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
武侠之他有十根金手指 作者:老茶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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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芝那带笑的面容,忍不住脸红了。
他转身,虔诚地跪在土地祠前面不住的磕头,“谢谢土地爷!谢谢土地爷!我就知道,只要诚心祈求就一定有用的。谢谢土地爷派人来救我!”
看着路仁甲那个小鬼不住的磕头,金秀芝嘴角抽搐,她的出现跟土地爷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好吗!
回想从前,她真是悔不当初!叫你丫的嘴贱!才有了这次的穿越之旅!沉默是金懂不?
那天,她躺在沙发上用手机看书,不小心翻到了一部种马武侠文,“作者你特么地逗我吖!还什么贫苦少年的奋斗史!金手指不要开得太爽哦!这外挂开得都能直达月球冲出银河系了。哪里还用什么奋斗!”
“说得容易!你行你上啊!”一个透明的身影出现在她面前,吓了她一跳。
金秀芝下意识地顶嘴,“上就上!”
于是,她就被穿越大神拉到这个武侠世界来了。
她和大神的约定是,她选定的必须是一个普通人,然后帮这个普通人开各种金手指,只有当这个普通人变成了绝世高手,迎娶了白富美,当上了武林盟主,走上了人生巅峰,成为人生赢家之后。她才能回去。
为了保证生存,她还向穿越大神要了一个要求:拥有无限量变出烧鸡的技能。
金秀芝慢慢吃完烧鸡才开口,“现在相信我了吧?”
路仁甲起身坐到她旁边,讨好地叫着,“神仙姐姐!”
金秀芝被他肉麻得一身鸡皮疙瘩,她搓搓胳膊,“你还是叫我‘秀秀姐’好了。我的身份你不能向别人透露,不然我就去帮别人了。”
路仁甲立即用两只手捂住嘴巴,郑重地点点头。
“你只要相信,我不会害你的就行了。以后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能不能办到?”
他点点头。
“回答我!行不行?”
路仁甲大声答道,“行!”惊飞鸦雀无数。
“好!”金秀芝拍拍他的头,“我也相信你是个很有前途的人。咱们为了美好的目标,一起努力吧!”
路仁甲点点头。
契约成立。
她的手腕和路仁甲的手腕立即出现了一头光带状的金色绳子,把两人绑在一起,又瞬间消失。
路仁甲惊奇地问,“这是什么?”
“这是法术。有了它,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能找到你。”
路仁甲听闻,脸又红彤彤的。
真好!秀秀姐一定可以长长久久地陪伴在他身边,不会像爹娘那样离开他。
等他感动完毕,再抬头时,却发现金秀芝变成了一个约莫六岁左右的小孩子,他惊讶地叫,“秀秀姐,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金秀芝翻白眼,“这样才不引人注意啊!咱们对外就说我是你妹妹,明白了吗?”免得等他成为人生赢家,她都三四十岁了,人生还有什么奔头!
路仁甲点点头,神仙姐姐说得好有道理啊。“那我还叫你秀秀姐吗?”
“随便!”金秀芝觉得这路仁甲的脑子不太灵活,早知道选另外一个机灵点的小乞丐了。
不过据她这几天的观察,发现路仁甲的人品很好,就算挨饿也不偷不抢。她可不敢跟那些品行不端的人相处,否则怎么死都不知道。江湖的伤亡率太高了。
“来,咱们先给你起一个名字!作为一个大侠,名字必须霸气十足又狷狂邪魅。‘龙傲天’,怎么样?”
“秀秀姐,我有名字的。我叫路仁甲!”路仁甲沮丧地说,没想到秀秀姐竟然不记得他的名字。
“你这个名字不太霸气啊!身为主角,怎么能叫路人甲呢?要不‘轩辕绝’怎么样?”
“秀秀姐,我不想改名字!这个名字是我爹爹花了十文钱请街头的秀才先生取的。爹爹说了,这名字的意思是仁者无敌,当为第一。所以叫‘仁甲’。”
唉~炮灰,你知道吗?这样的名字,基本活不过一个章节!要是作者再懒点,连名字都没有!路人甲啊路人甲!
金秀芝看他那么坚持,便各退一步,“路人甲,你不知道,出来行走江湖的,名头不响亮,不好闯荡。要不这样吧,既然你的名字叫路仁甲,那就表字霸天,如何?你以后出去,就说自己是路霸天!”
“什么是表字?”
金秀芝眼珠一转,随口瞎掰,“这个嘛,就像江湖闻名的南宫朗,人称圆月公子。这个圆月,就是他的表字。”
“哦——花名啊!”路仁甲恍然大悟状,“那我以后就是霸天公子?”
