长安的东南门户。
这里有很多名胜古迹,比如燕国义士荆轲墓,汉代才女蔡文姬墓,可惜夏浔此番西来是去甘凉迎敌的,没有那个心思也不可能抛下军队去游山玩水,瞻仰古迹。
天近黄昏,大军在蓝田扎营了。
蓝田县令早得了夏浔前军的吩咐,备了粮食猪羊各色冬菜送来,大军屯营,驻扎下来,便立即杀猪宰羊,埋灶造饭了。
这一路下来,夏浔的训练项目有所增减,但是总的来说,训练强度是不断加大的,原本就是百战精兵,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他们瘦了些,却更加精壮精神,虽然背着驮着很多东西,显得有些邋遢,军容不是十分的严整,可那气质比起刚出京时却大为不同。如果说那时候他们是一柄利剑,也是藏在剑鞘里的一柄利剑,而现在,却是锋芒毕露。
只是,再精锐的部队也是人,一旦歇下来,他们也是笑骂打闹开个黄腔,到了吃饭的时候,敲打饭碗哼着小调儿。士兵也有七情六欲,把他们当成机器一般,不分环境场合,统统严肃管理是不行的,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他们难得放松一下,这个时候将官们是不管的。
尤其是今天,半道儿上刚刚演习了一场“遭遇战”,士兵们体力疲乏,夏浔已传下将令,今晚安心歇息,不再袭营,士卒们更是眉开眼笑。
开饭了,猪肉炖白菜,香味儿飘出好远,士兵们拎着饭碗正迫不及待地排队打饭,夏浔的亲兵头子老喷突然闯了来,往前头高坡雪地上一站,叉着腰,威风八面地骂道:“他奶奶的,哪个王八蛋偷了老子的小棉袄,赶紧交出来回头叫老子抓着,就要你好看”
第745章 大仙
听了老喷的话,旁边便有士卒议论:“啧啧啧,看看人家,到底是大帅的亲兵啊,咱们一人一件棉袄,他身上穿着一件,居然还有一件”
老喷脸红脖子粗地道:“放屁那件不是队伍里发的,是是别人给俺做的”
旁边有个兵是夏浔亲兵队的,知道些底细,便笑道:“老喷哥,是长干里的花三姐给你做的那件小棉袄吧不是说做得太小,你穿不上嘛,丢就丢了呗,找它干吗”
老喷怒道:“放屁那那是人家送俺的一片心意”
众兵丁便都笑起来,有人赶紧的四下打听:“嗳,啥花三姐,是老喷哥的相好么生得俊不俊”
“俊不俊的俺不知道,就瞄见一回,哎哟那身段儿”
“多大了”
“四十出头了,一个守寡的妇人”
“守寡咋啦,嘿嘿我琢磨着,那样的女人更带劲儿”
丘八们你一言我一语,一说起女人登时来了劲儿。
“啧啧啧,难怪老喷哥那么瘦,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那就坐地吸土啊,老喷哥现在还没被人家榨干喽,可真不容易”
“你你们放屁”
老喷狼狈败退,那贴心小棉袄也不找了。
夏浔的小灶上,西琳和让娜也在忙碌着,这小灶可就不比士兵们的露天大灶了,单独搭了一个帐篷,灶台虽也是就地取材,可一应炊具都是齐备的。
一头整猪,她们只留了两个蹄膀给自家老爷,做其它菜前最先酱的就是蹄膀,蹄膀酱好了,沥干晾凉,切片盛盘,剩下大半个还带着不少肉的骨头搁到一边儿,两人便继续忙活别的菜了。等其它几道菜炒的炒炖的炖,也都弄好了,那粳米粥也就煮好了。
