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爷是个好演员,也是个好导演。艺术创作上,未必是个好合作伙伴。但从商业票房的角度看,依旧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商业大导。
13年的《西游降魔》证明他依旧有无与伦比的票房号召力,但合作方华亿不这么看。大概是觉得以后未必会有更卖座的影片,而因八千多万的票房分成,与星爷对簿公堂、分道扬镳。
按照媒体上的报道说就是,星爷要求多分八千万是依据一份补充协议,当时在邮件中与华亿谈妥,只是对方迟迟没签字,然后电影就公映了,旋即票房大爆!
华亿方的解释是,没签字当然不能作数啦!且在法院判决星爷败诉后,正式回应:判决的结果说明了法院比周先生的公司更懂得电影。
这事合理合法,但确实不仗义!
相较之下,于栋的做法更局气。05年发行《神话》,七百万的保底票房卖到九千七百万。于栋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便给鹰皇又分了一千万。
这使得香江电影圈非常认可于栋,03年到08年,80%的港产电影是通过博钠在内地上映的。于栋能够白手起家创业成功,且在39岁时就让博钠影业登陆纳斯达克,与这种做人方式想来不无关系。
当然,《西游降魔》上映的时候,华亿还算如日中天,星爷却垂垂老矣。
有道宁负白头翁,莫欺少年穷。八千万唾手可得的纯利,与随时可能江郎才尽的“星爷”,任谁都会犹豫吧!
熟料几年后星爷携《美人鱼》王者归来,让中影和光鲜捡一大便宜。可惜陆麟、宋戈跟周星星之前都没什么交集,未能参与其中。
此刻闻听求合作,陆麟思绪飞速转了下,在想他究竟是真心实意多些,还是商业炒作多一些。
毕竟《美人鱼》公映在即,若此刻星爷与陆麟的合作消息传出,比如说重拍《西游》或是《功夫2》之类,肯定能让不少影迷兴奋,对新片宣传大有裨益啊!
陆麟也不吃什么亏,笑着道:“其实我也有这想法!”
王昌田笑道:“这主意好,如果二位合作《功夫2》的消息传出去,影迷肯定会很激动!”
周星星微微摇头,“陆导是好靓仔,适合出演男主,但版权不在我手啊!”
《功夫》一片当年由哥伦比亚影业投资,版权也在人家手中,还真不是他想拍就能拍的。
王昌田是炒作的行家,笑着道:“筹备嘛,只是一个意向而已!”
陆麟哪瞧不出他的打算,笑着道:“反正媒体问我,我就实话实说,搞定版权,周先生执导,我是不介意出演男主的!”
周星星笑:“说真的啊,不开玩笑,你们看他是不是好靓仔,还有一身真功夫,话说国内还真没哪个比陆导更适合出演《功夫2》!”
陆麟笑道:“周先生过奖,真说靓仔,咱们这里还得属你!”
周星星腼腆一笑,几个人闲扯一阵,算是把炒作《功夫2》博眼球的事定下了。当然这事不大靠谱,毕竟版权方在哥伦比亚影业,而那帮美国佬向来喜欢在版权问题上狮子大开口。
如当年陈珂新自家公司投拍《甜蜜蜜》,后因财务吃紧把版权卖给嘉禾,嘉禾又转给了华纳。
此后《甜蜜蜜》在世界各地的每一次正规放映,华纳方面都要收取5000美元一场的版权费,而且还不负责提供拷贝。
后来陈导向华纳申请数字修复,被以“中国盗版问题严重”回绝。直到几年后戛纳电影节做《甜蜜蜜》的纪念展映,华纳认为欧洲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较好才予以批准,且需陈导自掏费用。
周星星放着“功夫”这么好的ip不做,而去炒“西游”的冷饭,拍摄《美人鱼》,版权不在手中是很大一个原因。
毕竟他早从演员、导演转变成商人,年纪也不小了。再劳心费力的拍部电影,让别人拿大头,想来也没什么意思。
一顿饭吃完,众人各自散去。翌日,圈内很多人以为,今早的娱乐头条会是《老炮儿》首映的消息。毕竟有金马影帝冯导,还有那么多明星捧场。
熟料刷屏的却是,“陆麟会面周星星,据传或拍《功夫2》!”
