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带着刀 作者:八刀红茶
第四十六章 王家是土地
我的女友带着刀 作者:八刀红茶
第四十六章 王家是土地
飞头蛮?!
老屌丝的嘴里蹦出一个古怪的名字,落在我耳朵里,却激起一丝熟悉的印象。
飞头蛮我是知道的。
作为一个百无一用的非主流文青,我总是喜欢涉猎非主流的书籍。中国古怪志怪小说这般非主流的存在自然也是我同样主攻的对象。
《太平广记》、《搜神记》、《夷坚志》、《阅微草堂笔记》、《聊斋志异》这些大名鼎鼎的志怪笔记让我爱不释手,书中的妖魔鬼怪让我过目不忘。
而飞头蛮,就是其中记载的一种。
飞头蛮最初见于干宝所著《搜身记》,飞头蛮又名落头氏,相传三国时吴国的大将朱桓便曾遇到过“落头氏”。朱桓有一个婢女,每晚睡着后,头就会自动飞走,直到快要天亮时,头才回到身上。据说因为这种妖怪的头部和身体会经常分离,在脖子的地方,会缠绕着红色的丝线,所以有种说法看到脖子缠红线的女人千万不能娶。因为担心她很有可能是长颈妖怪。
这样奇葩的妖怪我一向以为只存在于那些故纸堆的角角落落中,而现在却清清楚楚出现在我眼前。
唯一不同的是。眼前的飞头蛮,要比搜神记中记载的变态十倍!
搜神记里从来没有说过这人头似的东西长着章鱼似的触角!
搜神记里也没说过这个人头似的东西是长在人肚子里的!
余天青的腹部没有一丝血肉。空荡荡的只挂着白森森的肋骨。
飞头蛮在余天青腹中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又是两只触角从脑袋下头飞射而出,一前一后卷向白小纤,白小纤的大砍刀砍在两条肋骨的缝隙之间,拔不回、抽不出,她脸色瞬间变的惨白,弃刀迅速向身后跳开。
触角急速伸长,如影随形而至,眼看着白小纤即将被触角卷起,一个黑影倏然挡在白小纤身前,是王响亮!
净身刀片横切两条触角。嘶嘶啦啦的声音中,两条触角被凌空砍断,浓稠的黑血如墨汁一般四面喷洒,一时间狭小的室内散发出浓烈的腥臭味儿。
王响亮拽着白小纤飞速退后,我看见王响亮戴着刀片的右手在隐隐颤抖。
显然,这样暴力的一切用尽了王响亮的潜力!
俩人不会支持太久了,而余天青肚子里的怪物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几条触手在余天青身前伸展着,我知道,下一次触手的攻击将是致命的!
“这他妈到底是死人还是活人?!”
我看着余天青那空荡荡的肚皮,白森森的肋骨,有点头大。
“飞头蛮是尸蛊术之一。选阴月阴时出生的三岁童女于月圆之夜水边扼杀,童女死后取其头颅藏于蛊师腹中,童女三日后复苏睁眼,五日后可食血肉,这鬼物食蛊师身躯生长,意念已与蛊师合二为一,同气相生,一损俱损!你若说他们是活人,那便是活物,你如说他们是死物,那也没什么不对……”
王洛水好似天桥底下说书的大明白一样给我拽着词儿,摇头晃脑沉醉与自己的博学之中,给我玩着辩证法的游戏。
看他那贱样,其实我挺想抽他的。
白小纤丢了砍刀,靠在墙边,可美死人不偿命的脸上依然一副深邃的平静。
余天青的嘴角带着从容的笑意,这个王洛水口中一甲子前的苗疆蛊王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似乎眼前的两个年轻人仅仅只是耽误了一点他宝贵的时间而已。
“王洛水,你是当年差点乘龙而去的人物,现在就剩下开故事会的本事了么?”
话是白小纤说着,这变态幽幽转头瞪了我身后的王洛水一眼,冷然一笑。
王洛水咽下一口吐沫,眨巴眨巴眼睛,啥也没说,又在我身后退了两步……
“当年天下小道门里人人敬仰的人物,现在就成了这副熊样?!”
