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仲超神情寡淡地吃着粥,似乎这毒不是在他身上一般,“我知道。”
华神医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可惜我只有一颗丹药。救了你父亲,你就无药可救。”
林仲超放下筷子,碗里粥已经喝完,“您愿意救我父亲,就是我的大恩人,我不敢再求别的。”
华神医耗尽心血也只能熬制一颗丹药,如今华神医老了,再也没力气熬制另外一颗。
前世的这颗丹药,华神医是给了林仲超吃的。
“如果你没服下解药,你会时时发作,几乎活不到及冠之年。就算勉强活到了,不出几年还是会死。并且,你活着的这些日子,都会很痛苦,毒性发作起来,比死了还难受。”华神医很中肯地把不吃解药的结果告诉他。
“我尝过那滋味。”林仲超说,眉毛却是也不皱一下,“那是一种蚀骨的痛。”
“你还是决定救你父亲?”华神医也已经吃完了。
林仲超点点头。
华神医站了起来,“你父亲身体太虚,他不是一时可以清醒过来,需要五年才能把毒性都排出去。”
林仲超说:“我信得过你。我可以把我父亲留下,五年后我会来接他。”
华神医于是进去继续救人了。
林仲超把身上带的银子宝玉都放在桌子上给华神医,就离开了。
周瑾轩不愧是堂堂吴国公爷,领兵带兵非常有经验,只用一日就驯服了这批原本属于叛将的兵士。他见林仲超独自回来又沉默不语,以为太子已死,当下眼睛疼了起来,哑着声音说:“太孙殿下,太子既然把你托付于末将,末将就一定会护您周全。事不宜迟,我们先返京,向皇上陈明经过,查明幕后主使,给死去的战士们一个交待!”
林仲超阴沉着脸,摇了摇头,说:“吴国公不必太在意我父亲临终遗言。此次回京后,仲超还有很多艰险的事要做,仲超不想连累吴国公,吴国公的这份情义,仲超记下了。”
周瑾轩见林仲超对他总有股刻意的疏远,还以为是平时见面少的缘故,拍拍林仲超的肩膀,笑道:“你不要客气,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太子和我是生死之交,他的托付我不可能不管。再说了,太子既是为国捐躯,被奸人所害,皇上也必会嘉赏,你又是太子唯一的骨血,皇上必然会更加优厚待你。太孙殿下不必过于担忧。”
这点,林仲超明白的。前世太子是被污蔑为通敌叛国,有翁副将作证,他又被污蔑包庇太子,因此也要被处死。
周瑾轩面对忽然的变故,只有沉默不言,保存实力,偷偷救出林仲超并把他养在吴国公府上。
因林仲超之前一直戴面具,所以没人认识他,才能安然在吴国公另作打算。
而这一世不一样了。
林仲超赶来,就算不能马上救起太子,可也斩杀了叛徒,北狄人也被歼灭,太子变成了以有功之身遇害身亡,那么所有支持太子的人都会加官进爵,而不是像前世那样被株连获罪。
而他,也依旧会是皇太孙,不会再过上隐名埋姓的生活。
但是,他不会不知道,背地里的那股力量既然可以谋害他一次,就一定还会有第二次。
他的处境,并不会比重生前好多少。
前世吴国公爷周瑾轩夫妇对他有养育之恩,他都记得,今生他不想再让他们冒险了。
“皇家的事,总是艰险的。老吴国公爷有遗训,不能和皇子走太近,周将军却和我父亲成为朋友,这万一引来什么变端,就和整个吴国公府脱不了关系了。”林仲超暗示周瑾轩,前路的危险。
周瑾轩愣了一下,想不到林仲超会看得这么透彻,这么远。
一想到老国公爷的遗训,周瑾轩的确是犹豫了。这毕竟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事。
