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娜说完之后,沈欢放下了筷子,背往后一靠,沉默了一会儿,才突然笑道:“按照我们之间的协议,这件事好像是由贵司负责的吧?”
一番酒酣耳热,陈安娜虽然没醉,但是脸上也有些红晕了,泛着热气,娇艳欲滴,很有成熟女性的魅力。
她额前的发丝也有些凌乱了,顺手撩了一下拨到耳后。
这个动作本来就很能展现女性的魅力,由她做来更是风情万种,继而微微一笑,道:“话虽如此,但是大家本是合作关系,为了同一个目标共同工作。我相信,如果贵司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们也是非常乐意倾力相助的。”
“只怕有心无力,陈小姐只知道共同语言,却不知道有没有听过‘文人相轻’这句话呢?”
沈欢听她说到这里,还是没有立刻答应下来,又和陈安娜来回扯了一会儿、拿了一番乔之后,这才终于一点头,“……陈小姐说得在理,那么我就试着去一趟吧。只是我事先声明,我也只是试试看,并不能够保证一定成功,毕竟陈小姐你也说了,这位老爷子挺麻烦的。”
其实这件事如果能够让黄甫打电话亲自跟他说、请他帮忙,那才最好,有最大的收益,只是这并不可能。
从面前的态势来看,请他出手帮忙相劝,显然只是这位陈安娜小姐自己的个人想法,看样子她自己都不确定这样能不能成,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若是真能成自然是好,省却很多麻烦,若是不能成也无妨,反正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在这样的想法下,黄甫是不可能为了这么一件“试一试”的事来给他打电话亲自请求的,而且陈安娜肯定也不会愿意让黄甫知道她这里搞不定,还需要请外人来帮忙。
能在陈安娜这里拿下一个人情,已经是沈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了,而沈欢的想法也和陈安娜差不多:其实他也没有把握,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去试一试呗。若是能成自然是好,让新蓝微博的一个高层欠下自己一个人情,有利于以后双方之间的深度合作,若是不成,那他就继续自己的旅程,不碍事,而且这个工总是出了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况且这件事确实也关系到他们的这次行动计划,他也算是为自己做事了。
“那我敬沈先生一杯。”
听到沈欢答应下来,陈安娜这朵花儿,笑得更加娇艳欲滴了,“提前庆祝我们这次马到功成!”
说着就把手中的红酒杯举了起来。
沈欢也把酒杯举了起来,先感慨了一句“陈小姐海量啊”,感慨完之后补充道:“不过说实话,我实在没什么信心,咱们还是别提前庆祝了,说不定到时候就落空了。”
陈安娜一笑,“我对沈先生可是很有信心的,沈先生在燕京时挥斥方遒的模样,可是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就是我们黄总,事后也经常感慨沈先生是英雄出少年呢,我相信沈先生这次肯定能旗开得胜!”
陈安娜对于自己的感官似乎很不错,有意亲近,说不定这次邀请自己出马也只是一个由头,成功与否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和自己再多点相处、亲近一些,就是不知道是公司原因还是个人原因了。
沈欢看着陈安娜,分析着她的眼神、表情,心中如此想到。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陈安娜有意亲近,沈欢也有意把梦工厂靠近新蓝微博这颗大树,于是就顺杆子往上爬,笑道:“陈小姐过奖了。其实陈小姐总是沈先生沈先生的叫,我挺不习惯的,我看陈小姐今年也就二十五六吧?我虚长几岁,如果不介意的话,陈小姐以后就叫我欢哥吧?我身边的朋友们都这么叫我。”
陈安娜闻言,咯咯笑了起来,手中的酒杯也握不住了,晃个不停,笑得娇媚无比。
“我都已经……既然沈先生这么要求,那我也不客气了,欢哥。你以后也不用叫陈小姐了,怪见外的,就叫我安娜吧,我的朋友们也都这样叫我。”
