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疯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写的是战国时魏国信陵君门客侯嬴和朱亥的故事,千载之下读来,英锐之气,兀自虎虎有威。

    而那大梁城邻近黄河,后称汴梁,即今河南开封。

    该地虽然数为京城,却是民风质朴,古代悲歌慷慨的豪侠气概,后世迄未泯灭。

    也可以说,李旭升也挺喜欢这首诗的。

    而他呢,最喜欢的一句无疑就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了。

    也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没办法,这句话就是这么霸气侧漏吸引人。

    看武侠,谁还没个武侠梦啊,谁还不想手握三尺青锋,问剑天涯啊!

    而这两句诗句出自庄子的《说剑》,

    原文如下: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下,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

    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

    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

    左右曰:“庄子当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

    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

    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

    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唯剑士也。”

    庄子曰:“诺。周善为剑。”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说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

    庄子曰:“请治剑服。”

    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

    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

    【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

    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

    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

    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

    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

    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

    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

    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

    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

    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包以四夷,裹以四时;制以五行,论以刑德;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

    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

    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

    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

    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自处也。

    理解古文,最重要的就是联系上下文,有时候还要了解作者写下这部作品的用意,才能正确理解原意,如果只是望文生义,那么最后得到的意思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首先赵文王喜好剑术,从而荒废国事,太子请求庄子让文王不再沉迷击剑,所以庄子入殿劝谏,从而引出了【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话。

    字面意思是:【我的剑术(高明到),(即使是)十步安排一个人,(从我面前)排到千里之外都挡不住我前进。】

    而不是:【十步之内就能杀死一个人,哪怕千里之外都无法阻挡住。】

    这里庄子用夸张的说法表达他在一对一的剑术比试中无人能挡,而文王显然也相信了他才【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而庄子这样吹牛皮不过是为了引出后面的【说剑——臣有三剑】来劝谏文王,虽然文王真的以为庄子有如此天下无敌之剑术,安排手下剑士比试一番选出剑士最佳的几人来与庄子比剑。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

    ……

    ……

    侠客行开篇就以李白这首诗开头,然后引出下文。

    这时,李旭升也开始在电脑前敲打着文字。

    在脑海中梳理一遍后,李旭升才不急不忙的码字着。

    他现在码字的速度可不慢,每小时近万字,如果是全速写的话,绝对超过万字,不过这样一来,就有点费力了。

    第一回:玄铁令!

    “开封东门十二里处,有个小市镇,叫做侯监集。

    这小镇便因侯嬴而得名。

    当年侯嬴为大梁夷门监者。大梁城东有山,山势平夷,称为夷山,东城门便称为夷门。

    夷门监者就是大梁东门的看守小吏。

    这一日已是傍晚时分,四处前来赶集的乡民正自挑担的挑担、提篮的提篮,纷纷归去,突然间东北角上隐隐响起了马蹄声。

    蹄声渐近,竟然是大队人马,少说也有二百来骑,蹄声奔腾,乘者纵马疾驰。

    众人相顾说道:“多半是官军到了。”

    有的说道:“快让开些,官兵马匹冲来,踢翻担子,那也罢了,便踩死了你,也是活该。”

    猛听得蹄声之中夹杂着阵阵唿哨。

    过不多时,唿哨声东呼西应、南作北和,竟然四面八方都是哨声,似乎将侯监集团团围住了。众人骇然失色,有些见识较多之人,不免心中嘀咕:“遮莫是强盗?”

    镇头杂货铺中一名伙计伸了伸舌头,道:“啊哟,只怕是我的妈啊那些老哥们来啦!”

    王掌柜脸色已然惨白,举起了一只不住发抖的肥手,作势要往那伙计头顶拍落,喝道:“你奶奶的,说话也不图个利市,什么老哥小哥的。当真线上的大爷们来了,那还有你……你的小命?再说,也没听见光天化日有人干这调调儿的!啊哟,这……这可有点儿邪……”

    他说到一半,口虽张着,却没了声音,只见市集东头四五匹健马直抢了过来。

    马上乘者一色黑衣,头戴范阳斗笠,手中各执明晃晃的钢刀,大声叫道:“老乡,大伙儿各站原地,动一下子的,可别怪刀子不生眼睛。”

    嘴里叱喝,拍马往西驰去。

    马蹄铁拍打在青石板上,铮铮直响,令人心惊肉跳。

    蹄声未歇,西边厢又有七八匹马冲来,马上健儿也是一色黑衣,头戴斗笠,帽檐压得低低的。

    这些人一般叱喝:“乖乖的不动,那没事,爱吃板刀面的就出来!”

