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纨绔 作者:八两肉
分卷阅读29
奉旨纨绔 作者:八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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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到自己种的洗髓果成了一团糊糊,而一个年轻人正站在一旁擦着沾了洗髓果果肉的衣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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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本篇最直接的反派四皇子出场......下一章痴汉小胡太医会出来领工资
☆、第十四章
自打去了郑府一趟后,胡安就时常走神,把脉都能把到手指上去,胡老看不下去,教训了好几次也不见成效,最后只有给他放了假赶回家休息去了。
胡安魂不守舍的走出宫门,路过郑府半掩的大门,看得见里面青灰色的石板路,偶尔有巡逻的侍卫或打扫的丫头走过,胡安想着,那个人每天也踏在这样的路上,软底的锦鞋落在石板上,发不出半点声响,就像那个人本身一样,连命都如鸿毛一般轻。
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奇怪,明明只有一面之缘,可是好像已经见过了那个人的千百种姿态,就好像他如果在这里,就一定会眉眼带笑的看着自己,秀气好看的手搭在自己肩上,说声:小胡子太医啊,好巧啊!
“小胡太医,好巧啊,你也出门买菜?”
胡安脱离了那雾蒙蒙的幻境,看到眼前俊朗的青年,一举一动都自然流露出强劲的生命力。
如果那个人不是那样不幸的身份的话,应该也是这个样子,一静一动,都英姿勃发,而不是那样美好得仿若虚无。
郭绍拖着个大菜篮子,看着半脸明媚半脸忧伤的胡安,“小胡太医?”
胡安彻底的回过神来,又暂时变回那个温润儒雅的年轻御医,回了郭绍的招呼,“在下路过郑府,正想问问小郡王身体可好。”
郭绍想了想,“应该是不错的,听说和老夫人去护国寺上香了,等他们回来后,我会向小郡王转达小胡太医的问候的。”
胡安想告诉他郑宝尚身子不好,那副壳子透露出来的朝气已经是最后的假象了,实在不宜太过劳累,不只是劳累,最好每天只呆在家里晒晒太阳休养生息,但又不知怎么开口。他想问郭绍是不是出门买菜,要告诉他小郡王不能吃太多荤腥,饭菜都要煮烂来,少食瓜果,最好是多喝点药粥......
郭绍又与灵魂出窍的胡安对峙了半晌,最后只好拖着菜篮子去买菜了,留他独自在门口神伤。
小珠站在街角,手里捏着张纸条,神色莫辩。
如果利用甚至牺牲一个原本毫不相干的人,就有希望走活一局死棋,那到底,该不该舍人为己?
如果,那个人是自愿被利用的话......这难道不是老天白送的一颗棋子?
侍卫长大坐在墙头上隔着街对她挥手,小珠对他笑了笑,转身进了屋。
胡安前脚刚走,老郑夫人等人就浩浩荡荡的归来了,郑宝尚心情向来和精力成正比,今天不但见到了玄机子,还扎了四皇子一屁股牛毛针,郑宝尚现在的心情指数是出宫以来最好的,一路上笑得见牙不见眼,神采奕奕,就好像是个普普通通的、出门踏青的纨绔公子。
老郑夫人悄悄抹了把泪,第一次对家里一心为民的丈夫和儿子有了怨言,明明是这么好的一个孩子,为什么就保不住了呢。
玄机子当晚就上了郑家的饭桌,郑宝尚得意洋洋的介绍自己新拜的师傅,即使家里的大人根本就不知道玄机子这个名字在江湖上是多么牛逼的存在,但看着他一脸“认得到这个师傅我真的很牛逼吧”的表情,都很配合的恭维了玄机子几句。
烧柴老头对玄机子的登堂入室很不满,偷偷往锅里撒盐,咸得大家不断喝水,只有包子一人乐得吃了三大碗饭。
郑宝尚可怜兮兮的用掺过两次水的汤泡饭吃,每道菜都要被馒头过水后才能到他口里,“馒头啊,沾沾水就可以了,能不能不要刷来刷去啊,都没有味道了!”
馒头:“不行。”
擎天崖上的老药孙也说,“不行!”
大珠虚脱的躲在一块岩石后面,“老人家,我也不是故意的嘛,旅途劳累,找个山洞休息一下,哪知道会压到你的宝贝啊!大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交个朋友呗!”
老药孙再次果断道:“不行!”
