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全是戏
午后的春日锦城将诗词里的美丽挥洒得淋漓尽致。
古典与现代融合,日光和暖,繁花似锦。
大片的日光透过病房的落地窗玻璃投射在地板上,辛晓月来到顶楼,端坐在沙发上,听着江老爷子讲当年的事。
“我跟你说,旁人听我讲的最多的,是我年轻时在抗战部队里的所见所闻,以及后来驰骋商场挥斥方遒的岁月。我呀,极少跟人讲起,我与我夫人的事。”江老爷子看着窗外的日光,眸光幽远,思绪飘飞。
一刻钟前,辛晓月联络江老爷子,说马上来看他。
老爷子立马命令张伯联系许康,询问老九在干嘛?
许康彬彬有礼地回答说宁远集团和锦绣文化要携手合作,两方高层都在锦绣坊店的会议室开会。
“会议什么时候结束?”张伯着急地问。
“这恐怕不清楚。双方都是跨国大集团,要合作协商利益点,这个会很难说开到几点。”许康语气里充满歉意。
张伯回来如实报告,老爷子生气地摔了一个手机。
然后,他来回踱步,说:“我尽量拖住辛晓月,你待会儿,隔十五分钟就联络一次。”
张伯目瞪口呆,然后在老爷子的瞪眼下,退出门去。
辛晓月来了,老爷子哼哼唧唧说年纪大了,连个陪说话聊天的都没有。
“怎么会呢?”辛晓月惊讶地说。
“晓月,你陪我聊聊天吧。我这把年纪了,想出门散个步,他们都如临大敌的,真是无聊,尤其关在这里。”老爷子说着,要表现出对自由无比渴望的样子。
辛晓月便点头,乖巧地坐在沙发上。
辛老爷子想着该讲点什么呢?
窗外日光灿烂,像极了当年初见阿秀的那一天。所以,辛老爷子跟辛晓月说起了自己已故的夫人。
想到阿秀,老爷子的脸上泛起柔和温暖的微笑。
他讲他们初相遇:
他说那时,新中国刚成立,到处都是一派百废待兴的景象,老领导问他这个出生成长都在抗战军队里的烈士遗孤日后何去何从。
他想换个环境,享受和平。所以,十来岁的他离开了军队,最终被分配到了锦城,去邮局当邮递员。
他每天骑着自行车,穿着制服,穿行在属于他的派送范围内的大街小巷。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声,响彻锦城的街头巷尾。那时的他没想过做什么大事,对人生也没什么规划,每天下班,就在住所附近跟人喝茶聊天。
“直到那一天,锦城也是这样的天气,也是这个季节。”老爷子缓缓地说,声音轻柔。
在灿烂的日光里,他骑着自行车去送邮件,在小巷的转角处,他第一次遇见了阿秀。
当时,阿秀正好十六岁,梳着两条乌黑的辫子,穿天蓝色的斜襟排扣上衣,黑色的长裙子,斜跨着军绿色书包,抱着几本外国译注的金融类的书安然地走在日光里。
本是擦肩而过,但他就是觉得周围都亮堂了许多。后来,读书多了,他给那个场景取名:翩若惊鸿。
从那惊鸿一瞥开始,他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从女子胸口上的校徽,看出她是锦城第一女子中学的学生。
他四下打听:
知道她叫卫灵秀,平素人们都叫她阿秀。她家里虽清贫,但祖上是书香门第。而且,阿秀不仅人长得好看,在学校里也是成绩最好的那个。
他生平第一次觉得害怕、自卑,觉得自己读书太少,配不上阿秀。
于是,除了工作派送邮件之外,其余的时间,他都用来学习。而且他不仅自学,还一有机会就登门向心爱的阿秀求教。
阿秀觉得意外,从来登门的少年们,都是表达对她爱慕,哪里有来虚心求教的?