    杂货铺那伙计嘿的一声笑,说道:“板刀面有什么滋味……”

    这人贫嘴贫舌的,想要说句,岂知一句话没完,马上一名大汉马鞭挥出,甩进柜台,勾着那伙计的脖子,顺手一带,砰的一声,将他重重摔在街上。

    那大汉的坐骑一股劲儿向前驰去,将那伙计拖着而行。

    后边一匹马赶将上来,前蹄踩落,那伙计哀号一声,眼见不活了。

    旁人见到这伙人如此凶横,那里还敢动弹?

    有的本想去上了门板,这时双脚便如钉牢在地上一般,只是全身发抖,要他当真丝毫不动,却也干不了。

    离杂货铺五六间门面处有家烧饼油条店,油锅中热油滋滋价响,铁丝架上搁着七八根油条。

    一个花白头发的老者弯着腰,将面粉捏成一个个小球,又将小球压成圆圆的一片,对眼前惊心动魄的惨事竟如视而不见。

    他在面饼上洒些葱花,对角一摺,捏上了边,在一支黄砂碗中抓些芝麻,洒在饼上,然后用铁钳挟起,放入烘炉之中。”

    侠客行这本书不要看章数少,那是因为人家一章近两万字那么多。

    这恐怖的数字,起码在现在的网文中可没有。

    而且就算有,但在网站的章节上传中也是有数字限制的。

    不过对于李旭升来说,两万字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只是两个小时就已经完成了!

    当然,这主要还是他只是照脑袋里的记忆写的,基本没有改多少,所以才能这么快。

    而要是他自己写的,这个才是要费劲。

    比如现在还在更新的《末日·逆袭》这本。

    这部是一个系列作品,犹如另一个世界的名作生化危机系列一样。

    他虽然说没有什么大的野心,但他还是非常愿意把另一个世界最为经典与璀璨的文化带到这里。

    特别是华国这个暂时性缺失了至大唐以后的文化历史。

    只不过正在他写完了第一章后,许幽熏就闯了进来了!

    怀中还抱着小孩哇呜大哭的声音。

    “哦哦,宝贝快看这是谁?”

    许幽熏进来后,直接就把小珂珂的小脑袋扬起,以便能够看到李旭升。

    “这么快就睡醒了!”

    不过算算时间,小孩虽然有时候嗜睡,但有时候醒得也很快,可能睡十几分钟就醒了也不一定。

    而许幽熏也是轻声细语道:“一早就醒了,不过你也知道这小家伙,特别的认生,雪姐之前就和她玩了一会儿就耐不住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亲生的。”

    说到这个,许幽熏也是纳闷,怎么就想不明白,为毛小珂珂和李旭升在一起就没那么多毛病呢?

    奇怪。

    不过头也没多想,继续道:“然后又把小丫头给小月看了一会,也是这样,咱们几个轮流照顾了一遍,诺,看着看着,这小丫头就开始哭个不停了!”

    许幽熏摇了摇抱在怀中,看到李旭升已经满脸笑意的小珂珂,一脸的无奈?_?`。

    自从看到小珂珂后,她就发现自己挺喜欢小孩的,但奈何,人家不喜欢她啊!

    有点汪汪汪了!

    ……

    ……π

    “这我就不知道了!”对于小珂珂这么粘糊头,说实话,李旭升还是挺高兴的,但有时候就有得头疼了!

    “算了,还给你吧!”

    看着怀中急欲挣脱的小公主,许幽熏亲^3^了一下小珂珂的脸蛋后,就把小丫头交给了李旭升。

    甚至还严肃的对李旭升叮嘱道:“小心点啊,我感觉你这人手脚大大咧咧的,不靠谱。”

    嘿,这说谁呢?

    李旭升就想笑了!

    还不知道谁手脚大大咧咧呢?

    居然还有理了!

    不过许幽熏说了之后,根本没给李旭升反驳的机会,手脚麻溜的溜出去了!

    李旭升摇头,看了看自家的小宝贝,笑了笑。

    小珂珂似乎看到了李旭升的笑容,也跟着笑了起来。

    笑容很天真可爱,小眼睛都笑成了一丝缝隙,看着就像一只小仓鼠,正在偷偷吃着自己的晚餐一样。

    很可爱???。

    ……

    ……

    因为照顾小珂珂的原因,所以李旭升也只是写完了侠客行的第一章就没空写了,倒也不在意。

    就是后面许幽梦又问他拿了主意没有,他也如实告知,并且顺便把第一章给许幽梦传了过去。

    这本书按照许幽梦的意思,并不打算在网上更新,而是直接走出版这条路。

    毕竟现在李旭升在书籍出版界的地位也是蛮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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