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荆举的例子让群臣无言以对。淖狡、鲁阳君脸上都是慎重的表情,他们渐渐感觉到了楚礼的危害:自己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大夫,而是一个与楚军士卒没有太多不同的甲士。好在军中自有制度,他们凭资历、经历、血统还能强压那些誉士甲士一头。
屈遂与昭黍的表情便不是慎重了,他们又惊又惧。与宋玉等人反对行楚礼不是没有原因,楚礼没有周礼的等级,而大夫们的尊贵,国家的存在需要这种等级来维持。一旦这种等级遭到废除,那就会像金字塔坍塌那样,整个国家突然间瓦解成一堆无序的砖石。
然而两人选择性忽视的是,誉士制度并不是周礼的产物,誉士是楚国敖制的初级版本。即,士卒推选出自己认为勇敢的、善战的人做自己的首领,这个首领就是敖。誉士本质上是敖,楚军靠占全军人数大约十分之一的敖支撑,组织不但没有金字塔式的垮塌,反而比金字塔结构更加善战,也更加坚韧。
假以时日,这些敖不单会替换楚军现有将率,还会替换楚国的现有朝臣。这不是日渐边缘化的文臣乐意看到的,也可能不是淖狡、鲁阳君这样的芈姓贵族乐意看到的。新贵族经过战场的磨砺迅速成长,而老贵族即将退出政治舞台,这总让人不舍。
除此以外,周礼之下备受尊崇的奢靡生活也让所有贵族留恋。此前他们可以凭借先祖的勇武继承,现在则需要凭自己本人的勇武拼取。如果熊荆这个大敖与甲士同罪,那他们同样要与甲士同罪,此前尊崇再也没有了。
明堂内没人说话,此前争论行楚礼还是行周礼的时候,单凭意气和楚人自尊心坚持要行楚礼的大臣们今天才发现不太妙。行楚礼意味着要放弃以前所受的特殊待遇,开始过苦日子:
首先,只能娶一个妻子,不能娶妾,只能夺妾。依照楚人古老的传统,妾如果不是抢夺来的而是花钱娶来的,会被所有人嘲笑;其次,不能想喝酒就喝酒。喝酒不误事的将军貌似只有景阳一人,其余的……;
再次,每日都要刻苦习武,要特别注意不能被‘酒色掏空身子’。要不然那日仇家登门比武,刺几剑就气喘吁吁,然后被人窝囊的杀死。又或者站在军阵前排双腿发抖,还没有大奔冲矛人已经晕倒在地,扫尽本氏的颜面;
最后,再也不能为所欲为,要恪守楚法、楚俗,还要注意那些一心想搞个大新闻的采风,免得被刊登在大楚新闻上丢人现眼。
这样的贵族做的还有什么意思?!大臣们暗暗想到。他们如此左尹蒙正禽却觉得这还不够,群臣沉默时他正好问道:“然庶民穷困不可为甲士,当如何?”
讨论的只是如何限制驺无诸这个新越王,但实际上也在讨论楚人自己的律法。蒙正禽人人平等潜意识让人不快。“天有十日,任由十等,岂能……”有人忍不住反驳。
熊荆清咳一声,道:“凡是皆有界限。大敖与甲士同罪的界限便是无粮无产无信之人不得为甲士。甲士必当为我楚人,且还需巫觋证明此人素来虔诚。非我楚人…非虔诚敬信太一之人非我楚人。既非我楚人,如何适我楚法与楚俗?”
“必当信神?”蒙正禽仍有些不解,他关心的还是法。
“法乃神之末,非法为重,乃神为重。”熊荆再道。“法是对信神之楚人偶尔逾越之惩处。杀十万人,神言无罪,即无罪;辱骂(神灵)一句,神言有罪当死,必当死。”
熊荆的言辞让太卜观曳点头,这符合灵教的典籍。神治的重点在于虔诚的信仰,而不在于用神灵之法约束众人。蒙正禽则一改之前的喜悦,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他急问道:“不信神如何?”
“不信神,可。离楚他往。”熊荆答道。
“若田宅皆在楚地,不愿离楚,若何?”蒙正禽再问。
这次熊荆没答话,而是看向观曳。观曳看着蒙正禽道:“亦可。”过了一会他又道:“不可。”
“为何又不可?”蒙正禽追问。“居于楚地必信太一否?”
