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朱重八 作者:三十二变

    一零二、形势

    明末朱重八 作者:三十二变

    一零二、形势

    张家小姐张大了嘴,半天合不上来,过了许久,她才艰难地道:“向官府解释,就说我是好不容易逃出去的,行吗?”

    朱元璋笑而不语,只是淡定地看着她()。**.

    过了一会儿,不等朱元璋开口,张家小姐自己就低下了头,苦笑道:“这样的解释不可能行得通……乱民围府,我带着十八个丫鬟完好无损地逃出去,这本就是痴人说梦,别说官府不相信,连我自己都不信。”

    “就算官府信了!”朱元璋轻叹道:“你仍然得死,因为你从一大堆暴民里逃出去,没有人会相信你还保持着贞洁,马二少爷肯定会一口咬定你已经被乱民侮辱了,说你丢了马家的面子……接下来会把你抓去浸猪笼,你信不信?”

    张家小姐脸色一变,若她的相公是个好人,她不信,但她的相公是马智彬,有名的马家废物二少爷,品极差,这话她听到耳朵里,立即就信了。

    “所以我说了,劫走你,是唯一让你能活下去的办法()。”朱元璋轻叹了一声,其实他对张家小姐没半点兴趣,压不想拿这么一个女人来做压寨夫人,但是他必须做一些让马家蒙羞的事,这样才能把马家从这次乱局中摘除,让官府相信马家没有在背后支持起义,这样才不会导致马三小姐莫名其妙地被连累得送命。

    转了几个变,绕了许多路,说了许多言不由衷的话,甚至给自己莫名其妙安上一个压寨夫人,他只是不想长得很像大脚马皇后的那个女人死掉而已,不可谓用心不苦。男人就是这样,费尽心思去做一件事,绕山绕水绕十八道弯,就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好,可惜……那女人压不知道。

    张家小姐的脸色由白变青,又由青变白,过了许久,才道:“你可以抢秋叶做你的压寨夫人,她是千肯万肯的,不一定非要选我啊……我跟着你的队伍走,做个洗衣服的婆子行不?”

    “不行!”朱元璋摇了摇头,看都没看秋叶一眼,就道:“秋叶份量不够……”

    抢一个丫鬟做压寨夫人,明显没有抢马家二少来得有份量,扫马家的颜面也扫得不够彻底,朱元璋是不可能这样选择的,作为一名枭雄,他只会选择距离自己目标最接近的手段。*.**/*

    张家小姐脸色一苦……她也无话可说了,在面对强大的力量时,她这样的弱女人,压就没有决定自己未来的权力。历史上这样的女人多不胜数,被豪强们抢来抢去,今天是这个人的夫人,明天是那个人的夫人,这些女人也不敢反抗。

    “你也别摆出一幅这样的脸……”朱元璋摇头道:“做我的压寨夫人,总比做马智彬那废物的夫人要强……嘿……将来,至少能封个……算了!当我没说。”他本来想说至少能封个贵妃,话要出口之时,突然想到:对着一个女人夸什么海口?这种事,做出来给别人看就行,不需要在嘴上说,而且收她为压寨夫人只是权宜之计,并不代表真的要把她当成自己的女人看,封贵妃这种事未必能轮到她,因此就将这句话压了下去。

    “对了,张家小姐……我不能可能总是叫你张家小姐吧?今后要抢你做我的压寨夫人,总得用个像样的称呼法,你的闺名叫什么?”朱元璋随口问道()。

    张家小姐苦笑,低声道:“张樱仙……”

    “嗯,好名字!”朱元璋掉头就走,再也没看她一眼。

    他的脚还没迈出门,就听到后面有一个怯弱中带着三分不甘的声音问道:“朱八哥……我……我呢?”

    是秋叶的声音,她一直深爱着朱八哥,这一年时间来,每天帮着朱八哥打扫房屋,清洗衣物,端茶送水,嘘寒问暖,就连知道了朱八哥要造反,她也没有去告发他,甚至想着帮他掩饰……没想到最后,朱八哥居然选了她家小姐,这可真是让她柔肠寸断,哭都哭不出来。

    她只是一个卑微的丫鬟,知道自己的身份低下,本就不敢和自家的小姐争男人,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总得为自己争取一下吧?她鼓起了十二分的勇气,认真地问道:“朱八哥……我呢?我怎么办?”

