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娱乐1971(YD) 作者:得闲读书

    分卷阅读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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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衫更是,不须多扣钮。

    衫松裤大,胶表带着,拉绳的布袋;

    街边跳动,开心快活,七彩的马骝……”

    《开心的马骝》你不能说它歌词多经典,也不能说他曲调多别致,但却绝对够流行,轻松愉快,朗朗上口,配上舞蹈更是感染力倍增。

    欢快的节奏,独特的歌声,和律动的舞蹈,顿时引起了歌迷的共鸣,恨不得当即就与台上的表演者一起跳起来。

    更无耻的是,王梓钧手里捏着话筒,舞蹈动作自然不能向其他人那么大,但所做的动作全是抄袭迈克尔.杰克逊,那神奇的太空步伐看得台下的歌迷目瞪口呆。

    “疯了要疯了”一个马来西亚的记者都忘记了拍照,只傻傻地看着王梓钧在那里边唱边跳。

    这位记者没疯,歌迷中那种十多二十岁的小青年们才是疯了。在他们眼中,这首歌、这支舞实在太酷了,只恨此刻身边挤着人,不能立即跟着学跳。

    “嘘”一首歌唱完,王梓钧再次微笑着让大家安静,然后猛然喝道,“《红日》”

    “喔”在歌迷的呼声中,音乐再次劲爆起来,将整场演唱会推向一个高潮。

    这次的粤语歌板块比之前的英文歌还要长,时而劲爆热血,时而舒缓柔情,王梓钧从头到尾一直牵着歌迷的情绪走。

    “这次可能要离开得久一点,我给大家介绍一群可爱的小朋友。”王梓钧说着,一群可爱的小孩子便跑了过来。

    离王梓钧最近的赫然是王祖贤,小姑娘刚满八岁,被王梓钧一把抱起来,然后问歌迷们:“认不认识她?”

    “阿美她是阿美”有人突然叫出了王祖贤在《酒干倘卖无》中饰演的角色。

    王梓钧对王祖贤道:“***,你来自我介绍一下。”

    王祖贤看了一下场下黑压压的人头,也不害怕,说道:“我叫王祖贤,家住台北,今年八岁了。”

    “嗯,好乖,来,亲大哥哥一下。”王梓钧把脸挨过去。

    “不要,”王祖贤伸出小手把他的脑袋推开,“你脸上全是汗水,脏死了,才不要亲你。”

    “哈哈哈”王祖贤的声音在话筒的帮助下传遍整个剧场,引起一阵哄笑声。

    王梓钧一阵无语,下面不少女歌迷大喊道:“我来亲,我来亲……”

    工作人员抬上来十多张案桌,每张案桌上还放了一本书,王梓钧将王祖贤放到一张案桌上坐下,然后独自离开舞台。

    灯光突然明亮起来,十多个小孩子捧起书本,开始齐声朗诵: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这种简单的古文,在东南亚稍微有点年纪的华人都是必读的,但对于十多岁的青少年来说,却有些遥远,最多是家里的长辈让他们在家里读。这些年来,整个东南亚都在抑制华文教育,这种书本是不准在学校出现的。

    当然,只是不准在学校教授而已,自己看还是可以的,还没有将四书五经沦为禁书的地步——除了玩屠华的印尼之外。

    幼稚的童声响起,不少人都想起小时候家长或者老师逼自己念古文的情形,忍不住脸上露出笑意。

    “下学了”

    突然,一个旁白响起。

    原先还安安静静读书的小孩子,突然嘈杂起来,有的老老实实地收拾着书包,有的却是将书一扔,跳上桌子,互相打闹起来,斗鸡的,猜枚的,拍手的,翻跟头的,很快就将舞台弄得鸡飞狗跳。

    “哈哈哈……”看着乌烟瘴气的舞台和那些童真无邪的小孩子,歌迷们都忍不住笑起来。

    就在歌迷的笑声中,台上灯光突然一黑。不多久,黑暗中突然传来叮叮咚咚的琴声。

    等灯光再亮起来,歌迷们惊讶的发现,王梓钧此时穿着右衽长衫,一副民国书生打扮,坐在那里,怀里还抱着一只二胡。

    王梓钧的旁边,则坐着一个身着旗袍、怀抱琵琶的古典美女,刚才的琴声,正是琵琶发出来的。

    而舞台上,亦多出一些书案、书柜、大门、墙壁、油灯、文房四宝等等,还有一男一女,正在依依惜别的民国情侣。

    王梓钧拉动二胡,开口唱起来:

    “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

    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

    旧地如重游,月圆更寂寞;

    夜半清醒的烛火,不忍苛责我……”

    当王梓钧头几句歌词吐出,顿时引来一阵惊呼。在场的凡是三十岁以上的人,有几个不是从小念古文长大的,歌词中那种传统的古意如同三伏天的冰镇酸梅汤一样令人全身舒爽。

    整首歌的配乐,大都是二胡与琵琶在演奏,显得古香古色,但偶尔夹杂的鼓点声,又来着一点摇滚与流行的味道。这古今中外的两种音乐想结合,居然显得那么得自然和谐,就好像即在听传统古典歌曲,又同时在听现代流行歌一样。

    二楼包厢里,一个中年男子手中的雪茄已经燃到尽头也没有察觉,直到烧到了手他才吃痛跳起来。

    这男人叫做李振华,正是黄焕婵所在的新加坡唱片公司的老板。

    李振华和郑振坤是好朋友,王梓钧这个台湾大歌星来新加坡开演唱会,他自然要好好招呼。而黄焕婵来做王梓钧的演唱会嘉宾,也是他最先提议的。

    这个时候,演唱完毕的黄焕婵也来到了李振华的身边,见状慌忙把地上还燃着的雪茄捡起来按熄灭。

    “丽莎,你知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李振华问。

    黄焕婵摇头道:“不知道,从来没听说过。”

    李振华赞叹道:“天才啊,真是个天才。融汇古今,学贯中西,少见的天才歌手,我要是有女儿,非得逼着他入赘不可。也只有郑兄才会由着他的性子,将一场演唱会办得这么出色,一口气唱了近十首没有出过唱片的新歌。”

    黄焕婵笑道:“最可气的是,他介绍自己的时候,老说自己是个导演,而不说自己是个歌手。我看啦,他是在把写歌唱歌当业余爱好吧。”

    “……暴殄天物,真是浪费了这么好的天赋”李振华憋了半天,终于弄出这么一句评价,可听到王梓钧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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