这粥用的是蓝田知县送来的胭脂米,这胭脂米自古就有,例代不断改良,到清朝时候成为贡米,此刻它还只是地方上的一种有名的香米,那粥熬得香喷喷的先盛一碗搁在一边,转身便装食盒,几道菜装好了,正要回身去端粥碗,只见案上放着一只干干净净的空碗。
西琳望着空碗有些发怔,让娜扭头看见,问道:“怎么了”
西琳摇摇头,失笑道:“你看我这脑子,粥还没盛,自己就以为盛过了的”说着拿起碗来,又去锅里盛了一碗,这时刚刚捣好蒜酱的让娜忽地奇道:“咦,肘子怎么少了一个,叫谁偷了去”
西琳一看,那案上放着剔去了最肥美部分的蹄膀果然少了一只,两人不由面面相觑,西琳吃吃地道:“方才也没见有人来过呀,这青天白日的,要是有个大活人过来,咱们还能看不见”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抄起菜刀四下寻摸起来,片刻的功夫,西琳怪叫一声,让娜赶紧跑过来,问道:“怎么了”
西琳指着橱下,结结巴巴地道:“你你看,我没记错,刚刚是盛好一碗热粥晾在那儿的。”
让娜往橱下一看,那还不曾使用过的碗碟最上面,赫然摆着一只喝过的粥碗。
两位姑娘互相看看,汗毛都竖了起来,怪叫一声,提起食盒就逃了出去
“这个事儿吧,两位姑娘到汉人地方时间还短点儿,而且一直呆在国公府里,自然是没听说过的。”老喷神秘兮兮地道:“我老喷久居汉地,可是听说过许多,这应该是让狐仙或者黄大仙给取去了”
“狐仙黄大仙”
两双海水般湛蓝的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老喷,好像两坛子陈年好酒,直接把老喷看醉了,于是愈发卖弄起来,他压低声音道:“传说啊,这草木生灵,世间万物,时候久了,都能修炼成精,最容易成精的,那就是胡大仙和黄大仙啦”
让娜怯怯地道:“胡大仙是指狐狸吧那黄大仙是指什么”
老喷道:“嗨就是黄鼠狼呗别乱说,是黄大仙,黄大仙。你像衙门口儿啊,贵人家里啊,那都是有神灵把门儿的,邪灵精怪都进不去,所以很少出事。可这荒郊野外就不同啦,撞见个狐仙啦黄大仙啦,那也没准儿的,你们别怕,一般来说,它们是不害人的。”
西琳抱臂道:“听得人冷嗖嗖的,老喷哥,你说它一般不害人,可万一万一碰上个坏的黄大仙,怎么办”
老喷不懂装懂地道:“这不是白天么白天,它们顶多偷点东西,是不敢现形的。等到晚上,你们两个睡到国公爷帐里还怕什么国公爷那是大贵人,这狐仙啊黄大仙啊,都是没有神位的野神,是不敢冲撞贵人的,你们只管安心睡觉,不会有事的。”
“唔哦”
两位姑娘吱吱唔唔地互相看了一眼,没敢说直到现在自家老爷还不曾招她们侍寝过,这事儿说出来实在也太丢人了些。
老喷难得有这两位金发碧眼的性感美人儿找他聊天,谈兴大浓地道:“其实这些野仙,大多都很善良的,而且法术有限,你们根本不用怕。我在大宁的时候,曾经听人说过一个故事,是有关蝙蝠的。传说很久以前啊,这蝙蝠是有毛的,你看这飞禽,哪有不长毛的,对不对为啥就蝙蝠不长毛呢
那是因为啊,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蝙蝠修炼成精了,这只蝙蝠大仙住在一个小村外的山洞里,村子里谁家有个婚丧嫁娶的缺少桌椅板凳招待客人,就会去村外的山洞里烧炷香,向那蝙蝠大仙求助。蝙蝠大仙就会在夜里施法术,把桌椅送到你家院子里,你用完了还回山洞,再道声谢就成了。