    “不需要怎么办!”朱元璋头也不回地道:“继续帮我洗衣服打扫吧,我的屋子,交给你了。”

    秋叶楞了:这是什么意思?继续让我当丫鬟吗?果然,我就是个丫鬟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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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粮工作在紧张地进行着,马家大院不停地有牛车和骡车驶出去,在朱元璋的心腹们护卫之下,一车又一轩的粮食,被运向黄龙山,两天之后,粮食已经运出去了一半。

    朱元璋坐镇在马家大院里,一边等着粮食运完,一边派马小天打听着白水*县城里的情况。

    据马小天回报,白水现在仍然一片混乱,处于无序的状态,种光道一伙人漫无目的地烧杀抢掠,行动完全没有计划,把整个*县都搞得乱七八糟()。

    白水的乡绅们几乎全部遭殃,被种光道一伙人杀得七零八落,有几家为人机灵,距离起义现场远的乡绅,已经卷铺盖跑路,还有几家距离白水的三个百户所比较近的乡绅家,背靠着朝廷的百户所,底气比较足,就出钱招募了乡勇,组成了乡勇队,打算和种光道一伙人拼了。

    “官兵的动静如何?”朱元璋认真地问道。

    马小天立即报告道:“官兵缩在百户所里,没啥动静……不过有个有趣的事,种光道一伙分成了很多小股,在乡间打劫,有一股大约两百多人,冲到了距离西南百户所比较近的乡绅钱家,想烧杀抢掠。钱家组织了乡勇队,大约有一百人,和种光道一伙对抗。”

    “嗯……发生了这种事,百户所里的官兵应该会出来!”朱元璋低声笑道:“人数不落太多的情况下,官兵的胆量会变大,会立即从百户所里杀出来。”

    马小天竖了竖大姆指,笑道:“不愧是朱八哥,判断还是那么准确!百户所里的官兵看到种光道一伙人的人数与乡勇队差不多,立即从百户所里冲了出来,结果……嘿,朱八哥再来猜猜,结果是哪一边赢了?”

    “这还用猜么?”朱元璋笑骂道:“种光道的手下不敢打,直接逃了,所以本就没有交战。”

    “哇,您真是神了,这也能猜到?”马小天佩服得五体投地。

    朱元璋笑而不语,其实这是很容易猜到的,在暴民抢劫的时候,暴民们对自己的行为还是有一定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人在做坏事的时候,底气就不足,缺乏执着的神,以及为之战斗的勇气。再加上他们没有经受过训练,在碰上正规军队的时候,难免会畏惧,害怕,因此还没接战,就撒腿跑了,这是很正常的情况。

    但是……如果这些暴民并不是在打砸抢烧,而是在做些替天行道,自认为正义的事,往往就不会这么脆弱了,反而会有一种为之战斗到死的勇气,这是另外一回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朱元璋仔细想想,然后认真地道:“这次咱们的起义与郑彦夫那一次不同,郑彦夫只杀了县令,没有向乡绅动手,所以遭到的反弹并不激烈,也不迅速。这一次,种光道这么一搞,乡绅们组织的乡勇队马上就出现了,接下来,乡绅们会发现,各自为战的话,实力太弱,他们会把自己的乡勇队合并在一起,成为一只可以与种光道的队伍对抗的军队,那时候,事情就麻烦了。”

    “这个过程并不长,只需要几天时间,乡绅们的乡勇队就会合并,种光道战败,然后乡绅们的目标就会转到我们身上。”

    “种光道会战败吗?”马小天有点不解地道:“同样都是乡亲们组成的队伍,战斗力应该差不多,种光道有人数优势,应该不会输啊。”

    “呵呵,并不是人多就一定赢的!”朱元璋笑道:“关键在于……指挥与统属。种光道的暴民军虽然有**百,人数还在不停的增加,但是这些人不听指挥,乱七八糟的,我相信种光道也没有能力指挥他们。但是乡勇队是不同的,他们拿着乡绅们给的佣金,当然就会听乡绅们的命令……在战场上,一个不懂军事的乡绅瞎指挥的军队,绝对比一只完全不听指挥的军队强。”

    马小天张了张嘴:“我不是很懂!”

    “嗯,这样来说吧!”朱元璋笑道:“假如敌人从北面来袭马家。我下令,两百人迎敌,两百人向东迂回到敌人后方夹击。如果一只听命令的军队,就可以听我的命令来行动,但一只不听命令的军队,就全看士兵们高兴怎么干了,他们说不定全都留下来正面迎敌,也有可能全都跑去迂回敌后……结果整个战场一片混乱,每个士兵都在按自己的判断来行事,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最后的结果就是必败无疑。”

    “哦,原来如此……”马小天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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