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耳朵 作者:长虱子的猫
分卷阅读89
官微。
随即他就说服了自己,微博有些会推荐好友的关注列表,想来,是对方不小心点到了。
他收起手机,心中的烦躁更甚一层。
这些警小慎微的喜欢,注意是要承受日复一日的失望,并不会因为你习以为常,痛苦的程度就减分毫。
第一节课结束后的课间,新同桌来了。
回c市后,陆晓又恢复了自己离群淡漠的性子,和班上的人的交集,止步于收发作业时的点头谢谢。
他对新同桌倒有些印象。可能上学期见识新同桌见义勇为抓小偷的那一天,和某个人挂上了钩。
挺神奇的,在有江鸿羽身影的每一个日子,那些似乎无关紧要的细节,他都记得异常清楚。
新同桌是个刺头儿,开校第一天迟到不说,板凳都还没有坐热,和老师顶了嘴后甩手就又离开了教室。
可能实在烦闷得紧,陆晓急需做点事儿转移注意力,鬼使神差给新同桌誊了一份今天的笔记。新同桌晚自习给了他一罐冰芬达。
陆祥之来接他的时候,瞧见他手里拿着的饮料罐还挺讶异的,因为陆晓已经大半年不喝碳酸饮料了。
人很矛盾,虽然控制不了念想,却想掌控一个度。
陆晓放不下江鸿羽,却只是想思念那个人,关于承载两人回忆的东西,他有些不敢碰。
削皮切好的苹果瓣儿放入倒满芬达的杯子里,先是随着气泡浮了浮,然后沉在了杯底。
陆晓喝了一口,明明是甜的饮料,他舌尖却有些微苦。
他拉开`房门,还是把饮料倒入了水槽。
陆祥之听见声响走到了门口。
“怎么了?”
“没怎么”,陆晓打开水龙头,“我来洗个杯子。”
“对了”,陆祥之说,“下周,你周叔叔儿子结婚,我得去一趟h市,一起?”
“不了”,陆晓转过头,“我留这就好。”
陆祥之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没姚茜调剂气氛,也少了那个时常来家里溜达的人,陆祥之和陆晓之间的气氛又沉默了下来,家里很久没有在b市时的欢声笑语了。
今儿也不知道怎么了。大概低沉的天气,适合怀念。
陆晓进房间后,先是拿起手机买了票,接着,抬起头就瞄到了书架上那一排整齐的笔记本。
他走过去,抽出其中一本。
江鸿羽的字挺好看,但字如其人,有些狂放不羁。不过笔记本上的字,端正劲挺,一笔一划都克制住了平时的张扬。
陆晓忍不住笑了笑,那些认真的心思,不管过多久,都是迷人的。
人们常说,时机。
时机不对,即使是双箭头满腔的爱意,也如平行线,可望却永远不相交。
时机到了,就算你短暂错过了那个箭头,它也会在空气里掉转头,追上你。
没来c市之前,陆晓也时常会翻看这几本笔记。
知识点他都滚瓜烂熟了,所以他尝尝只是粗粗翻看一遍,感受一下江鸿羽写在上面的心意便放回原处。
没有什么原因,也不知道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他站在那儿,第一次把笔记本翻到了最后,然后,就瞧见了最后一页页脚上的那个字。
是一个很小的“千”字。
陆晓楞了愣,立马又抽出了另一本笔记,然后手指微颤着翻到了最后一页。
页脚,是一个“愿”字。
笔记本全部被拿下来翻开,陆晓几乎第一时间就拼凑了出来。
这句隐藏的情话像是一辆无限时延误的火车,时隔很久,从漫天浓雾中穿梭而过,搭载着赤诚剔透的心思,驶进了站点。
“愿为你,千千万万遍。”
注:原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出自小说《追风筝的人》。
37(下)“但没关系,我看得见你,就行了。”
周六早上c中会补课,所以陆晓买的是周六下午的车票。
赶到汽车站的时候刚好中午一点,陆晓在周边的快餐店点了一个套餐。可能刚刚被毒辣的日光晒得有些晕,他没有什么胃口,啃了两口汉堡,就放下了。
陆晓坐在靠窗的位置,外面是炎炎烈日,店里面的冷气却吹得人脑袋疼。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他戴上耳机,听着音乐,思维也迟缓了下来。
现在放的这首歌是肖乐新发的单曲。
肖乐在那个知名选秀节目里拿了亚军,签了公司,正式出了道。
陆晓最近常常想,人的际遇,真的挺难预料的。聚散离合,人生常态,但在一个陌生的领域,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也能让人感慨些许。