有人虚心求教,阿秀也乐意教。
于是,两人认识的头两年,谈论的话题从来都是学习。
他一直想:要多多学习,才能与阿秀并肩站在一起,才能配得上她。
所以,尽管爱慕,他却除了学习,从无别的举动。
阿秀也只谈学习,熟识起来后,还为他制定了学习计划,提供学习的书籍。
再后来,阿秀说没什么好教给他的了,便将他推荐给了自己的父亲。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和踏实勤奋的求学劲儿彻底打动了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卫景轩曾是留过洋的人,学的是金融专业,早年又随母亲孙氏住在娘家。孙氏家学渊源,卫景轩养出一身儒雅之气。后来弃笔从戎,投身抗战,可惜在抗战中受了伤,只能坐在轮椅上。
不过,卫父却从不自怜自艾,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学习、敏锐地观察着周围的变化。
少年邮差的江老爷子就这样,遇见了这位日后成为他岳父的人生大导师卫景轩。
江老爷子在认识阿秀的第三年,忽然有一天,她来找他,说要搬家,举家要去沪上,这来是与他告别的。
猝然离别的伤感让两人沿着锦江边走了许久。
最终,阿秀打破沉默,问:“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我去干嘛?”他问。
“去读书呀。”阿秀朗声说。
他没有回答,而是看着江边看了许久,设想若是不去沪上,便要跟她隔那么远,不能日日相见。
不能日日相见,那真是活不下去了的。
于是,他当即就答应下来,立马就去找邮局领导,要辞职不干。
这事在当时来说,无意是在平静的湖面丢下一块深水炸弹。
国家职位呀,这样的铁饭碗,居然说不要就不要。
领导找了好几个人轮番劝阻,他的态度依旧很坚决。旁人见他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也都闭了嘴。
就这样,江老爷子来到了沪上,在导师的提携下,进入大学。
入了大学,见识了不一样的风景,认识了更多人,开阔了眼界。
他长成了卓越优秀的男子。得到了她与她父亲的认可和夸赞。同时,也水到渠成地收获了想要的爱情。
老爷子坐在沙发上,带着微笑回忆起年少时意气风发的这一段。
辛晓月虽然带着目的前来,但老爷子讲述的故事,她是真的很喜欢听。
所以,她听得非常安静、耐心。甚至因为老爷子努力学习那一段,让她看到奋勇努力想要站在王轩身边的自己,不知不觉中,辛晓月热泪盈眶,羡慕不已。
老爷子一边讲述,其实也一边在审视辛晓月。
除去她与早夭的女儿很像之外,老爷子从她脸上看出的全是真诚、认真,以及那种从内里散发出来的安静。
她是真的在耐心且认真地听他这个老头啰啰嗦嗦地回忆过去。
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不骄不躁发自内心地陪着一个老人,听这个老人说话,这样的年轻人已经很少了。
更何况,这个年轻人还听得很动情,眼里不知不觉噙了泪。
老爷子越发觉得辛晓月懂事大气,还有情有义。
江老爷子忍不住想要赞美自己:咋就这么有眼光呢?
他甚至还很黑暗地想:老九前两任死得似乎也没那么糟心,要不然,也遇不见晓月这么好的。
想到这里,江老爷子乐呵起来,心想:拼了这条老命,拉了这张老脸,也得要让辛晓月做自己江家的孙媳妇儿。
老爷子打着自己的算盘,想着老九那个不孝的怎么还没有来?
古典与现代融合,日光和暖,繁花似锦。
大片的日光透过病房的落地窗玻璃投射在地板上,辛晓月来到顶楼,端坐在沙发上,听着江老爷子讲当年的事。
“我跟你说,旁人听我讲的最多的,是我年轻时在抗战部队里的所见所闻,以及后来驰骋商场挥斥方遒的岁月。我呀,极少跟人讲起,我与我夫人的事。”江老爷子看着窗外的日光,眸光幽远,思绪飘飞。
一刻钟前,辛晓月联络江老爷子,说马上来看他。
老爷子立马命令张伯联系许康,询问老九在干嘛?
许康彬彬有礼地回答说宁远集团和锦绣文化要携手合作,两方高层都在锦绣坊店的会议室开会。
“会议什么时候结束?”张伯着急地问。
“这恐怕不清楚。双方都是跨国大集团,要合作协商利益点,这个会很难说开到几点。”许康语气里充满歉意。
张伯回来如实报告,老爷子生气地摔了一个手机。
然后,他来回踱步,说:“我尽量拖住辛晓月,你待会儿,隔十五分钟就联络一次。”
张伯目瞪口呆,然后在老爷子的瞪眼下,退出门去。
辛晓月来了,老爷子哼哼唧唧说年纪大了,连个陪说话聊天的都没有。
“怎么会呢?”辛晓月惊讶地说。
“晓月,你陪我聊聊天吧。我这把年纪了,想出门散个步,他们都如临大敌的,真是无聊,尤其关在这里。”老爷子说着,要表现出对自由无比渴望的样子。
辛晓月便点头,乖巧地坐在沙发上。
辛老爷子想着该讲点什么呢?
