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的使命,不但肩负着在地方上,监督百官,考察民情的任务,在战场上,还肩负着侦察巡哨隔绝战场的重任,他们是在吕鹏的治下,几乎是千里挑一出来的精锐中的精锐。配备最好的战马,最精良的弓弩,最厚实的铠甲,最锋利的马刀,同时还有最丰厚的俸禄,让人羡慕的战死抚恤。

    因此,他们也就成了吕鹏最终心的死士。

    李二趴在一个不高的漫山岗上,眉头紧锁,这里的地形实在是不适合隐蔽埋伏,更不适合伏击,好在现在已经是秋高气爽,野草有半人高,趴在这里,虽然草丛里的各种秋虫,钻来爬去的让自己难受,但只要十步之外,敌人就不能看到自己。

    这已是第五天了,压在自己身下的那把削铁如泥的钢刀,已经收割了十几个敌人信使的生命,确切的说,是自己砍死了八个,不远处的舅舅刘能,砍死了五个。

    按照吕家军的军功制度,自己已经从一个屯长军衔,升为军侯了,自己的舅舅,也可以从一个什长,升为屯长了。如果相对应的,自己就是千夫长,自己的舅舅,也就是百夫长。

    当然,锦衣卫不同于吕家军,编制没有那么大,即便是自己有了千夫长的职位,但所能管辖的,依旧只是一个舅舅。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眼角里有一道亮光忽然闪灭,李二立刻轻声的对舅舅道:“将你的战刀放在身底下,如果它的反光让敌人看到,我们就会暴露,到时候军纪会绝不容情的。”

    离着它五步远的一堆荒草,就稍微动了一下,那里传来一阵低低的嘀咕:“我不过是想擦拭下上面的血,这个血腥味太浓重了,我怕被那些鼻子比狗还尖的乌桓人闻到。”

    按照要求,杀了人之后的宝刀,都会在泥土里反复磨曾多次,消除上面的血腥气,这是训练时候主公一再强调的,之所以舅舅现在这样强词夺理,还不是趴了半天的时间,身体僵硬,有些受不了了。

    “你其实就不应该参加锦衣卫。”李二就埋怨了一声舅舅。

    舅舅长叹一声:“我不该参加锦衣卫,即便是参加了,我也应该去暗探组,到其他诸侯的领地去,拿着主公交给的掩护钱财,安安稳稳的做一个小商小贩,或者是开个酒楼茶室,探寻一些各地的消息,那样不但生活平稳,而且还能够活的风风光光。”舅舅等到一个草原的毒蝎从自己的鼻子前面爬远,满嘴抱怨疾苦的小声回答。

    “那你还来这里干什么?”外甥就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干什么?还不是你非要参加这阻杀巡哨组?我那死去的姐姐姐夫就你这一个儿子,我不得看着你点吗?”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就应该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情,杀敌报效主公,实现主公当初说的那个理想世界,即便是死,我也就心满意足。”

    “呸呸,赶紧跟我连吐三声,让神灵都知道你说的是胡话。”舅舅连忙央求这个倔强的外甥。

    结果李二淡然的道:“功名但求马上取,咱们爷两个,就在这短短的时间,就从一个小兵,我已经升为军侯,你也当了屯长,我们现在回到乡里去,都要被人称呼一声将军老爷,就已经可以光宗耀祖,这要是在组织里,当个暗探,这样的职位要熬到猴年马月。”

    对于这样的成就,舅舅也就没有了反驳的道理,生命和光忠耀主相比,其实还是光宗耀祖更重要,即便是舍去了生命,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一种理念。

    “早晨的那一刀,你的伤口还流血吗?”想想早晨外甥为自己挨上的那一刀,舅舅心中还是充满感动的,正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才是真正的写照。

    “没事儿,皮外伤而已,上了刀伤药,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李二就满不在乎的说道,其实那道伤很疼,不过是不想让舅舅担心罢了。