姚茜生日没多久又快到了,陆晓却觉得,去年的场景依旧恍如昨日。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一年后,会是这样的光景吧。
但还好,大家似乎都在往前走,往好的方向走。
肖乐开始了自己的音乐事业;姚茜进入了高三,有了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接受了周飞。
江鸿羽,陆晓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他应该也是在好好生活的。
至少,陆晓看来,是这样的。
看到在乎的人过得好,他挺开心的,但偶尔,也有一两分失意惆怅。
因为只有他,还挪不开步子。
他回不到最初一个人的状态,也回不到之前两个人的状态,每一个当下,他都靠着之前回忆的余温支撑着生活。他游移在每一个过往的碎片夹缝里,不放过自己也不想放过自己。
当然,他也并不想有什么改变。他反而把这种方式当成了新的生活日常,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挺好的。
这趟大巴挺干净的,冷气也很足。车窗上的小窗帘都贴心地拉上了,把明晃晃的光线隔绝在外。
陆晓压了压鸭舌帽的帽檐,戴着耳机,靠在了椅背上。开车后不久,他就睡着了。七个多小时的车程,停靠的市县也挺多的,陆晓睡得不算太实,但也一直没有醒过来。
等他终于睁开眼时,夜幕已经降临了,车里的人稀稀散散坐着,头顶上方的小灯也亮了起来。
车子正路过一个小县城,陆晓看向高速路下方的星星点点,心里忽的生出一阵暖意。他看着万家灯火的时候,总觉得每一个窗户里,都住着幸福的灵魂。
到b市汽车站的时候,已经晚十点半了。陆晓拿着背包下了车,闭着眼,感受了一会儿夏夜凉爽的风。
当然,汽车站的风,并不是那么美好,但也不妨碍能带给他一两分归属感。
他想起之前做的一个梦。
梦里面,江鸿羽抱着他说,抱着你,有种回家的感觉。
他对江鸿羽说,因为你一直住在我心里啊,所以你重新走向我时,才会有归属感。
不过,现在给陆晓这种归属感的,大概是夹杂在风里的过往。
陆晓依旧住在c中附近的那家小旅馆。他订的房间外面有个小阳台,他到之后,总会在外面抽根烟,然后再去洗漱,最后躺在床上,平静地入睡。
来了这么多次,陆晓已经波澜不惊了。
这是他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的秘密。
偷偷地来见一个人,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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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他就说服了自己,微博有些会推荐好友的关注列表,想来,是对方不小心点到了。
他收起手机,心中的烦躁更甚一层。
这些警小慎微的喜欢,注意是要承受日复一日的失望,并不会因为你习以为常,痛苦的程度就减分毫。
第一节课结束后的课间,新同桌来了。
回c市后,陆晓又恢复了自己离群淡漠的性子,和班上的人的交集,止步于收发作业时的点头谢谢。
他对新同桌倒有些印象。可能上学期见识新同桌见义勇为抓小偷的那一天,和某个人挂上了钩。
挺神奇的,在有江鸿羽身影的每一个日子,那些似乎无关紧要的细节,他都记得异常清楚。
新同桌是个刺头儿,开校第一天迟到不说,板凳都还没有坐热,和老师顶了嘴后甩手就又离开了教室。
可能实在烦闷得紧,陆晓急需做点事儿转移注意力,鬼使神差给新同桌誊了一份今天的笔记。新同桌晚自习给了他一罐冰芬达。
陆祥之来接他的时候,瞧见他手里拿着的饮料罐还挺讶异的,因为陆晓已经大半年不喝碳酸饮料了。
人很矛盾,虽然控制不了念想,却想掌控一个度。
陆晓放不下江鸿羽,却只是想思念那个人,关于承载两人回忆的东西,他有些不敢碰。
削皮切好的苹果瓣儿放入倒满芬达的杯子里,先是随着气泡浮了浮,然后沉在了杯底。
陆晓喝了一口,明明是甜的饮料,他舌尖却有些微苦。
他拉开`房门,还是把饮料倒入了水槽。
陆祥之听见声响走到了门口。
“怎么了?”
“没怎么”,陆晓打开水龙头,“我来洗个杯子。”
“对了”,陆祥之说,“下周,你周叔叔儿子结婚,我得去一趟h市,一起?”