窗外日光灿烂,像极了当年初见阿秀的那一天。所以,辛老爷子跟辛晓月说起了自己已故的夫人。
想到阿秀,老爷子的脸上泛起柔和温暖的微笑。
他讲他们初相遇:
他说那时,新中国刚成立,到处都是一派百废待兴的景象,老领导问他这个出生成长都在抗战军队里的烈士遗孤日后何去何从。
他想换个环境,享受和平。所以,十来岁的他离开了军队,最终被分配到了锦城,去邮局当邮递员。
他每天骑着自行车,穿着制服,穿行在属于他的派送范围内的大街小巷。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声,响彻锦城的街头巷尾。那时的他没想过做什么大事,对人生也没什么规划,每天下班,就在住所附近跟人喝茶聊天。
“直到那一天,锦城也是这样的天气,也是这个季节。”老爷子缓缓地说,声音轻柔。
在灿烂的日光里,他骑着自行车去送邮件,在小巷的转角处,他第一次遇见了阿秀。
当时,阿秀正好十六岁,梳着两条乌黑的辫子,穿天蓝色的斜襟排扣上衣,黑色的长裙子,斜跨着军绿色书包,抱着几本外国译注的金融类的书安然地走在日光里。
本是擦肩而过,但他就是觉得周围都亮堂了许多。后来,读书多了,他给那个场景取名:翩若惊鸿。
从那惊鸿一瞥开始,他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从女子胸口上的校徽,看出她是锦城第一女子中学的学生。
他四下打听:
知道她叫卫灵秀,平素人们都叫她阿秀。她家里虽清贫,但祖上是书香门第。而且,阿秀不仅人长得好看,在学校里也是成绩最好的那个。
他生平第一次觉得害怕、自卑,觉得自己读书太少,配不上阿秀。
于是,除了工作派送邮件之外,其余的时间,他都用来学习。而且他不仅自学,还一有机会就登门向心爱的阿秀求教。
阿秀觉得意外,从来登门的少年们,都是表达对她爱慕,哪里有来虚心求教的?
有人虚心求教,阿秀也乐意教。
于是,两人认识的头两年,谈论的话题从来都是学习。
他一直想:要多多学习,才能与阿秀并肩站在一起,才能配得上她。
所以,尽管爱慕,他却除了学习,从无别的举动。
阿秀也只谈学习,熟识起来后,还为他制定了学习计划,提供学习的书籍。
再后来,阿秀说没什么好教给他的了,便将他推荐给了自己的父亲。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和踏实勤奋的求学劲儿彻底打动了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卫景轩曾是留过洋的人,学的是金融专业,早年又随母亲孙氏住在娘家。孙氏家学渊源,卫景轩养出一身儒雅之气。后来弃笔从戎,投身抗战,可惜在抗战中受了伤,只能坐在轮椅上。
不过,卫父却从不自怜自艾,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学习、敏锐地观察着周围的变化。
少年邮差的江老爷子就这样,遇见了这位日后成为他岳父的人生大导师卫景轩。
江老爷子在认识阿秀的第三年,忽然有一天,她来找他,说要搬家,举家要去沪上,这来是与他告别的。
猝然离别的伤感让两人沿着锦江边走了许久。
最终,阿秀打破沉默,问:“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我去干嘛?”他问。
“去读书呀。”阿秀朗声说。
他没有回答,而是看着江边看了许久,设想若是不去沪上,便要跟她隔那么远,不能日日相见。
不能日日相见,那真是活不下去了的。
于是,他当即就答应下来,立马就去找邮局领导,要辞职不干。
这事在当时来说,无意是在平静的湖面丢下一块深水炸弹。
国家职位呀,这样的铁饭碗,居然说不要就不要。
领导找了好几个人轮番劝阻,他的态度依旧很坚决。旁人见他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也都闭了嘴。
就这样,江老爷子来到了沪上,在导师的提携下,进入大学。
入了大学,见识了不一样的风景,认识了更多人,开阔了眼界。
他长成了卓越优秀的男子。得到了她与她父亲的认可和夸赞。同时,也水到渠成地收获了想要的爱情。
老爷子坐在沙发上,带着微笑回忆起年少时意气风发的这一段。
辛晓月虽然带着目的前来,但老爷子讲述的故事,她是真的很喜欢听。
所以,她听得非常安静、耐心。甚至因为老爷子努力学习那一段,让她看到奋勇努力想要站在王轩身边的自己,不知不觉中,辛晓月热泪盈眶,羡慕不已。
老爷子一边讲述,其实也一边在审视辛晓月。
除去她与早夭的女儿很像之外,老爷子从她脸上看出的全是真诚、认真,以及那种从内里散发出来的安静。
她是真的在耐心且认真地听他这个老头啰啰嗦嗦地回忆过去。
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不骄不躁发自内心地陪着一个老人,听这个老人说话,这样的年轻人已经很少了。
更何况,这个年轻人还听得很动情,眼里不知不觉噙了泪。
老爷子越发觉得辛晓月懂事大气,还有情有义。
江老爷子忍不住想要赞美自己:咋就这么有眼光呢?
他甚至还很黑暗地想:老九前两任死得似乎也没那么糟心,要不然,也遇不见晓月这么好的。
想到这里,江老爷子乐呵起来,心想:拼了这条老命,拉了这张老脸,也得要让辛晓月做自己江家的孙媳妇儿。
老爷子打着自己的算盘,想着老九那个不孝的怎么还没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