可是后来有一户人家贪小便宜,用完了桌椅就不舍得还了,那蝙蝠大仙左等不还,右等不还,知道那户人家起了贪心,它很生气,就飞到那户人家门外,坐在石磨盘上骂他们家的人不讲信用。那家人自知理亏,也不还嘴,由着它骂。这蝙蝠大仙讨不回来桌椅,就天天晚上跑去那户人家外面叫骂。
后来,那户人家实在是烦了,于是傍晚的时候,就在那石磨台上涂了一层糯米汁,结果那蝙蝠大仙不知道,晚上飞来后,还是坐在那儿骂,骂到快天亮的时候,它就得离开了,要不然被太阳一照,就算法力全失,不能重新幻化成丨人了,可它怎么飞也飞不起来,原来身子已经和磨盘粘在一块儿了。
这时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蝙蝠大仙一害怕,就奋力一挣,结果一身的羽毛都粘在磨盘上,光溜溜地就飞走了,从那以后,蝙蝠大仙再也不接受人类的请求了。不过因为它成了秃毛的,而且它是蝙蝠里边第一个成了精的,是蝙蝠祖宗,从那以后的蝙蝠,就都没有毛了,有趣吧”
西琳和让娜听得有趣,不觉笑了起来,可是回头想想,还是有些害怕。老喷叹口气道:“不瞒你们说啊,我也丢了东西的,我那贴心小棉袄啊叫你们这一说,估摸着,也是被胡大仙给拿走了,唉,回不来喽”
今夜没有袭营演习,军营中很安静,夏浔依旧在灯下专注地看着资料。
经略辽东也罢,剿倭寇访日本也罢,他事先都这样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别人只看到他成功时的辉煌,嫉妒的就说他走了狗屎运,可又有谁知道,他那势如破竹的威风前面,曾经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早就做足了准备功夫
这一回,他的对手是一代天骄,夏浔尤其不敢大意,准备工作比以前更充分,更详细,每一个夜晚,他都是这样度过的。看了很久资料之后,夏浔揉揉有些发涩的眼睛,一抬头,见西琳和让娜正肩并肩地坐在帐角儿,悄悄地耳语说话,便笑道:“好啦,不看了,该歇息了,你们也回帐歇着吧。”
“唔老爷”
让娜被西琳推了一把,只好做她的代表,只是她虽性情爽直泼辣,毕竟还是一个黄花闺女,到了这种时候,她一样的羞涩,让娜结结巴巴地道:“老爷,我们我们两个就睡在帐口好不好,也也好就近侍候老爷。”
“不好当然不好老爷我又不是柳下惠,这么两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跟我同眠一帐,老爷我还能沾着枕头就睡着么”
夏浔脱口就想拒绝,可是忽地瞟见二人脸色,看两人脸上神情,惊恐多过羞涩,倒不像是要自荐枕席的样子,心中不由一动,脸色便慢慢沉下来:“嗯今天怎么忽然要睡在这帐里了你们两个有事瞒着我吧,快说出来,否则立即回帐歇下”
“我我们”
让娜又看了一眼西琳,鼓足勇气道:“老爷,我们我们撞见胡大仙啦”
西琳赶紧补充道:“也有可能是黄大仙”
夏浔一脸茫然地道:“黄大仙胡大仙在哪儿”
许久之后,帐帘儿一挑,夏浔手提一盏灯笼,缓缓踱出了帅帐。
此时已是寒冬季节,陕西的冬天与江南截然不同,风声呼啸如同狼嗥,刮在脸上犹如刀割,夏浔在帐中时还不觉得甚么,这一出来顿觉寒意袭人,他紧了紧大氅,手顺势按在了刀柄上。北风卷地百草折,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只这片刻功夫,那刀柄的铜吞口已冷得不宜把握了。