林仲超没再说什么,吹了吹口哨,他的枣红色战马就跑了过来。
“走吧!将军!北狄还有残余部队,我们必须在他们整顿好之前离开边关。”
周瑾轩点点头,也飞身上马。他忽然觉得林仲超,真的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如果这样的人是皇帝,也不会是太差的皇帝吧!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罢了。
此时京城,周筝筝正全力去做开新店铺的事。
新店铺已经买下装修好,名字依旧叫清香庄,也算是原来清香庄的连锁店铺。
此时冒出了很多卖香料的店铺,有些比清香庄要大,装修得更好,也更有银子做后盾。
可惜,他们做的香料比不上清香庄。墨香母女做香料的手艺,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因此,第二家清香庄刚开业,依旧是生意大好。
这事,终于让林莜发现了。
她叫来周筝筝,问这么大的生意怎么瞒着她。
周筝筝半带撒娇半讲道理地说:“娘,如果让祖母知道清香庄是我开的,还不让它充公了?我知道,吴国公府要养二叔父和三叔父一家,根本每个月都是亏空的,为了贴补亏空,娘每个月都会拿自己嫁妆出来。所以我再偷偷赚点银子,也不会增加娘的负担啊。”
林莜摇摇头,疼爱地摸摸周筝筝的头,“你啊,娘的嫁妆日后也都是你和你妹妹的。唉,都是娘没用,才让你这么小就要为银子忧愁了。”
周筝筝拉着林莜的手说:“娘,女儿不忧愁,女儿开店铺很开心,每个月有进项更是开心。女儿也不全是为钱,这香料生意以后对吴国公府一定有用处的。你就答应女儿吧!”
林莜说:“娘当然不反对你了,就当你提前学习管家吧!如此以后嫁了人,也不会什么都不会了。只是娘希望你,有什么困难一定要找娘帮忙,娘自然是希望你好的。”
见林莜没有反对,周筝筝松了口气,“知道了娘。”
正说着,云嬷嬷来报告说:“君夫人,国公爷来信了。”
林莜急忙拆开,看了眉开眼笑,喜悦之情简直从眼角眉梢都散溢出来,“阿筝,你父亲要回来了。”
华神医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可惜我只有一颗丹药。救了你父亲,你就无药可救。”
林仲超放下筷子,碗里粥已经喝完,“您愿意救我父亲,就是我的大恩人,我不敢再求别的。”
华神医耗尽心血也只能熬制一颗丹药,如今华神医老了,再也没力气熬制另外一颗。
前世的这颗丹药,华神医是给了林仲超吃的。
“如果你没服下解药,你会时时发作,几乎活不到及冠之年。就算勉强活到了,不出几年还是会死。并且,你活着的这些日子,都会很痛苦,毒性发作起来,比死了还难受。”华神医很中肯地把不吃解药的结果告诉他。
“我尝过那滋味。”林仲超说,眉毛却是也不皱一下,“那是一种蚀骨的痛。”
“你还是决定救你父亲?”华神医也已经吃完了。
林仲超点点头。
华神医站了起来,“你父亲身体太虚,他不是一时可以清醒过来,需要五年才能把毒性都排出去。”
林仲超说:“我信得过你。我可以把我父亲留下,五年后我会来接他。”
华神医于是进去继续救人了。
林仲超把身上带的银子宝玉都放在桌子上给华神医,就离开了。
周瑾轩不愧是堂堂吴国公爷,领兵带兵非常有经验,只用一日就驯服了这批原本属于叛将的兵士。他见林仲超独自回来又沉默不语,以为太子已死,当下眼睛疼了起来,哑着声音说:“太孙殿下,太子既然把你托付于末将,末将就一定会护您周全。事不宜迟,我们先返京,向皇上陈明经过,查明幕后主使,给死去的战士们一个交待!”
