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的夜,还是很是有些寒冷的;特别是站在四十二层高的大都会这般高层建筑物的露天顶层,呼呼作响的风声,不禁有些颤抖;

    这是庄风的恶习,总是喜欢在楼顶谈些重要的事,见些重要的人;或者说只是因为庄风喜欢站在这江州最高的地方去俯视整个江州城的那种尽在掌中的感觉;

    而此时的庄风,正拉着根独凳跟那儿迎着风抽着烟;原本这顶层布置得还不错,当然也因着庄风的这个恶习;可现在却与普通的大厦楼顶没有什么区别,看上去破破烂烂的,还堆着些乱七糟八的杂物;

    何力则蹲在那能够避风的地方,抽着烟看着庄风,也不知道这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时间差不多了,楼梯口也传来有些密集的脚步声,听上好像人还不少似的;只片刻的功夫,这该到人就到了楼顶,男男女女的看样子有十几个人左右,比预料的要来得多;

    “抽烟吗?”庄风看着这些人,将手中的烟给叼在嘴里,示意的将手中的烟递向这些人,他自己却没有动弹;甚至是何力都跟那儿蹲着避风也没有挪动的意思;

    如果这时候有人到这楼顶来的话,那肯定得惊吓不浅;原因无他,原本只能从媒体上看到那么些江州的富豪们中的好些个人,现在居然都跟这楼顶喝风,甚至是还有那富豪榜上的人物;不过,如果仔细看的话,这些有头有脸的富豪们其实并不是主角,因为他们从上到楼顶,这就站在某些人的后边,很有那么些处于随从地位的味道;

    或许是大冷天的跑楼顶喝风,这着实有些不爽;谁也没有回应庄风,只站在那儿看着;

    “叫你们来,就一件事儿,庄氏的东西,都得还回来;”庄风将手中烟蒂揿灭,走到这些人的面前,有些让人分不清楚是玩笑还是说真的,因为那模样太过无赖,或者说话得太过直接;

    沉默,除了风声,安静得也只能听见风声;

    在场的诸位,那大部分都是在庄氏垮塌中获利而起的;或许其中有那么些人与庄氏有些交情,不过在那个时候,他们不过是只小怪,庄风甚至都不会拿正眼瞧他们;现在,十年过去,他们却已经都是身居高位,拥有着巨额财富,你庄风回来,上嘴皮子跟下嘴皮子那一碰的就说要拿回去,那么他们就得双手捧着奉上?这天底下可没有这本书卖;

    既然没有这本书卖,那么也就不会双手将自己的东西拱手相让;只是那庄氏的威严,却又压着他们有些胆寒;或者说,今儿看似来了这么多的人,实际上没到的更多;他们之所以会来,大都是与庄氏有些扯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而到这里来,也都抱着各自的心思;

    “砰”沉默中响起,终于是惊起这众人的反应,有几个人甚至都掏出随身佩枪来对着庄风;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庄风对于这响起的枪声,这好像压根就不存在一样,还跟那儿闲扯着淡;

    就在刚刚的沉默中,这有人往兜里掏什么玩意,而与此同时,那正蹲在墙角避风的何力,跟那儿抬手就将那乱动的家伙给解决掉;

    众人这反应过来,那有带着枪的人,下意识的都掏了出来;可这心里却是想着,还真有那敢干的主儿;不过,这面上却没有人乱动;

    在场的众人,这谁不是踩着别人的尸体上位的,都是见过血的主儿;他们跟那儿站着,这看着是站得有些稀散,可是何力跟那冒出来,抬手就准确无误的射杀目标而没有伤着其他人,就这手枪法还真有些惊人;

    “庄少爷,你要做什么就直说;至于庄氏的东西?庄氏早就没了;不过看在咱们怎么也算是相识一场的份上,你回来也不是不可以再分一份给你,可也得瞅瞅现在这什么局势;”

    说话的是贾鸿德,也是现在江州城各方势力里边最能服众的人物,因着这个老家伙代表着官方;

    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这为官一任,不就为个钱吗?以此,这都是有着规矩的;官员到任,那么该他的那一份,自然是有人送上;自然,那钱也是不能白拿的,拿了钱,也就自然得有所回报;以此,负责官员这一份的人,在本地势力里边,那往往也都是代表着官方的认同支持,也就是所谓德高望重的人;

    十年前的庄氏,那根本就不将这江州的官员放在眼里,虽然该官员的那份钱照着规矩也支付着,可是当年的庄氏可是还冲击过市政厅的;然而,现在不是你庄氏的时代,现在已经回到了庄氏之前的时代,各方都得守着规矩;

