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2
双秋 作者:林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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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我应当是要叫学长的。但他们没有与我交谈,甚至没有注意到我,于是我认为不必出声,躲在台下,舞台的边缘,静静地仰头注视着他们。
他们打着手机的手电筒,去照地上的音响,拨着琴弦调音。舞台的一旁有一位老教师也正打着电筒擦拭和调试钢琴,偶尔发出几声与弦声不相和谐的琴音。那些学长的人数我没有看清,大约是有七八个,有几个人手中没拿着乐器。我在台下站了很久,注意到他们之中有一个特殊的身影——瘦削却又高的,肩膀至颈、至脊背都绷得很直,裤腿扎在黑色的短靴里,大衣长至膝盖(版型是硬朗的),脖颈上围了一条浅色的围巾,是薄的那种。头发比平常的男生长了些。
他或许是我听说过的人,见过的人,但并不是我认识的。我的目光被他吸引过去了,然后再无法移开。也许是我总能在人群中找到这一类人的缘故,也许是他让我想起了什么人——不过随即我确定了,他只是吸引我,我只是移不开眼睛。我直觉他将是一个令我满意的、令我的好奇心和愿景都感到舒畅的长相,是“世间美和艺术的总和”。我看着他,但天太黑了。
忽然间他抬手,将头发束在脑后。我期盼旁人的灯光能够映到他的脸上,但他们的灯光总是朝我们方向扫过来。强光刺进我的眼里,黑暗中几乎使我盲目,但我始终看着他,始终看着他。我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了。
“苏墨。”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舞台后跳下来了,手里捧着一个箱子,“你上次落在我那里的是这箱吧?我没动过,一直在那里放着,你看看,有没有少了什么。”
“待会儿吧,不急。先放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她,接过箱子,转身贴着墙角随意放着。它里面是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包括我手写的诗集和三年前的素描画。但它现在不重要了,像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可怜地呆在角落。
突然间,就在我转身的片刻,手表的指针就跳到了六点整,舞台的灯骤然亮起,第一声鼓点落下,然后一切流敞开去:礼堂顶上的灯逐次打开,吉他的弦声扫出,再不是调音时令人不满的片段的音乐了,而是完整的乐曲。
于是我急忙转过身去,跑到舞台的边缘,努力寻找他的脸。“我没有赶上舞台亮起那一刻看到他……”他被一个吉他手挡住了,但偶尔也会露出他的侧脸。我看到了,他确实是“世间美与艺术”的总和,可是与我的想象却有所出入,他似乎比我所期望的那张脸还特殊,与众不同,有着一些更突出的特点。他的眉向上扬,眼是细长勾人的,鼻骨突出处稍有弧度,嘴唇很薄,嘴角尖得能抿成一条线,从围巾中露出得下颌线条清晰,耳骨上打着一个黑色的环形耳钉。那种耳钉我打过,刚戴上时很不适应,因为是坠着的,所以走路时会打到肌肤。
他在一个适当的鼓点时插入歌声,双手插在兜里,目光专注地落在架子鼓手的身上。音乐声太大了,我听不见他唱了什么,只看见他神色冷漠,一如礼堂外深秋的霜。他抬起前脚掌一下一下地踏在舞台的木地板上。一曲间隙,他将手从衣兜中抽出,拢在脸边,呵了口气。
在这一刻,我有那么一种冲动,想要将他的围巾取下,用我冰冷的手指触摸他的喉,亲吻他,吻在他的侧颈。我想他若是对我笑,那么必定只会对我一个人笑。当我询问他,他会将过往人生中的一切对我盘托出。
而一曲的练习很快就结束了,他们极为默契地重新开始。我也曾摸过吉他的琴弦,也曾想若是组建一支乐队是多么风流浪漫的事,但后来地放弃也不过是因为自己缺乏恒心。我还是看着他,目光暧昧地扫过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肤。
他确实是“世间美和艺术地总和”,我认为他美,是由于他令我想起了某些曾被我忘记,或深埋心底的东西。而正因如此,我便认为他是艺术。这样的美事不可多得的。我原只是希望有一个符合我想象的样貌,但他的眼往台下一撇,带着寒意,如清冽的泉,就更带给了我意想不到的幸福。
他们只练了完整的三次,然后被她打断了。今夜属于他们的时间比以往要少一些,不知其他的晚上他们会不会在这里练习,又会练习到多少点?她跳上台,冲我招手示意。我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看到他撸起袖子,与他人合力将音箱搬进后台。他的左小臂上露出一道可怖的疤,我一眼认出,那是被刀用力划过的。于是我笑了,对着她笑,点点头说:
“开始吧。”
然而此刻我只剩下一个念头:我想以我的双唇,亲吻那道疤。轻柔地,虔诚地碰触他的肌肤。
校园歌手比赛时我坐到了第一排,悄悄拿到一张前排评委老师的节目单。我不知道那些名字都是谁,但我预感他会来。
有人跳了舞,倒立时衣摆掉下,露出腹部的肌肉。有人换了套裙装,化妆,我似乎见过她,但此时认不出来。这些人我应该都见过,可我从来没有印象。我有时觉得自己活得太自我了。台上的人们是观众们早就熟悉的。
后来他上场了,鞠了个躬,然后说自己的名字。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但我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于是我低头去找节目单一一对照,终于犹豫着确定了他的名字。他开始唱歌。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他的歌声。如他的眼一般,他的歌声是山泉,是照在松间石上的明月。镁光灯下他的模样更为清晰,穿了规矩的校服,扣子扣至最后一粒,肩头硬朗,手腕从袖口中露出,他的手握着话筒,仿佛握住了我,攥紧了我的心脏。于是他每唱一个字,我的心都会重重地颤抖。
“如果这是一场意外,你会不会来?”
