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零之小甜妻 作者:我是逗神
分卷阅读95
重回七零之小甜妻 作者:我是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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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那大黄咋天天闯祸,村里的人也不敢跟大黄妈讨说法,就是怕她开骂和做出那等威胁人的危险举动来。
若是真一不小心,弄伤了大黄妈,他们还得倒贴钱,又何苦呢!
干脆每次见到大黄出现,他们就收起自己的梯子,还有吃的穿的这种比较重要的东西,他们惹不起,躲不起还不行吗?
“可不是,三丫头这话说完,大黄妈一个声儿都没吱,就看着大黄发呆。大黄这个傻的,还刺激他妈,说什么都听三丫头的,她说啥,自己就干啥。”
陈老太就说不能太疼儿子,疼得过了,他就不像个男人。
以后长大娶媳妇,就全听媳妇的,不把自己爹妈放在眼里。
所以她虽重男轻女,却也不怎么疼儿子,倒是闺女,一直被她娇着养。
老话说得好,富养女,穷养儿。
家里女娃太多了,怎么干活,还有好东西谁都要,你只给一个孩子也不够,得平分。
还有太穷了,这女娃就遭罪,吃不饱,穿不暖,手上干活的茧子,都能把自己的皮给磨糙了。
要是这日子过得再苦些,就会去卖孩子,丢孩子。
这种事儿,就是打死她也干不出来,她嫌丢人和昧良心。
“所以这亲就这么成了?”李华兰心里还是有点疑问,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
虽说三丫头专治大黄妈,那大黄妈能这么算了,毕竟大黄妈宝贝了十几年的儿子。
眨眼间就听别人的话,让他干啥就干啥,这不被气死,也得呕个十天半个月,这心情才平静的下来。
“成了,咋不成,就大黄妈那宠儿子的性子,哪舍得对自己儿子又骂又打。她也怕把大黄和三丫头逼急了,三丫头就让大黄离家出走,住在我们家白吃白喝。日子久了,这外头人都会说,大黄是我们家的人,她哪高兴,她还指望着大黄给她养老送终。”
陈老太当时一眼就看穿大黄妈的想法,这大黄妈就是典型地离不开儿子,儿子却可以离得开她的奇葩例子。
“也是,大黄妈那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大黄,她没了大黄,她还真活不下去。”
李华兰不可怜也不同情大黄妈,她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也是她一手造成。
倒是这三丫头,肚子里的鬼主意一大堆,挺会拿捏人的要命之处。
这以后大黄妈估计也不敢和三丫头呛声,否则倒霉的就是她儿子。
因此,她现在不担心这三丫头,这三丫头哪会让自己吃亏,人精明着呢!
王晓悦听完,脑子里的想法,跟她亲妈李华兰一模一样。
堂姐王晓梅可不是一个吃闷亏的人,她性格有一半跟二妈差不多,不过说她性子坏算不上,顶多就是心眼多,冲动的很,有时说话也特别伤人,还有些反骨和叛逆。
“妈,妈,妈,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高中毕业,宁叔叔就让我去当兵,还说我一定能考上。”
王成义兴奋地在李华兰他们刚好谈论完王晓梅的事情,他就跑进来,速度比平时快了好几倍。
雀跃地神色,让王晓悦不禁跟着自己亲大哥一起高兴。
大哥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参军,现在得到了宁叔叔的肯定,他都开心地不能自已,恨不得到处宣扬,让大家都知道这件喜事。
“啥?你宁叔叔让你毕业就去当兵?那你大学不考了?”
李华兰听到这个消息,还有点懵。
她虽然晓得自己大儿子想当兵,那也没必要这么快就定下来吧!
陈老太这次却没像当年那样,一听到她大儿子和三儿子都想去参军,就拦着他们,让他们决定留一个,走一个。
这回,她站在王成义这边,支持他道:“你想去参军,你就去,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不能学你三爸,明白不?”
“奶,你说啥呢!我去部队是当兵,又不是为了……”
王成义虽是半大小伙子,那也不好意思说他会跟三爸似的,到部队当兵,当着当着就娶了他那个作天作地的三妈。
那不是侮辱他的志向吗?
便连忙转头看向李华兰,转移话题道:“妈,我高中毕业去参军,到了部队,我还是有机会可以去上军官大学,绝对不会给您和爸,还有爷和奶丢脸。”
“那你去参军了,成远他咋想的,他不是整天都跟着你到处瞎胡闹,他心里就没一个数?”