沈欢微笑看着她,“好的,安娜。”
两人你一口“欢哥”,我一口“安娜”,你来我往不亦乐乎,脸上更是笑开了两朵花,眼神都仿佛如胶似漆起来,就像是西门庆碰见了潘金莲,别提多热乎了,也可用一首诗来形容:
久旱逢甘霖,
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
锄禾日当午。
至于这一对狗男女各自心里怎么想的,却是没人知道了。
……
陈吾的家在望梅园,一个档次不高不低的小区。
小区绿化不错,物业也挺齐全,相对于普通人来说不错了,但是绝对算不上高档。
“……经济水平算是中产,主要还是因为陈吾的作品大多以散文为主,名气虽有,版权却不好卖,还是只能走传统的老渠道,要是换做主打小说的,收入状况会要更好。当然,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选择陈吾作为突破口的一个原因,要是放到张桥生身上,基本上咱们就无计可施……”
沈欢和陈安娜在小区中行走着,陈安娜还在给他做最后的信息提醒,两人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陈安娜口中的张桥生沈欢知道,也是白马书院的成员,是写武侠小说的,大名鼎鼎,书籍畅销,多部作品还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各种渠道的收入多得是,相当富有,只是成名了几十年之后,才终于于前年加入了白马书院,很多人也认为这是白马书院锐意进取、改变收人标准的一个风向标。
而关于陈吾的资料,陈安娜也在前一天晚上吃完饭之后,立马跟他共享过了,基本上都都了然于心了。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个名气算富人,资产是中产的文学名家。
新蓝微博也是在这样的资料上,先是通过一层层的人际关系叠加,发动人情攻势接触陈吾,然后对陈吾主要发动经济攻势,另外还调查清楚了陈吾的一些亲朋状况,专门性地针对陈吾的亲朋做出一些努力,比如说承诺给予陈吾的一位闲置在家的侄子提供一个令人羡慕的工作岗位。
但是他们的攻势暂没能攻下陈吾。
不过沈欢也相信,新蓝微博的手段绝对不止于此,他们肯定还有后招,陈安娜肯定不可能把所有希望放在他身上,所以他也很轻松,没什么压力。
反正他就是来旅游的,就当多游览一个景点了。
到了陈吾家楼下之后,陈安娜上去按响了302的门铃,交流过后门开了,沈欢和陈安娜两人上去,其他人留在了下面等待。
到302门口之后,前来开门迎接的是一位五十来岁的妇人,看着相貌平平,挺温和的模样。
根据资料,这是陈吾的妻子简梅,高中老师,知识分子。
陈吾还有一儿一女,儿子是个大学老师,女儿是一家研究所的研究院,再加上陈吾,这家子真可谓是书香门第了。
“来啦,请进。”
简梅很热情地将两人迎进门来,眼睛还在沈欢脸上多逛了一圈。
待两人换好鞋后,简梅领着他们往客厅去,顺嘴对沈欢说道:“听说沈先生是位明星?我们家可还从来没有来过大明星呢,今天真的是蓬荜生辉了。”
啥叫听说啊?
不过沈欢知道这也正常:他目前主要还是歌曲方面的成就比较大,陈吾简梅这个年纪,还是这样一个家庭,想要喜欢他的歌可能性不大,影视方面,他目前只有《流星花园》,而你想要指望两个上了年纪的人去喜欢《流星花园》更加是天方夜谭,所以简梅不知道他很正常。
事实归事实,就是你这么说出来,实在有些尴尬,虽然你整体的话是好的。
总的评价,情商是有,但不够细致。
沈欢在心中作着评价,脸上谦虚地笑着,道:“不敢不敢,算不上明星,就是个演戏唱歌的,还写过一部小说。当然,要说在文学上的造诣,肯定是远远不如陈老的。另外,简老师你还是别叫我沈先生了,听着怪怪的,要是不嫌弃的话,简老师你就叫我小沈吧。”
简梅闻言,多看了沈欢一眼,眼睛亮了一些:“好的,小沈。怎么小沈你还写小说的吗?是个文艺青年?”
陈安娜这时赶忙接话,笑道:“简老师,欢哥他不止写小说,小说还很畅销呢,都连续好几个月霸占销量榜首了,好多人都喜欢他的小说呢。不过和陈老比肯定还是有差距的,所以今天上门来,还希望陈老能够指点指点。”
他们两人的工作在昨天晚上就已经商量好了,分工明确,这些不适合沈欢亲自来说的事实和吹捧,就由陈安娜来。
“这样啊?”