他的目光垂到了我的身上,只是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奋不顾身。
“如果这是另一种伤害,你要不要来?”
“要。”
先于我所想的,我的口中不暇思索地,轻轻地吐出了这个字眼。紧接着,浪潮一样的欢呼声,从后至前,逐渐地淹没了我。无数声回答在人们心中发出,尽管他们与我一样,不曾认识他的名字。
我才发现他没有看我。他举起手,我瞥见了他手腕处一个小小的纹身。我想,若是伤害,我也会来。即使是伤害,我也将不顾一切,走向他的身旁。
我明白,在知道他的名字的那一刻,我就拥有了无数认识他的方式。打开手机,到校友群去一问,立即便能拿到他的社交账号,然后,给他发一句“你好,我很喜欢你的歌声”,他会礼貌地答你一句“谢谢”,接着问你是谁。如果他不曾认识,那么到此为止。我想会有许多的人向他介绍自己的名字,又或许一个也没有。我不愿去赌。我想知道他的过往,但不愿冒犯。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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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我应当是要叫学长的。但他们没有与我交谈,甚至没有注意到我,于是我认为不必出声,躲在台下,舞台的边缘,静静地仰头注视着他们。
他们打着手机的手电筒,去照地上的音响,拨着琴弦调音。舞台的一旁有一位老教师也正打着电筒擦拭和调试钢琴,偶尔发出几声与弦声不相和谐的琴音。那些学长的人数我没有看清,大约是有七八个,有几个人手中没拿着乐器。我在台下站了很久,注意到他们之中有一个特殊的身影——瘦削却又高的,肩膀至颈、至脊背都绷得很直,裤腿扎在黑色的短靴里,大衣长至膝盖(版型是硬朗的),脖颈上围了一条浅色的围巾,是薄的那种。头发比平常的男生长了些。
他或许是我听说过的人,见过的人,但并不是我认识的。我的目光被他吸引过去了,然后再无法移开。也许是我总能在人群中找到这一类人的缘故,也许是他让我想起了什么人——不过随即我确定了,他只是吸引我,我只是移不开眼睛。我直觉他将是一个令我满意的、令我的好奇心和愿景都感到舒畅的长相,是“世间美和艺术的总和”。我看着他,但天太黑了。
忽然间他抬手,将头发束在脑后。我期盼旁人的灯光能够映到他的脸上,但他们的灯光总是朝我们方向扫过来。强光刺进我的眼里,黑暗中几乎使我盲目,但我始终看着他,始终看着他。我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了。
“苏墨。”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舞台后跳下来了,手里捧着一个箱子,“你上次落在我那里的是这箱吧?我没动过,一直在那里放着,你看看,有没有少了什么。”
“待会儿吧,不急。先放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她,接过箱子,转身贴着墙角随意放着。它里面是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包括我手写的诗集和三年前的素描画。但它现在不重要了,像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可怜地呆在角落。
突然间,就在我转身的片刻,手表的指针就跳到了六点整,舞台的灯骤然亮起,第一声鼓点落下,然后一切流敞开去:礼堂顶上的灯逐次打开,吉他的弦声扫出,再不是调音时令人不满的片段的音乐了,而是完整的乐曲。
于是我急忙转过身去,跑到舞台的边缘,努力寻找他的脸。“我没有赶上舞台亮起那一刻看到他……”他被一个吉他手挡住了,但偶尔也会露出他的侧脸。我看到了,他确实是“世间美与艺术”的总和,可是与我的想象却有所出入,他似乎比我所期望的那张脸还特殊,与众不同,有着一些更突出的特点。他的眉向上扬,眼是细长勾人的,鼻骨突出处稍有弧度,嘴唇很薄,嘴角尖得能抿成一条线,从围巾中露出得下颌线条清晰,耳骨上打着一个黑色的环形耳钉。那种耳钉我打过,刚戴上时很不适应,因为是坠着的,所以走路时会打到肌肤。