李华兰不是那种喜欢处处管着自己孩子的父母,她大儿子有当兵的志向是好事,不过太突然了些,她还一时反应不过来。
再说大儿子去当兵了,起码好几年都不能见到他,那她心里能不惦记和咯噔一下。
王成义挠挠头,也有些摸不准自己二弟的想法,但是据他观察,他二弟对当兵应该没啥特别大的趣。
“妈,成远他估计是想去考大学,到时他填志愿的时候,你们不就啥都知道了吗?”
反正爸妈盯他们盯得那么紧,他和二弟的学习从未落下,都还好。
肯定爸妈都会达成所愿,二弟也一定会考一个好大学。
李华兰听了大儿子这话,心里稍微有了一点底。
只要她两个儿子肯上进,她就不怎么担心他们俩的未来和发展。
王晓悦却摊开自己的一双小手,算了算日子。
等他大哥高中毕业,应该就要马上去报名参军,等选上去入伍,大概就是后年的三月份。
也就是他大哥还能和他们过一个大团年。
不过王晓悦有些舍不得和大哥分开,大哥对她那么好,她想要什么,大哥都会给。
连自己都舍不得用的钢笔,都能拿来让她乱画一通,真的是世上最好的哥哥。
当然她也不会那么娇蛮和胡闹,让她用就用,她就是看一眼,便还给大哥。
没想到大哥直接给她,说她上学了,就能用钢笔写字,钢笔写字特好看。
她接过手之后,就给放了起来,连她奶都不一定找得出来。
她奶还想让她外公教她练簪花小楷,簪花小楷一般都是古代大家闺秀最爱的书法。
字体秀美清婉,高洁典雅,她奶以前在学堂上课的时候,听先生提起过。
说是能练得一手簪花小楷的女子,必然是一个蕙质兰心的姑娘。
那她奶为了培养她,还想等她今年放寒假之后,去外公家,让他教自己练字。
外公亲爹是御医,又因从小家境富贵,自然便读书万卷,书法极好,所以外公除了医术得了一半真传,这书法方面,更是隐约有超过太外公之意。
可是簪花小楷很难练,要想练好,还得下一番苦功夫。
她上辈子甚至连入门都没达到,主要是她学的时间短,大学选修课书法老师,也只是讲讲理论还有让他们名作欣赏一下,动手练习的机会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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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那大黄咋天天闯祸,村里的人也不敢跟大黄妈讨说法,就是怕她开骂和做出那等威胁人的危险举动来。
若是真一不小心,弄伤了大黄妈,他们还得倒贴钱,又何苦呢!
干脆每次见到大黄出现,他们就收起自己的梯子,还有吃的穿的这种比较重要的东西,他们惹不起,躲不起还不行吗?
“可不是,三丫头这话说完,大黄妈一个声儿都没吱,就看着大黄发呆。大黄这个傻的,还刺激他妈,说什么都听三丫头的,她说啥,自己就干啥。”
陈老太就说不能太疼儿子,疼得过了,他就不像个男人。
以后长大娶媳妇,就全听媳妇的,不把自己爹妈放在眼里。
所以她虽重男轻女,却也不怎么疼儿子,倒是闺女,一直被她娇着养。
老话说得好,富养女,穷养儿。
家里女娃太多了,怎么干活,还有好东西谁都要,你只给一个孩子也不够,得平分。
还有太穷了,这女娃就遭罪,吃不饱,穿不暖,手上干活的茧子,都能把自己的皮给磨糙了。
要是这日子过得再苦些,就会去卖孩子,丢孩子。
这种事儿,就是打死她也干不出来,她嫌丢人和昧良心。
“所以这亲就这么成了?”李华兰心里还是有点疑问,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
虽说三丫头专治大黄妈,那大黄妈能这么算了,毕竟大黄妈宝贝了十几年的儿子。
眨眼间就听别人的话,让他干啥就干啥,这不被气死,也得呕个十天半个月,这心情才平静的下来。
“成了,咋不成,就大黄妈那宠儿子的性子,哪舍得对自己儿子又骂又打。她也怕把大黄和三丫头逼急了,三丫头就让大黄离家出走,住在我们家白吃白喝。日子久了,这外头人都会说,大黄是我们家的人,她哪高兴,她还指望着大黄给她养老送终。”
陈老太当时一眼就看穿大黄妈的想法,这大黄妈就是典型地离不开儿子,儿子却可以离得开她的奇葩例子。
“也是,大黄妈那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大黄,她没了大黄,她还真活不下去。”
李华兰不可怜也不同情大黄妈,她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也是她一手造成。
倒是这三丫头,肚子里的鬼主意一大堆,挺会拿捏人的要命之处。
这以后大黄妈估计也不敢和三丫头呛声,否则倒霉的就是她儿子。
因此,她现在不担心这三丫头,这三丫头哪会让自己吃亏,人精明着呢!