林仲超阴沉着脸,摇了摇头,说:“吴国公不必太在意我父亲临终遗言。此次回京后,仲超还有很多艰险的事要做,仲超不想连累吴国公,吴国公的这份情义,仲超记下了。”
周瑾轩见林仲超对他总有股刻意的疏远,还以为是平时见面少的缘故,拍拍林仲超的肩膀,笑道:“你不要客气,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太子和我是生死之交,他的托付我不可能不管。再说了,太子既是为国捐躯,被奸人所害,皇上也必会嘉赏,你又是太子唯一的骨血,皇上必然会更加优厚待你。太孙殿下不必过于担忧。”
这点,林仲超明白的。前世太子是被污蔑为通敌叛国,有翁副将作证,他又被污蔑包庇太子,因此也要被处死。
周瑾轩面对忽然的变故,只有沉默不言,保存实力,偷偷救出林仲超并把他养在吴国公府上。
因林仲超之前一直戴面具,所以没人认识他,才能安然在吴国公另作打算。
而这一世不一样了。
林仲超赶来,就算不能马上救起太子,可也斩杀了叛徒,北狄人也被歼灭,太子变成了以有功之身遇害身亡,那么所有支持太子的人都会加官进爵,而不是像前世那样被株连获罪。
而他,也依旧会是皇太孙,不会再过上隐名埋姓的生活。
但是,他不会不知道,背地里的那股力量既然可以谋害他一次,就一定还会有第二次。
他的处境,并不会比重生前好多少。
前世吴国公爷周瑾轩夫妇对他有养育之恩,他都记得,今生他不想再让他们冒险了。
“皇家的事,总是艰险的。老吴国公爷有遗训,不能和皇子走太近,周将军却和我父亲成为朋友,这万一引来什么变端,就和整个吴国公府脱不了关系了。”林仲超暗示周瑾轩,前路的危险。
周瑾轩愣了一下,想不到林仲超会看得这么透彻,这么远。
一想到老国公爷的遗训,周瑾轩的确是犹豫了。这毕竟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事。
林仲超没再说什么,吹了吹口哨,他的枣红色战马就跑了过来。
“走吧!将军!北狄还有残余部队,我们必须在他们整顿好之前离开边关。”
周瑾轩点点头,也飞身上马。他忽然觉得林仲超,真的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如果这样的人是皇帝,也不会是太差的皇帝吧!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罢了。
此时京城,周筝筝正全力去做开新店铺的事。
新店铺已经买下装修好,名字依旧叫清香庄,也算是原来清香庄的连锁店铺。
此时冒出了很多卖香料的店铺,有些比清香庄要大,装修得更好,也更有银子做后盾。
可惜,他们做的香料比不上清香庄。墨香母女做香料的手艺,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因此,第二家清香庄刚开业,依旧是生意大好。
这事,终于让林莜发现了。
她叫来周筝筝,问这么大的生意怎么瞒着她。
周筝筝半带撒娇半讲道理地说:“娘,如果让祖母知道清香庄是我开的,还不让它充公了?我知道,吴国公府要养二叔父和三叔父一家,根本每个月都是亏空的,为了贴补亏空,娘每个月都会拿自己嫁妆出来。所以我再偷偷赚点银子,也不会增加娘的负担啊。”
林莜摇摇头,疼爱地摸摸周筝筝的头,“你啊,娘的嫁妆日后也都是你和你妹妹的。唉,都是娘没用,才让你这么小就要为银子忧愁了。”
周筝筝拉着林莜的手说:“娘,女儿不忧愁,女儿开店铺很开心,每个月有进项更是开心。女儿也不全是为钱,这香料生意以后对吴国公府一定有用处的。你就答应女儿吧!”
林莜说:“娘当然不反对你了,就当你提前学习管家吧!如此以后嫁了人,也不会什么都不会了。只是娘希望你,有什么困难一定要找娘帮忙,娘自然是希望你好的。”
见林莜没有反对,周筝筝松了口气,“知道了娘。”
正说着,云嬷嬷来报告说:“君夫人,国公爷来信了。”
林莜急忙拆开,看了眉开眼笑,喜悦之情简直从眼角眉梢都散溢出来,“阿筝,你父亲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