他在一个适当的鼓点时插入歌声,双手插在兜里,目光专注地落在架子鼓手的身上。音乐声太大了,我听不见他唱了什么,只看见他神色冷漠,一如礼堂外深秋的霜。他抬起前脚掌一下一下地踏在舞台的木地板上。一曲间隙,他将手从衣兜中抽出,拢在脸边,呵了口气。
在这一刻,我有那么一种冲动,想要将他的围巾取下,用我冰冷的手指触摸他的喉,亲吻他,吻在他的侧颈。我想他若是对我笑,那么必定只会对我一个人笑。当我询问他,他会将过往人生中的一切对我盘托出。
而一曲的练习很快就结束了,他们极为默契地重新开始。我也曾摸过吉他的琴弦,也曾想若是组建一支乐队是多么风流浪漫的事,但后来地放弃也不过是因为自己缺乏恒心。我还是看着他,目光暧昧地扫过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肤。
他确实是“世间美和艺术地总和”,我认为他美,是由于他令我想起了某些曾被我忘记,或深埋心底的东西。而正因如此,我便认为他是艺术。这样的美事不可多得的。我原只是希望有一个符合我想象的样貌,但他的眼往台下一撇,带着寒意,如清冽的泉,就更带给了我意想不到的幸福。
他们只练了完整的三次,然后被她打断了。今夜属于他们的时间比以往要少一些,不知其他的晚上他们会不会在这里练习,又会练习到多少点?她跳上台,冲我招手示意。我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看到他撸起袖子,与他人合力将音箱搬进后台。他的左小臂上露出一道可怖的疤,我一眼认出,那是被刀用力划过的。于是我笑了,对着她笑,点点头说:
“开始吧。”
然而此刻我只剩下一个念头:我想以我的双唇,亲吻那道疤。轻柔地,虔诚地碰触他的肌肤。
校园歌手比赛时我坐到了第一排,悄悄拿到一张前排评委老师的节目单。我不知道那些名字都是谁,但我预感他会来。
有人跳了舞,倒立时衣摆掉下,露出腹部的肌肉。有人换了套裙装,化妆,我似乎见过她,但此时认不出来。这些人我应该都见过,可我从来没有印象。我有时觉得自己活得太自我了。台上的人们是观众们早就熟悉的。
后来他上场了,鞠了个躬,然后说自己的名字。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但我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于是我低头去找节目单一一对照,终于犹豫着确定了他的名字。他开始唱歌。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他的歌声。如他的眼一般,他的歌声是山泉,是照在松间石上的明月。镁光灯下他的模样更为清晰,穿了规矩的校服,扣子扣至最后一粒,肩头硬朗,手腕从袖口中露出,他的手握着话筒,仿佛握住了我,攥紧了我的心脏。于是他每唱一个字,我的心都会重重地颤抖。
“如果这是一场意外,你会不会来?”
他的目光垂到了我的身上,只是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奋不顾身。
“如果这是另一种伤害,你要不要来?”
“要。”
先于我所想的,我的口中不暇思索地,轻轻地吐出了这个字眼。紧接着,浪潮一样的欢呼声,从后至前,逐渐地淹没了我。无数声回答在人们心中发出,尽管他们与我一样,不曾认识他的名字。
我才发现他没有看我。他举起手,我瞥见了他手腕处一个小小的纹身。我想,若是伤害,我也会来。即使是伤害,我也将不顾一切,走向他的身旁。
我明白,在知道他的名字的那一刻,我就拥有了无数认识他的方式。打开手机,到校友群去一问,立即便能拿到他的社交账号,然后,给他发一句“你好,我很喜欢你的歌声”,他会礼貌地答你一句“谢谢”,接着问你是谁。如果他不曾认识,那么到此为止。我想会有许多的人向他介绍自己的名字,又或许一个也没有。我不愿去赌。我想知道他的过往,但不愿冒犯。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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