白小纤眉头一挑,嘴角的冷笑带出了一丝嘲讽的意思。
我不明白白小纤为何在这个生死攸关的当口把矛头对准了老屌丝王洛水,我和王响亮算是打小一起长起来的兄弟,六七岁的时候就往老王家跑,王洛水这副屌丝模样二十余年来一直种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我记得三年级暑假的时候,有一次去老王家找王响亮玩,这老屌丝把我拉到一间小卖部里给我买了一书包大大泡泡糖,当时我崇拜的看着王洛水,一度以为他是天下最伟大的人物,然后他给我提出了一个我至今都没有忘记的要求。
王洛水让我把我爸书架上的那本老版《金瓶梅》偷出来,借给他看上一个月……
当时王洛水还没有现在这么老,至少脸上的皱纹还没有现在这么多,提起《金瓶梅》三个字的时候眼中闪烁着吓死人的光彩,跟激光灯一样。
此后,大半生的时间里,王洛水的名字在我脑海中与《金瓶梅》建立起了一条别致的条件反射神经。
王洛水从我身后露出小半个脑袋,瞅了瞅八爪怪似的余天青,又瞪了瞪白小纤,刺溜一下把脑袋缩了回去。状呆庄技。
“你们两个年轻后生都打不动的变态,我老胳膊老腿儿也他妈不管事儿啊!”
王洛水宠辱不惊,一副你能拿我怎么着的无赖架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叹息。
声音很轻,可明明白白,是王响亮发出来。
王响亮背对着我们,高高的身躯挡住了一丝光线,硕长的背影伸展到我们脚下,不动如山……
“大师兄,我有几年没这么正儿八经的叫你了吧?”
王响亮的声音很严肃,严肃到我甚至对着熟悉的声音感觉到了一丝陌生。
王洛水猫在我身后沉默着,一声不吭。
“我知道你心里有委屈、有苦楚,当年你本有乘龙而去的天机,可是王家道门两脚陷进泥地里的俗事儿脱了你后腿,让你错过一个天大的机缘。”
“王家亏欠你的,我替老爷子给你说声对不起……”
我洛水的太监净身刀横在身前,他匆匆扭头向我身后的王洛水看了一眼,王洛水的眼圈隐隐有些发红,老屌丝抽抽了鼻子,甩手甩出两把鼻涕,顺手在我后背上擦了擦……
我嫌弃似的往旁边挪了一步,我就没见过这么极品的老头!
今晚我已经三次听到他们谈论王洛水乘龙而去的事情,这种仙气儿十足可落在王洛水身上怎么听怎么扯淡的话头我一点儿没兴趣琢磨,这王八蛋连我那辆自行车都不会骑!
“你说仙缘断了,就是从天上掉到地下闷头吃土的命,这些年你浑浑噩噩混日子,我和老爷子看在眼里不说你,是觉得心中有愧,可大师兄,余天青是和你一辈儿的人物吧!当年天下术者万千,跟在你屁股后头跟风吃屁的有他一个吧!你现在就能眼睁睁看着这么一个南疆的乡巴佬在王家地头上横行?!”
“王家道门是这里的土地,几百年就没变过规矩!”
王响亮猛然跺了两下脚,狠狠踩在地上,他回头瞪了一眼王洛水,眼里喷着熊熊怒火。
王响亮动了火气。
两滴泪珠扑簌簌的从王洛水眼里挤吧出来,伸手又抹在了我衣服上……
这老头太他妈讨嫌了!
老头儿吸溜两下鼻子,乐了。
“师弟,你直接说这次求我救命不就得了嘛,王家是土地,我比你清楚。”
“余天青,你动静太大,这条命我收了,抱歉。”
老屌丝突然收起了笑脸,腰背在一瞬间挺直,赖兮兮的老脸上带出了十分的严肃,冲着余天青微微弯腰,鞠了一个躬。
然后,起身。
“道门王洛水,有请召灵稀土大王现身!”
老头儿猛然暴喝一声,而后狠狠跺脚!
一道金光在王洛水手中的蛐蛐笼子里疾射而出,半空中化为一道金线,噗嗤一声响动,子弹一样射入余天青脑门正中,又是噗嗤第二声响动,自余天青脑后钻出…… =妙%筆%閣
金线画了一个大圈,钻回了王洛水的蛐蛐笼子里,金灿灿的触须上沾着一丝白花花的脑浆子……
我看到余天青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这个一甲子前苗疆最优秀的蛊师甚至没有做出一丝反应,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变为一具尸体。
一个血淋淋的大洞出现在余天青后脑上,大洞汩汩冒着血花……
余天青腹中的飞头蛮几乎是在同一瞬间冒出丝丝白烟,化为一团乌黑的烂肉……
咕噜噜一声轻轻的响动,一个略显诺基亚直板手里从余天青的上衣口袋里滚落,落在我脚下……
蛐蛐,他妈的蛐蛐杀人了!