虽说老药孙跟玄机子一样,武功不咋的,可是两人一个善用暗器,一个善用毒药,一样的难缠,一不小心就得中招。大珠如今一根枯枝一块石头都不敢多碰,如果老药孙在上风口,他还得闭气,真是不如真刀真枪的痛快,抓住机会就往山下溜,恨不得用滚得直接滚回京城。
大珠觉得,自己似乎给郑宝尚惹了一个不小的麻烦。
好不容易滚到了崖下,觐州地震不久,大珠跑到幸存的客栈之一,打了桶水从上到下洗了个透彻,缩了骨化了妆,策马狂奔回京城。老药孙跟着一只小蜜蜂,看它嗡嗡嗡的向京城方向飞去,眉头皱的比“川”字还多了一撇。
去时用了十天,返回只用了七天,大珠蓬头垢面的冲进郑府,差点被郑府侍卫用矛插成马蜂窝。
郑宝尚正在跟玄机子一起在厨房门口埋机关,只听一阵喧哗就看到一团灰溜溜的东西连滚带爬的过来了。
大珠在理郑宝尚一步远时堪堪刹住了,“哎哟主子,你快叫那些臭男人住手,奴婢没有力气跟他们玩了啊!”
郑宝尚玩得起暗器自然有好眼力,一眼认出了大珠,在侍卫长准备飞出长矛刺向大珠的时候,及时大吼一声:“放肆,小爷的丫头你们也敢动!!!”
侍卫长一个踉跄,差点把长矛扎在脚上,颤颤巍巍的看了大珠那人鬼莫辨的装束,立刻收起了武器,“原来是大舅子啊,怎么不早说嘛!”
大珠疲惫的脑袋迟钝了三秒,阴沉的看着侍卫长,“我的妹夫,只能是死人。”
侍卫长大腿一颤,“哎哟哎哟,开个玩笑,好好说话嘛,虽然你可能一时接受不了,可是日久见人心,大珠......公子,你迟早会发现我是一个好人的!”
“好累,今天没力气,改天再来打死你。”大珠一挥手,然后晕倒了。
大珠这么一副灰不溜秋的样子,肯定不能直接往床上丢,可郑宝尚怕他身上的洗髓果被发现或者顺走,把人都赶了出去,自己捞袖子打算帮大珠洗澡。
有好心的丫头出门前羞答答的提醒道:“大珠妹妹身子疲乏,今日恐怕不适合......”
郑宝尚一脸囧相,馒头的脸黑的可以直接磨墨了,包子在一旁看着,心里笑翻了天,人妖干得好!
等郑宝尚好不容易把人扒光了丢进浴桶里,别说洗髓果,连个苹果都没有!
郑宝尚耐心的又把衣服翻了一遍,最后又去扒了扒大珠的鸡窝头,结果除了一堆虱子,什么都没扒出来。
在不祥的预感袭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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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到自己种的洗髓果成了一团糊糊,而一个年轻人正站在一旁擦着沾了洗髓果果肉的衣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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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本篇最直接的反派四皇子出场......下一章痴汉小胡太医会出来领工资
☆、第十四章
自打去了郑府一趟后,胡安就时常走神,把脉都能把到手指上去,胡老看不下去,教训了好几次也不见成效,最后只有给他放了假赶回家休息去了。
胡安魂不守舍的走出宫门,路过郑府半掩的大门,看得见里面青灰色的石板路,偶尔有巡逻的侍卫或打扫的丫头走过,胡安想着,那个人每天也踏在这样的路上,软底的锦鞋落在石板上,发不出半点声响,就像那个人本身一样,连命都如鸿毛一般轻。
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奇怪,明明只有一面之缘,可是好像已经见过了那个人的千百种姿态,就好像他如果在这里,就一定会眉眼带笑的看着自己,秀气好看的手搭在自己肩上,说声:小胡子太医啊,好巧啊!
“小胡太医,好巧啊,你也出门买菜?”
胡安脱离了那雾蒙蒙的幻境,看到眼前俊朗的青年,一举一动都自然流露出强劲的生命力。
如果那个人不是那样不幸的身份的话,应该也是这个样子,一静一动,都英姿勃发,而不是那样美好得仿若虚无。
郭绍拖着个大菜篮子,看着半脸明媚半脸忧伤的胡安,“小胡太医?”
胡安彻底的回过神来,又暂时变回那个温润儒雅的年轻御医,回了郭绍的招呼,“在下路过郑府,正想问问小郡王身体可好。”
郭绍想了想,“应该是不错的,听说和老夫人去护国寺上香了,等他们回来后,我会向小郡王转达小胡太医的问候的。”
胡安想告诉他郑宝尚身子不好,那副壳子透露出来的朝气已经是最后的假象了,实在不宜太过劳累,不只是劳累,最好每天只呆在家里晒晒太阳休养生息,但又不知怎么开口。他想问郭绍是不是出门买菜,要告诉他小郡王不能吃太多荤腥,饭菜都要煮烂来,少食瓜果,最好是多喝点药粥......
郭绍又与灵魂出窍的胡安对峙了半晌,最后只好拖着菜篮子去买菜了,留他独自在门口神伤。
小珠站在街角,手里捏着张纸条,神色莫辩。
如果利用甚至牺牲一个原本毫不相干的人,就有希望走活一局死棋,那到底,该不该舍人为己?