简梅笑得更加慈祥了,“那可真了不起。”
两句话的功夫,三人已经来到了客厅,陈吾家的整体布局也被沈欢尽收眼底。
整体装修风格偏老,却很精致,打扫得很干净,东西不乱,整洁有序,采光也好,窗明几净。
一个人的自有住房,很大程度上是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性格来的。
从房间来看,陈吾应该是个非常正统的那种知识分子,和某些怪咖不是一挂的。
这是个很好的讯号,越正统、越典型,越好对付,怕就怕怪咖。
沈欢面上笑着,和简梅说着话,心中却是在不断分析着——从踏入这个门开始,他今天的这场战斗就开始了。
虽然他对于这场战斗并没有硬性的胜利要求,但是既然答应上门来做工作了,那肯定要全力以赴,这也是他的性格。
“老陈,他们人来了。”
三人来到客厅之后,简梅对着客厅中沙发上坐着的那个老人说了一声。
说是“老人”,其实并不是太恰当。这位男子五六十模样,按照联合国标准还属中年,而且因为生活条件优渥,保养得宜的缘故,看着也并不怎么老,头发不知道是焗过油还是确实如此,是全黑的。从面相上来看,这人五官并没多少棱角,塌鼻子,厚嘴唇,额头上有些皱纹,瞧着其貌不扬。从穿着上来看,他上身一件褐色毛衣,里面是衬衫,下身黑色长裤,衣着很整齐,看着干干净净。
这就是陈吾了。
沈欢还把电视机画面收入眼底,这位陈老正在看电视剧,从画面来看,是一部时代背景在建国初期的近代剧。
很好。
沈欢心中又作出了评价,心中对于陈吾的人物模型也更加详细了。
还好他看得是这样的电视剧,要是看《流星花园》,那这次就要难搞多了。另外,陈吾并没有在书房中接待他们,而是在客厅中看着电视剧等他们,也提供给了沈欢很多信息,这些都是有助于他去解剖陈吾这个人的。
“来啦。”
陈吾站起身来,却没有像他老伴那样笑脸迎人,面上不咸不淡。
沈欢率先走上前一步,做起了自我介绍来:“陈老你好,我是沈欢,你叫我小沈就行了。这两天我来巴陵旅游,正好听说安娜也在这边,正在拜访陈老你。”
“对于陈老我也是神往已久了,如今有这么一个大好的机会,实在是心痒难忍,于是就厚着脸皮让安娜帮忙介绍了一下,还希望陈老你不要见怪。”
陈吾看着沈欢,脸上终于有了笑意,“我听说过你,年轻人喜欢文学挺好的,特别是你把稿费全部捐给祖国教育,这点更是难得……”
“人家上门做客,你怎么还让人家站着呢?坐下说,坐下说。”
简梅在一旁,看到两人就这么面对面地站着说话,赶紧招呼坐下来,又道:“我去给你们拿点水果来。”说着就去了一旁,而三人也终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你的捐款去向非常好,现在像你这么有心的年轻人可是少见了……”
陈吾对沈欢似乎挺满意的,这让陈安娜看了心中暗喜:原本是抱着另外的打算,现在一看,好像还真有点戏?
一番酒酣耳热,陈安娜虽然没醉,但是脸上也有些红晕了,泛着热气,娇艳欲滴,很有成熟女性的魅力。
她额前的发丝也有些凌乱了,顺手撩了一下拨到耳后。
这个动作本来就很能展现女性的魅力,由她做来更是风情万种,继而微微一笑,道:“话虽如此,但是大家本是合作关系,为了同一个目标共同工作。我相信,如果贵司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们也是非常乐意倾力相助的。”
“只怕有心无力,陈小姐只知道共同语言,却不知道有没有听过‘文人相轻’这句话呢?”
沈欢听她说到这里,还是没有立刻答应下来,又和陈安娜来回扯了一会儿、拿了一番乔之后,这才终于一点头,“……陈小姐说得在理,那么我就试着去一趟吧。只是我事先声明,我也只是试试看,并不能够保证一定成功,毕竟陈小姐你也说了,这位老爷子挺麻烦的。”
其实这件事如果能够让黄甫打电话亲自跟他说、请他帮忙,那才最好,有最大的收益,只是这并不可能。
从面前的态势来看,请他出手帮忙相劝,显然只是这位陈安娜小姐自己的个人想法,看样子她自己都不确定这样能不能成,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若是真能成自然是好,省却很多麻烦,若是不能成也无妨,反正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在这样的想法下,黄甫是不可能为了这么一件“试一试”的事来给他打电话亲自请求的,而且陈安娜肯定也不会愿意让黄甫知道她这里搞不定,还需要请外人来帮忙。
能在陈安娜这里拿下一个人情,已经是沈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了,而沈欢的想法也和陈安娜差不多:其实他也没有把握,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去试一试呗。若是能成自然是好,让新蓝微博的一个高层欠下自己一个人情,有利于以后双方之间的深度合作,若是不成,那他就继续自己的旅程,不碍事,而且这个工总是出了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况且这件事确实也关系到他们的这次行动计划,他也算是为自己做事了。
“那我敬沈先生一杯。”
听到沈欢答应下来,陈安娜这朵花儿,笑得更加娇艳欲滴了,“提前庆祝我们这次马到功成!”