秀秀豪情万丈地反驳,“不——你是霸天盟主!”
“哦!”
☆、第一个金手指
“小同志,你准备好了吗?”秀秀鼓着脸,做出豪情万千状。
路仁甲疑惑,“准备什么?”
秀秀伸出左手的大拇指,放进嘴里轻轻咬了一下,“看,金手指出来了。”她指着天空的一个巨大的金色箭头,箭头指向东方,标向距离为三百六十三里。
路仁甲仰头,天气晴朗,连一朵云都没有。“天上有什么?”
“唉~凡人!”秀秀有些泄气,“我们要去一个距离此处有三百多里的地方,你有什么方法能尽快赶过去吗?”古代就是这点不好,交通太落后了。要是有车的话,最多一天就到了。
路仁甲两手一摊,“我身上这套衣服,就是我唯一的家产。”脏得都看不出颜色了,估计当铺也不会收。
秀秀气得一拍台阶,立即尘土飞扬,“你居然没钱!那些江湖人,不管有名没名,哪个有去打工挣钱的,吃饭的时候从来都是给银子的。你身为一个江湖人,竟然会没钱!那你算什么江湖人?”她错了,烧鸡算个屁啊!她应该要个无限有钱的技能才对。
路仁甲有些失落地说,“我要是有钱,我娘就不会跑了。”
秀秀伸手去捏捏他的鼻子,“穷人!没志气!有我的帮忙,总有一天你娘会来找你的。”如果走路的话,假设一天走十里路,要走差不多一个月,不行不行!小孩子走路太多,会长不高的!
“你说这烧鸡拿去卖,有没有人买?”秀秀一伸手,手上便出现一只肥得流油的烧鸡。
路仁甲咽咽口水,认真回答,“人家看见我们是小孩,估计会光拿不给钱的。”
唉~行路难啊!秀秀把烧鸡递给他,忧郁望天,只是肥嘟嘟的两颊,摆不出深沉的意境。
第二天,两个小孩便迈着小短腿,步行去街市上。虽然卖烧鸡的生意做不成,但是拿烧鸡换干粮,再用烧鸡搭顺风车还是可以的。
他俩站在出城口,等到中午,才用一只烧鸡换了一个老大爷的顺风牛车,简单的牛板车装满了干草,两人躺在高高的草垛上随着泥路的起伏而颠簸。空气挺好的,秀秀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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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芝那带笑的面容,忍不住脸红了。
他转身,虔诚地跪在土地祠前面不住的磕头,“谢谢土地爷!谢谢土地爷!我就知道,只要诚心祈求就一定有用的。谢谢土地爷派人来救我!”
看着路仁甲那个小鬼不住的磕头,金秀芝嘴角抽搐,她的出现跟土地爷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好吗!
回想从前,她真是悔不当初!叫你丫的嘴贱!才有了这次的穿越之旅!沉默是金懂不?
那天,她躺在沙发上用手机看书,不小心翻到了一部种马武侠文,“作者你特么地逗我吖!还什么贫苦少年的奋斗史!金手指不要开得太爽哦!这外挂开得都能直达月球冲出银河系了。哪里还用什么奋斗!”
“说得容易!你行你上啊!”一个透明的身影出现在她面前,吓了她一跳。
金秀芝下意识地顶嘴,“上就上!”
于是,她就被穿越大神拉到这个武侠世界来了。
她和大神的约定是,她选定的必须是一个普通人,然后帮这个普通人开各种金手指,只有当这个普通人变成了绝世高手,迎娶了白富美,当上了武林盟主,走上了人生巅峰,成为人生赢家之后。她才能回去。
为了保证生存,她还向穿越大神要了一个要求:拥有无限量变出烧鸡的技能。
金秀芝慢慢吃完烧鸡才开口,“现在相信我了吧?”
路仁甲起身坐到她旁边,讨好地叫着,“神仙姐姐!”
金秀芝被他肉麻得一身鸡皮疙瘩,她搓搓胳膊,“你还是叫我‘秀秀姐’好了。我的身份你不能向别人透露,不然我就去帮别人了。”
路仁甲立即用两只手捂住嘴巴,郑重地点点头。
“你只要相信,我不会害你的就行了。以后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能不能办到?”
他点点头。
“回答我!行不行?”
路仁甲大声答道,“行!”惊飞鸦雀无数。
“好!”金秀芝拍拍他的头,“我也相信你是个很有前途的人。咱们为了美好的目标,一起努力吧!”
路仁甲点点头。
契约成立。
她的手腕和路仁甲的手腕立即出现了一头光带状的金色绳子,把两人绑在一起,又瞬间消失。
路仁甲惊奇地问,“这是什么?”