“左尹食盐否?左尹食肉否?左尹需柴否?左尹需仆臣御手否……”观曳问出一连串的问题。“左尹非逆旅、非商贾、非使臣,定不得以上诸物,亦不会有人与你言谈。若有虔诚者,见左尹居于楚地不信太一,误以左尹乃渎神之人,或杀左尹全家而后快。”
“安能杀人?!”左尹也激动了,他终于明白这为何叫神治,因为行的都是神的律法。“大敖犯法当与甲士同罪。”
“左尹虽居于楚地,然不信太一,非我楚人,不适楚法楚俗,如何同罪?”观曳反问他。“且左尹全家被杀,子嗣绝矣,日后已无人报仇。若在大王治下,大王怜之,禀神灵之公正,惩其人;若左尹居我之治下,我三劝左尹离楚左尹不去,此事我定当不见。”
观曳很实话实说了一回。实际按楚人或其他部族的习俗,不信同一个神灵就是异族,异族居本族之地与人为善还好,劝他离开而不离开,这就是找死了。
“此蛮夷也!”蒙正禽没想到事实是这样,看着熊荆连连摇头。
“我信神而不诒,你不信神而诒,我何以信你?”熊荆也对他摇头。“我信司命之佑,战时勇猛无畏,你不信神而贪生怕死,我为何与你同伍?”
“信神者必高尚?”蒙正禽犀利的反问。“不信神者必卑鄙?”
“然!”毫不犹豫的,熊荆重重点头。“战场之上,惧,源于关己;勇,出于求灵。不信神灵,何以勇?不勇,又何以信?且我楚人自古皆信神。凡战,知生死皆由司命,故从不畏死;作恶,知报应皆由司祸,故毋敢斁天灵。
有规矩者与无规矩者,同伍,有规矩者得损,无规矩者得益,我如何不逐?此举实也无害,有田宅者可售之得金,又何必居于楚地?”
“田宅乃先祖所留,岂能轻售之?”蒙正禽只感觉自己失去了选择的自由。
“信神亦先祖所留,又岂能轻弃之?”观曳插了一句。
“臣以为……”淖狡咳嗽了一声。他觉得蒙正禽问的那些实在离题太远,但熊荆觉得这个讨论很有价值。这是界限,也是前提,没有界限的律法是假律法,只有在界限之内律法才是真律法。
什么样的人是楚人一定要严格定义,楚人当中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甲士也必须严格定义。前者的标准是信仰,后者的标准看上去是勇敢,真正的门槛却是财产。
“越人也如我楚人。”熊荆道。“每年大蒐礼乃越人之外朝,平日部落长老或长老子弟亲随立于正朝。越人不比武,但越人猎头。越王若夺甲士之妻,甲士可猎其头。”
“大敖,若越王犯法与甲士同罪,诸越之君不愿。”靳以提醒道。
“那便是越王犯法,与部落长老同罪,愿否?”熊荆反问道。
“此…,或当愿也。”靳以犹豫了一下,勉强同意。
“若此,越人甲士日后皆为我楚国甲士。”熊荆无可奈何的笑。他随后快速的说盟书后面的内容:“王后一人,余者皆妾,妾所出,不为王。”
“此当不可。”靳以又一次提醒。“我闻驺无诸多爱,有夫人数名。臣以为此乃小事……”
“绝非小事。”熊荆、屈遂、昭黍异口同声。最后还是屈遂道:“多爱乱国,不乱国,子嗣多而地分,子子孙孙无穷,封地也无穷,如此国必削。臣以为当行嫡长之制,余子、庶子皆不可封地,只能食禄。”
“臣以为然也。”观曳、昭黍也道。
“庶子不为王,嫡子勇者为王。”熊荆做了一个修正。“不为王者,予海舟一艘,出海自谋生路。”
海舟和出海谋生是小事,群臣关心的是嫡子勇者为王,昭黍问道:“何谓勇者?”