如果,那个人是自愿被利用的话......这难道不是老天白送的一颗棋子?
侍卫长大坐在墙头上隔着街对她挥手,小珠对他笑了笑,转身进了屋。
胡安前脚刚走,老郑夫人等人就浩浩荡荡的归来了,郑宝尚心情向来和精力成正比,今天不但见到了玄机子,还扎了四皇子一屁股牛毛针,郑宝尚现在的心情指数是出宫以来最好的,一路上笑得见牙不见眼,神采奕奕,就好像是个普普通通的、出门踏青的纨绔公子。
老郑夫人悄悄抹了把泪,第一次对家里一心为民的丈夫和儿子有了怨言,明明是这么好的一个孩子,为什么就保不住了呢。
玄机子当晚就上了郑家的饭桌,郑宝尚得意洋洋的介绍自己新拜的师傅,即使家里的大人根本就不知道玄机子这个名字在江湖上是多么牛逼的存在,但看着他一脸“认得到这个师傅我真的很牛逼吧”的表情,都很配合的恭维了玄机子几句。
烧柴老头对玄机子的登堂入室很不满,偷偷往锅里撒盐,咸得大家不断喝水,只有包子一人乐得吃了三大碗饭。
郑宝尚可怜兮兮的用掺过两次水的汤泡饭吃,每道菜都要被馒头过水后才能到他口里,“馒头啊,沾沾水就可以了,能不能不要刷来刷去啊,都没有味道了!”
馒头:“不行。”
擎天崖上的老药孙也说,“不行!”
大珠虚脱的躲在一块岩石后面,“老人家,我也不是故意的嘛,旅途劳累,找个山洞休息一下,哪知道会压到你的宝贝啊!大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交个朋友呗!”
老药孙再次果断道:“不行!”
虽说老药孙跟玄机子一样,武功不咋的,可是两人一个善用暗器,一个善用毒药,一样的难缠,一不小心就得中招。大珠如今一根枯枝一块石头都不敢多碰,如果老药孙在上风口,他还得闭气,真是不如真刀真枪的痛快,抓住机会就往山下溜,恨不得用滚得直接滚回京城。
大珠觉得,自己似乎给郑宝尚惹了一个不小的麻烦。
好不容易滚到了崖下,觐州地震不久,大珠跑到幸存的客栈之一,打了桶水从上到下洗了个透彻,缩了骨化了妆,策马狂奔回京城。老药孙跟着一只小蜜蜂,看它嗡嗡嗡的向京城方向飞去,眉头皱的比“川”字还多了一撇。
去时用了十天,返回只用了七天,大珠蓬头垢面的冲进郑府,差点被郑府侍卫用矛插成马蜂窝。
郑宝尚正在跟玄机子一起在厨房门口埋机关,只听一阵喧哗就看到一团灰溜溜的东西连滚带爬的过来了。
大珠在理郑宝尚一步远时堪堪刹住了,“哎哟主子,你快叫那些臭男人住手,奴婢没有力气跟他们玩了啊!”
郑宝尚玩得起暗器自然有好眼力,一眼认出了大珠,在侍卫长准备飞出长矛刺向大珠的时候,及时大吼一声:“放肆,小爷的丫头你们也敢动!!!”
侍卫长一个踉跄,差点把长矛扎在脚上,颤颤巍巍的看了大珠那人鬼莫辨的装束,立刻收起了武器,“原来是大舅子啊,怎么不早说嘛!”
大珠疲惫的脑袋迟钝了三秒,阴沉的看着侍卫长,“我的妹夫,只能是死人。”
侍卫长大腿一颤,“哎哟哎哟,开个玩笑,好好说话嘛,虽然你可能一时接受不了,可是日久见人心,大珠......公子,你迟早会发现我是一个好人的!”
“好累,今天没力气,改天再来打死你。”大珠一挥手,然后晕倒了。
大珠这么一副灰不溜秋的样子,肯定不能直接往床上丢,可郑宝尚怕他身上的洗髓果被发现或者顺走,把人都赶了出去,自己捞袖子打算帮大珠洗澡。
有好心的丫头出门前羞答答的提醒道:“大珠妹妹身子疲乏,今日恐怕不适合......”
郑宝尚一脸囧相,馒头的脸黑的可以直接磨墨了,包子在一旁看着,心里笑翻了天,人妖干得好!
等郑宝尚好不容易把人扒光了丢进浴桶里,别说洗髓果,连个苹果都没有!
郑宝尚耐心的又把衣服翻了一遍,最后又去扒了扒大珠的鸡窝头,结果除了一堆虱子,什么都没扒出来。
在不祥的预感袭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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