“在我这军中,藏得有甚么胡大仙黄大仙”
夏浔哂然一笑,一手捉刀,一手提灯,漫步轻去,脚下踏处,风卷回雪,脚印儿浅浅的,几不可见
第746章 麻雀
夏浔看得很仔细,他提着灯笼,在几处营帐间反复游走,重点在厨房附近里里外外的看了半天。
远处,老喷正巡视防务,看见国公爷提着灯笼出来,在帅帐周围各处帐篷间走来走去,连忙就要赶过来,夏浔马上扬声制止了他:“不要动,都不要过来”
以帅帐为中心的核心警备圈里,脚印并不太多,刚刚扎营时清扫积雪留下的痕迹,已经因为风吹浮雪掩盖上薄薄的一层,所以下边的脚印很不明显了。此后,进进出出的人主要是进入帅帐,而这条道路上痕迹再多也无需在意,夏浔绕着几顶军帐转悠了一阵,渐渐发现一些蹊跷。
他发现薄薄的浮雪上,真的有些浅浅的痕迹,像是脚印,可那脚印也太小了些,他的巴掌不需要怎么张开,就能轻易地盖住,在这军营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小的脚印,谁的脚会生得这么小,难道真的有精怪一类的东西
这个想法刚刚浮上心头,便被他否定了,他站住脚步,仔细扫视着帅帐警戒圈内的一切:一顶中军大帐,这是他议事升帐处理军务的地方。帅帐后边不远处,是他的寝帐,寝帐左边紧挨着的是西琳和让娜的卧帐,而右边则只是简陋的挡御风寒的一具帐篷,里边是一匹御赐的好马。
这匹马,是两年前帖木儿帝国宰相阿尔巴沙和大将盖苏耶丁进献于大明皇帝的千里良驹,据说是帖木儿大帝的父亲乘坐过的马匹,进献于大明皇帝陛下,以表恭顺之心。
马的寿命一般在二三十年,照顾的好,也有活上六七十年的,不过帖木儿大帝自己都多大了今年帖木儿都六十九了,如果这匹马真是他父亲当年骑过的,他们能把这匹老马拉到大明帝国来,简直是天大的本事了,反正是面子功夫,朱棣本来就没当真。
这匹马送到御马监后,一验马口,果然只是一匹五岁龄的壮年马,到今年才七岁口,仍旧属于壮年期,夏浔西征,朱棣特意把这匹西域宝马送给了他,御赐宝马当然得好生照顾,因此它便享受了特殊待遇。
夏浔的目光,此刻就盯在这个地方,帐篷外边还有一辆马车,车上拉的有草料豆料等各种马料,夏浔环顾整个帅帐区域,唯一可疑的地方只有这儿。夏浔便举步走了过去,他先进了帐篷,又出来,绕着帐篷转了两圈儿,很快便又发现了一些不大引人注意的小脚印。
如果是白天,大家都忙忙碌碌的,根本不会有人注意这些小脚印,实际上等到天亮,一夜风吹,即便有什么痕迹也早吹平了,而此刻,在雪面上还能隐约地看到一些痕迹。夏浔蹑着那些痕迹,渐渐走到了马车旁。他绕着草料车又转了两圈,站定脚步,仰望着满天星斗,忽然长长地吸了口气,瞑目清心,开始入定,神识在这静谧的夜色里最大限度的扩张开去,感知着周围的一切。
唐赛儿吓坏了,她躲在草料堆里,惊惧地看着外面露出的灯光,一动也不敢动,生怕稍有动作,就会让草料发出沙沙的声音。
唐赛儿当日逃离杨府时,正赶上夏浔与家人告别,前院里满是人,唐赛儿心虚之下,怎敢堂而皇之地走出去。她在那些小丫环后面躲躲闪闪的,无意中听到那些小丫环取笑西琳和让娜,说她们要随着老爷远去西域什么的,唐赛儿不知道西域到底是什么地方,只是感觉到那是极远的一个地方。