说着就把手中的红酒杯举了起来。
沈欢也把酒杯举了起来,先感慨了一句“陈小姐海量啊”,感慨完之后补充道:“不过说实话,我实在没什么信心,咱们还是别提前庆祝了,说不定到时候就落空了。”
陈安娜一笑,“我对沈先生可是很有信心的,沈先生在燕京时挥斥方遒的模样,可是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就是我们黄总,事后也经常感慨沈先生是英雄出少年呢,我相信沈先生这次肯定能旗开得胜!”
陈安娜对于自己的感官似乎很不错,有意亲近,说不定这次邀请自己出马也只是一个由头,成功与否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和自己再多点相处、亲近一些,就是不知道是公司原因还是个人原因了。
沈欢看着陈安娜,分析着她的眼神、表情,心中如此想到。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陈安娜有意亲近,沈欢也有意把梦工厂靠近新蓝微博这颗大树,于是就顺杆子往上爬,笑道:“陈小姐过奖了。其实陈小姐总是沈先生沈先生的叫,我挺不习惯的,我看陈小姐今年也就二十五六吧?我虚长几岁,如果不介意的话,陈小姐以后就叫我欢哥吧?我身边的朋友们都这么叫我。”
陈安娜闻言,咯咯笑了起来,手中的酒杯也握不住了,晃个不停,笑得娇媚无比。
“我都已经……既然沈先生这么要求,那我也不客气了,欢哥。你以后也不用叫陈小姐了,怪见外的,就叫我安娜吧,我的朋友们也都这样叫我。”
沈欢微笑看着她,“好的,安娜。”
两人你一口“欢哥”,我一口“安娜”,你来我往不亦乐乎,脸上更是笑开了两朵花,眼神都仿佛如胶似漆起来,就像是西门庆碰见了潘金莲,别提多热乎了,也可用一首诗来形容:
久旱逢甘霖,
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
锄禾日当午。
至于这一对狗男女各自心里怎么想的,却是没人知道了。
……
陈吾的家在望梅园,一个档次不高不低的小区。
小区绿化不错,物业也挺齐全,相对于普通人来说不错了,但是绝对算不上高档。
“……经济水平算是中产,主要还是因为陈吾的作品大多以散文为主,名气虽有,版权却不好卖,还是只能走传统的老渠道,要是换做主打小说的,收入状况会要更好。当然,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选择陈吾作为突破口的一个原因,要是放到张桥生身上,基本上咱们就无计可施……”
沈欢和陈安娜在小区中行走着,陈安娜还在给他做最后的信息提醒,两人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陈安娜口中的张桥生沈欢知道,也是白马书院的成员,是写武侠小说的,大名鼎鼎,书籍畅销,多部作品还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各种渠道的收入多得是,相当富有,只是成名了几十年之后,才终于于前年加入了白马书院,很多人也认为这是白马书院锐意进取、改变收人标准的一个风向标。
而关于陈吾的资料,陈安娜也在前一天晚上吃完饭之后,立马跟他共享过了,基本上都都了然于心了。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个名气算富人,资产是中产的文学名家。
新蓝微博也是在这样的资料上,先是通过一层层的人际关系叠加,发动人情攻势接触陈吾,然后对陈吾主要发动经济攻势,另外还调查清楚了陈吾的一些亲朋状况,专门性地针对陈吾的亲朋做出一些努力,比如说承诺给予陈吾的一位闲置在家的侄子提供一个令人羡慕的工作岗位。
但是他们的攻势暂没能攻下陈吾。
不过沈欢也相信,新蓝微博的手段绝对不止于此,他们肯定还有后招,陈安娜肯定不可能把所有希望放在他身上,所以他也很轻松,没什么压力。
反正他就是来旅游的,就当多游览一个景点了。
到了陈吾家楼下之后,陈安娜上去按响了302的门铃,交流过后门开了,沈欢和陈安娜两人上去,其他人留在了下面等待。
到302门口之后,前来开门迎接的是一位五十来岁的妇人,看着相貌平平,挺温和的模样。
根据资料,这是陈吾的妻子简梅,高中老师,知识分子。
陈吾还有一儿一女,儿子是个大学老师,女儿是一家研究所的研究院,再加上陈吾,这家子真可谓是书香门第了。
“来啦,请进。”
简梅很热情地将两人迎进门来,眼睛还在沈欢脸上多逛了一圈。
待两人换好鞋后,简梅领着他们往客厅去,顺嘴对沈欢说道:“听说沈先生是位明星?我们家可还从来没有来过大明星呢,今天真的是蓬荜生辉了。”
啥叫听说啊?