“不了”,陆晓转过头,“我留这就好。”
陆祥之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没姚茜调剂气氛,也少了那个时常来家里溜达的人,陆祥之和陆晓之间的气氛又沉默了下来,家里很久没有在b市时的欢声笑语了。
今儿也不知道怎么了。大概低沉的天气,适合怀念。
陆晓进房间后,先是拿起手机买了票,接着,抬起头就瞄到了书架上那一排整齐的笔记本。
他走过去,抽出其中一本。
江鸿羽的字挺好看,但字如其人,有些狂放不羁。不过笔记本上的字,端正劲挺,一笔一划都克制住了平时的张扬。
陆晓忍不住笑了笑,那些认真的心思,不管过多久,都是迷人的。
人们常说,时机。
时机不对,即使是双箭头满腔的爱意,也如平行线,可望却永远不相交。
时机到了,就算你短暂错过了那个箭头,它也会在空气里掉转头,追上你。
没来c市之前,陆晓也时常会翻看这几本笔记。
知识点他都滚瓜烂熟了,所以他尝尝只是粗粗翻看一遍,感受一下江鸿羽写在上面的心意便放回原处。
没有什么原因,也不知道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他站在那儿,第一次把笔记本翻到了最后,然后,就瞧见了最后一页页脚上的那个字。
是一个很小的“千”字。
陆晓楞了愣,立马又抽出了另一本笔记,然后手指微颤着翻到了最后一页。
页脚,是一个“愿”字。
笔记本全部被拿下来翻开,陆晓几乎第一时间就拼凑了出来。
这句隐藏的情话像是一辆无限时延误的火车,时隔很久,从漫天浓雾中穿梭而过,搭载着赤诚剔透的心思,驶进了站点。
“愿为你,千千万万遍。”
注:原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出自小说《追风筝的人》。
37(下)“但没关系,我看得见你,就行了。”
周六早上c中会补课,所以陆晓买的是周六下午的车票。
赶到汽车站的时候刚好中午一点,陆晓在周边的快餐店点了一个套餐。可能刚刚被毒辣的日光晒得有些晕,他没有什么胃口,啃了两口汉堡,就放下了。
陆晓坐在靠窗的位置,外面是炎炎烈日,店里面的冷气却吹得人脑袋疼。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他戴上耳机,听着音乐,思维也迟缓了下来。
现在放的这首歌是肖乐新发的单曲。
肖乐在那个知名选秀节目里拿了亚军,签了公司,正式出了道。
陆晓最近常常想,人的际遇,真的挺难预料的。聚散离合,人生常态,但在一个陌生的领域,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也能让人感慨些许。
姚茜生日没多久又快到了,陆晓却觉得,去年的场景依旧恍如昨日。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一年后,会是这样的光景吧。
但还好,大家似乎都在往前走,往好的方向走。
肖乐开始了自己的音乐事业;姚茜进入了高三,有了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接受了周飞。
江鸿羽,陆晓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他应该也是在好好生活的。
至少,陆晓看来,是这样的。
看到在乎的人过得好,他挺开心的,但偶尔,也有一两分失意惆怅。
因为只有他,还挪不开步子。
他回不到最初一个人的状态,也回不到之前两个人的状态,每一个当下,他都靠着之前回忆的余温支撑着生活。他游移在每一个过往的碎片夹缝里,不放过自己也不想放过自己。
当然,他也并不想有什么改变。他反而把这种方式当成了新的生活日常,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挺好的。
这趟大巴挺干净的,冷气也很足。车窗上的小窗帘都贴心地拉上了,把明晃晃的光线隔绝在外。
陆晓压了压鸭舌帽的帽檐,戴着耳机,靠在了椅背上。开车后不久,他就睡着了。七个多小时的车程,停靠的市县也挺多的,陆晓睡得不算太实,但也一直没有醒过来。
等他终于睁开眼时,夜幕已经降临了,车里的人稀稀散散坐着,头顶上方的小灯也亮了起来。
车子正路过一个小县城,陆晓看向高速路下方的星星点点,心里忽的生出一阵暖意。他看着万家灯火的时候,总觉得每一个窗户里,都住着幸福的灵魂。
到b市汽车站的时候,已经晚十点半了。陆晓拿着背包下了车,闭着眼,感受了一会儿夏夜凉爽的风。
当然,汽车站的风,并不是那么美好,但也不妨碍能带给他一两分归属感。
他想起之前做的一个梦。
梦里面,江鸿羽抱着他说,抱着你,有种回家的感觉。
他对江鸿羽说,因为你一直住在我心里啊,所以你重新走向我时,才会有归属感。
不过,现在给陆晓这种归属感的,大概是夹杂在风里的过往。
陆晓依旧住在c中附近的那家小旅馆。他订的房间外面有个小阳台,他到之后,总会在外面抽根烟,然后再去洗漱,最后躺在床上,平静地入睡。
来了这么多次,陆晓已经波澜不惊了。
这是他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的秘密。
偷偷地来见一个人,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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