我喉头动了动,险些一嗓子吼出来……
第四十六章 王家是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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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王家是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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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王家是土地
我的女友带着刀 作者:八刀红茶
第四十六章 王家是土地
飞头蛮?!
老屌丝的嘴里蹦出一个古怪的名字,落在我耳朵里,却激起一丝熟悉的印象。
飞头蛮我是知道的。
作为一个百无一用的非主流文青,我总是喜欢涉猎非主流的书籍。中国古怪志怪小说这般非主流的存在自然也是我同样主攻的对象。
《太平广记》、《搜神记》、《夷坚志》、《阅微草堂笔记》、《聊斋志异》这些大名鼎鼎的志怪笔记让我爱不释手,书中的妖魔鬼怪让我过目不忘。
而飞头蛮,就是其中记载的一种。
飞头蛮最初见于干宝所著《搜身记》,飞头蛮又名落头氏,相传三国时吴国的大将朱桓便曾遇到过“落头氏”。朱桓有一个婢女,每晚睡着后,头就会自动飞走,直到快要天亮时,头才回到身上。据说因为这种妖怪的头部和身体会经常分离,在脖子的地方,会缠绕着红色的丝线,所以有种说法看到脖子缠红线的女人千万不能娶。因为担心她很有可能是长颈妖怪。
这样奇葩的妖怪我一向以为只存在于那些故纸堆的角角落落中,而现在却清清楚楚出现在我眼前。
唯一不同的是。眼前的飞头蛮,要比搜神记中记载的变态十倍!
搜神记里从来没有说过这人头似的东西长着章鱼似的触角!
搜神记里也没说过这个人头似的东西是长在人肚子里的!
余天青的腹部没有一丝血肉。空荡荡的只挂着白森森的肋骨。
飞头蛮在余天青腹中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又是两只触角从脑袋下头飞射而出,一前一后卷向白小纤,白小纤的大砍刀砍在两条肋骨的缝隙之间,拔不回、抽不出,她脸色瞬间变的惨白,弃刀迅速向身后跳开。
触角急速伸长,如影随形而至,眼看着白小纤即将被触角卷起,一个黑影倏然挡在白小纤身前,是王响亮!
净身刀片横切两条触角。嘶嘶啦啦的声音中,两条触角被凌空砍断,浓稠的黑血如墨汁一般四面喷洒,一时间狭小的室内散发出浓烈的腥臭味儿。
王响亮拽着白小纤飞速退后,我看见王响亮戴着刀片的右手在隐隐颤抖。
显然,这样暴力的一切用尽了王响亮的潜力!
俩人不会支持太久了,而余天青肚子里的怪物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几条触手在余天青身前伸展着,我知道,下一次触手的攻击将是致命的!
“这他妈到底是死人还是活人?!”
我看着余天青那空荡荡的肚皮,白森森的肋骨,有点头大。
“飞头蛮是尸蛊术之一。选阴月阴时出生的三岁童女于月圆之夜水边扼杀,童女死后取其头颅藏于蛊师腹中,童女三日后复苏睁眼,五日后可食血肉,这鬼物食蛊师身躯生长,意念已与蛊师合二为一,同气相生,一损俱损!你若说他们是活人,那便是活物,你如说他们是死物,那也没什么不对……”
王洛水好似天桥底下说书的大明白一样给我拽着词儿,摇头晃脑沉醉与自己的博学之中,给我玩着辩证法的游戏。
看他那贱样,其实我挺想抽他的。
白小纤丢了砍刀,靠在墙边,可美死人不偿命的脸上依然一副深邃的平静。
余天青的嘴角带着从容的笑意,这个王洛水口中一甲子前的苗疆蛊王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似乎眼前的两个年轻人仅仅只是耽误了一点他宝贵的时间而已。
“王洛水,你是当年差点乘龙而去的人物,现在就剩下开故事会的本事了么?”
话是白小纤说着,这变态幽幽转头瞪了我身后的王洛水一眼,冷然一笑。
王洛水咽下一口吐沫,眨巴眨巴眼睛,啥也没说,又在我身后退了两步……
“当年天下小道门里人人敬仰的人物,现在就成了这副熊样?!”