这新闻太吸引眼球了,一个是华语喜剧之王,一个特效大亨,票房之王。可能合作的又是《功夫》这部华语经典的续集,着实令很多人意外与激动。以致消息越传越走样,什么周星星已经正式邀请马芸的新闻都有了。
也不知是王昌田的手笔,还是网友自行发挥,总之令王仲垒和冯导很不高兴。网友们都讨论《功夫2》,对《老炮儿》的关注自然就少了。
25日圣诞节,前一天的票房成绩出炉。《恶棍天使》以1.39亿的票房佳绩夺得当日票房冠军。公映已达两周的《逐鹿之战》则以1.27亿的成绩屈居第二。
这两部算是第一梯队,不过《恶棍天使》的口碑也出炉了,在逗瓣网上仅有4.3分,想要票房大卖是不可能了。就算是日冠军,估计也只能拿这一天。
排在第三名的是《老炮儿》,公映当天仅报收五千万,但豆瓣评分高达8.1,票房增长空间非常大。至于《坤伦神宫》和《万万没想到》,都已经凉凉。
龙麟影业,宣发部的人根据《逐鹿之战》的票房走势,以及《恶棍天使》和《老炮儿》的市场表现,把“逐鹿”的内地预期票房,调整为32亿,对未来还是蛮乐观的。
而有关《功夫2》这个颇受业界与观众瞩目的项目,也有高管提出可以试着与哥伦比亚影业联系一下。
毕竟这两年陆麟的片子在全球卖的都很火,北美和欧洲的代理发行权却一直在华纳手中,好莱坞六大中的其他公司还是非常眼馋的。以此为筹码,跟哥伦比亚影业公司有的谈。
一众高管们正开会闲聊时,有宋戈的助理过来汇报,说索尼哥伦比亚影业中国区总监张淼,想要过来跟宋戈就合作的事洽谈。
13年的《西游降魔》证明他依旧有无与伦比的票房号召力,但合作方华亿不这么看。大概是觉得以后未必会有更卖座的影片,而因八千多万的票房分成,与星爷对簿公堂、分道扬镳。
按照媒体上的报道说就是,星爷要求多分八千万是依据一份补充协议,当时在邮件中与华亿谈妥,只是对方迟迟没签字,然后电影就公映了,旋即票房大爆!
华亿方的解释是,没签字当然不能作数啦!且在法院判决星爷败诉后,正式回应:判决的结果说明了法院比周先生的公司更懂得电影。
这事合理合法,但确实不仗义!
相较之下,于栋的做法更局气。05年发行《神话》,七百万的保底票房卖到九千七百万。于栋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便给鹰皇又分了一千万。
这使得香江电影圈非常认可于栋,03年到08年,80%的港产电影是通过博钠在内地上映的。于栋能够白手起家创业成功,且在39岁时就让博钠影业登陆纳斯达克,与这种做人方式想来不无关系。
当然,《西游降魔》上映的时候,华亿还算如日中天,星爷却垂垂老矣。
有道宁负白头翁,莫欺少年穷。八千万唾手可得的纯利,与随时可能江郎才尽的“星爷”,任谁都会犹豫吧!
熟料几年后星爷携《美人鱼》王者归来,让中影和光鲜捡一大便宜。可惜陆麟、宋戈跟周星星之前都没什么交集,未能参与其中。
此刻闻听求合作,陆麟思绪飞速转了下,在想他究竟是真心实意多些,还是商业炒作多一些。
毕竟《美人鱼》公映在即,若此刻星爷与陆麟的合作消息传出,比如说重拍《西游》或是《功夫2》之类,肯定能让不少影迷兴奋,对新片宣传大有裨益啊!
陆麟也不吃什么亏,笑着道:“其实我也有这想法!”