    只是那所谓树的影人的名,这庄氏在江州这个地方,谁也不敢轻易的去得罪;那怕是这庄氏垮塌已经十年之久,可是这庄风一旦现身,那以庄氏的权势所养成的威严,那也算是植入心胆的,多多少少那还是有着些顾忌的;

    本来呢,以贾鸿德来说,在听到庄风回来的消息的时候,还真给惊出一身的冷汗;不过,以他在庄氏垮塌之后,重新建立起规矩的手腕,那自然也是非普通人;以此,这就按着庄风的要求,老地方见一见,谈一谈,看看情况再说;

    于是,这领着众人一来,也不开口说什么,算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倒要看看庄风这倒底是要做什么;只是这庄风还是那幅高高在上的模样,跟本不将众人当回事;这让贾鸿德及为的不爽的同时也有着那么些不安,可是何力这一出手,终于是让他想起庄风曾经的凶名,那可是让夜哭的孩子止啼的主儿,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整天装疯迷窍的,喜怒无常;以此,这到已经杀人了的份上,那也不得不做些回应;

    “谁告诉你们的庄氏没了的?本座这不是活得好好的,没少胳膊也没有少腿的;”庄风跟本就是在鬼扯,可是谁也不能反驳;因为您贾老大都称呼人为庄氏少爷,那不就是说庄氏还在呗;如果庄氏都不在了的话,上哪儿来的庄氏大少爷;

    “庄风,少在那儿装疯迷窍的,现在可不是你庄氏的时代,别欺人太甚;”贾鸿德对于庄风的鬼扯,不由得有些微怒;如果不是顾忌他弄不清庄氏倒底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力量,那早就将庄风给干掉了;

    其实不仅仅是他贾鸿德顾忌,或者说无论是在场的还是那躲在暗处看着的,那他那就没有谁不顾忌的;因为这庄氏可不仅仅是占据江州而已,在庄氏最巅峰的时候,这西南半壁都在其势力之下;而且当年的庄氏并不是各方势力凭本事给弄塌掉的,而是因为庄风这个一家之主突然消失,才导致庄氏的垮塌;

    按着这样的思路,那么庄氏倒底还有多少手段,在场的任谁也说不清楚;别看着就庄风一个人带着那么一个跟班回来了,以为就俩人,派几个小混混就能砍死他们;可是如果要真敢这样做了的话,那还指不定出什么事呢;当然,实际上已经有人做过了的,只是这结果不没有预料得那般好而已;与其如此有着预料不到的后果,那还不如听听庄风怎么说先,这只要是能坐下来谈,那就是好事;

    可是,现在看情形,庄风跟本就没想过好好谈啊,净跟那儿胡扯;

    “你就一跑腿的,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啊;”庄风对于贾鸿德那是没有丝毫的好感的;

    原因无他,在他们创业的年代,这贾鸿德就是官方的一条狗;后来因为庄氏的崛起,将官方完全压制,这贾鸿德就跑他这儿来胡扯鬼扯的,整个就一黄眼狗,看谁强就跟谁;不仅如此,甚至是当年还出卖他的主子,虽然是让庄风最后得了利益,可是却从来没有将其看在眼里过;

    现在,这老小子居然又混到那个位置,还真是让人无语;不过呢,换个角度想,其实这老小子还是挺有本事的,不然怎么还能坐在这个位置上;

    然而,无论你怎么着的有本事,也就算是能坐在那个位置上,可这说白了你还不是只是一个跑腿儿的,跟爷们还不够资格说话;

    “嘘……”正当贾鸿德发火的时候,庄风居然还跟那装疯迷窍的瞎玩,还让人静声;这更是让贾鸿德气不打一处来,只是这原本要将庄风生嚼着吃了的怒火,却让那血水给灭得干干净净;

    就在庄风打出静声的时候,原本呆一边的何力跟着突然就发了力,身法奇快的闪进众人之中,随着几声闷响,原本那几个掏出手枪来的人,就那么有些不明不白的倒在地上,杂着在春寒的夜风中,有那么些血腥的臭味;

    在场的众人,没有谁是那没见过血的白痴,对于血腥的臭味,那是都是极度敏感的,再加上何力的出手,虽然他们还没来得及出手,但都是有察觉的;特别是何力不知道什么时候闪到庄风的身后,手里还拿着一张手巾跟那儿擦拭着手中的一支鲜红的匕首,更是让众人清楚的知道,庄风还是那个庄风,喜怒无常,凶狠毒辣;

    上一秒还有说有笑的,下一秒就立即翻脸杀人,让人跟本无从捉摸其喜好,跟本就是一疯子;其实呢,要跟十年前哪会儿,这江州城里谁不是在背后将庄风称呼疯子;这稍微正常点的人,那都不会说没由来的杀人,那怕就是他们这帮也算得是上狠角色的人,这杀人那也得需要那么一个半个理由的,像庄风这样不需要任何理由的,那这整个江州就独此一家;