不过沈欢知道这也正常:他目前主要还是歌曲方面的成就比较大,陈吾简梅这个年纪,还是这样一个家庭,想要喜欢他的歌可能性不大,影视方面,他目前只有《流星花园》,而你想要指望两个上了年纪的人去喜欢《流星花园》更加是天方夜谭,所以简梅不知道他很正常。
事实归事实,就是你这么说出来,实在有些尴尬,虽然你整体的话是好的。
总的评价,情商是有,但不够细致。
沈欢在心中作着评价,脸上谦虚地笑着,道:“不敢不敢,算不上明星,就是个演戏唱歌的,还写过一部小说。当然,要说在文学上的造诣,肯定是远远不如陈老的。另外,简老师你还是别叫我沈先生了,听着怪怪的,要是不嫌弃的话,简老师你就叫我小沈吧。”
简梅闻言,多看了沈欢一眼,眼睛亮了一些:“好的,小沈。怎么小沈你还写小说的吗?是个文艺青年?”
陈安娜这时赶忙接话,笑道:“简老师,欢哥他不止写小说,小说还很畅销呢,都连续好几个月霸占销量榜首了,好多人都喜欢他的小说呢。不过和陈老比肯定还是有差距的,所以今天上门来,还希望陈老能够指点指点。”
他们两人的工作在昨天晚上就已经商量好了,分工明确,这些不适合沈欢亲自来说的事实和吹捧,就由陈安娜来。
“这样啊?”
简梅笑得更加慈祥了,“那可真了不起。”
两句话的功夫,三人已经来到了客厅,陈吾家的整体布局也被沈欢尽收眼底。
整体装修风格偏老,却很精致,打扫得很干净,东西不乱,整洁有序,采光也好,窗明几净。
一个人的自有住房,很大程度上是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性格来的。
从房间来看,陈吾应该是个非常正统的那种知识分子,和某些怪咖不是一挂的。
这是个很好的讯号,越正统、越典型,越好对付,怕就怕怪咖。
沈欢面上笑着,和简梅说着话,心中却是在不断分析着——从踏入这个门开始,他今天的这场战斗就开始了。
虽然他对于这场战斗并没有硬性的胜利要求,但是既然答应上门来做工作了,那肯定要全力以赴,这也是他的性格。
“老陈,他们人来了。”
三人来到客厅之后,简梅对着客厅中沙发上坐着的那个老人说了一声。
说是“老人”,其实并不是太恰当。这位男子五六十模样,按照联合国标准还属中年,而且因为生活条件优渥,保养得宜的缘故,看着也并不怎么老,头发不知道是焗过油还是确实如此,是全黑的。从面相上来看,这人五官并没多少棱角,塌鼻子,厚嘴唇,额头上有些皱纹,瞧着其貌不扬。从穿着上来看,他上身一件褐色毛衣,里面是衬衫,下身黑色长裤,衣着很整齐,看着干干净净。
这就是陈吾了。
沈欢还把电视机画面收入眼底,这位陈老正在看电视剧,从画面来看,是一部时代背景在建国初期的近代剧。
很好。
沈欢心中又作出了评价,心中对于陈吾的人物模型也更加详细了。
还好他看得是这样的电视剧,要是看《流星花园》,那这次就要难搞多了。另外,陈吾并没有在书房中接待他们,而是在客厅中看着电视剧等他们,也提供给了沈欢很多信息,这些都是有助于他去解剖陈吾这个人的。
“来啦。”
陈吾站起身来,却没有像他老伴那样笑脸迎人,面上不咸不淡。
沈欢率先走上前一步,做起了自我介绍来:“陈老你好,我是沈欢,你叫我小沈就行了。这两天我来巴陵旅游,正好听说安娜也在这边,正在拜访陈老你。”
“对于陈老我也是神往已久了,如今有这么一个大好的机会,实在是心痒难忍,于是就厚着脸皮让安娜帮忙介绍了一下,还希望陈老你不要见怪。”
陈吾看着沈欢,脸上终于有了笑意,“我听说过你,年轻人喜欢文学挺好的,特别是你把稿费全部捐给祖国教育,这点更是难得……”
“人家上门做客,你怎么还让人家站着呢?坐下说,坐下说。”
简梅在一旁,看到两人就这么面对面地站着说话,赶紧招呼坐下来,又道:“我去给你们拿点水果来。”说着就去了一旁,而三人也终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你的捐款去向非常好,现在像你这么有心的年轻人可是少见了……”
陈吾对沈欢似乎挺满意的,这让陈安娜看了心中暗喜:原本是抱着另外的打算,现在一看,好像还真有点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