“停殡之时,正朝之上,比武胜者为勇,可继王位。”熊荆道。
“此法越人不可行。”靳以第三次提醒。“越人行猎头,若猎头时有人阴杀之……”
楚人与越人总是不同的,三次提醒后,熊荆渐渐明白了这一点。他也明白越王的权利最终会得不到限制,当越王的王权越来越重时,楚越之间必有一战。
郦且似乎看出了熊荆的意思,他道:“立越王,仅权宜之计。越人祖地可予之,火炮火药万不能予之。臣以为今日既已得东洲硝石,硝石岛当毁,以防越人窥探。”
硝石岛在哪?硝石岛就在后世如东。此时的如东只是一个岛,舟楫将一桶桶尿液运上去,淋出硝土。
淖狡道:“秦人已得火药之法,毋使越人得之。”
“尚有钜铁府欧丑……”鲁阳君忍了几忍,还是说出了欧丑的名字。
欧丑及其子弟大多是越人,如果欧丑或者欧丑的子孙帮越人造炮,越人能有与楚军一样的炮舰,再加上秦人的火药,未必不能与楚军抗衡。
“无妨。”熊荆想了想却说无妨,这是真的无妨。
屈遂与昭黍的表情便不是慎重了,他们又惊又惧。与宋玉等人反对行楚礼不是没有原因,楚礼没有周礼的等级,而大夫们的尊贵,国家的存在需要这种等级来维持。一旦这种等级遭到废除,那就会像金字塔坍塌那样,整个国家突然间瓦解成一堆无序的砖石。
然而两人选择性忽视的是,誉士制度并不是周礼的产物,誉士是楚国敖制的初级版本。即,士卒推选出自己认为勇敢的、善战的人做自己的首领,这个首领就是敖。誉士本质上是敖,楚军靠占全军人数大约十分之一的敖支撑,组织不但没有金字塔式的垮塌,反而比金字塔结构更加善战,也更加坚韧。
假以时日,这些敖不单会替换楚军现有将率,还会替换楚国的现有朝臣。这不是日渐边缘化的文臣乐意看到的,也可能不是淖狡、鲁阳君这样的芈姓贵族乐意看到的。新贵族经过战场的磨砺迅速成长,而老贵族即将退出政治舞台,这总让人不舍。
除此以外,周礼之下备受尊崇的奢靡生活也让所有贵族留恋。此前他们可以凭借先祖的勇武继承,现在则需要凭自己本人的勇武拼取。如果熊荆这个大敖与甲士同罪,那他们同样要与甲士同罪,此前尊崇再也没有了。
明堂内没人说话,此前争论行楚礼还是行周礼的时候,单凭意气和楚人自尊心坚持要行楚礼的大臣们今天才发现不太妙。行楚礼意味着要放弃以前所受的特殊待遇,开始过苦日子:
首先,只能娶一个妻子,不能娶妾,只能夺妾。依照楚人古老的传统,妾如果不是抢夺来的而是花钱娶来的,会被所有人嘲笑;其次,不能想喝酒就喝酒。喝酒不误事的将军貌似只有景阳一人,其余的……;
再次,每日都要刻苦习武,要特别注意不能被‘酒色掏空身子’。要不然那日仇家登门比武,刺几剑就气喘吁吁,然后被人窝囊的杀死。又或者站在军阵前排双腿发抖,还没有大奔冲矛人已经晕倒在地,扫尽本氏的颜面;
最后,再也不能为所欲为,要恪守楚法、楚俗,还要注意那些一心想搞个大新闻的采风,免得被刊登在大楚新闻上丢人现眼。
这样的贵族做的还有什么意思?!大臣们暗暗想到。他们如此左尹蒙正禽却觉得这还不够,群臣沉默时他正好问道:“然庶民穷困不可为甲士,当如何?”
讨论的只是如何限制驺无诸这个新越王,但实际上也在讨论楚人自己的律法。蒙正禽人人平等潜意识让人不快。“天有十日,任由十等,岂能……”有人忍不住反驳。
熊荆清咳一声,道:“凡是皆有界限。大敖与甲士同罪的界限便是无粮无产无信之人不得为甲士。甲士必当为我楚人,且还需巫觋证明此人素来虔诚。非我楚人…非虔诚敬信太一之人非我楚人。既非我楚人,如何适我楚法与楚俗?”
“必当信神?”蒙正禽仍有些不解,他关心的还是法。
“法乃神之末,非法为重,乃神为重。”熊荆再道。“法是对信神之楚人偶尔逾越之惩处。杀十万人,神言无罪,即无罪;辱骂(神灵)一句,神言有罪当死,必当死。”
熊荆的言辞让太卜观曳点头,这符合灵教的典籍。神治的重点在于虔诚的信仰,而不在于用神灵之法约束众人。蒙正禽则一改之前的喜悦,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他急问道:“不信神如何?”
“不信神,可。离楚他往。”熊荆答道。
“若田宅皆在楚地,不愿离楚,若何?”蒙正禽再问。
这次熊荆没答话,而是看向观曳。观曳看着蒙正禽道:“亦可。”过了一会他又道:“不可。”
“为何又不可?”蒙正禽追问。“居于楚地必信太一否?”