    面对着庄风这般肆无忌惮的当场杀人,在场的众人都陷入了沉默,甚至是呼吸都放得有些缓慢,生怕是出了声又惹恼了庄风这个疯子;而庄风看着在场的众人,很明显的带着些讥笑,自然顾的点上香烟,似乎跟本不将这些人放在眼里,或者说这些人在庄风的眼里,那只是小丑般的人物;

    有些艰难的沉默,终究还是得打破;

    “庄少爷,有时间到商社坐坐;”说话这是郑善;一个已经有些发福了的中年男人,看上去不起眼,可是庄风却从话里听出来了这个人的来历;

    按照庄氏当年在实际掌控江州之后所定下来的规矩,将整个江州分为三部分;其一是便是黑道偏门,也就是传统的江湖势力,主要是黑道的暴力力量,也是庄氏赖以生存最强势的力量;或者说,自古以来都是暴力力量才是最终的根本,所谓乱世刀把子就是草头王;

    然后将商业分割出来,也就是所有的商业活动,包括所有的正当行业,以商社的形式,将所有的商业活动包含在一起;这一块主要是提供资金,或者说庄氏所蓄养的暴力力量,其主要的资金来源,都是靠着商业,毕竟这个时代的商业是前所未有的发达;

    最后就是走私,包括军械在内的所有走私渠道,他们主要做的就是为庄氏提供武器装备,以及情报网络,与其他地方的势力联系,以结成更大的势力网络;

    以庄氏当年所定来的规矩,不能说完美,至少庄氏就靠着这个将西南半壁给纳入势力之中;有人曾断言,以庄氏所掌有的西南半壁,那么只需要用心去经营十年,只需要十年的时间,那么这天下或可一争;

    然则,庄氏却轰然倒塌,这让很多人都有些无言以对;不过,关于庄氏崛起的手段,却被各方知晓,以至到现在这十年之后,这天下各州省都有着类似的势力存在,其模式也就是庄氏模式;

    当然,这仅仅是站在最顶端分割出来的,实际上的操作要复杂得太多太多;不过,以庄风这样从出生就注定是一家之主,无暇去理会那么多,要的只是他所需要的力量资金人脉;

    现在,郑善的话虽然说的是挺简单的,可这话里的意思却很明白,也就是说他郑善现在是拿着商业这块儿的主,这不由得让庄风挺有些好奇的;

    以江州这样的直属于帝都的直隶州府来说,那可是排得上号的富裕所在,其商业更是发达;就他这么一个不起眼的男人,居然掌控着商业这块,那说明这个人可是非常的不简单;

    如果说贾鸿德借着官方这一块,将传统的黑道掌握在手里,这可以理解;毕竟这黑道再强,那也不能跟官府硬抗,除非是当年的庄氏,或是能够形成庄氏的模式,再经过十年二十年的经营;可是当年的庄氏那也不仅仅是凭着黑道的暴力力量,那可还有着他们庄氏三代人所培养出来的力量,那才是根本;

    现在,郑善这个名字,以庄风的记忆力来说,他从来都没有听过这号人,或者说至少在十年前没有听过,然而他却确实掌控着商社,还真是有点意思;

    在庄风的记忆里虽然是没有郑善这么号人,实际上郑善也并没有与庄风打过交道,只是在十多年前远远的见过庄风一次;

    十多年前的郑善还只是个穿梭于北方边境倒买倒卖的小走私贩,而当时的庄风正在维西帝国的牧直州与当地各家族所谓的大人物们打猎游玩,也就道听途说的得知了庄风的信息;

    后来受当地势力变动的影响,实际上也是当年庄氏垮塌所造成的影响,让他那么一个小走私贩活不下去了;于是就往南方跑,最终到了江州;

    那时候的江州正因为庄氏的垮塌,而处于混乱的时期;郑善这个小走私贩,便瞅准了机会,跟着一起掺和;

    也不知道是当时着实混乱异常,还是郑善本身的能力过人,居然在混乱过后的稳定期还拥有了不错的身家;随后的几年的时间里,终于坐上了商社的头把交椅;

    当年的北方边境的一个小走私贩,坐上了江州这样富裕的直隶州的商业圈的头把交椅,也让他的心跟着变得更加的狂野;或者说,人的野心是与他的身份地位应该是成正比的,郑善就是这样的人;

    庄风的出现,让郑善看到了机会或是某些希望;或者说,关于庄风的种种他在这些年间都有过深透的了解,不再似那时候的道听途说的,不过郑善这些年所了解综合看来,当年的道听途说,其实远不如真实的庄风来的更加强势;

