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后不该讨厌我 作者:骑着猪的仙女

    分卷阅读66

    影后不该讨厌我 作者:骑着猪的仙女

    分卷阅读66

    找痴痴梦幻中心爱

    路随人茫茫

    人生是美梦与热望

    梦里依稀依稀有泪光

    何从何去去觅我心中方向

    风仿佛在梦中轻叹

    路和人茫茫

    ……

    ”

    于承灏难得安静的翻唱了首张国荣的《倩女幽魂》,他的粤语发音很好,声音清亮,别有一番风味。

    一曲唱毕,酒吧里沉默了数秒,然后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

    “今天是我的一位朋友的生日,据我所知他喜欢哥哥张国荣,所以今天是张国荣的专场。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沉默是金》。”

    于承灏今天没有画眼影,穿皮衣。也可以说他这些天都没有画眼影,穿皮衣。因为有一位特殊的观众,几乎每晚都会来观看他的表演。

    于承灏支起话筒,手指轻轻握在上面,他朝着台下的朴峰眨眨眼,露出一个干净的笑容。

    朴峰墨镜下的剑眉舒展开,回赠一个略带害羞的笑容。

    酒吧里的环境还是很糟糕,烟味酒味浓重。朴峰这样一个大明星不在乎绯闻和黑料,只要一有时间就来这里。

    前两天还上了热搜,被批为“负面小鲜肉”,就连一个男主角的戏都给他砍掉了。

    但他却一点都不在意,也许是从小锦衣玉食,他活了二十多年,都没活出自己的样子。认识了于承灏之后,他第一次有了“到底想要什么”这样的“哲学”拷问。

    朴峰没有喝酒,只点了一些吃的,喝些茶水。他是少有的来酒吧不喝酒的人,贪杯误事,他毕竟还是一个明星。

    他其实也不怎么吃,大多数情况下是听于承灏唱歌。

    “大明星,我唱的怎么样啊?”

    “相当不错了。”朴峰浮夸的鼓鼓掌,递给他一个茶杯,“嗓子不行了吧,喝点水。”

    “快走。”于承灏话音一转,刻意压低了他的声音。

    不远处,一伙穿着得体的男子朝着二人的方向走过来。

    “是谁啊?”朴峰不解问。

    “我爸。”于承灏说完,推着朴峰要求他赶紧离开。“这群人手段厉害得很,你赶紧走,他们看见你跟我在一起,会连你一块绑的。”

    “胡说些什么。”朴峰皱眉,语气不善。“我还怕这点事不成?”

    黑衣人大概有十来个之多,他们手里拿着棍子之类的东西,大摇大摆地就走过来。

    “今天这场子,我包了。大家随便吃喝!”黑衣人中间一个面目凶恶的刀疤男走到显眼处大声的说。

    瞬间酒吧里就传来了一阵欢快的喊声。

    于承灏的脸色瞬间就白了,刀疤男是权叔身边最得力的人,他看起来是个大老粗,做事事来却是雷利果断,分毫不差。

    如今盛庇把他都派来了,摆明了就是耗下血本也要捉住他。

    “还带这么多棍子,这哪是父亲,简直就是仇敌啊。不行,我不能走。”朴峰说着,就摘下墨镜,抢先挡在于承灏身前。

    “朴公子,我们处理一些家事。请您不要碍事。”刀疤男转了转手中的棍子,挑衅意味明显。

    朴峰面不改色的说,“家事?我看你们是滋事!”

    朴峰人高马大的,比刀疤男还要高出一些。他俯视刀疤男,面容冷傲。

    “对不住了。”刀疤男的嘴角斜了斜,紧接着毫不客气的说,“给我打!”

    朴峰先手夺下一个黑衣人的棍子,再接上一个回旋踢踢倒了另一个黑衣人。于承灏见状也将酒瓶猛磕在地面上,瞬间瓶子破碎,他握着瓶口,用尖的一头对准一众人。

    “啊——”

    听到有打斗的声音,酒吧里的客人全都被吓跑了。就连老板也不敢说什么。

    “朴公子真是好兴致啊。”阿龙带着杀马特男赶了过来,他的嗓子嘶哑,戴着黑墨镜,身上也是一身黑色的t恤衫。

    他面无表情,像是来自地狱的使者。旁边的杀马特就是另一种风格了,杀马特顶着彩虹一样的夸张发型,一张嘴嘿嘿的笑着。

    杀马特收住了嘴,手指微微动作,朴峰整个人就趴了下来。

    朴峰吃痛的想要站起身,却发现四肢动弹不得,疼得厉害。地面上躺着四颗圆形玻璃球,很有童年味道。

    “我都已经决定带楚汐去葛瓦村了!你还想怎么样?快把灏灏放了!”盛长白破门而入,她从来没对盛庇这样大喊大叫过。

    盛庇缚手立在窗户下,背对着盛长白。他的身形和之前比又瘦削了不少,头发也白了许多。

    “长白啊,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我只给你一个星期,见不到不老药,就让于承灏跟着我,在黄泉下也和我做个伴。”

    “别再耍花招了,我不管你和楚汐是什么情况,我也不管于承灏是怎么回事,不老药,我要见到它。否则我一定会拉上于承灏和我一起死的。”

    盛庇转过身,眼眶深陷,脸色青白,看起来像是一具尸体。

    “我半个身子踏入黄土了,也不求什么。我只是想在临死之前再见到你妈妈一面,知道吗。”

    盛长白无力的跪了下来,嘴唇被死死的咬着,脸色煞白。“可是不老药需要以活人做药引,杀人是犯法的。”

    她抬起头,眼眶红肿。

    “地底的事,谁会知道?神不知鬼不觉,推给那只鬼就好了。”

    盛庇做生意很厉害,白手起家,很快就做到了无数人望尘莫及的成功人士,甚至是业内的标杆。

    可是没有人知道盛庇最开始是个盗墓的,发了横财,隐名匿姓的换了身份摇身一变成了商人。

    包装再怎么精美绝伦,伪装再怎么天衣无缝,骨子里的血腥和罪恶是抹不掉的。不管经历多少年,时机一到,那个曾经丑恶的面目还是会被解开,暴露在阳光下。

    许是坏事做多了,盛庇得了一种怪病,无人可医。他的身子越来越凉,特征越来越趋近于一个“尸体”。

    盛庇自知活不长,也乐得自在。

    直到有一天,他们公司收购了一个村庄,在开发这个村庄做旅游景点时,他们得知了当地有一个不老药的传说。

    盛庇跟中了邪一般要得到这个不老药,他派了权爷和阿龙等人前去。为了防止权爷他们找到不老药后私吞,他特意让盛长白跟着。

    在当地人的指引下他们成功找到了将军冢,却没想到药没寻到,放出了一只千年恶鬼,紧接着梼杌凶兽也跑了出来。

    恶鬼的灵力强大,只一咆哮就震得许多人晕了过去。她好像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只看了众人一眼就飘走了。

    和恶鬼比起来,梼杌就显得虚多了。它虽然面容凶狠,体型庞大,但却痴傻无比,只是趴在地上,很快就被制服了。

    梼杌中间跑出去过一次,那时它已经恢复了一些,正好碰到了山上的卫缈,梼杌露出了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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