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镇纸压平,还贴心的将浓墨磨好。

    周瑜恒微微一笑,接过周筝筝递过来的一支狼豪,就开始挥洒。

    周瑜恒写的是隶书,在众多书法形态中,周瑜恒最喜欢隶书的中庸之道。

    这隶书,已经除掉了小篆的锋利,

    暖暖的阳光照进书房,将书柜上的书都晒的金黄金黄的,书房内,存了些历代名家名师的字画,周筝筝得空的时候,喜欢在书房里打发时间,而周瑜恒,也是一个喜欢字画的人,并且,对字画也有自己的一番理解。

    书房内,正中的位置上,摆着一张浅黄色的圆桌,桌子四角方直,很是简练,但越是简单,却越显示出桌子的稳重,犹如爱好书法之人对书写的第一要求,就是握笔一定要稳,只有稳,才能写出好字来。

    “瑜恒,来,给姐姐看看你的字。”周筝筝展开一张白纸。用镇纸压平,还贴心的将浓墨磨好。

    周瑜恒微微一笑,接过周筝筝递过来的一支狼豪,就开始挥洒。

    周瑜恒写的是隶书,在众多书法形态中,周瑜恒最喜欢隶书的中庸之道。

    这隶书,已经除掉了小篆的锋利,犹如磨掉了锋利性格的老年人,外形圆润,却又不失主心骨。

    “不错,这个上字写的好,”周筝筝站在一旁,微微的俯下身,几缕青丝也跟着垂下来,轻轻的搭在周瑜恒的后背上。

    得到姐姐的夸奖,周瑜恒的心里美滋滋的,借着好心情,周瑜恒又重重的蘸了下墨,用毛笔的中锋写下善字。这个善子笔画比较多,想写好并不容易,但周瑜恒却很巧妙的采用了上大下小的构造,这也是周筝筝平日里不怎么见过的一种构造。

    乍一看,下小的造型容易让人看着不稳,深怕颠倒,但细看下来,却能看出一个深度来,似乎这个善字,下面长出了一个深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长越大。

    得知周瑜恒的构造想法,周筝筝心中一暖,果然是自己的亲弟弟,格局已经远超他的同龄人,甚至比很多学士都要看的更透,想的更多。

    就以这个善字,周筝筝就可以断定,日后周瑜恒若有机会成为一方父母官,必是一个体恤民心的好官员。

    看着周瑜恒一笔一划的写下上善若水四个字之后,周筝筝欣慰的笑了,不仅仅是因为周瑜恒的书法,更是周瑜恒所展示出来的人文修炼。

    “姐,现在该你了。”周瑜恒将自己的字画收起来后,又铺了一张新的。

    周筝筝略一思考,便提笔写下了戒躁戒躁四个字。用的是正楷的造型,规矩中肯。

    一旁的周瑜恒只一眼便明白了周筝筝的意思。

    这是姐姐让自己能一直以虚己的心态来处事为人,否则,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多谢姐姐提醒教导。”周瑜恒微微一欠身,一脸温柔的看着周筝筝点点头。

    周筝筝拍拍周瑜恒的肩头,又顺势帮着周瑜恒整理了下衣襟。

    “难得你来一趟,姐姐我前几日又收藏了几副字画,让你赶巧给碰上了,一起看看吧。”周筝筝说着将周瑜恒带到了书房内的一个珍宝格边上,里面,有一块已经裱好的字,据说是前朝名家李思的遗迹。

    周瑜恒一见,果然是大师作品,笔力遒健,力透纸背。

    “再好也不及姐姐的。姐姐才是真正写东西的人。”周瑜恒谦虚地说。

    塞外,熬过了整个寒冬的羊群终于引来了新的一个轮回。地上,积雪已经褪去,新嫩的绿色带来新的能量,更是羊群的美食。

    北狄二公主耶律纳兰对几个黑衣人说:“今晚你们一定要进入林仲超的房间,拿走林仲超的配剑,放下本公主的这把。”

    耶律纳兰拿出了她自己的佩剑。

    这是她生日那天,她父皇送给她的。

    虽然只是一把很普通的剑,却让耶律纳兰很是珍惜。

    如今耶律纳兰却要把这么珍贵的礼物,送给她最重视的人。

    军营里。

    黑夜,冷风骤起,将挂在城门上的灯笼也吹的横着了。守夜的将士们紧了紧身上的衣裳,又开始了第三圈巡逻。此时,月亮已经挂在了半空中。

    微微的烛火周围,几只萤火虫绕着飞。

    地上都是扑火而死的萤火虫。

    林仲超身披墨色大氅,对着烛火在看书。

    他耳朵灵敏,早就听到门外的细细碎碎声,响了很久了。

    然后闻到一股奇怪的香味。

    林仲超对味道非常敏感。

    这香味有毒!马上,林仲超就打起了哈欠。然后把书给放下了。

    “书呆子不呆了。”几个黑衣人已经听令爬于帐篷口。

    林仲超故意走过去,把灯火给吹灭了。

    哗哗哗,如水流一样快速,那几个黑衣人走了进来。

    林仲超故意闭上了眼睛,装睡。

    他知道他们是过来偷东西的,这次也就懒得亲自见证了。

    他感觉自己被人抬起来,扔在地上。他的身体忽然变轻了。

    他用力挣扎,可是都没有用。她看都不看她一眼。

    他用力身吸气,逼迫自己醒过来。

    让他这样做时,毒气就被他给逼出去。他的身体渐渐恢复正常了。

    张开眼睛,他看到那几个黑衣人已经把他的佩剑,拿在手里了。

    而他们正打算把公主的佩剑,留下来。

    林仲超本想阻止,忽然想到了什么,没有阻止,而是装作自己已经被迷晕了。

    黑衣人很快就离开了。

    林仲超走过去一看。

    自己的佩剑不在了。

    床头却多了一个特殊的宝剑。

    那是一把足够小巧的宝剑,其上还坠了珍珠。

    这把剑与其说是用来杀人的,不如说是用来看人还简单点。

    这一定是耶律纳兰的宝剑。

    林仲超拿起这把剑,嘴角带着讽刺,“真是笑话,一般而言,非常好看的剑,都是不实用的。宝剑如此,人也一样。以为用这把破剑就能讨好我吗?”

    不过,这把既然是二公主的宝剑,林仲超就能拿它有用处。

    林仲超藏好了这把宝剑。

    北狄的毒药先进,想不到迷药也是如此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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