当时情急之下,就躲进了车顶,隐藏起来,想要随着夏浔的车子离开南京。小家伙虽小,倒也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谁知接下来她却没甚么机会逃走。白天行军时众目睽睽之下,唐赛儿能躲得过一个人的眼睛甚至十个人的眼睛,却不可能在毫无凭恃的地方躲过千百双眼睛,何况她当时身上带的道具不多,所恃者只有一些身法和就地取材的机巧。
而到了晚上就更加苦命了,这一路夏浔热火朝天地搞起了军事演习,一到晚上,为了防止有人袭营,明军层层布防,明哨暗哨层出不穷,缺少趁手道具的唐赛儿哪能悄然遁出倒是营帐内部远比外部松懈的多,尤其是帅帐周围,士兵们只在外线布防,帅帐周围的活动区域只有几个亲兵和西琳让娜两个女子,反倒最易藏身。
于是,唐赛儿只好就在这地方隐藏下来,白天行军,她只要藏在草料堆里,也不虞被人发现,傍晚宿营时,仗着身手偷些吃食,为了安全,她每次都只在傍晚偷一次,不管偷的多少,够吃三顿就把那残羹冷炙吃上三顿,不够就忍饥挨饿,风餐露宿的一路跟了下来。
谁知道,这一路往下走,越走天越冷,她的冬衣只是在金陵的穿着,江南的冬及在这陕西地方只相当于深秋时节穿的衣服,这样单薄的衣服再加上一车柴草难以御寒,迫不得已,她才偷了老喷一件棉袄,那棉袄老喷穿着嫌小,给她穿上却成了大衣,晚上缩在里边就当了被褥,饶是如此,也是吃尽了苦头。
今夜因为寒冷,赛儿好久难以入睡,正在车中备受煎熬,不提防有人提了灯笼走来,赛儿在柴草堆中留了一线缝隙,一是为了呼吸方便,二来也是方便察看外边动静,看清那提着灯笼的人正是她最怕的夏浔,唐赛儿屏住呼吸,连气儿都不敢喘了,可那一颗心却如擂鼓一般跳的厉害。
她怕,真的怕极了。
夏浔仰首望天,似乎正盯着天空中明亮的星辰,而神识意志却早已散逸开去,尽最大可能扩大着听觉和生物本能的直觉。他听到了心跳声,很急促的心跳,接着他又听到了呼吸,那是憋了许久,突然长吸一口气,然后又缓缓地释放的呼吸声,他还听到了微微的细碎的柴草磨擦的声音。
唐赛儿又怕又冷,虽然她竭力保持不动,可是身子却在不易察觉中颤抖,就是这颤抖带出的极细微的柴草磨擦声,根本不易被常人发觉的声音,却清晰地传入夏浔的耳中。
“我小时候,是在青州长大的”
夏浔突然说话了,他依旧抬头看着天,仿佛自言自语:“夏天的时候,有很多知了,知了不好抓,用蜘蛛网去粘,需要很好的眼力,竹杆儿一动,引起知了的警觉,它就飞走了。要绕着每一棵树走,找那些还没有完成蝉蜕过程的蝉呢,就完全靠运气了。
可是,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在晚上的时候,在树林子里生一堆火,然后一棵树一棵树的去踹,那些栖息在树上的知了被惊醒后,就会纷纷扑向火堆,在火焰周围落下,落了一地,你拿着袋子,尽管一只只地去捡,它根本不会挣扎,这算是飞蛾扑火,还是自投罗网呢”
草丛中的呼吸声突然停止了,似乎连心跳都停止了,本来就紧张到极点的唐赛儿听他这么一说,就晓得自己被发现了,一时间骇得连身体的自然机能都停止了。
她的年纪虽小,其实胆子很大,如果豁出去一死的时候,她不会这般害怕。但是对夏浔,她根本从没生起过一丝对抗的心思,只想着逃避,自然又紧张又害怕,这种紧张和恐惧反过来又影响她,叫她更加的紧张更加的害怕,已经有点自己吓自己的意思了,行藏陡然被识破,唐赛儿自然怕到了极点。