王晓悦听完,脑子里的想法,跟她亲妈李华兰一模一样。
堂姐王晓梅可不是一个吃闷亏的人,她性格有一半跟二妈差不多,不过说她性子坏算不上,顶多就是心眼多,冲动的很,有时说话也特别伤人,还有些反骨和叛逆。
“妈,妈,妈,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高中毕业,宁叔叔就让我去当兵,还说我一定能考上。”
王成义兴奋地在李华兰他们刚好谈论完王晓梅的事情,他就跑进来,速度比平时快了好几倍。
雀跃地神色,让王晓悦不禁跟着自己亲大哥一起高兴。
大哥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参军,现在得到了宁叔叔的肯定,他都开心地不能自已,恨不得到处宣扬,让大家都知道这件喜事。
“啥?你宁叔叔让你毕业就去当兵?那你大学不考了?”
李华兰听到这个消息,还有点懵。
她虽然晓得自己大儿子想当兵,那也没必要这么快就定下来吧!
陈老太这次却没像当年那样,一听到她大儿子和三儿子都想去参军,就拦着他们,让他们决定留一个,走一个。
这回,她站在王成义这边,支持他道:“你想去参军,你就去,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不能学你三爸,明白不?”
“奶,你说啥呢!我去部队是当兵,又不是为了……”
王成义虽是半大小伙子,那也不好意思说他会跟三爸似的,到部队当兵,当着当着就娶了他那个作天作地的三妈。
那不是侮辱他的志向吗?
便连忙转头看向李华兰,转移话题道:“妈,我高中毕业去参军,到了部队,我还是有机会可以去上军官大学,绝对不会给您和爸,还有爷和奶丢脸。”
“那你去参军了,成远他咋想的,他不是整天都跟着你到处瞎胡闹,他心里就没一个数?”
李华兰不是那种喜欢处处管着自己孩子的父母,她大儿子有当兵的志向是好事,不过太突然了些,她还一时反应不过来。
再说大儿子去当兵了,起码好几年都不能见到他,那她心里能不惦记和咯噔一下。
王成义挠挠头,也有些摸不准自己二弟的想法,但是据他观察,他二弟对当兵应该没啥特别大的趣。
“妈,成远他估计是想去考大学,到时他填志愿的时候,你们不就啥都知道了吗?”
反正爸妈盯他们盯得那么紧,他和二弟的学习从未落下,都还好。
肯定爸妈都会达成所愿,二弟也一定会考一个好大学。
李华兰听了大儿子这话,心里稍微有了一点底。
只要她两个儿子肯上进,她就不怎么担心他们俩的未来和发展。
王晓悦却摊开自己的一双小手,算了算日子。
等他大哥高中毕业,应该就要马上去报名参军,等选上去入伍,大概就是后年的三月份。
也就是他大哥还能和他们过一个大团年。
不过王晓悦有些舍不得和大哥分开,大哥对她那么好,她想要什么,大哥都会给。
连自己都舍不得用的钢笔,都能拿来让她乱画一通,真的是世上最好的哥哥。
当然她也不会那么娇蛮和胡闹,让她用就用,她就是看一眼,便还给大哥。
没想到大哥直接给她,说她上学了,就能用钢笔写字,钢笔写字特好看。
她接过手之后,就给放了起来,连她奶都不一定找得出来。
她奶还想让她外公教她练簪花小楷,簪花小楷一般都是古代大家闺秀最爱的书法。
字体秀美清婉,高洁典雅,她奶以前在学堂上课的时候,听先生提起过。
说是能练得一手簪花小楷的女子,必然是一个蕙质兰心的姑娘。
那她奶为了培养她,还想等她今年放寒假之后,去外公家,让他教自己练字。
外公亲爹是御医,又因从小家境富贵,自然便读书万卷,书法极好,所以外公除了医术得了一半真传,这书法方面,更是隐约有超过太外公之意。
可是簪花小楷很难练,要想练好,还得下一番苦功夫。
她上辈子甚至连入门都没达到,主要是她学的时间短,大学选修课书法老师,也只是讲讲理论还有让他们名作欣赏一下,动手练习的机会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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