“左尹食盐否?左尹食肉否?左尹需柴否?左尹需仆臣御手否……”观曳问出一连串的问题。“左尹非逆旅、非商贾、非使臣,定不得以上诸物,亦不会有人与你言谈。若有虔诚者,见左尹居于楚地不信太一,误以左尹乃渎神之人,或杀左尹全家而后快。”
“安能杀人?!”左尹也激动了,他终于明白这为何叫神治,因为行的都是神的律法。“大敖犯法当与甲士同罪。”
“左尹虽居于楚地,然不信太一,非我楚人,不适楚法楚俗,如何同罪?”观曳反问他。“且左尹全家被杀,子嗣绝矣,日后已无人报仇。若在大王治下,大王怜之,禀神灵之公正,惩其人;若左尹居我之治下,我三劝左尹离楚左尹不去,此事我定当不见。”
观曳很实话实说了一回。实际按楚人或其他部族的习俗,不信同一个神灵就是异族,异族居本族之地与人为善还好,劝他离开而不离开,这就是找死了。
“此蛮夷也!”蒙正禽没想到事实是这样,看着熊荆连连摇头。
“我信神而不诒,你不信神而诒,我何以信你?”熊荆也对他摇头。“我信司命之佑,战时勇猛无畏,你不信神而贪生怕死,我为何与你同伍?”
“信神者必高尚?”蒙正禽犀利的反问。“不信神者必卑鄙?”
“然!”毫不犹豫的,熊荆重重点头。“战场之上,惧,源于关己;勇,出于求灵。不信神灵,何以勇?不勇,又何以信?且我楚人自古皆信神。凡战,知生死皆由司命,故从不畏死;作恶,知报应皆由司祸,故毋敢斁天灵。
有规矩者与无规矩者,同伍,有规矩者得损,无规矩者得益,我如何不逐?此举实也无害,有田宅者可售之得金,又何必居于楚地?”
“田宅乃先祖所留,岂能轻售之?”蒙正禽只感觉自己失去了选择的自由。
“信神亦先祖所留,又岂能轻弃之?”观曳插了一句。
“臣以为……”淖狡咳嗽了一声。他觉得蒙正禽问的那些实在离题太远,但熊荆觉得这个讨论很有价值。这是界限,也是前提,没有界限的律法是假律法,只有在界限之内律法才是真律法。
什么样的人是楚人一定要严格定义,楚人当中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甲士也必须严格定义。前者的标准是信仰,后者的标准看上去是勇敢,真正的门槛却是财产。
“越人也如我楚人。”熊荆道。“每年大蒐礼乃越人之外朝,平日部落长老或长老子弟亲随立于正朝。越人不比武,但越人猎头。越王若夺甲士之妻,甲士可猎其头。”
“大敖,若越王犯法与甲士同罪,诸越之君不愿。”靳以提醒道。
“那便是越王犯法,与部落长老同罪,愿否?”熊荆反问道。
“此…,或当愿也。”靳以犹豫了一下,勉强同意。
“若此,越人甲士日后皆为我楚国甲士。”熊荆无可奈何的笑。他随后快速的说盟书后面的内容:“王后一人,余者皆妾,妾所出,不为王。”
“此当不可。”靳以又一次提醒。“我闻驺无诸多爱,有夫人数名。臣以为此乃小事……”
“绝非小事。”熊荆、屈遂、昭黍异口同声。最后还是屈遂道:“多爱乱国,不乱国,子嗣多而地分,子子孙孙无穷,封地也无穷,如此国必削。臣以为当行嫡长之制,余子、庶子皆不可封地,只能食禄。”
“臣以为然也。”观曳、昭黍也道。
“庶子不为王,嫡子勇者为王。”熊荆做了一个修正。“不为王者,予海舟一艘,出海自谋生路。”
海舟和出海谋生是小事,群臣关心的是嫡子勇者为王,昭黍问道:“何谓勇者?”
“停殡之时,正朝之上,比武胜者为勇,可继王位。”熊荆道。
“此法越人不可行。”靳以第三次提醒。“越人行猎头,若猎头时有人阴杀之……”
楚人与越人总是不同的,三次提醒后,熊荆渐渐明白了这一点。他也明白越王的权利最终会得不到限制,当越王的王权越来越重时,楚越之间必有一战。
郦且似乎看出了熊荆的意思,他道:“立越王,仅权宜之计。越人祖地可予之,火炮火药万不能予之。臣以为今日既已得东洲硝石,硝石岛当毁,以防越人窥探。”
硝石岛在哪?硝石岛就在后世如东。此时的如东只是一个岛,舟楫将一桶桶尿液运上去,淋出硝土。
淖狡道:“秦人已得火药之法,毋使越人得之。”
“尚有钜铁府欧丑……”鲁阳君忍了几忍,还是说出了欧丑的名字。
欧丑及其子弟大多是越人,如果欧丑或者欧丑的子孙帮越人造炮,越人能有与楚军一样的炮舰,再加上秦人的火药,未必不能与楚军抗衡。
“无妨。”熊荆想了想却说无妨,这是真的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