王昌田笑道:“这主意好,如果二位合作《功夫2》的消息传出去,影迷肯定会很激动!”
周星星微微摇头,“陆导是好靓仔,适合出演男主,但版权不在我手啊!”
《功夫》一片当年由哥伦比亚影业投资,版权也在人家手中,还真不是他想拍就能拍的。
王昌田是炒作的行家,笑着道:“筹备嘛,只是一个意向而已!”
陆麟哪瞧不出他的打算,笑着道:“反正媒体问我,我就实话实说,搞定版权,周先生执导,我是不介意出演男主的!”
周星星笑:“说真的啊,不开玩笑,你们看他是不是好靓仔,还有一身真功夫,话说国内还真没哪个比陆导更适合出演《功夫2》!”
陆麟笑道:“周先生过奖,真说靓仔,咱们这里还得属你!”
周星星腼腆一笑,几个人闲扯一阵,算是把炒作《功夫2》博眼球的事定下了。当然这事不大靠谱,毕竟版权方在哥伦比亚影业,而那帮美国佬向来喜欢在版权问题上狮子大开口。
如当年陈珂新自家公司投拍《甜蜜蜜》,后因财务吃紧把版权卖给嘉禾,嘉禾又转给了华纳。
此后《甜蜜蜜》在世界各地的每一次正规放映,华纳方面都要收取5000美元一场的版权费,而且还不负责提供拷贝。
后来陈导向华纳申请数字修复,被以“中国盗版问题严重”回绝。直到几年后戛纳电影节做《甜蜜蜜》的纪念展映,华纳认为欧洲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较好才予以批准,且需陈导自掏费用。
周星星放着“功夫”这么好的ip不做,而去炒“西游”的冷饭,拍摄《美人鱼》,版权不在手中是很大一个原因。
毕竟他早从演员、导演转变成商人,年纪也不小了。再劳心费力的拍部电影,让别人拿大头,想来也没什么意思。
一顿饭吃完,众人各自散去。翌日,圈内很多人以为,今早的娱乐头条会是《老炮儿》首映的消息。毕竟有金马影帝冯导,还有那么多明星捧场。
熟料刷屏的却是,“陆麟会面周星星,据传或拍《功夫2》!”
这新闻太吸引眼球了,一个是华语喜剧之王,一个特效大亨,票房之王。可能合作的又是《功夫》这部华语经典的续集,着实令很多人意外与激动。以致消息越传越走样,什么周星星已经正式邀请马芸的新闻都有了。
也不知是王昌田的手笔,还是网友自行发挥,总之令王仲垒和冯导很不高兴。网友们都讨论《功夫2》,对《老炮儿》的关注自然就少了。
25日圣诞节,前一天的票房成绩出炉。《恶棍天使》以1.39亿的票房佳绩夺得当日票房冠军。公映已达两周的《逐鹿之战》则以1.27亿的成绩屈居第二。
这两部算是第一梯队,不过《恶棍天使》的口碑也出炉了,在逗瓣网上仅有4.3分,想要票房大卖是不可能了。就算是日冠军,估计也只能拿这一天。
排在第三名的是《老炮儿》,公映当天仅报收五千万,但豆瓣评分高达8.1,票房增长空间非常大。至于《坤伦神宫》和《万万没想到》,都已经凉凉。
龙麟影业,宣发部的人根据《逐鹿之战》的票房走势,以及《恶棍天使》和《老炮儿》的市场表现,把“逐鹿”的内地预期票房,调整为32亿,对未来还是蛮乐观的。
而有关《功夫2》这个颇受业界与观众瞩目的项目,也有高管提出可以试着与哥伦比亚影业联系一下。
毕竟这两年陆麟的片子在全球卖的都很火,北美和欧洲的代理发行权却一直在华纳手中,好莱坞六大中的其他公司还是非常眼馋的。以此为筹码,跟哥伦比亚影业公司有的谈。
一众高管们正开会闲聊时,有宋戈的助理过来汇报,说索尼哥伦比亚影业中国区总监张淼,想要过来跟宋戈就合作的事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