    舅舅就继续在唠唠叨叨,李二就叮嘱道:“还是警醒着点吧,我们这次任务,负责歼灭这东西十里地范围之内,所有敌人的信使和漏网之鱼,千万别耽搁了大人的大事。”

    “好啦好啦,我的组长大人,你就放心吧。”

    正在两个人小声的嘀咕的时候,突然在不远的地方,一个乌桓的老人抱着一个孩子,身后牵着两个女人,正在跌跌撞撞的往北跑。

    “注意了,有漏网之鱼来了。”

    两个人立刻抓紧了藏在身体下面的钢刀,。

    舅舅笑了:“不过是四五个老弱,以你我爷俩的身手,还不是转眼之间的——”但是变故突然发生,因为在北面,有一个信使,一人双马的正飞奔着迎上那几个漏网之鱼。

    乌桓的信使,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一次迎上这些精锐,自己都要费上许多力气。

    “锦衣卫陈秋,你去对付那几个漏网之鱼,我去对付那个信使。”李二坚定的向身边的舅舅下达着命令。

    “组长,还是我对付那个信使吧,你去对付那几个漏网之鱼。”

    李二就一面往后面战马的地方爬,一面坚定的道:“陈秋,这是命令。”然后翻身上了趴在草丛里的战马马背,抓起了手中的弩箭,双腿一颗马镫,那战马霍然而起,立刻随着主人的意愿,冲向了那个信使。

    那个正在奔跑向几个老弱,准备询问情况的信使,眼角里突然发现一匹战马像自己发疯一般冲来,立刻感觉到危险的存在。二话不说,直接抽出了自己腰间的弯刀,将战马斜刺着转向,扑向了自己的敌人。

    就在他刚刚转向完毕,他就发现迎面有一点寒光扑面而来,凭着多年积累出的生死经验,他立刻挥舞了弯刀,准确的砸向了那支弩箭,金铁交鸣之声,他竟然惊讶的判断出,那是一个只纯钢的弩箭,虽然短小,却势大沉重,这是草原民族,绝对是用不起的奢侈品——汉人。

    这时候那个敌人已经突进了自己,一把闪动着寒光的狭窄而细长的马刀,随着敌人的战马冲锋的势力,划向了自己的左肋。

    这是最完美的借力打力,如果让这把马刀划过自己的左肋,绝对是肚破肠流的下场,但这电光石火之间,已经让他没有生死间积累的看家本领施展的机会。于是他挥舞起弯刀,挡向了这把马刀,只是轻轻的一声声响,自己的弯刀就如豆腐一样,被对方一刀两段,然后那把锋利的刀,就在自己的左肋皮袍子上滑了过去,没有感觉到疼痛,但是一股鲜血,自己的鲜血,已经喷薄而出,随着喷薄而出的鲜血,自己的力气转眼就消散一空,在临死的时候,他看到杀死自己的那个敌人,正冲向了那几个惊恐的老弱,配合着另一个敌人,毫不手软的,将那几个老弱砍倒在马下。

    不放心的,再一次搁下了所有敌人的头颅,李二对着舅舅道:“这又是一份军功,这是舅舅的功劳,希望这几颗人头,完美的任务,能够让舅舅也升为军侯。”

    舅舅笑着道:“你小子还知道有孝心,等这次回去,我让你舅妈就将你的表妹嫁给你。”看到一脸欢喜的外甥,舅舅严肃的道:“但是咱们可说好了,聘礼是绝对不能少的,我可就这一个宝贝闺女。”

    “那嫁妆呢?”外甥就一脸贪婪的笑着问。

    “我就这一个宝贝闺女,我的全部,早晚不还都是你的?你可不能太过贪心。”

    爷两个正在说着的时候,远处又一阵马蹄声响。

    两个人对望了一眼,将几颗人头麻利的挂在马鞍上,互相一笑:“又有军功送上门来了,为了早日当上司马,小子,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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