白小纤眉头一挑,嘴角的冷笑带出了一丝嘲讽的意思。
我不明白白小纤为何在这个生死攸关的当口把矛头对准了老屌丝王洛水,我和王响亮算是打小一起长起来的兄弟,六七岁的时候就往老王家跑,王洛水这副屌丝模样二十余年来一直种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我记得三年级暑假的时候,有一次去老王家找王响亮玩,这老屌丝把我拉到一间小卖部里给我买了一书包大大泡泡糖,当时我崇拜的看着王洛水,一度以为他是天下最伟大的人物,然后他给我提出了一个我至今都没有忘记的要求。
王洛水让我把我爸书架上的那本老版《金瓶梅》偷出来,借给他看上一个月……
当时王洛水还没有现在这么老,至少脸上的皱纹还没有现在这么多,提起《金瓶梅》三个字的时候眼中闪烁着吓死人的光彩,跟激光灯一样。
此后,大半生的时间里,王洛水的名字在我脑海中与《金瓶梅》建立起了一条别致的条件反射神经。
王洛水从我身后露出小半个脑袋,瞅了瞅八爪怪似的余天青,又瞪了瞪白小纤,刺溜一下把脑袋缩了回去。状呆庄技。
“你们两个年轻后生都打不动的变态,我老胳膊老腿儿也他妈不管事儿啊!”
王洛水宠辱不惊,一副你能拿我怎么着的无赖架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叹息。
声音很轻,可明明白白,是王响亮发出来。
王响亮背对着我们,高高的身躯挡住了一丝光线,硕长的背影伸展到我们脚下,不动如山……
“大师兄,我有几年没这么正儿八经的叫你了吧?”
王响亮的声音很严肃,严肃到我甚至对着熟悉的声音感觉到了一丝陌生。
王洛水猫在我身后沉默着,一声不吭。
“我知道你心里有委屈、有苦楚,当年你本有乘龙而去的天机,可是王家道门两脚陷进泥地里的俗事儿脱了你后腿,让你错过一个天大的机缘。”
“王家亏欠你的,我替老爷子给你说声对不起……”
我洛水的太监净身刀横在身前,他匆匆扭头向我身后的王洛水看了一眼,王洛水的眼圈隐隐有些发红,老屌丝抽抽了鼻子,甩手甩出两把鼻涕,顺手在我后背上擦了擦……
我嫌弃似的往旁边挪了一步,我就没见过这么极品的老头!
今晚我已经三次听到他们谈论王洛水乘龙而去的事情,这种仙气儿十足可落在王洛水身上怎么听怎么扯淡的话头我一点儿没兴趣琢磨,这王八蛋连我那辆自行车都不会骑!
“你说仙缘断了,就是从天上掉到地下闷头吃土的命,这些年你浑浑噩噩混日子,我和老爷子看在眼里不说你,是觉得心中有愧,可大师兄,余天青是和你一辈儿的人物吧!当年天下术者万千,跟在你屁股后头跟风吃屁的有他一个吧!你现在就能眼睁睁看着这么一个南疆的乡巴佬在王家地头上横行?!”
“王家道门是这里的土地,几百年就没变过规矩!”
王响亮猛然跺了两下脚,狠狠踩在地上,他回头瞪了一眼王洛水,眼里喷着熊熊怒火。
王响亮动了火气。
两滴泪珠扑簌簌的从王洛水眼里挤吧出来,伸手又抹在了我衣服上……
这老头太他妈讨嫌了!
老头儿吸溜两下鼻子,乐了。
“师弟,你直接说这次求我救命不就得了嘛,王家是土地,我比你清楚。”
“余天青,你动静太大,这条命我收了,抱歉。”
老屌丝突然收起了笑脸,腰背在一瞬间挺直,赖兮兮的老脸上带出了十分的严肃,冲着余天青微微弯腰,鞠了一个躬。
然后,起身。
“道门王洛水,有请召灵稀土大王现身!”
老头儿猛然暴喝一声,而后狠狠跺脚!
一道金光在王洛水手中的蛐蛐笼子里疾射而出,半空中化为一道金线,噗嗤一声响动,子弹一样射入余天青脑门正中,又是噗嗤第二声响动,自余天青脑后钻出…… =妙%筆%閣
金线画了一个大圈,钻回了王洛水的蛐蛐笼子里,金灿灿的触须上沾着一丝白花花的脑浆子……
我看到余天青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这个一甲子前苗疆最优秀的蛊师甚至没有做出一丝反应,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变为一具尸体。
一个血淋淋的大洞出现在余天青后脑上,大洞汩汩冒着血花……
余天青腹中的飞头蛮几乎是在同一瞬间冒出丝丝白烟,化为一团乌黑的烂肉……
咕噜噜一声轻轻的响动,一个略显诺基亚直板手里从余天青的上衣口袋里滚落,落在我脚下……
蛐蛐,他妈的蛐蛐杀人了!
我喉头动了动,险些一嗓子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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