    无知者无谓,而因为深,所以谓惧;在知道这庄氏所拥有的一切之后,他郑善不过只是一只可以随时碾死的蚂蚁;他实际上不愿意做蚂蚁的,或者说没谁会愿意做那谁都可以碾死的蚂蚁的,所以他郑善要做一个人,做一个人上人;

    而庄风的突兀现身,顿时便让郑善抓住了那么一丝机会,或者凭着郑善能有今时今时的地位,在其过程中所经过的那么些事的历练中,他所掌握的那么些直觉,或者说仅仅是那么一丝不明确的直觉,觉着庄风的出现,将会是他真正登上金字塔顶端的机会;

    既然是看准了庄风的出现是一个机会,所以郑善这跟着来瞅瞅,看看是不是真如他所了解的那样;然而,庄风的表现并没有让他失望;先不去说庄氏倒底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力量,仅仅是庄风一个人只带个跟班就敢跟这江州这帮大佬这般硬气,说翻脸就杀人,跟本就不将这帮所谓的大佬放在眼里,正如他所听闻的那样,这江州是他庄氏的,这些所谓的大佬不过只是他们庄氏的奴仆;

    当然,这是因为郑善没有经过庄氏的时代,还不太懂得庄氏给这些人所留下的影响有多深;所谓树的影人的名,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仅仅是庄风这个名字,那就得让多少人吃不下睡不着;

    “你是?”庄风知道这人不简单,可是却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野心,而他庄风最不怕的就是人有野心;因为他自己打小所接受的教育,其野心那绝常人可以理解的;而正是因为这样,他自信可以驾驭任何野心勃勃的人,因为没人的野心会比他更大;

    不仅如此,庄风还挺喜欢有野心的人,因为人只有有野心,才会有动力,也只有有野心,才会有胆量;而他庄风这次回来,那可不仅仅是拿回这么个小小的江州,他要的要比这多得多得多;

    “本人郑善,现在负责商社的运作;”郑善对于庄风那打量他的目光,这莫名的有些寒毛倒立,仿佛庄风能够将他整个人能看个通透,就像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妓女;

    越是如此,郑善也越是明白庄风绝非简单人物;以此,他不能表现得谨小慎微,得表现得好些,不能让庄风将他看作其他人那般的无能;

    “郑善?抽烟吗?”庄风对于郑善这不卑不亢,还是挺满意的;至少从表现来看,这郑善不是那类风吹两边跑的小人,就这一点倒是挺值得欣赏的;

    或者说,如果这郑善表现得卑微懦弱一些,这庄风并不介意立即将其宰掉;因为那么一个小人掌着商社,对他来说还不如直接宰掉;这小人往往都不招人待见,或许会有着许多的原因,让人不得不承认那么一个小人身处高位,可是如果这个小人死掉的话,也没有人会记着他的好,那么要收拢下边的人,那就简单多了;

    同样的,如果郑善这样的人,那就可以留着;因为他有手段,那么也自然会有人向着他,这样一来,只需要收服他一个人,那么其下边的自然而然的也就是属于自己的了;

    对于庄风的话,郑善并没有再去回应,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因为这样的场合,再加上初次见着这个一直只是传闻中的庄风,很多东西这还拿不准;既然拿不准,那么话也得适可而止;

    “不抽烟好啊,抽烟伤身;”庄风自顾的点燃香烟,顺手将手里的烟递给了旁边的何力;

    庄风并不介意郑善没有与他进一步接触,反而更欣赏这个人;前边说是要跟随自己,却表现得不卑不亢,现在却没有更多的话语,说明这个人知进退,懂得什么时候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毕竟初次见面,只需要表现出一点倾向即何,不需要说得太多;

    而庄风递烟给何力的动作,郑善也是看在眼里的;同时在想着这人是谁,会让庄风这样的人将烟点上直接递给他;而何力也是极为自然的接过来就直接放嘴里叼着,这让郑善更加的注意何力;

    以刚才何力的杀人的干净利落,那么应该是庄风身边的侍卫之类的人;可是一个侍卫类的人能让庄风这个做主子为其点烟,并且这个人还很自然的接受,并没有觉着庄风这个主子给他点烟有多么的受宠惹惊,反而更像是兄弟那般的模样,习以为常;

    得好好的留意这个人;郑善心里这样想着,可这表面上却无动于衷;因为今晚这事还没有完呢,虽然是他已经表态,可是那还剩下的人呢;当然,这也是郑善要看看庄风怎么去拿回属于他们庄氏的东西,然后最终决定庄风是不是真的值得他去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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