夏浔又说话了,他说是发生在青州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是他穿越时空之前,幼年时生活在乡下亲戚家时的生活经历:“知了还算好捉,其实对小孩子来说,最难捉的是麻雀,用系了绳索的小棍撑个箩筐,想要扣住麻雀,好难的。可是如果你在晚上的时候,用很明亮的灯,攀着梯子到茅草屋檐下,用灯照着麻雀的窝,只管伸手去捉吧,那麻雀好像都成了睁眼瞎,根本逃不掉,只能乖乖落到你的手里。”
夏浔慢慢转过身,对着面前车上的柴草,将手中的灯笼高高地举了起来,另一只手在披风下,握紧了腰畔的刀,随时可以发出闪电似的一刀。凭他今时今日的功力,凭他今时今日的速度,他有把握只要藏在草堆的那个人意图窜出突袭,他就可以在听到柴草剧烈磨擦声的一刹那,将那人连人带车劈成两半
“你,是一只蝉,还是一只麻雀呢”
夏浔逼视着眼前的柴草堆,缓缓说道。
唐赛儿闭了闭眼,牙关一咬,伸出满是冻疮的小手,瑟瑟地拨开了柴草。
柴草拨开,两只小手又一分,再扩大了些缝隙,灯光照进去,正照在她的身上。
她穿着一件臃肿的大棉袄,蓬头垢面,凌乱的头发上满是枯草叶,一张削瘦的小脸冻得苍白,不见一丝血色,就那么瑟缩地看着夏浔,那双点漆似的眸子,仿佛一只无辜的麻雀,正怯怯地看着夏浔,好像马上就要被他捉了去,残忍地拔去羽毛穿上树枝,拿火烤来吃掉似的。
夏浔知道里边有人,却压根儿没想到竟是唐赛儿,他瞪大眼睛,怔愕地看着唐赛儿,看了半晌,才吃惊地叫道:“赛儿,你怎么在这里”
唐赛儿张了张嘴,两行热泪便扑簌簌地流了下来
第747章 讲义气的小丫头
夏浔将赛儿从柴草堆中拉出来时,触到她的小手,冰得好像两个小冻砣子,当下不及多说,马上把她带回了寝帐,西琳和让娜这才知道所谓的胡大仙竟然是蒲台小仙女儿。唐赛儿在杨府那么久,彼此早就熟悉的,当下她们赶紧烧了热水,叫赛儿洗澡清洁,又把自己的衣物取来给她穿上,虽然她们的衣服穿在赛儿身上过于长大,掖掖叠叠的倒更显厚实。
唐赛儿重又被带到夏浔面前,唐赛儿自幼练功,原本就显瘦的身形体态,经过这一路的折磨,更加的瘦了,西琳和让娜把她乌黑的头发编成了畏兀儿族少女特有的发型,两条长辫子,周边又有一条条俏皮可爱的小辫子,那张小小的瓜子脸蛋儿,还没夏浔的巴掌大,尖尖的下巴瘦得惊人,一双眸子因为暖和过来,倒是依稀恢复了几分神采。
至于衣服就可笑的很了,西琳和让娜本来就比普通的女子高挑,两人的平均身高大约在一米七四左右,只比夏浔略低一点,她们的衣服穿在赛儿身上,虽然又掖又系的,也是松松垮垮,裙裤更不消说了,裤子极长,裤筒儿也肥大,腿脚在她踝边笼了几迭,堆在那儿。
案上已经摆了一碟咸菜,一碗热粥。
赛儿进来,见到夏浔,便讷讷地道:“叔叔,我杀了人,犯了错,你把我杀了吧,我不怪你。”
夏浔瞪着她道:“于谦是你杀的”
赛儿咬咬嘴唇,抬起头道:“是
锦衣夜行第23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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