“这是法术。有了它,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能找到你。”
路仁甲听闻,脸又红彤彤的。
真好!秀秀姐一定可以长长久久地陪伴在他身边,不会像爹娘那样离开他。
等他感动完毕,再抬头时,却发现金秀芝变成了一个约莫六岁左右的小孩子,他惊讶地叫,“秀秀姐,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金秀芝翻白眼,“这样才不引人注意啊!咱们对外就说我是你妹妹,明白了吗?”免得等他成为人生赢家,她都三四十岁了,人生还有什么奔头!
路仁甲点点头,神仙姐姐说得好有道理啊。“那我还叫你秀秀姐吗?”
“随便!”金秀芝觉得这路仁甲的脑子不太灵活,早知道选另外一个机灵点的小乞丐了。
不过据她这几天的观察,发现路仁甲的人品很好,就算挨饿也不偷不抢。她可不敢跟那些品行不端的人相处,否则怎么死都不知道。江湖的伤亡率太高了。
“来,咱们先给你起一个名字!作为一个大侠,名字必须霸气十足又狷狂邪魅。‘龙傲天’,怎么样?”
“秀秀姐,我有名字的。我叫路仁甲!”路仁甲沮丧地说,没想到秀秀姐竟然不记得他的名字。
“你这个名字不太霸气啊!身为主角,怎么能叫路人甲呢?要不‘轩辕绝’怎么样?”
“秀秀姐,我不想改名字!这个名字是我爹爹花了十文钱请街头的秀才先生取的。爹爹说了,这名字的意思是仁者无敌,当为第一。所以叫‘仁甲’。”
唉~炮灰,你知道吗?这样的名字,基本活不过一个章节!要是作者再懒点,连名字都没有!路人甲啊路人甲!
金秀芝看他那么坚持,便各退一步,“路人甲,你不知道,出来行走江湖的,名头不响亮,不好闯荡。要不这样吧,既然你的名字叫路仁甲,那就表字霸天,如何?你以后出去,就说自己是路霸天!”
“什么是表字?”
金秀芝眼珠一转,随口瞎掰,“这个嘛,就像江湖闻名的南宫朗,人称圆月公子。这个圆月,就是他的表字。”
“哦——花名啊!”路仁甲恍然大悟状,“那我以后就是霸天公子?”
秀秀豪情万丈地反驳,“不——你是霸天盟主!”
“哦!”
☆、第一个金手指
“小同志,你准备好了吗?”秀秀鼓着脸,做出豪情万千状。
路仁甲疑惑,“准备什么?”
秀秀伸出左手的大拇指,放进嘴里轻轻咬了一下,“看,金手指出来了。”她指着天空的一个巨大的金色箭头,箭头指向东方,标向距离为三百六十三里。
路仁甲仰头,天气晴朗,连一朵云都没有。“天上有什么?”
“唉~凡人!”秀秀有些泄气,“我们要去一个距离此处有三百多里的地方,你有什么方法能尽快赶过去吗?”古代就是这点不好,交通太落后了。要是有车的话,最多一天就到了。
路仁甲两手一摊,“我身上这套衣服,就是我唯一的家产。”脏得都看不出颜色了,估计当铺也不会收。
秀秀气得一拍台阶,立即尘土飞扬,“你居然没钱!那些江湖人,不管有名没名,哪个有去打工挣钱的,吃饭的时候从来都是给银子的。你身为一个江湖人,竟然会没钱!那你算什么江湖人?”她错了,烧鸡算个屁啊!她应该要个无限有钱的技能才对。
路仁甲有些失落地说,“我要是有钱,我娘就不会跑了。”
秀秀伸手去捏捏他的鼻子,“穷人!没志气!有我的帮忙,总有一天你娘会来找你的。”如果走路的话,假设一天走十里路,要走差不多一个月,不行不行!小孩子走路太多,会长不高的!
“你说这烧鸡拿去卖,有没有人买?”秀秀一伸手,手上便出现一只肥得流油的烧鸡。
路仁甲咽咽口水,认真回答,“人家看见我们是小孩,估计会光拿不给钱的。”
唉~行路难啊!秀秀把烧鸡递给他,忧郁望天,只是肥嘟嘟的两颊,摆不出深沉的意境。
第二天,两个小孩便迈着小短腿,步行去街市上。虽然卖烧鸡的生意做不成,但是拿烧鸡换干粮,再用烧鸡搭顺风车还是可以的。
他俩站在出城口,等到中午,才用一只烧鸡换了一个老大爷的顺风牛车,简单的牛板车装满了干草,两人躺在高高的草垛上随着泥路的起伏而颠簸。空气挺好的,秀秀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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